那是属于一群爷们的隐私。
当兵的也有眼泪,当兵的也有伤心的时候,当兵的也不是真的铁打的,谁没个七情六欲,谁没点亲情爱情和友情?
庄严知道,这种“吹灯”的事情在扫雷队里不是第一桩,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桩。
那就让这些扫雷的爷们保留一点点自己的小秘密,让他们有个发泄的地方,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哭过了,也就过去了,第二天可以轻装上阵,不至于在雷场上分神。
两个礼拜的探雷基本训练之后,进入了实拆的阶段。
这天晚上,韩自诩和扫雷一队的队长孙泽文宣布,明天“猎人”分队可以跟随一排去12号雷场,先看看,如果有合适的机会,可以让他们尝试一下亲自上阵排雷。
消息一经宣布,那天晚上不少人都睡不着了。
上雷场。
这就是所有猎人分队队员期盼的,但是毕竟是性命攸关的事,难免也有紧张。
特种兵,特就特在必须比普通的士兵懂得更多,学得更精。
庄严觉得自己如果不能亲自拆下一枚真地雷,还真不敢跟人吹自己就是什么鬼特种兵。
年轻人总有英雄情结,庄严也不例外。
他崇敬扫雷队的那些老兵们,那些在雷场里,在死神身边穿梭而过,安然归来的英雄们。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庄严对进入死亡雷场排雷的理解就是这样,牛逼地进去,然后全身而退,牛逼地出来。
作为一个特种兵,一个真爷们(至少庄严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不经历过一点玩命的事,怎么敢挺起胸脯挂上闪电利剑的臂章?
不配!
第二天一大早,庄严没等起床号吹响,早已经穿戴整齐,而且洗漱完毕,站在营地里静静地等。
山里的风从庄严的耳边吹过。
庄严觉得今天自己的感官变得比往常敏锐不少,他能听到风掠过树梢发出声音里的每一丝变化。
这令他十分高兴。
感官变得敏锐,这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险,尤其在雷场。
其实庄严不明白的是,之所以变得敏锐,是因为他处于一种紧张和亢奋交织的状态下。
亢奋就会刺激人的感官,让它们变得更灵敏。
“哟!”罗兴起床走出帐篷,一眼就看到了庄严,说:“你小子今天那么早?”
“班长早啊!”庄严说:“睡不着了,今天要上雷场。”
罗兴拿着口缸牙刷,肩膀上搭着毛巾,从炊事班里打了点水,挤上牙膏,蹲在路边开始刷牙。
一边刷,一边说:“12号雷场是新雷场,不过难度不算大,地势相对平坦,你们是新丁,还是不要去太复杂的地形上扫雷,12号雷场适合你们。”
庄严说:“那就是说,没什么挑战性的?”
罗兴吐掉口里的牙膏水,抬头看了一眼庄严道:“说是难度相对低,但是对于排雷工兵来说,每一颗雷都必须用最谨慎的态度去对待,别掉以轻心,记住,如果掉以轻心,那会让你丟命的!”
庄严点头道:“我明白,老大。”
“嗯,孺子可教!”罗兴经常用这句口头禅表示他对训练的满意程度,这已经是最高的夸奖了。
“你是分在我们一班,到了那里,跟好我,记住,就算走路,也要踩着我的脚印走,我没踩过的地方,你就别踩!”
庄严心想,罗兴这人虽然说话粗粗鲁鲁,但是要说人是真没话说。m.χIùmЬ.CǒM
从这句简单的话里就能听出来,我上,你们跟着。
危险都留给了自己。
难怪他手下的一班的兵都喜欢叫他老大,果然是有大哥的风范。
很快,整个营地都热闹起来了。
由于是第一次上雷场,所以韩自诩也放不下心,早餐过后还没登车,先是把人集合起来,好好训了一番话。
其实说来说去,就是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乱走,不添乱,老老实实,别在雷场里摆特种兵的臭架子。
八点二十分,车来了。
12号雷场距离营区有21公里距离,去那里之后,中午就地吃饭,不回来,到晚上四点半再收队。
早收队的原因是因为排雷是细致活儿,尽量要在光线充足的时候进行。
不光是光线,还有人在光线昏暗的时候进行细致作业也不适合,因为精神上容易产生倦怠。
明亮的光线会让人更容易集中精神,对于排雷很有好处。
搬了器材上了车,已经是八点四十分了。
车队浩浩荡荡朝着西南方向开,一路上都是熟悉的“洋土路”,在黄尘滚滚中,庄严干脆将脖子上的野战围巾拉起来,罩住自己的脸。
九点半,车队达到指定位置。
下车,卸下器材。
庄严朝周围一看,没看到什么雷场,只看到脸面的群山。
“雷场在哪?”
他问罗兴。
罗兴指指自己的左侧,说:“在那里,距离我们两百米。”
庄严本来想过去看看,却又想到了韩自诩强调的雷场纪律——不要乱跑!跟着扫雷队的兵一起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这里说不准哪里就有雷,自己还是小心为上。
“班长,能带我去边上看看吗?”他问。
罗兴说:“好啊,带你去看看,庄严,你以前没见过雷场吧?”
说着,领头就走。
庄严跟在罗兴身后,走了百多米。
最后,罗兴停下,指着前面说:“看到没有,12号雷场。”
庄严顺着他指向的方向望去。
之间不远处有一排铁丝围栏,铁丝围栏延续着,将山脚的一片杂草丛生的地方为了起来。
一个巨大的白色警示牌上,吐着黑色的骷髅头,上面有中文,写着——雷区!危险!严禁进入!下面还有某地方扫雷办的落款。
“这就是12号雷场,它的面积并不大,但是卡着一条以前通往边境的交通要道。从今天开始,我们要排掉它,大约一个礼拜时间必须完成,然后移交给地方政府。”
他的手一指,指着远处一片石头水泥矮墙道:“看到那边没有?这就是封围?”
“什么是封围?”庄严问。
“就是暂时不列在排雷名单上的雷场,所以将它围起来,禁止人进入,也防止牲口进入踩雷,等扫完重要部位的雷场后,往后会轮上它们。”
庄严朝着封围的水泥墙望去,也有像12号雷区一样的警示标牌,上面的骷髅是红色的,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好像盯着自己狞笑。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死亡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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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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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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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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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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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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