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苏醒的时候,他同样是一个人住,衣食起居都是他一个人完成,早晨起来洗漱,完了做饭吃,接着喂家畜,然后下地干点农活儿,吃了晌午饭之后上山砍柴,晚上回家喝点小酒,空闲的时候煮茶作画,一天下来总有事情可以做。
就算是在京城里,他也会给自己找个活儿,或是当个医生或是开个铺子,和普通的老百姓们没什么两样。
但现在不一样了。
如今科技发展十分迅速,很多活儿都让那些机器干了,所以他反而无所事事起来,每天要做的事情就那么几件,天天煮茶作画,久而久之的也就十分乏味了。m.χIùmЬ.CǒM
可今天有点不一样,他在早上出门的时候发现门口坐着一只猫。
这猫不知道是哪里跑来的,李安一打开门就发现它趴在门口的地毯上,见到李安之后不仅没有害怕,反而还翻了个身子,露出毛茸茸的大肚皮轻轻地喵了一声。
“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啊,小东西,你哪里来的?”
李安蹲下身来揉了揉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大猫,长得甚是好看,全身的毛极长,肚子上的毛是白色的,背上的毛却是土色,尾巴像个鸡毛掸子,眼睛是靛青色的,个头实在是大,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种类的猫。
这猫要是在以前,恐怕没有一个皇宫里的嫔妃能够移开眼睛,要是上供到武则天手里去,怕是怎么样也能得个不大不小的官儿来。
李安以前也养猫,农村里老百姓们很多都养,因为十分省事,小时候吃的不多,长大了自己会去田里抓老鼠吃,读书人也很喜欢养猫,因为书房里经常会有老鼠将书啃坏,养只猫就能够解决这个麻烦。
当然老百姓们家里养的猫就是土猫,短毛瘦长,不像这只猫一样圆滚滚的,活像个以前老百姓口中的山门蹲。
读书人养的猫就要斯文很多,因为不愁吃喝,时常有鱼吃,性子也就懒散了很多,喜欢趴在伏案边上打盹儿,时常有文人墨客写上一两句关于它的诗词。
到了皇宫里的猫那可就不一样了,皇宫里的猫十分乖巧,因为那些高官们为了讨皇后嫔妃们欢心,所选得猫性格就一定要好,再有就是要模样端正,也就是长得好看,如果是名贵稀罕的猫那更好。
例如像藩属国送过来的异域猫,长得就和本土猫大不相同,深受皇宫贵族们的喜爱。
唐朝的女皇武则天就十分喜欢养猫,宫里养着上百只各种各样的猫,那段时间里几乎所有的文人墨客们都会养猫,毕竟要迎合当时的权贵,而且这小东西也确实讨喜。
在这之后皇宫里养猫就变得流行起来,明朝的时候猫甚至被皇帝老儿批为吉祥物,皇宫里的猫死了以后,还会让宫廷作坊铸一口小小的金棺用以下葬,可以说皇宫里的猫过得日子比老百姓都要好太多。
清军入关攻破了皇城之后,明朝皇亲贵族们被杀的杀流放的流放,宫里的猫反而被留了下来。
那个时候宫里还有专门养猫的太监,负责将每只猫记录在册做成册子,记录每只猫的生卒年,每只猫还有单独的名字,什么墨虎芙蓉之类的。
皇帝为了讨宠妃们的开心,甚至还专门给宠妃们养的猫授予官职,每个月还有单独的俸禄可以拿,比起九品官儿都要多上一些。
以前皇宫里有个侍女,天生就和猫犯冲,要么就是不小心踩了御猫一脚,要么就是不小心弄死了幼猫崽子,没少挨过板子打,最后直接被逐出了皇宫,这样的事情并不是单独一例。
这猫一点儿也不认生,用手使劲儿蹭着李安的手掌心,鼻子里还发出大声的咕噜咕噜的声音。
李安天生就十分受这些大小动物们的喜欢,他以前住山里的时候,鸟儿们时常在房梁上做窝,在山里头砍柴见到那些个凶猛的野兽,后者也会跑上来蹭腿,那些猴儿还会从树上摘果子交到李安的手中。
所以这只猫对他表现得如此亲昵,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大猫倒是自然得很,喵了两声就顺着门缝跑了进去,李安笑了笑也没有搭理它,径直关上门进了电梯。
这几天他对周遭熟悉了不少,就是不怎么会用手机付钱,不过用纸钞也是可以的,每天早上要做的就是出门买菜,然后回家做饭吃。
他花了两天的功夫才终于弄明白那灶是怎么个使法,如今每天最大的兴趣就是做菜,因为除了这个他反而没什么感兴趣的活动了,他一边看书或者看视频学做菜,最后做出来的倒是有模有样了,味道还不错。
可能因为如今的调味料种类太多,如今的菜吃起来比起以前清汤寡水的倒是多了许多的味道,这也是李安喜欢做菜的原因,因为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
想到家里还有只猫,李安便在商场里又买了猫粮,如今老百姓们生活变得好了,连带着家里养的小东西吃得也好了,甚至还有专门的猫粮狗粮来喂。
急急忙忙回到家,这小东西竟然趴在落地窗旁边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睡觉,见李安回来之后也只是瞟了一眼便再没有下文,李安拿个碗装着猫粮放在它面前,它也不带看一眼的,李安只好放那儿不管,自顾自做自己的事情了。
到了晌午过后,这小胖墩像是睡饱了,便闻着气味儿来到了书房,轻轻一跳上了书案,闻了闻砚里正浓的墨汁,好像对这香味颇感兴趣,正打算伸舌头尝尝味道,结果被李安一手拍开就此作罢,随即便蜷着圆滚滚的身子趴在镇尺前面,瞪着靛青色的大眼睛看着李安一动不动。
李安一时兴起,便照着它的模样开始作起画来。
不知不觉就到了天黑,秋天的京城天黑得早,酉时中一刻差不多就暗了,李安一幅画花了一个多时辰,落笔题字完欣赏一番,甚是满意,这画要是拿出去卖,遇到识货的,几十两银子都肯掏的。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李安将笔置于砚上,抬脚去开门。
“您好,您有看见一只布偶猫吗,长得很肥,胆子很小,白白胖胖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我家跑出来了。”
开门之后来人便口吐如瀑,看样子很着急,等她抬起头来看着李安瞪大了眼睛。
“怎么是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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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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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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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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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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