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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悍妻当国>第97章 一剑在手重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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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予玄看着赫连曼秋,从来不曾发现,这个小子的脸皮薄,反而皮厚的很,无良而皮厚。

  “薄到”

  赫连曼秋用手比划着,最后一挥手笑道:“薄到没有的程度。”

  一句话让甘予玄唇角微微翘起,露出一抹难得笑意,这个小子蛮有自知之明,最难得是他敢坦白地说出来。

  “擎宇能将爷这里当成你的家一般最好不过,随意就好。”

  “是,谢主上纵容,主上尽管去忙,不用理睬末将这个脸皮太薄的人。”

  甘予玄起身,走到桌案边继续处理公务,赫连曼秋眯起眼看了片刻,本想也过去看看,想到这个时候她和甘予玄到底过于生疏,去看甘予玄处理的公务,多有不妥。

  回身回到床榻上,爬到床榻上趴伏下来,拿着一支笔,一打纸,继续她在大衡皇朝挖金的大业。

  “主上若是有事吩咐,请尽管交代下来,末将必定尽心竭力为主上效劳。”

  她淡淡地说了一句,继续把精神放在白纸上,大好的图画,闪闪亮,金灿灿的东西,都要从她的笔尖出来。s3();

  最近几日,她画了不少可以代替四肢的假肢构思,只是这些假肢显然不能和何意的一样。铜和精铁太过贵重,分量也太重,无法给每一个残疾的将士都配备上何意那样的东西。

  大多是用木料代替,关节处用铁加入铜。

  大衡皇朝的冶炼铸造技术很高明,铜和铁都有合金出现,青铜就是一种合金的产物,不易生锈,坚韧耐用。制作铠甲可以刀枪难入,制作兵器锋利无比。

  精铁是最为贵重的,比铜要贵重数十倍之多,是制作铠甲和武器最好的原料。

  因为精铁出产极少,因此也只有大将们的武器才会是加入很多精铁所知,至于铠甲,没有任何一位大将的铠甲会全部用精铁制作。不仅是因为精铁的罕有,也因为精铁是重金属,比普通的铜铁和金属要沉重的多。

  大多数人用的武器中,在锋刃部位加入精铁已经难得,全部用精铁打制,极为罕见。

  赫连曼秋的目光,忽然落在甘予玄肋下的佩剑上,不知道这位大将军的佩剑,是否全部用精铁所铸。

  她忽然爬到轮椅上,蹭到甘予玄的身边,甘予玄知道赫连曼秋过来,一动不动地继续批阅密函和军情奏报,没有因为赫连曼秋的过来而收起密函和军情,避免被赫连曼秋看到。

  赫连曼秋低头看着甘予玄肋下佩戴的宝剑,北疆用刀的人格外多,用剑的人反而要少。

  临阵对敌,交手厮杀,用刀比用剑更得手。

  北疆男人力气大,也更喜欢用刀这样豪爽需要力气的兵器,而不是轻飘飘的剑。

  她忽然想起,似乎身边见到的那些大将和将士们,军卒们,用的似乎都是刀。在肋下佩戴宝剑的人,还真的没有见过几个。也就是甘予玄身边那只学舌鹦鹉的白鹰羽,才在肋下佩戴了一柄宝剑。

  军州很多将士嘲笑,说白鹰羽肋下佩戴的宝剑,就如同大衡皇朝那些士子一样,是用来装xiumb.com

  饰用的摆设,顶多能切菜而已,还要小心莫要切到手指才好。

  剑,在大衡皇朝也是某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佩戴的饰品之一。

  很多文士,士子和文官,都会在肋下佩戴宝剑,象征他们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其实这些人,很多人终生可能都没有把肋下的宝剑拔出来过。

  大衡皇朝曾经有一个笑话,说的是翰林院某位大学士,平生喜爱佩戴宝剑。绿鲨鱼皮鞘,镶嵌宝石数颗,纯金的柄和护手,一柄剑外在的价值,就令人咋舌不已。

  最后这位大学士故去的时候,后人想把宝剑拔出来擦拭干净,作为陪葬给大学士放在棺椁里面。

  结果,当时宝剑从剑鞘中拔出来时,竟然腐坏锈死,变成了半把破败不堪,锈迹斑斑的废铁,另外一半则是残片,留在剑鞘中。倒出来时,才看到这柄表面上看上去风光无限的宝剑,早已经是废铁一片了。

  “主上的宝剑,借给末将看看。”

  赫连曼秋不把自己当外人,径直从甘予玄的肋下去解宝剑,甘予玄没有动,归尘瞪大眼睛看着赫连曼秋,颇有想一脚把赫连曼秋从大帐中踢出去的冲动。

  主上肋下的宝剑,也是别人能随意接下来,随意看的吗?

  他记忆中,从不曾见过主上这把剑,离开过主上的身边,就算是主上召女子侍寝,沐浴更衣,睡觉时,这把宝剑也是从不肯离身。

  归尘小心翼翼地看了甘予玄一眼,看到主上不曾有动作,也没有阻止赫连曼秋,他只能继续无声无息,宛如不存在一般,站在角落中。s3();

  赫连曼秋轻轻把宝剑从甘予玄的身上解了下来,一只手拎着,分量真重啊。

  不想甘予玄的宝剑,分量如此沉重,一只手拎着沉甸甸的,一直向下坠。好重的分量,可能这柄剑,全部是由精铁打制,必然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刃。不知道和她的秋水长天剑比起来,哪柄宝剑更好些。

  秋波剑在她得到秋水长天剑之后,就没有从赫连擎宇的房间中拿走,留给了赫连擎宇,这样也免得别人疑心,因为那柄秋波剑,本就是赫连家大小姐的宝剑。

  她忽然发现,和“秋”很有缘,原来用的宝剑叫做“秋波剑”,这边拐回来的宝剑,叫做“秋水长天”。

  秋水长天自然是比秋波剑好了不止一筹,是一把宝刃,看到这把剑时,她就爱不释手,终于把这把剑拐了回来。

  “铮”

  赫连曼秋抽剑出鞘。

  “不,莫要抽剑”

  归尘的话说的晚了一点,赫连曼秋手够快,已经将甘予玄的剑从剑鞘中抽了出来。

  沉暗无光,黯淡的黑色,宛如一块黑铁一般,毫无半点光泽。宽有一个手掌,长有四尺。宽度、长度、厚度都要比一般的剑幅度更大。厚度有平常的剑三倍,宽度也几乎有一倍。

  一般的剑,长是三尺,这把剑足有四尺左右长短,分量更是沉重,隐隐透出一抹紫黑的色泽。

  剑身上,竟然两面剑身上都有放血槽,赫连曼秋倒吸一口凉气,在剑身的两面有放血槽,从未见过这样的宝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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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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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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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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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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