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骨凌风,卓然不群,峥嵘暗藏锋芒,金戈铁马笔笔透纸,如此字体,莫非就是甘予玄那个人亲笔所书吗?
从字体上看甘予玄的性情,高傲、自大、腹黑、冷酷、无情、铁血、狠戾、自信、皮厚
这是赫连曼秋对甘予玄在心中下的结论。
铁浮屠,第一个难题,此乃是鲜卑异族之精兵骏马,选取力量最大最彪悍勇武的武士,配以千中选一之骏马。人高马大,人和马皆是身披铁甲,排成方队。
用精铁制作的甲胄,从人的头部一直到马腿下,全部都包裹在精铁盔甲之中,刀枪不入,羽箭不能射入,所向披靡无敌,乃是鲜卑王驾前最为精锐的铁军。一直也是鲜卑的利器,大衡皇朝的大敌。
精铁所制盔甲沉重,因此需要骑士彪悍力大,马匹更是需要力气巨大高大,才能将身穿重甲的骑士驮负起来冲锋。
骑士的盔甲,从头部一直到脸,唯有眼睛露在外面。全身包括腿部,皆包裹在甲胄中,极难给骑士造成重伤。
马匹从头到腿,也是如此,唯有马的眼睛露在外面,其余地方皆包裹在厚重精铁甲胄中。重甲骑士,重甲战马,重量在千斤,加上冲锋奔跑的力量,可谓是无敌。
所需费用也是极为巨大,这些骑士和马匹,皆需要用耗费巨资才能维持。
所制重甲,乃是北地精铁百炼,加入铜制作。精铁产量稀有,价格几乎可以于白银相等,有价无市。大衡皇朝唯有北地才出产一些精铁,数量稀少,更多在鲜卑异族界内。s3();
军州的重要,不仅是因为地理环境,更因为这里是大衡皇朝,唯一出产精铁的地方。
赫连曼秋的轮椅,就是加入精铁和铜所制,坚固异常。轮椅中,还安装了机关,可以发射暗器,隐藏武器,乃是残疾人士,不良于行者,保命立身,居家必备之利器。
当然,再制作的轮椅,为降低成本,不可能用精铁和铜制作,大多是用木料,某些必要地方用铁代替,加入少量的铜。
镇守北疆的甘予玄,多次和铁浮屠打过交道,也颇为头痛。
模仿鲜卑异族,甘予玄也建立了一支铁浮屠,为数只有三千人,远不能和鲜卑铁浮屠的数量相比。
鲜卑王手下,有一万精良的铁浮屠,用于供养这支起兵,耗费的巨资,皆是来自劫掠大衡皇朝,无需鲜卑支出消耗太多。
甘予玄无法如鲜卑一般,到处劫杀抢掠,只有用自己的财力供养,因此养不起太多的铁浮屠。这精骑兵,素日派不上用场,唯有在战场上,情况危急之时,才会派出去扭转战局。
且不说精铁难得,用精铁打制的盔甲耗费良多昂贵异常,便是那些马匹,也极难寻找到。
北地自古出良马,也唯有北地的高头大马,才能选出作为铁浮屠的战马,多费时日培养训练,方能派上用场。也唯有北地的彪悍血性男儿,才能选出身负重甲的骑士。
甘予玄之所以年纪甚轻,就能被晋升
为大将军,赐封擎天侯,与他麾下的三千铁浮屠密不可分,在大衡皇朝,也唯有甘予玄的手下,才有一支所向无敌的铁浮屠骑兵。
这也是为何连律王也要退避三舍的原因,对上铁浮屠,在旷野中征战,唯有败退损伤惨重而已。
段斩尘前来攻打军州,因为是攻城之战,并不曾带着铁浮屠,那支铁浮屠也只遵从鲜卑王的王令,不接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挥。
穿着厚重盔甲的士兵和战马,排成一排排,整齐地向敌人冲锋,场面极其壮观。所到之处无人可以抵抗,土崩瓦解,全军覆灭。
这种重装骑兵,相当于古代的重装坦克部队,在战场上一旦冲锋起来,势不可挡,对敌人心理会造成重大打击,杀伤力如此大的部队,却是在战场使用得极少。
只因每一个铁浮屠骑士和战马,都是用差不多和重量相同的银子堆积起来,若非必要,谁肯轻易将铁浮屠投入战阵。
赫连曼秋耸耸肩,可惜遇到了她,若是给了别人,想破头也想不出破解的办法。
很简单,这种东西在她那个世界的历史出现过多次,破解的办法也很简单易行,不需要花费太多金银和力量。
提笔,一支软木,削尖了前面,沾上墨汁就算是笔了,赫连曼秋开始考虑,是否要发明一种和钢笔差不多的笔,用于写字比毛笔方便多了。
她不敢用毛笔写字,那种东西从来没有碰过,在这里用过一次,写出来的字堪比蜘蛛爬过,不堪入目,她果断烧毁,羞于拿出去见人。
顺手画了一个简单的图,配以简单说明,扬手扔给何意:“意伯,拿给工匠们,尤其是会制作笔的工匠看看,能否制作出这样的笔来。”s3();
“是。”
何意接过纸张,折叠起来放入怀中,深深用疑虑的目光看了赫连曼秋一眼,小姐虽然不太喜欢写字,但是如何连毛笔也不用了?
赫连曼秋苦恼,原来的赫连曼秋是会用毛笔写字的,但是此刻的她,得到的只是赫连曼秋的残魂,这个功能显然被屏蔽了。用毛笔写字又慢,她彻底放弃了想学习用毛笔写字的想法。
有那个时间和精力,不如去想如何赚钱,如何打造一支堪比铁浮屠的铁军。Χiυmъ.cοΜ
刷刷点点,不一刻破解铁浮屠的方法写在纸上,放在一边。
轻骑兵,第二个难题。
有别于铁浮屠,这些轻骑兵同样也是鲜卑异族的一支强大骑兵,战斗力虽然远不如铁浮屠,但是胜在速度。
来去如风,瞬间既至,瞬间远遁。等发现轻骑兵到来时,对方一击必中或者不中,呼啸远去,速度快如闪电。
鲜卑本是马上的民族,生长在马背之上,妇孺老幼皆擅于骑射,十来岁的孩子骑术就胜过大衡皇朝的成年人,箭术一绝,控制马匹的马术,也胜于大衡皇朝。
轻骑兵的马,皆是选择骨骼较小,瘦骨嶙峋的好马,配以身手矫健轻盈的骑士。这些骑士都受过训练,出手如电,身上不着铠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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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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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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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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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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