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没一会,又有人来报说巧云不小心烫伤了。
然后屋里的丫鬟们就赶紧忙着,又是找药,又是要亲自去送,没拿着药的,也跟着一起去看看巧云伤的怎么样。
屋里除了高怡秋,最后只剩下翠红一个丫鬟,在身边伺候。
高怡秋对她道:“翠红姐姐,你把嬷嬷交给你的那个包袱拿过来。”
翠红应了一声,赶紧去内间把包袱拿了过来,高怡秋让她把包袱放下,就让她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翠红有些不放心:“我若也去了,姑娘身边就没一个伺候的了,还是等她们回来我再去收拾吧。”
高怡秋摇头:“你去吧,我想自己清净一会。”
翠红怕自己坚持待在这里,高怡秋再发脾气,想着只是去后座房那里收拾东西,有什么动静也不是听不到,也就不再坚持。
翠红去了后座房,没一会院子里就进来了三男一女,除了刚才就见过的万春松,其他三人高怡秋也都认识。
同泽庄是高寻安还在冯之山身边做亲卫时,提出来安置,战后无家可归的伤员的地方。高怡秋记忆中,小时候经常会跟着父亲来这里。
高怡秋起身迎到门口,对众人行了个晚辈礼。
一个高壮的三十多岁的女子,几步走到高怡秋面前,拉住她的手:“姑娘可千万使不得,您是将军家的小姐,怎么能给我们行礼呢!”
高怡秋笑着说:“这里是同泽庄,叔伯们都是我父亲的袍泽,我怎么就能不对你们行礼呢!”
她声音清脆,笑语晏晏,如果不是肤色呈现久不见阳光的惨白,身材消瘦的不像十二岁的姑娘,任谁只听声音,也不会怀疑,这是一个阳光健康的少女。
眼前的姑娘,没有一丝高府传出来的,病的不能见人,也从不轻易说话的样子。
几人坐下后,万春松问出了心中的疑问:“这几年姑娘到底是怎么过的?刚才在门口又为何……”
高怡秋苦笑一下,缓缓的说出了这几年的生活。
万春松把拳头捏的咯吱响,最后实在忍不住‘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这个李氏实在是该死!”
刚才拉着高怡秋说话的高壮女子邹氏,也挥着拳头说:“我这就抄家伙去找那个老虔婆!”说完就要往外冲。
被她身旁的男子一把拦住:“你就算去了,能怎么样?那李氏这几年把名声经营的好的很,每次姑娘生病,她必是要让那高寻文亲自去请大夫,外面哪个不说他们待姑娘如珠似玉,你突然跑去,对李氏喊打喊杀,可知那些不知情的人,会在背后怎么议论姑娘?”
邹氏瞪着他:“当家的,你能忍下这口气,我可忍不下!”
被誉为同泽村军师的孙庆有,把她摁到椅子上:“先听听姑娘是什么意思,再说别的也不迟。”
坐在一旁的王争抬头对高怡秋说:“只要姑娘想要那李氏命,我自有办法做的无声无息。”他说话时脸上的那道,从额头贯穿鼻梁一直到嘴角的刀疤,都跟着透出一股杀气。
他的话说完,其他几人竟然没一个反对。
他们这样藐视生命、目无王法是不对的,可高怡秋还是觉得内心被温暖到了。
就在刚才,她还存着要试探一下的心思,在和这些人接触后,高怡秋对自己刚才的试探感到脸红。
当初在计划时,也只是把他们当成,可以合作的伙伴来衡量。
短暂的相处之后,高怡秋却深刻的感受到,这些人是可以为了帮助自己,告别这安逸生活,甚至于不惜触犯法律的。
他们不是前世那些商业上的伙伴,他们是自己父亲的袍泽,是和父亲一起经历过生死,可以托付身家性命的人。
只是一句话,赶车的范叔,就选择了最佳时间,让自己独自在万伯伯面前露面。
也只是一个眼神,万伯伯就看出了自己现在的情况……
只有内心真的在意自己的人,才会留意那句话、一个眼神背后的真正原因。
高怡秋又起身对众人行了一礼,在心里真真正正认下了这些人。
“叔伯们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为我这点小事,实在是犯不上触犯律法。更何况就算是杀了李氏,我一个未成年的姑娘家,还是要跟着剩下的长辈生活的。”
邹氏急道:“那该怎么办?”
高怡秋自信一笑:“他们所做的一切,无非就是想要霸占,我母亲留下的大笔产业。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究其原因,也只是身份上的优势。”
孙庆有眼睛一亮:“姑娘的意思是?”
高怡秋:“不是想要我的产业么,我就用手中的产业,捐出一个身份,来对付他们!”
