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能回到大学校园就好了!可以尽情地和年轻男孩谈恋爱。不像走上工作岗位,面对的都是讨厌的相亲。
已经是初冬了。叶明媚并不在乎四季的消逝,只要这个季节有漂亮的衣服就好。比如说今天,她穿着新外套,整个人都轻盈起来。可惜不是春天,否则慢慢走在阳光之中,享受一下满目春光,该是多么惬意?
她正想着,却发觉远处有人注视着她。第六感还是很重要的,循之望去,果然发现了农业局门口的元修。他正在关车门,看到她走路的模特步,似乎笑了。
叶明媚就有些恼了,笑什么笑,没见过美女吗?
元修:“你包里的东西都掉出来了。”
叶明媚低头一看,刚才自己晃动的幅度过大,一管唇膏掉在地上了。她买这只小包时,就喜欢上它没有拉锁,有些像前世她的某个包。没想到,这包的缺点也是如此,好在掉出来的不是什么隐私的物品。
元修又望了她一眼,笑着走进了办公楼。叶明媚觉得,这个早上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好像是一种氛围。原本街道旁边平淡的干枯树木,和天空的淡淡云朵,还有偶尔经过的行人……都似乎不一样了。
从那天开始,她每次经过农业局,都下意识地用眼角的余光看上一眼。很巧的是,她无论是去学校,还是去店里,经常会经过这个单位。
遇到元修的时候并不多,不过在她有意识的等待里,也发生过几次。
许则欢和冯文静倒没发现她太多的变化,只是觉得,她越来越爱美了。
叶明媚自己呢,每次经过那里,都如彩蝶飞过。若是偶尔碰到元修,她都假装没看见。似乎偶然才瞥见他,而他看到她就笑了:“早啊。”
或是:“今天精神啊。”
叶明媚觉得,平淡的日子多了点缀。而她看到的元修,也和从前不大一样了。他似乎更有年轻人的气息。
只不过,这样的一幕幕,并没有其他人知道。
某天,元修又领着一个女孩来她们店里时,恰好叶明媚也在。她就觉得有些别扭了。小雪都不明白,怎么叶姐冷淡下来了,不是一直告诉她,要热情对待顾客的吗?
“陪女朋友逛街啊?”叶明媚和元修打招呼:“真是像样,现在有耐心陪同的男人不多了。”
元修笑笑。说话的时候有一点翁声翁气的鼻音:“周末么,出来转转。”
叶明媚看着那个女孩,她可真是苗条:“根据她的身材,估计穿哪件衣服都漂亮。你就准备好好出血吧,呵呵。”
元修:“是吗。”他话不多,带着习惯的笑意。叶明媚一时之间,看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倒是那女孩,见叶明媚和元修打招呼,有些不快。“这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怎么有一根线头呢?”
小雪:“哦,只有这一根,我帮你剪掉吧。”
“不用,我不要了。再看看那件,不是它。是最高那排,左边第二个!”
“哲哲,那件不适合你。”元修漫不经心。
“不嘛,我就想试试嘛。”
他也不再说话,露出好脾气的微笑。似乎很温和的样子。
叶明媚突然觉得,彼此之间很是遥远。仿佛那些偶尔相遇的默契,那些彼此互视的微笑,都不曾发生过。
她看了一眼小雪,给了一个小雪会懂的眼神。
小雪对哲哲顿时殷勤多了,体贴备至,连恭维都恰到好处:“恩,你选的这件确实好看,穿上后,显得你整个人很特别,跟别人不一样,我也说不好……姐,可能这就是气质吧?”
元修:“别听小姑娘忽悠你,你穿它不好看。”
小雪:“姐,男人一般是不懂服装的。他们只能看个大概,只有咱们女人,才能清楚各个方面的细节,那些设计到底好在哪里……就像你穿上这件衣服,漂亮在哪里,也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我要再继续说,他又说我忽悠你了。”
哲哲甩了下她的长发,差点砸到旁边的小雪。又转过脸来对元修妩媚地笑:“人家就想要嘛,你给不给我买?”
“你喜欢就好。不过,见我时就不用穿它了。”琇書網
哲哲:“……”
叶明媚:“那位先生,不如你亲自帮女朋友选选?”
元修:“你觉得,我像是那么无聊的人?”
我看你就很无聊,无聊到对女人的衣服吹毛求疵。叶明媚在心里骂着他,面上却戴上了笑盈盈的面具:“哦,还以为你很宠她呢。”
元修没说什么,哲哲却不高兴了,一下子把手中的衣服摔在衣架上:“他本来就对我很好嘛,所以才不让我买你们家的衣服!都什么质量啊,还有线头!”
小雪:“姐,有贵的,你不选吗。比如这一排,价格就非常贵,可是你直接奔着它们去的……”
哲哲:“怪不得小蝶说想揍你,我听你说话,都觉得你挺欠揍的!”
元修却指了指那排贵的:“在那里选一件吧。我是让你来买衣服的,又不是来闹事的。”
“不买了!”
