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天在丛林中不断地行军,总路程达到了120公里,叠加上半路各种科目的设置,还有夜晚要寻觅第二天的粮食等等体力消耗,还有就是食物提供热量相比起日常有着很大的落差,庄严开始感觉到累。
连续三天的暴晒,有人脖子和手臂上的皮肤已经出现脱皮的现象,有人出现磨裆,还有人的脚上开始打泡。
第三天,原先七班出发的时候,大部分人都穿着迷彩鞋,因为这种鞋子的鞋底较厚,踩踏在崎岖山路尖锐的石子上舒适度要比解放鞋高,不会硌脚。
但是,第三天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清一色换上了解放鞋。
别小看解放鞋这种建国初期至今的产物,抛开战场上防钉刺和防水等等缺陷不说,在舒适度上,这是得到所有人统一承认是最舒服的一款鞋子。
贴脚、轻便、灵活,这就是解放鞋的优点。
对于体力消耗巨大的学员们来说,如果可以抛弃身上多余一克的重量,他们都毫不犹豫抛弃掉。
野外生存的一个原则就是,尽可能带更少的装备进入丛林。
因为如果要进行野外生存,那么证明士兵已经堕入了一种绝境的的境地中,单靠一个人的体力,你带再多的东西都于事无补。
其实,如果让许多门外汉猜,说野外生存里,然给你列出最重要的两样装备是什么,几乎不会有人回答正确。
或许有人会一知半解地说,是生存刀和火种。在不少门外汉看来,生存刀的功能是在太强大了,以国外特种部队成员十分青睐的“丛林之王”生存刀为例,刀身不但使用强度极大的洛氏钢打造,它锯齿状的刀背可以当做锯子使用,刀柄上橄榄绿色的刀鞘内还隐藏着指北针、反光镜、鱼钩鱼线、鱼叉头、打火石、磨刀石、别针、橡皮膏、缝补用具、止血带、铅笔等。
甚至刀鞘底部还有一个折叠式的叉环,链接橡皮带马上就可以制作成一副打鸟用的弹弓。
这把刀,在丛林生存中堪称完美之作。
也有人会说,野外生存最重要的是携带指北针和地图,因为无论你个人都么牛逼,如果走不出丛林,在那里多一天就会多一份危险,不是饿死就是疾病,不是猛兽就是毒蛇,迟早有失手的那天。
所以在一部分人看来,找对方向,速速离开这才是上上之策。
在接受野外生存理论课上,庄严从教员嘴里获得的答案是——脑子和你的手脚。
这才是最重要的生存装备。
一个冷静而有着丰富生存经验的大脑能够帮你在最危险的丛林中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在危机重重的原始丛林里,一个最简单的错误就会要你的命。
在上课的时候,负责讲授军事地形学和野外生存知识的教员提过两个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例。
第一个事例发生在1976年7月,某地质局绘测大队的2名司机和1名队员,在鄯善南部戈壁滩中开车迷路,后因汽车水箱破裂导致无法启动。第4天,当直升机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干渴而死。
尸体距离汽车抛锚的地点足足有56公里,这证明当时3人决定弃车寻找出路,而当时的气温达到38度,从尸体发现地到车子抛锚地之间的距离可以推算出,3人是在抛锚之后不顾沙漠生存原则里的“夜行晓宿”的原则,居然在烈日当头的大白天冒险进入沙漠,打算离开求救,结果食水耗尽,活活渴死。
第二个事例是一名英军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沙漠中,但是他严格恪守沙漠中生存原则里的“晓行夜宿”,加上懂得生存知识,搜集沙漠中仙人掌等植物,切开在火上烤,收集烤制过程中植物滴出的水珠用以解渴,甚至喝尿,足足走了8天一共224公里,最后获救。
这就是一颗冷静而且具备野外生存知识的大脑的用处。ωωω.χΙυΜЬ.Cǒm
而手脚代表良好的体力,能够为你的野外生存提供最基本的基础,没有好的体力,给一个人再多的生存用具都不能让他足矣保命。
解放鞋在重量上比迷彩鞋轻,而且脚上轻一克,身上估计感觉得轻十克,这种感受,很多人都能体会。
第三天的状况比之前两天都要糟糕。
这一次,不再是七班的幸运日。
从早上出发到了黄昏,所有人再也没遇上像第二天那样的冲击水潭,再也没看到任何河流。
都是山,一片连着一片,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山里面,除了落叶就是落叶,还有就是枯枝,要么就是一人高的茅草和荆棘密布的灌木。
这一次,所有人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穿出一片长着各种树木和植物的密林之后,每一个人都耗尽了体力。
“班长,请求休息!”刘瑞勇第一个举手发出要求。
“怎么?没力气了?”罗小明看起来倒是没有太大的问题,和学员们相比,教练班长每天晚上都是另外安排伙食,何况又是身经百炼的老兵,无论是经验上还是体力上,都比普通的列兵学员要高一筹。
