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所以你决定做好事,修建凤阳城中心小学?”
赵福龄点头道:“这是原因之一,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只要看到六岁以上的小孩子不上学,就非常焦躁,就想给他们建造学校,将他们送进去,让他们不断学习知识。”
迎着荀苒不理解的目光,赵福龄继续说道:“起码九年义务教育,然后加三年专业提升,优秀的学子再加四年以上继续培养……”
荀苒打趣道:“从你的学校毕业后,大好年华都过了一半了。”
时人平均寿命也就五六十岁,孩子也多早夭。荀苒这样说也有一定道理,二十二岁,孩子应该满地跑了。
“可不是这样说的,我的学校立志于提升全社会知识水平,推动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增强综合国力,提升人民平均寿命,到时候,二十二岁还是个孩子。”
“我怎么感觉你说的都听到了,但是都听不懂呢?”
"哈哈哈,以后你就知道了!"
——
赵福龄隔了两天又去了闫府。
她已调查清楚,这个闫府是尚书令闫式的祖宅,闫家世代为官,老爷子当年也是呼风唤雨的一方人物,大儿子任尚书令,二儿子闫柄官居御史中丞。小女儿闫薇嫁给了李骧,李骧是宗亲,李雄称帝后封李骧为司空,李拔即位后,李骧已经成为太傅。
李骧虽然没有封王,不过他的庶子李寿已经被封为了建宁王,这对父子是朝中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但是闫薇跟李骧的关系并不好,闫薇去世后,闫老夫人就将闫薇之女李云初接到了凤阳城。
按理来说李云初应该有个县主的位置,但是李骧并不疼爱这个女儿,多年来不闻不问,连应得的分位也没有请封。
赵福龄只能再次感叹,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啊。
林妹妹也是母亲去世后,被送去了外祖母家,可惜没几年父亲也去世了,这才无依无靠,总觉得“风刀霜剑严相逼”。李云初虽然父兄在世,不过也丝毫没有亲情可言,她虽然衣食无忧,但心情苦闷也同林妹妹一般。
再一次见面,赵福龄还是忍不住看呆了。
李云初穿着一件淡绿色多折裥裙,裙长曳地,外罩薄纱,手挽锦帛,云鬓花颜,容颜绝世,仿佛仙女下凡。
李姑娘掩嘴轻笑,闫贺明知道赵福龄是女子,但还有些吃味。
赵福龄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笑道:“云初美貌,世所罕见,从此我心中的洛神有了模样。”
李云初鲜少在外人面前露面,其余三公子虽然也被惊艳过,但那些人相当自恋,见过两次之后也就如寻常了。她还没遇到过如此直白的赞美。
“喂,赵福龄,你是来干嘛的,没事早点回去吧。”闫贺明燃起嫉妒的小火苗,凡是引起表妹注意的,不管男女全部驱离。
“表哥,福龄才刚来!”
“好吧……”闫贺明气鼓鼓的看向赵福龄。
虽然赵福龄样貌也属上乘,不过平时都做男子打扮,脸上不施粉黛,又是一个打十个的猛士,比寻常男子还要阳刚几分,知道她底细的都不做他想,是以穿越到如今,赵福龄没有收到一个表白。
回家斟酌之后,这次赵福龄不仅带了药方,还带了药材,叮嘱道:“忧思伤身,平时阳光好时多到花园走走,我教你一套八段锦,每天早晚各打一次。”
“赵福龄,你别教我表妹奇奇怪怪的东西,她想不想跟你学!”闫贺明以为赵福龄要教李云初武功,非常紧张,他可不想自己娇滴滴的表妹,变成一个女汉子。
“表哥,你该去给外祖父请安了。”
“我一早去过了!”
“那再去陪外祖母聊聊天吧。”
闫贺明识趣的闭上了嘴,知道再说话表妹就恼他了。
李云初也不再管他,问道:“福龄,你为什么第一次见我时叫我颦儿?”
“这,是有个人长得与你很像,我一时看呆了。”
“什么!世界上竟然有人跟我表妹长得像,赵福龄你别胡说八道。”闫贺明安静每一分钟,立刻跳脚。
李云初恼道:“表哥,你再这样我生气了!”
闫贺明无奈,只能坐的远一点,悄悄观察两个人。
赵福龄没跟他计较:“这件事说起来很玄幻。”
赵福龄在脑中构思了一下如何讲,然后说道:“你们可能不信,从前有个老爷爷给我讲过一个叫做《红楼梦》的故事,后来我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将故事全都蒙出来了,梦中的林妹妹跟你长得一个样子。”
闫贺明在旁边咕哝了几句,不过声音很小。
李云初很捧场,问道:“哦,什么样的故事呢?”
“时间有点久了,而且那个故事的精彩之处我不是我用语言能复述的,我只念一句写给林妹妹的诗句,你大约就能窥见一二。”
赵福龄看着窗外花团锦簇,想着书中剧中的林妹妹,怅然念道:“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琇書網
李云初怔住了,原本只以为她的玩笑话,没想到竟真有这样好的诗句,联想到自己,却也犹如诗中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闫贺明也难得没过来打扰,反复念叨着这首诗。
屋中沉默了片刻,赵福龄又说起故事情节来,隐去了会让李云初伤感的段落,只说些林妹妹的“名场面”
例如:“早知他来,我就不来了。”
“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厉害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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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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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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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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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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