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福刚问完“怎么看”,却又想直接“定下”。
完全不问王富贵的意见,这是摆明吃定他了吗?
虽然现在找到工作了,可以养活自己了,但是王富贵可不打算在长安城安家立户。
现在已是初平二年(191年)四月末,董卓也蹦跶不了多久,他一旦死翘翘,长安城就会大乱。
到时兵荒马乱、死伤无数,别说房价会暴跌、土地不值钱,他的小命能不能保住,还都是个问题。
趁着长安城还有不到一年的和平时间,王富贵只想攒上一笔钱,把妹妹王婉赎出来,然后远走高飞去邺城。
纵看整个三国时代,哪里都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在一定时期,会出现相对安全的城市。
董卓倒台后,接下来近十年的时间里,袁绍就是天下最强诸侯,独揽四州之地,坐拥百万强兵,真正进可攻、退可守。
就算袁绍自己作死,成不了事,王富贵倒戈曹操就是了,反正百姓是最没有立场的,最喜欢随波逐流的。Χiυmъ.cοΜ
所以想都不用想,王富贵才不会这么早结婚,和张家绑死,死守长安,给董卓陪葬。
面对东家张大福的逼问,王富贵调整了一下脸部表情。
他顿时有些惋惜地说道:“多谢张叔好意了,但是小子高堂不在身边。这婚姻大事,还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小子不敢私自决定,还请张叔见谅。等小子什么时候找到我失散的高堂后,小子一定请他们过来做个见证。”
火烧洛阳、迁都长安时,王富贵的父母,其实早就因为年事已高、不堪苦累,死在路上了。
王富贵硬把父母双亡,说成失踪,张大福苦于洛阳城的户籍毁于战火,他一时间也找不到反驳的证据。
毕竟他的居心也不是那么纯粹,还以为王富贵看出来什么了,张大福只好将心事压后。
酒席上,两人明里继续好吃好喝,暗地里却各怀心思。
直到下了酒宴,王富贵回到新搬入的坊间,租住在他隔壁的马大胆,顿时眉飞色舞地招呼道:
“富贵哥,你终于回来了。来,这是我今天下午在西市买的腌猪肉,是许福记许大娘的亲手腌制的。这可好吃了,你也来一起吃吧。”
王富贵手上有了粮,能养活自己了,他为了安全着想,已经从当初栖身的破屋搬入了新居。
这里八户人家,住在同一个院子里,共用一口水井。
热情喊王富贵吃肉的,是个长相比较猥琐的黑丑汉子,名叫马大胆,平时不务正业,就爱与人打赌。
他一向穷惯了,自然是耍不起钱的,所以他就和人赌胆子,赌他天不怕地不怕。
哪里有人死了,哪里传言闹鬼了,马大胆就去住一晚,如果第二天没事回来,与他赌的人就得给他粮食。
马大胆在整个长安城都比较有名,尽管不是什么好名声,但是他收入来得快,也因此讨了个漂亮老婆。
一看丈夫又在招呼狐朋狗友吃吃喝喝,尽管马氏心中很不高兴,但她脸上还是一副善解人意的表情。
她含情脉脉地看着王富贵,温柔地说道:“王大哥,这么晚回来。肯定是东家看大哥勤快,留大哥吃饭了吧?
张家作为大富之家,什么好吃的没有。马大胆,你那什么腌肉就不要拿出来显摆了。”
“我哪有显摆了,我只是想让富贵哥尝个鲜。”
在外面,马大胆一副天王老子我最厉害的吊样,但是面对他的漂亮老婆立刻就成了怂比,说话语调都矮了三分。
还好,王富贵也不是不会做人,他略过马氏的柔情,挑了一小块腌肉尝了尝,然后开口赞道:
“好吃,真是太美味了。大胆,你真是好本事,能让弟妹天天吃上肉,别家女子可都羡慕的紧啊!”
王富贵也不吝惜几句赞美,吹得马大胆兴高采烈,捧的马氏也眉开眼笑。
只不过,也不是人人都有王富贵这么好素质的。
一个吃着腌肉的白净汉子,酸不溜秋地说道:“胆子大,算什么好本事?还不是去拿命拼的。
马大胆,你也就运气好,没有遇上什么真正的鬼怪。不然,就凭你一身赘肉,十个你都活不出来。”
“宋四六,有肉吃,还堵不上你的嘴。你怎么说话的,我们能隔几天有肉吃,还不是得仰仗大胆哥。你这个家伙,见利忘义,把肉喂给狗吃,都比让你吃了强。”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宋四六眼红嫉妒,其余五家人还是比较明白事理的,至少也得维护一下请他们吃肉的马大胆。
仿佛是受了针对,气不过的宋四六,在被众人赶走前,他红着眼睛,大声嚷嚷道:“马大胆,你要是真的胆子大。
有种去就刘家后院住一晚,你要是能活着回来,老子把头割下来给你当球踢。”
刘家后院,仿佛是一个魔咒。
宋四六一提起这“四个字”,围坐在一起吃肉的五家人便一哄而散。
只剩下不明所以的王富贵,满脸惊恐的马氏和沉默不语的马大胆,三人还站在院子里。
看到丈夫眉头紧皱,马氏担忧地吼道:“当家的,你可想都不要想啊,那个地方不能去,我不允许你去。”
“你这婆娘,还当真了。我也没说要去啊?况且,人家刘家主家人都在,我一个穷头百姓怎么进去啊?”
几句话把马氏打发回房,马大胆看着院子里的王富贵,勉强笑道:“富贵哥,让你看笑话了。来来来,他们不吃,我们吃。”
陪着意志消沉的马大胆吃着腌肉,王富贵对刘家后院的事格外关注,他旁敲侧击地打听消息。
毕竟,他似乎穿越到了一个有鬼的三国。
系统也就是个打造系统,能保证王富贵在三国有一技之长,能让他过上富庶的生活。
若是放在唐、宋、明那些太平盛世,王富贵恐怕会高兴坏了。
但是在人命贱如狗的三国乱世,除了兵灾连连,竟然还闹鬼,这普通人简直没法活了。
所以,王富贵找新居时,可就是冲着马大胆的名头来的,毕竟马大胆在这方面见多识广。
但即便如此,马大胆也是心有余悸地感慨道:“说起来,宋四六那家伙说的没错,我的确是运气好。
真正危险的地方,我从来不会去。哪怕对方出价在高,我也不会真正去找死。
就好比那宗室刘家的后院,里面是有东西。要不是钦天监派人镇压过,刘家人早就该死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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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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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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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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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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