为教练班长另外安排伙食,倒不是什么优待,而是野外生存是一项有危险性的训练科目,整个队伍里,必须有一名经验丰富,而且体力充沛的老兵带队。
这样至少可以确保全程监督学员不至于出错,更能够在整个班如果发生致命的错误之后能够力挽狂澜。
“班长,我也申请休息,收集食用水。”庄严转头看看其他战友,现在他的水壶已经剩下不到一口的水。
今天,巨大的体力透支和高温已经让他耗尽了水壶里的水。
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
距离宿营地还有十二公里的路程。
这至少要走三个小时,运气不好,甚至要四个小时。
没有水,体力急速下降还算小事,最可怕的是会危及生命。
罗小明走上前,抓住庄严的水壶,晃了晃,然后又走到下一名队员跟前,用同样方式检查了一下水壶。
没人的水壶里的水超过三分之一。
这意味着,队伍必须停下来,无论使用什么手段,吃茅草根也好,都要收集水源。
“我早就警告过你们,不要贪喝!”罗小明继续重申这个行军原则,可是他知道并没有用。
无论他怎么说,士兵们如果真的渴得受不了,很多人还是会偷喝。
这一点,他也没办法。
好在,这里是丛林。
丛林中即便没有水源,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补充体内的水分。
罗小明其实心里明白,也有把握。
如果整个班的学员真的很窝囊,无法找到能让自己活下去的水,那么他这个教练班长就要发挥作用,亲自出马了。
“顺着这个山坡往下走,你们看到前面有个山坳没有?”罗小明说:“阴凉而且地势低的地方,都很容易找到水源,你们学过,我就不再提醒。”
他看了一眼地上。
又道:“这里的山地太多石头,恐怕你们要挖水没那么容易。”
“好的,班长……”庄严只能点头。
罗小明说的没错,自己也没瞎,山上到处都是一块块裸露出来的石头,这证明土地地下的石头很多。
在野外生存里最简单最快捷而且获得量最大的水资源收集办法,除了直接找到可食用水之外,就只能挖水坑。
南方的丛林里,挖水坑收集水倒不是难事,只要找对地方,挖下去大约一米左右,就会有水渗出。
大家伙只能晕头晕脑地朝着山坡下走去。
这一片山坡里全是稀稀疏疏的树,好在可以遮挡住一部分太阳,走起来并不艰难。
由于太渴,所有人都想快点到达山坳,本来一字纵队现在早已经乱了套,散开来,三五成群零零散散朝前走。
突然,在庄严右侧不到一米距离的刘瑞勇忽然像被人点穴一样定住在原地。
“蛇!”
他发出了警告。
庄严猛地打了个激灵!
“庄严!小心!”
刘瑞勇的叫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距离刘瑞勇和庄严比较远的其他学员倒是兴奋起来,黎兆信喊道:“干死它!吃蛇羹!”
“你麻痹!是过山风!!”刘瑞勇站在原地,脸色苍白,一动都没敢动。
过山风!
这是一种南方的叫法,学名上,这种蛇叫做眼镜王蛇,是一种攻击性非常强的剧毒蛇!
“都别动!其他人也别动!”走在队伍最前面的罗小明回过身来,对着庄严和刘瑞勇喊道:“你们确定是过山风!?”
刘瑞勇舔了舔嘴唇,点了点头,话都没敢再说。
庄严此时也顺着刘瑞勇的目光,找到了落叶从中的那条过山风。
好家伙!
看到这条过山风的一瞬间,庄严头皮都麻了。
麻痹!
这也太大了!
几乎和小孩的胳膊那么粗!
这蛇,得有五斤以上!
已经抬起半截蛇身告诉庄严,它已经发现了站在他面前攻击范围内的两名士兵,双方之间不过两米距离!
这条眼镜王蛇身上一环环的黄色斑点,蛇背黑褐色,腹部鳞片微黄,张开的身子如同一个小蒲扇。
此刻,眼镜王蛇的蛇信子嘶嘶地吐着,似乎在发出某种强烈的警告。
很显然,这条眼镜王蛇已经属于被激怒的状态,正一脸凶悍地盯着面前这两个野战军士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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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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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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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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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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