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参加中队全队集合后带开各自组织训练,张和平把队伍交给八班长钱忠军,自己却跑进了士兵的队列里。
钱忠军愕然道:“区队长,你这是……”
张和平说:“以后集合的时候我是军官,训练的时候我是学员,七班长,下命令吧!”
钱忠军弄不明白张和平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怎么说也是个军官,犯了错误被整下连当兵的见过,可没见过自己还那么积极的。
从此,钱忠军在训练时多了个心眼——既然你自己让我这么干我就这么干,想看看张和平到底抽了哪根筋还是装模作样给大家看看作作秀而已。wWW.ΧìǔΜЬ.CǒΜ
那几天下来,张和平像是较了真,晴天雨天跟兵们风里来泥里滚,原本白净的脸被晒掉了一层皮,多了几分兵的猛气,少了几分原先的奶气。
真正的将军是从士兵升华而来的,想当好军官,就先当好士兵。
这句话是那夜在器械场长谈周湖平离开前的最后一句。
两个星期后,周湖平来到训练场,当时张和平正和自己手下的学员一起在障碍场上一次次翻阅高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可是要求却是几近苛刻的。
两米高的木墙,先是空手翻越,然后武装翻越,助跑、蹬墙、腾空、转体、下墙,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有严格的标准,只要稍有差池就会影响整个动作的连贯性。
一个400米障碍14个障碍物,每个障碍物存在一个细微的差错,每个差错导致哪怕是0.1秒的失误,那么整体成绩就落后了1.4秒,这1.4秒在战场上或许就能要了你的命。
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周湖平把张和平叫到训练场外,两人又沿着当夜的路线走了一圈。临了,周湖平在训练场边上收住了脚步:“两个星期了,你告诉我,体会到了什么?”
张和平眼睛闪烁了几秒,低头深思了一下,咬咬牙吐出一个字:“苦。”
“嗯,苦。”周湖平的笑容里有了许多深刻的味道,“苦就对了。”
是啊,谁不知道当兵的苦?
可是怎么苦?如果没当过兵,身出繁华盛世,谁曾有过深刻的体会?
都说当兵的每天要训练,很苦啊;当兵的吃得差,关键时刻还得提着脑袋上战场;当兵的住得差,管得严,出个门也得两证一条。
可是谁知道到底苦到什么程度?
电视上看到那些士兵们枪响靶倒,可你试过用跪姿端着枪口吊着几袋手榴弹瞄准目标一个小时动也不动、小腿上传来抽筋感觉的滋味么?
你试过背着40斤的装备在野外崎岖小道上跑上十公里、刚到目的地又让你在500米综合训练场上奔跑十个来回时候胸口那种火烧欲裂的感觉么?
你试过每天投一千次手榴弹,晚上吃饭发现小臂比原来大了一圈,筷子抓在手里直打抖连饭都扒拉不起的那种辛酸么?你试过亲人在医院里和死神争斗的时候自己却接到归队命令时抉择的痛苦和内疚么?
没有亲身体会就没有绝对的发言权。
周湖平翻开张和平的手掌,上面一片翻卷的茧花,撸起袖子,肘部一块块新疤盖旧伤。
“和学员们的关系处理得怎样了?”
“还不行,他们还是没怎么理睬我。”
周湖平朝训练场上看去,那些汗流浃背的身影依旧活跃在尘土飞扬中。
“在你之前的代理区队长叫做罗小明,他从去年开始一直代理区队长,在三区队学员的眼里,他才是三区队的领导者。就在你来之几天,他上军校去了。而你刚来的表现又实在令人失望,所以他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接受你。当然,你得从另外一个方面想,士兵的忠诚度越高,当他们接受你的时候,你会获得更多的尊敬和服从。”
张和平挺了挺军姿:“我懂。”
周队长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那些士兵的身上,凝视了许久才斜过脸来,认真地在张和平脸上琢磨了一会:“月底就是集团军大比武,蔡师长打电话来说了,如果你在大比武上能投出65米,他还是会签字让你调离。”
“队长,我……”
“别说了,军队这个地方不但要留人,更要留住你的心,如果你真的决定要走,没人阻拦你。”
周湖平打断张和平的话头:“不过你要记住,不论你将来会在哪个部队服役,后勤也好,省军区也好,毕竟你还是个军人,别把当兵的脸给丢了。”
周湖平说话的时候,张和平感到自己脸上有种火辣辣的烧灼感。从前自己也把后勤和省军区这些军队部门和这种陆军战斗部队打心眼地区分开来,那是两个世界,在他的观念里。在后勤部门或者省军区要比这里轻松许多,有时候甚至让人忘了自己是在从军,忘了身上还穿着这身人民解放军的军服。
当兵的第一天起,张和平就在父亲留下的光环里生活,部队是妈妈选好的,入伍就到了省军区司令部,后来才知道,司令员是爸爸的老战友——原273团团长王福来。
王福来出于对战友遗孤的照顾,把他调到了警通连,然后又担任自己的公务兵。
说是公务兵,实际上王福来是把他当自己儿子看待。
几年兵下来,跟没当过似的,跟着司令员跑跑基层,那些中尉连长、少校营长,见了自己笑成了一朵花似的,让人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一路顺风走到了军校,在军校也没吃多少苦头,军校的政治处主任也是父亲的老战友,三年军校生涯居然立了个三等功,但这块军功章里有多高的含金量,没人比自己更清楚。
分配的时候,主任和自己谈了一次话,主要是想了解自己的分配意愿。
过于顺利的军旅生涯让张和平有了一种无往不利的错觉,只要自己愿意,那么在哪条军旅路上都能走得很顺畅。
在这种错误的想法下,他想到了父亲的老部队——这支被称作南国雄狮的陆军一线部队。
然而情况完全出乎自己的意料,这支部队根本没像以往自己所在的分队一样把自己摆在一个英雄儿女的位置上,父亲的光环在老部队里却没为自己带来任何的福荫。
蔡副师长在全教导队面前让他投弹的那一天,张和平很悲哀地发现,出生于军人世家的自己和那些普通的战士并没有任何的不同,不过是自己比别人多了一套军官制服而已。
要当好一个军官,首先当好一名士兵。
周湖平的话惊醒了在完全被忽略中意志消沉的张和平,这么多年他第一次好好咀嚼自己的军旅生涯,从当兵那天开始。得出的结论让自己都感到震惊——从穿上军装那天开始,自己只是形式上的入伍,骨子里根本没有当兵卫国的追求,彷佛在进行一次寻找父辈身影的旅程。
一个不是军人的军人,又怎会获得其他士兵军人式的尊敬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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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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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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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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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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