万春松一拍大腿:“朝廷正为边关将士们的冬衣发愁,以姑娘的情况,想要一个身份,时机正好!”m.χIùmЬ.CǒM
听他这么说,高怡秋心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虽然知道后来宁王登基时,朝廷的银库空的很,可她也不敢保证,朝廷现在就一定是没有银子的。
有时候想要把东西捐出去,也要看人家到底是不是很需要。
虽然知道把东西直接交给宁王,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高怡秋也不准备直接提出来。
她先问万春松:“万伯伯可有门路?”想捐款,首先要找到说得上话的人才行。
至于宁王那里,不说社会地位差距太大,这里的人根本就够不到宁王那么高。就算是能够得上,自己一个很多年都没出过门的小姑娘,怎么就认准要把东西,直接交给一个王爷的呢。
同泽庄的几个人相视一看,都笑了。
高怡秋:这还真的有门路!要知道给朝廷捐款,越是能直接接触到身份高的人,越是节省。如果通过下面的人一层层的往上通报,只辛苦费这一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
万春松几人就看向王争,高怡秋也跟着看他。
王争:“咱们庄子往西五里,是宁王的别院,在姑娘来之前,宁王也刚到别院,现在还没有出来,估计今晚会歇在那里。”
孙庆有看高怡秋满脸都是:‘你怎么知道’的表情。好心解释道:“王争可是你父亲手底下最强的斥候,不管是谁,掩饰的再好,只要在他眼前过一趟,他就能看出那人大概的身份。”
高怡秋没想到运气会这么好,拿出装着银票和地契房契的,那个非常普通的小匣子,就放在了桌子上。
匣子里装了什么,不言而喻。
同泽庄几人的神情,不由的变得严肃起来。
万春松:“姑娘……”你就这么信任我们?
高怡秋只是笑:“让伯父操心了。”
万春松郑重道:“好!”
拿起桌子上的匣子,虽然心里知道一定不少,可在打开后,还是被里面毫无缝隙的,满满的一匣子的银票地契给惊住了。
众人惊讶之后,就看向高怡秋:你是怎么把这么厚的两沓,塞进只比成年男子拳头大一点的,小匣子里面的?
面对着他们的无声询问,高怡秋难得的觉得,有些委屈了这些银票和地契:“用什么装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引人注意。”
听她这么说,万春松几人对高怡秋又多了几分心疼。
这样疼惜的眼神,让高怡秋有些不太适应。在她二十一年的人生经历中,还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眼神。
小时候在老家,不只是自己的父母重男轻女,整个地区的风气就是如此,谁家的闺女不是从小刷锅做饭,洗衣看孩子,父母一个不顺心,女孩们还要成为他们的出气筒。
相比于那些默不作声只知隐忍的女孩,高怡秋从小就研究出了一套生存之道,所以就显得比别的女孩,要幸福的多。
在那样的环境中,大家都觉得她都生活的那么‘幸福’,谁会没事心疼她。
长大后,不管是同学还是同事,看她的眼神也多是佩服和防备,更是没有见过心疼的眼神。
不自然的咳了一声,才道:“既然有这个机会,万伯伯就安排一下吧。”
万春松思考了一会:“那就由我和庆有,一起去求见宁王。”
其实从武力值上面来说,让王争和孙庆有一起去更合适,王争三十出头正当壮年,武艺在军中时就已经少遇敌手。
可王争只身一人,没有任何牵挂,这些东西又太过重要。他们又都曾经是从军之人,知道将军带兵都要把家眷留在京中。
万春松担心高怡秋会不放心,这才决定自己和孙庆有,一起去宁王别院。
没想到高怡秋却说:“我这里还有件事需要万伯伯配合,不如让王叔叔和孙叔叔一起去宁王别院。”
她的话说完,一直平静的王争也有些动容:“姑娘……”
王争与其他迁到同泽庄的人不同,不是因为在家中不受宠,或是独子而去参军。
也没有因为受伤回乡,在家乡过不下去。
他只是不放心,一起上战场牺牲的袍泽,他们留在家乡的父母妻儿,是不是有着,和迁到同泽庄的人一样的遭遇。
于是他放弃家乡的安逸生活,踏上了遍寻牺牲袍泽家人的路途。
家中独子牺牲的,大多家族都会安排老人养老,有那些不受族里重视的,在王争过去后,族人也因为畏惧王争,从而不再敢怠慢老人。
王争接回同泽庄最多的,就是牺牲袍泽的妻女。因为家中没有男子,很多在王争找过去时,不是母女一同被卖,就是在家中受尽磋磨。
哪怕被他救出水火的人,大多因为他渗人的相貌,还有不拘言笑的性格,到现在见到他,也只会远远的行了礼,然后就避开了。
很少有高怡秋这个年龄的小姑娘,能毫不胆怯的面对他,而且还有着对他毫无保留的信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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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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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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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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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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