“别闹脾气。听话。”
叶明媚觉得,哲哲应该转身就走,才比较符合她的个性。没想到,她和蝴蝶一样,对元修的话妥协了。
小雪都懒得再介绍。而哲哲甚至试都没有试,直接挑了一件。指给元修看,元修点点头,她就去付款了。
叶明媚当然乐得省事。
“咱们这都没有什么高档的店。”哲哲拎着购物袋时,还在跟元修抱怨。
“等下回出门的时候,我领你去哈尔滨。”元修说。
听到这两句对话的叶明媚,整个人都不好了。敢嫌弃她的店!她一定要把店做得更大更好,让哈尔滨的人都来买小县城的衣服!等将来有了淘宝,有了直播,这些都不是梦!
第二天,当她再经过农业局的时候,就没有了那种雀跃的心情。仿佛那种朦胧的幻想,已经被破坏了一样。
很长时间,也没有再在办公楼门前见到元修。说有缘分的时候,几乎天天能见到。而失去了缘分,却每天都能完美错过。让叶明媚怀疑,可能有时候像《向左走,向右走》里面描述的那样,可能相差一秒钟,都能让两个人擦肩而过。
叶明媚觉得,生活挺没劲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偶尔小马哥还来店里玩,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是来看她的,还是来看许则欢的。她总觉得,小马哥醉翁之意不在酒。
马亮还跟她打听:“许则欢的事情怎么样了?”
“什么怎么样了?”
“就是她跟那个济南人的事情呗。”
“哦,你说文因朝啊。两个人好着呢。”
“隔那么远。感情这种事不近则退,能一直保持最初的热情吗。”
叶明媚觉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还变成情感专家啦?”
“呵呵,就是睡不着的时候,看了本书。”
“心灵鸡汤吧?”叶明媚觉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马亮看着不像爱学习的孩子啊。
“别瞎说。那个什么鸡汤更有营养。”
嘴皮子还变溜了。叶明媚闷闷不乐:“你倒说说,你有什么企图?”
“没有没有。我这不就是……你们的朋友嘛。”
好吧。叶明媚也懒得拆穿他。反正她现在也没有什么朋友。自从和宋远、叶辰闹得不愉快之后,她都懒得再招惹备胎了。
“你第一学历是啥啊?”叶明媚好奇,问了下。结果听马亮说,他就是部队转业回来,家里给安排了工作。就劝他再去读个学历。虽然若干年之后,国家重视退役军人,有免费念大学的机会,拿到手的毕业证书,还是第一学历。不过现在,马亮闲着不也是闲着么。
“不去。看书就脑袋疼。”
“也不怪你。周围也就许则欢喜欢看书。她是写东西的人嘛。”叶明媚眨了眨眼:“难怪她总说,咱们这地方的人不求上进呢,一说话都透着股没文化的劲儿。”
“她说过吗?她说话没这么刻薄啊。”
“当你们面儿,她当然得保持礼貌了。这些真实的评价呀,也就内部人能听到的。”
不出所料,没几天,叶明媚就在电大也看到了马亮的身影。招生时间早过了,他就来先听听,看下一批能不能报的。
叶明媚笑,回去对许则欢说:“你还能改变一个人呢。”
听了来龙去脉,许则欢抗议:“关我什么事儿,明明是你把人骗过去的。”
冯文静更了解她:“你是觉得一个人去上课没意思吧?这回有伴儿了。”
“恩,我怕寂寞,怕孤单,怕黑……不像你俩,神经顽强得很。”
许则欢笑。怎么感觉叶明媚把她们形容得很粗糙,好像两个女汉子似的。她只是不像叶明媚那么爱众生,尤其是那么喜欢男人。
不过……文因朝除外。
没多久,叶明媚就有些后悔了。有英俊的马亮陪着,斩断了她的其他桃花。甚至有一天,她和马亮一起去吃东西,迎面还遇到了很久未见的元修。
只是元修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一种类型,这次的是忧郁沉默型。不知道是不是在生闷气,女孩面沉如水。本来算得上好看的脸,因为拉得这么长,都不好看了。
元修看了眼叶明媚和马亮。对她微微一笑。
叶明媚突然就挺烦他那种笑容的,似乎对一切了然于心。而事实又偏偏不是他想象的样子。他的想象又是什么样子呢?大概也是出于自己对于他的判断和想象。
她赌气地揽了揽马亮。没想到好久没暧昧了,马亮还不习惯,往旁边躲了躲。这个细微的动作,让叶明媚挺尴尬,但愿元修没有看到。好在,他已经走过去了。
她又回头看了一眼,觉得元修高大,那女孩小鸟依人,远远望去,还是挺养眼的一对。结果那女孩也正回头看他们,她赶快若无其事地转过了头。
马亮:“你喜欢那个人啊?”
“开什么玩笑?”
“那你怎么突然利用我。”
叶明媚恼羞成怒,说好的神经大条呢?马亮什么时候都能洞察她的小心思了?难道真的是混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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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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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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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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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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