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这个三国不对头>第一百一十八章 奸雄还是不死心
  只留下王富贵在后边给他比中指。

  靠,曹孟德,你砍起价来也太狠了!

  王富贵要价4000斤黄金,曹操居然只愿给200斤黄金。

  二十分之一的价格,虽然是王富贵的底价,但是,王富贵作为奸商,他是贪婪的,他还想要更多。

  不想被曹操轻易穿心里价位,王富贵和曹操一行人也就不欢而散。

  曹操出价这么低,王富贵才不愿意卖。

  他就不信了,难道整个濮阳的士绅豪商,就没人愿意比曹操出价高吗?

  结果,还真是,船没卖掉,王富贵又在濮阳小住了三天。

  期间,王富贵的四牙楼船,停在河道上,虽然每天都能收获大批观光粉丝,但就是没人问价格。

  一打听,王富贵才知道曹操的霸气。

  东郡太守看上了王富贵的船,一般百姓哪敢和太守争?

  气得王富贵就想找曹操理论,不过曹操比他还快一步,他带着曹昂、曹洪等人,反倒先来客栈拜访他了。

  似乎不记得三天前的不欢而散,此时曹操的一张猥琐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他将满面红光的曹昂拉到身前,笑着说道:“王公子,这三天,休息得还好吗?这买卖船只,终究是大买卖,急不得,也不能急。

  今天本府过来,其实来赔礼的。之前,让子脩试探公子家的女眷,终究是失了礼仪。所以,本府带子脩过来赔礼了。子脩,你还站在干嘛?还不给王公子道歉!”

  曹操,这是在搞什么?

  折节下交、礼贤下士?

  他曹操就算是十八路诸侯中混得最惨的,地盘只有一个小小东郡,但他怎么说也是世家子弟。

  世家子弟不就是调戏民女吗?

  有什么大不了,不都是正常操作吗?

  曹操居然为了在王富贵面前卖好,逼长子曹昂前来负荆请罪,难道曹操真以为他是王允的家人。

  不过,无论曹操在算计什么,王富贵也不能受曹昂的礼。

  他颇为大气地扶住曹昂,善解人意地说道:“府君,言重了。之前,府君防范我等,也是事出有因。子脩公子也是遵从府君的吩咐做事,何错之有?

  所以,这事就过去了吧!府君,与其你们今天郑重过来道歉,不如将这歉意转化成实际东西。比如说,再加点价如何,现在只要1000斤黄金,我的大船就是你们的了。”

  王富贵还真是死要钱。

  居然想把歉意转化成黄金,王富贵简直掉在钱眼里了。

  一时间,曹操都有些怀疑他的判断。

  难道,司徒王允的家人这么缺钱?

  不过,王富贵越是急着卖船走人,曹操就越是不急。

  他像没听到王富贵的话似的,岔开话题说道:“王公子真是高义,本府替子脩谢过了。

  王公子不计前嫌,虽然原谅了子脩的无礼。但是,本府这里还有一件事。具体说起来是我们过分了,可能会令王公子你感到为难。

  但是子脩这几天茶饭不思,都饿的面黄肌瘦了。本府看着心焦、看着心疼,借着赔礼机会,厚着脸皮登门。是有一件事想求王公子答应,就不知王公子愿不愿听一听?”

  曹孟德,你的脸皮的确很厚啊!

  曹昂明明满面红光,你居然给我说他面黄肌瘦。

  看着憨憨傻笑的曹昂,王富贵尽管心底不爽,但他也不能不识趣,他勉强笑道:“那还请府君说来听听,若是能帮得上,我也不会不帮忙。”

  不知曹操图谋,王富贵才不会把话说死,他谨慎地给他自己留个退路。

  王富贵的小心思,曹操岂会不知?

  不过他也不在意,而是哈哈大笑地说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了!就是子脩这孩子,自小尚武,又喜练剑。

  但是本府手下,虽有不少猛将,但他们更擅长马上功夫,更擅长征战沙场。三天前,子脩无礼,那薛姓女子使得一手好剑法,力压妙才、元让,真是让子脩见猎心喜。

  所以,本府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让子脩拜那薛姓女子为师,学习剑法?”

  我擦!

  曹孟德,你真的只想曹昂学习剑法吗?

  不会是拐着弯子,继续来拉他关系吧?

  就算曹操还没死心、还想留下他,王富贵也不能拒绝得太直接,他只能委婉地说道:“拜师啊!这不大好吧!那位薛小姐,只是我的朋友,并不是我的属下。

  她愿不愿收徒,想不想收徒,我无权代她决定。况且,子脩公子堂堂男子汉、大丈夫,拜一女子为师,以后若是让人知道了,岂不脸上无光?”

  尽管秦汉时期,男女思想比较开放,但女子地位并不高。

  曹昂,堂堂府君之子,若是拜师女子,以后这事传扬出去,他还挺容易遭人耻笑的。

  但是,为人谦和的曹昂,仿佛认定了薛骐一般,他毫不犹豫地说道:“还请王公子成全,子脩只想学得好剑法,为父亲仗剑。”

  “好、好、好,我儿真是孝顺!”

  知道你儿子举了孝廉,你们也用不着在这里,上演一场父慈子孝的感人戏码吧!

  曹操这一手拜师,王富贵虽然没什么理由阻止。

  但最后他还是挣扎地说道:“好吧、好吧,要拜师,你就去找她拜好了。只要她自己同意,我绝不干涉她的决定。”

  就在王富贵无计可施时,薛骐却突然闯了进来,红着眼睛质问道:“王富贵,你当真不管我了?只要我同意收徒,哪怕收男人为徒,你也由着我?”

  可惜,王富贵是穿越的,他就算对三国人物和事件比较了解,也不可能明白当时所有风俗习惯。

  王富贵以为拜师只是拜师,又不是拜堂。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薛骐至于莫名其妙红眼睛吗?

  所以,王富贵不明所以地说道:“我说薛小姐,你都那么大的人了!该学会有主见了。我又不是你什么人,我能帮你做什么决定?

  况且,你以前不是说过,你是江湖儿女,不信儒家那一套。难道你觉得女子收男子为徒,因为男女大防,多有不便。如果你是这样考虑的,你可以不收。”m.xiumb.com

  虽然拜师不是拜堂,但是自古以来,都是男子收男子为徒,女子收女子为徒,很少有跨界的。

  除非,这种师徒关系,是建立在夫妻的基础上。

  王富贵不管她收徒,也可能是王富贵没那么重视她。

  使得薛骐赌气地喊道:“哼哼,好、好,你不管我就算了。这徒我还就收了,你到时不要后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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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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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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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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