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一会陈松就生出了许多感叹。
苏毅追上他的脚步说道:“今日多亏了道长,道长手段当真是如晴空雷霆、黑夜霹雳,厉害非凡呐。”
陈松说道:“还不是没有救下飞云子师兄?”
苏毅沉默了一番,开口道:“生死有命,早日离开这个滋生了许多烦扰的凡尘俗世,对飞云子道长来说或许是好事。”
陈松问道:“那你愿意离开这凡尘俗世吗?”
苏毅叹道:“鄙人全身俗气、满腹浑噩,还是留在这凡尘俗世为好。”
陈松说道:“其实我也是个这样的人。”
两人对视一眼,没毛病。
因为是特殊时期,所以虽然飞云子为民而死,可丧事不得不简单办理。
修士们对此倒是不在意,按照修道界的规矩他们已经在飞云子死的时候献上过大礼了。
转过一天来,苏毅委婉的表达出内心想法:城里该组织一支商队去探索一条能避开荒人的商路了,六九城内存量告罄,要是再不想办法去找到粮食供应渠道,怕是用不着荒人来袭,六九城眼看自己就要崩溃了。
陈松此次来城就是为了这事,他答应过金琴。
商队已经组建起来了,驭苍子等十五名修士是主力,另外苏毅和卫戍将军还从守城军士中精挑细选了百名力士跟随,其中就有宫无病。
金琴等几大家族的族长带着族里的私兵也加入其中,所以队伍很庞大,浩浩荡荡有二百多人。
风随干、卖陈松灵米的成黑子等商户踊跃的加入了队伍里,他们都知道商队开拓商路是一次机遇,当然也是一次冒险,可留在六九城里是找死,所以不如加入商队。
出发之前,苏毅给了陈松一幅天冲神州的地图:“道长请小心,这地图不太准确。”
陈松怀疑的看着他道:“地图不准确?苏太守,以前的修士们就没做个准确地图出来?”
苏毅苦笑道:“当然有,还是灵图。可惜那都是道家管制的物品,全靠灵气来驱动,现如今灵气枯竭,灵图无人保管、无人养护,早就毁坏啦。”
灵图相当于地球的3D地图,是修士御空飞行所作,老百姓手中保存了没用,不会进行保存,而修士们现在有点灵气都得珍惜着使用,更不会用来养护这玩意儿。
猎杀了人面狼后两日,这支草草组建起来的队伍就出发了。
六九城把最后的家底榨干了,队伍一人一匹马,全是骑兵。
有个刘氏家族有些意思,他们家里没有马匹,但有一些身躯健壮的大青骡子,他们家的人就骑了骡子,配上络腮胡子跟阿凡提似的。
队伍就这样出行了,目标是哪里?不清楚;路线怎么安排?不清楚。
目标之所以不清楚是因为他们没有确切目标,商队想发现一座有存粮、有实力的城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都行;路线没法安排是因为没有确切目标,所以不好安排。
陈松自己是一条咸鱼,他觉得整个商队是一群咸鱼。
另外为了防止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商队是偷偷摸摸趁着夜晚出行的,没有人鼓气,没有满城百姓夹道相送,没有目标没有确切路线,商队的氛围就很差了,显得更是咸鱼。
没人给翻身的那种咸鱼。
出城之后,商队离开道路往东北方向前行。
陈松便问道:“老风,这是打算去哪里呀?”
风随干懒洋洋的说道:“管它娘去哪里,咱跟着走不就行了?”
陈松想给他一脚:“你脑子里面缺根弦是不是?被人卖了也跟着走?”
风随干琢磨着说道:“咱们这么些大老爷们,唯一的娘们还是金琴那个比我更像爷们的,谁会买?买了回去怎么养活?”
话是这么说,他还是屁颠颠跑去商队前头问怎么回事了。
陈松走的是散修路线,他游离在商队之外,隔着一段距离,目的是防止被身边的人给伏击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他在地球上有庄园有存款也有爹娘,还有大好人生等着他,不想死在这地方。
在其他人看来则是他为人高傲,瞧不起商队,所以不少人对他心怀怨气。
陈松不在意,他巴不得大家伙别对他有好感,否则以后一旦找不到商路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死掉,还得养活一干人等。
风随干去队伍里转了一圈后又纵马跑了回来,离开商队的时候他听见了有人在背后冲他吐唾沫:“这走狗!”
“这煞笔。”他在心里骂。
汇合陈松后他说道:“是金家主规划的路线,咱们先去二五城瞧瞧,按理说那城里应该还能让人过活的下去。”
“为什么?”
“六九城是跟着虎浮群山的门派吃饭的,城里的良田都种了草药、灵木之类,二五城不一样,他们周围没有门派,田地里种的都是凡俗的粮食,应该受这世道影响的小。”
陈松觉得这主意有道理,他在心里默念了几遍二五城,然后问道:“这城的名字是不是因为它有两个城区、五个城门?”
“对。”
陈松呵呵笑,还真让他猜到了。
夜晚行路不安全,天色太黑,容易走错方向也容易走散队伍。
要是为了聚拢队伍和看清行路而打起火把,那样又太危险。
荒人先锋军前些日子出现来着,不能不防备他们还有其他队伍盘旋在周围。
于是金琴、驭苍子等商队头脑便亲自打马来找陈松商议:“松子道长,咱们要不先找地方安营扎寨吧?这天黑布隆冬,实在不好走啊。”
刘氏家主刘安骑着他的大青骡子唏嘘道:“行路难呐。”
陈松咳嗽一声道:“说起这个行路难,贫道忽然来了灵感作了一首词,诸位听听?”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行路难!行路难!多岐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诸位,如何?”
念完这篇文惊千古的名作,陈松等着听众人的惊叹声,他不是为了装比而念出《行路难》,好吧,或许有点想装比,但主要还是想鼓舞一下队伍的士气。
结果没人对这首名词做出溢美赞赏,倒是驭苍子嘀咕道:“就是问问你要不要安营扎寨,这掉什么书袋呢?”
陈松狂翻白眼,没文化,草!
更有人跟着驭苍子附和:“这念的什么玩意儿?”
陈松连翻白眼的兴趣都没了,随意挥手道:“你们说的算,我是咸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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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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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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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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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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