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刺眼的手电光下,庄严一头埋进对方的两腿之间,死死咬住别人的右大腿。
侦察兵疼得哇哇直叫,他想握拳揍庄严的脑袋,可他一动手,庄严的那张嘴上就加把劲,顿时疼得他冷汗直冒。
“妈的,这个疯子!”侦察兵对着罗小明大喊:“你们还不赶紧把他拉开啊!?这家伙特么属狗的!?”
“行了,庄严,差不多就可以了,这不是真的打仗!”罗小明也怕庄严咬出什么问题来,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从侦察兵身上拉开。Χiυmъ.cοΜ
几个学员上前拧手的拧手,抱腿的抱腿,用背包带一下子将侦察兵五花大绑起来。
从地上站起,侦察兵呲牙咧嘴倒吸了好几口冷气,眉头都拧成了一团。
“你打小是不是被疯狗咬了?特么狂犬病啊!?非死缠着我?非得咬我一口?”
庄严呸呸地朝旁边吐了几口唾沫,一副无赖相,笑嘻嘻道:“谁让你踹我一脚了?”
“我——”侦察兵气得简直要灵魂出窍。
他见过倔的,没见过这么倔的。
就为了自己踹他一脚,追了自己差不多一公里,最后还拼死和自己打成一团,也不想想夜里这山路多危险,要刚才不慎滚下山崖,都得死。
这家伙,神经不正常嘛!
“你叫什么名字?”罗小明问:“是不是侦察连的?”
“是。”侦察兵这会儿没脾气了,垂下头,在教导队这晚上算是栽了,“我是侦察连战斗尖刀排的,叫李勇。”
战斗尖刀排,实际上就是侦察连的二排。
侦察连一共三个战斗排,其中一排是摩托化,二排是武装侦察排,三排是技术侦察排。
其中二排顾名思义,学的是武装侦察专业,也是侦察连里最牛逼哄哄最好斗的排,所谓的战斗尖刀排只是他们的英雄称号,对外都这么说。
罗小明当然清楚,端详了一下面前的这个侦察兵,看到他肩膀上的列兵军衔,顿时笑了。
“我说干嘛脸生呢,原来是个新兵蛋。你们班长可没你那么好运气,一早就被我们逮到了。”
李勇勾着头,低低地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把他带回去。”罗小明一挥手,几个学员押着李勇往队里走。
庄严揉着自己的腰,一脸胜利的得瑟,趁着大家伙不注意,一脚踹在了李勇的腰上,将他踹了个狗啃屎。
“我艹!”
李勇从地上蹦起来,虽然被反绑了双手,可是还要冲着庄严扑过去。
“庄严你干嘛!”罗小明不悦道:“人家都被抓了,你还占便宜?”
“我才没占便宜。”庄严不服道:“我腰里让他踢了一脚,你看看我的脸……嘶——”
边说边把脸凑到罗小明的手电光下。
“班长你帮我瞅瞅我好像被打了一拳……”
罗小明一看,乐了,庄严的右脸上青了一块。
“没事,小意思!”
一摆手,又道:“走了走了!别在这里站着喂蚊子。”
这回,李勇一路走,一路都在提防庄严,谨防这个家伙又偷袭自己,最后还瞪着庄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记住你了,走着瞧!”
一路上,庄严倒是没再去偷袭李勇。
不过,他对李勇倒是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列兵,这就是说,李勇和自己是同年兵。
不得不承认,自己打架还真搞不过这家伙。
青年人,都喜欢崇尚武力,尤其是比自己打架强的人。
侦察连?
难道真的像影视作品里的那些孤胆英雄一样如此牛逼?
这是庄严第一次接触侦察兵,但同时,也为他从今往后的军旅岁月埋下了一条伏线。
在不知不觉中,就连庄严也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开始喜欢上了侦察这个专业。
这一场伏击在不到半小时内就完成了,结果以教导大队大获全胜而结束。
其实部队的捕俘格斗和电视上的散打还有小说里描绘的一些什么这样那样的武术有着很多的不同。
军队捕俘和格斗术,以制敌、杀敌为主,其中分活抓和歼灭两种,根本不会有多余的东西,攻击的都是要害部位,人体哪脆弱就打哪里,攻击哪里能让人最快丧失战斗力就攻击哪里,动作不求好看,但是一定要快、准、狠,该杀就杀,该活抓就活抓,搞完就撤,绝对要快速脱离,否则就是死路一条。
这是侦察兵在战场上面临的环境所决定的。
教导大队里早已是灯火通明,哨兵们被惊动了,三个中队的哨兵都扛着枪也寻声音跑到了三中队这边。
就连在大队部值班的温志兴大队长也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来到现场。
在三中队的灯光篮球场上,温大队长饶有兴致地围着两个侦察兵看了看,说:“侦察连的?”
两个被逮的侦察兵虽然人被擒住了,傲气却还在,梗着脖子回答:“侦察连战斗尖刀排的……”
“噢!”大队长显然有点得意,笑着说:“你们连长怎么没亲自来?太小看我们教导队了吧,才派你们两个来?当我们教导队的教练班长和预提班长都是吃素的?”
两个侦察兵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兴许是觉得真的大意了,于是没再说什么。
温志兴对边上的学员说,你去大队部打个电话,让他们侦察连明天来领人,今晚,就把他们关在大队部禁闭室里一晚上。
第二天,侦察连长张大炮果然一大早过来领人了。
庄严早上出操回来经过大队部的时候,在晨曦中看到两个侦察兵跟在张大炮连长的身后,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
那个叫李勇的侦察兵眼尖,发现了在队伍中经过的庄严,朝他狠狠瞪了瞪眼。
庄严也不示弱,做了个鬼脸,竖了竖中指,算是还击。
大队长在早晨出操之后集合了所有学员,首先表扬了昨晚三区队的“打狗”队,然后狠狠批评了夜晚岗哨的漏洞,强调了一番换岗时候的紧密性,要求各中队回去马上改善巡逻制度,务必做到百无一失。
在大队长宣布加强岗哨巡逻的严密性之后,其实真正重视的中队并没有几个,尤其是受到表扬的三中队。
大家都沉浸在昨晚胜利的荣光中,多少有些飘飘然了。
结果,还没过两天,三中队就出了一件大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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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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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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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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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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