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剑冢就是村后的一个山洞,是他们薛家村前几代人专门挖出来的人工山洞。
洞窟内部,虽不算广阔,但还算结实,只是没有青砖红瓦,没有金碧辉煌,更没有专人守卫。
毕竟,薛家村的剑冢,那就真的只是埋葬废剑的场所。
放眼望去,这里插在土堆上的废剑,各种材质都有,几乎都是锈迹斑斑、没有光泽。
这里简直就是垃圾处理站。
要在一堆垃圾中,淘出好货来,参赛的相剑师,还真是需要有点眼光、有些水平。
毕竟,这些废剑任由风吹雨打,剑身花纹雕饰,几乎都面目全非了,越是久远的剑越没人关注。
嘴上尽管说着难听的话,但是薛骐还是亲自做了王富贵的护卫。
她不光亲自出马,而且还带上了族中的精锐子弟,护在王富贵周遭,保护他去剑冢选剑。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更何况,薛柔的掩面啜泣,就更是从侧面说明了一切。
薛柔可是全村老少爷们的女神,她在王富贵这边受了委屈,众人一阵脑补,纷纷气得脑袋上都要长青草了。
但是,薛骐是全村青年一辈中,武功最高的,剑术实力比雷冲、苗钦、柳洵还要高。
众人虽然羡慕嫉妒恨,但是迫于薛骐的身份和实力,大多数人也不敢造次。
他们的目光只是追逐着王富贵,王富贵走到哪,他们就看到哪。
王富贵拔起品相好的剑,他们就连连叹气;王富贵拔起品相差的剑,他们就面露喜色。
直到最后,王富贵捡起一把锈迹斑斑的、看不出剑身形状、如绢布一般柔软的黑色条状物。
薛柔身边的跟班之一柳洵,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嘲笑道:“什么洛阳第一打铁人?你难道就只有这种眼光,居然会选这种东西?”
王富贵手中的黑色条状物,卖相的确惨不忍睹,看起来根本不像剑,不知是哪位先人随手丢在剑冢中的废料。Χiυmъ.cοΜ
这条状物软趴趴的,不到一尺长,全身漆黑,虽有些金属的光泽,但是剑尖早已被磨钝,剑身也卷了刃。
无法劈砍,也无法刺物,根本就是废料一条。
还以为王富贵是浪得虚名的,主持选剑的雷横心中虽然狂喜,但他面上还是神情肃穆地喊道:
“王富贵,老夫敬你是客。比起别人,多给了你一倍的功夫选剑。现在不剩多少功夫了,难道这就是你选的剑吗?”
雷横在薛家村中,一向有威严,武功又是仅次前任村长薛易的第二高手,拥有一流武道修为。
所以,雷横一发话,周围薛村五姓男女,没一个敢多嘴找骂,即便心中再不屑王富贵,他们也是憋住笑意看热闹。
只有护着王富贵的薛骐,有些懵逼的提醒道:“王大哥,你不要再玩了,你换一把吧?你手上那东西能叫剑吗?”
软趴趴的黑色条状物,用力刺出弯曲如钩子,随意甩出又听得到铿锵声,这奇形兵器还真是怪异得很。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薛骐,根本没看出,这其实是软剑。
王富贵在薛家村剑冢逛了一圈,大多是一些名不经传的铁剑,剑中品相有好有次,多是先代铸剑师遗留的。
王富贵对剑本身的工艺不感兴趣,他只是保持着以往的坏习惯,到处扔着鉴定,寄希望出现点惊喜。
无视雷横的咆哮、薛骐的关心,以及薛柔、柳洵等人的嘲讽,王富贵看着黑色条状物上、悬空的字迹,嘴角边不禁露出了些许笑意。
叮,发现超一流高手傅介子的软剑:剑名精忠,剑身长二尺,柄长五寸,重六两。剑身柔软、可折叠、可弯曲、可做腰带。
傅介子,西汉勇士和著名使臣,汉族,北地人。奉命以赏赐为名,携带黄金锦绣至楼兰,于宴席中斩杀楼兰王,另立在汉的楼兰质子为王。傅介子以功封义阳侯。
叮,发现傅介子的软剑修为,触摸后宿主可学习。鉴于宿主术武双*修,境界远在傅介子之上,可获得傅介子软剑修为的全部功力。
在剑法上,王富贵其实只有学自史阿的剑术。
而史阿学自王越的剑法,刚猛有余,灵动不足。
壮年时,凭着气血旺盛,王越尽管打遍天下无敌手,但一旦年老气血衰败后,剑术威力就会下降。
而傅介子擅软剑,不以劈、刺为主,而以割为攻击手段。
剑势潇洒飘逸,轻快敏捷,动若海上蛟龙、空中飞凤,静似崖间苍松、擎天玉柱。
王越的阳刚之剑,配上傅介子的软剑,王富贵的剑法修为,终于又上了一个台阶。
即便黑色条状物卖相不好,但是仗着有系统回收,王富贵脸上带着微笑,高高兴兴地吸收掉傅介子的剑术修为。
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擦拭软剑,云淡风轻地说道:“既然此物出自剑冢,那它自然也算剑了。明珠蒙尘,却无人识。既然你遇到了我,我自会恢复你的荣光。”
王富贵说完话后,将他的眼神投向远方,然后一言不发,只是摇头叹气、呜呼哀哉。
似乎薛家村的人,全是有眼无珠的瞎子,都不及他一人眼光好,将蒙尘的宝物发掘出来。
其实,剑冢中的每一把剑,薛家村都是有备案的。
就算是看起来软趴趴的黑色条状物,雷横也知道这是傅介子的软剑,知道这把剑的来历。
但也只有他们四个最年长的知道,他们凭着族中典籍知道内情。
一般人光看这软剑惨淡的卖相,估计绝大多数别说选了,看都不会看一眼。
而王富贵竟然选了,雷横一时间也不清楚,王富贵是真的浪得虚名,还是眼光真的那般高。
毕竟,相剑师选剑,首选就该选择那些年代近一些的。
至少,残缺剑身上还能看出工艺,相剑师才能在明天的相剑比赛上占到优势。
可惜,王富贵却剑走偏锋,选了剑冢中最难看的一把剑。
雷横顿时一阵脑补,揶揄道:“王富贵,你真的选好了吗?要选这把剑吗?你不要以为,这剑没了剑身,我就看不出来历,让你随便胡说也能过关。
剑冢里的每一把剑,在入剑冢时,它的来历都是记录在案的。你可不要心存侥幸,赌我们所知不多。你不如老老实实选一把好一点的,就算到时输了,你也不能怪罪到剑上。”
雷横自以为是地把话挑明,薛家村的男女选手,顿时才恍然大悟,原来王富贵是想玩阴的。
他随便挑把最差的剑,明天赢了比赛,他可以吊打所有人的脸;若是他输了,就是剑本身的问题。
这责任推卸得还真是一干二净。
现在,王富贵身上除了欺辱薛柔的事外,薛家村的男选手们又多了一项可以鄙视他的理由。
但被人误会的王富贵,不屑于去解释,也没必要解释。
他笑着说道:“不换了,就这把!与其让这宝剑留在有眼无珠的人手里,不如跟着我闯荡天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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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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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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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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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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