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什么鸟?不怎么怕人诶。”
林朝暮好奇的看着树干上站着鸟儿说道,它们的活跃为这个安静的森林带来了不少的生气,每一只个头儿都很小,身上颜色都很鲜艳,好看得紧。
“西伯利亚山雀。”
扶苏淡淡的回答了一句,和扎西一同走在最前面探路,前面的一些地方,都是有路的,大多是小镇子上面的猎户走出来的,而且这积雪比较少,所以比较好走一些。
这片森林很广阔,东边一直延伸到楚科奇自治区,属于全球最大的原始森林边缘地带。
猎户活动的范围,只限于边缘的地方,再往里面走,那就是没人踏入过的原始森林了。
“有个小湖诶!还有几间小木屋!”
森林里的风景确实很美,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个小湖,那几个小木屋,应该都是小镇子上的猎户们修的,用来短暂休息使用。
不知不觉间,几个人都走了两个多小时了,接近五公里了,这种速度,几乎是不停的在赶路。
“从这小木屋到里面,应该才是真正的猎户狩猎区域吧?”
诸葛应龙想了想说道,小木屋怎么样也要修建在相对于安全的地方,所以他们之前走到这里这段路,除了鸟儿以外,几乎没有看到什么其他的动物。
“差不多。”
扶苏点点头,抬脚往小木屋走去,门没锁,不过也没有什么东西,一个烤火用的炉子,还有各种做吃的的工具,睡觉的毯子,其他的就没有了。
几个人在小木屋稍微休息了片刻,就接着往里头进发了,后面还是有路,几个人还是沿着路走。
树干上还有当地猎户留下来的记号,诸葛应龙错误的估算了这群当地居民们的狩猎范围,这里依旧基本上没有什么大型的动物。
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天来说,能够打到的猎物更少一些,不过也相对安全一点,他们看到了不少野鸡,不过并没有要去抓它们的想法。
又往里头走了两个小时,他们这一行,已经往里头深入了十公里了,再往后头走,里面的动物就开始慢慢多了起来。
“休息一下,我去打个东西回来吃。”
扶苏转头拿过诸葛应龙手中的猎枪,转身扔给李安一把,虽然这一行他们只带了两把猎枪,但是子弹带了不少,除了防身用,还拿来打猎解决肚子问题的。
“老大,我也要跟着你们去!”
诸葛应龙连忙站起身说道,男人对于狩猎的激情是与生俱来的,好不容易来到了森林,自然不能错过了。
“随你便。”
李安接过扶苏扔过来的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把崭新的双管猎枪。
德国纯手工双管猎枪,看上去很豪华,配件都是一大堆,扶苏熟练的装配着,带上几颗子弹就出发了,李安照葫芦画瓢,诸葛应龙则是屁颠儿屁颠儿的跟在后面。
事实上这把枪拿来打野鸡完全就是大材小用了,用来打棕熊都毫无悬念的存在。
“压着脚步,小声一点儿。”
扶苏轻声的对着后面的二人说道,弯着腰慢慢往前面走去。
这种枪可以装两种子弹,一种是打小动物的散弹,里面是小铁珠子,打出去后会爆开发射出去呈一个区域范围,用来打鸟非常的合适。
还有一种是装的是铅珠子,而且个头大一圈儿,用来打大型动物的,例如狼,鹿,野猪,棕熊等等。
双管猎枪的近距离威力巨大,是用来狩猎最常见的枪,又或者说,它研发出来的初衷,或许本就是用来狩猎的。
扶苏不紧不慢的装好子弹上好膛,轻手轻脚的走到一棵大树的后面,这树的那边不远的地方,几只野鸡正在草地上找东西吃,它们必须将厚厚的雪刨开,才能找到吃的。
树上的山雀似乎已经发现了这两个人类的意图,正在大声的吵闹着想要提醒一下算得上是它们同类的野鸡。
这几个家伙估计是饿坏了,只顾着低下头啄着辛辛苦苦刨出来的吃食,它们根本就没有发现,树后面慢慢的,伸出来了一根长长黑黝黝的枪管。
“嘣!”
一声巨大的枪响响彻了整片森林,惊得树上的鸟儿疯狂扑扇着翅膀大叫着逃命似的飞走了。
原本四只野鸡,最后也不过就只飞走了一只,还是因为它离得三个同伴有些远了的原因,要不然估计它都难逃一死。
密密麻麻的钢珠飞向那片草地,三只野鸡在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命丧当场了,起码少了一点儿痛苦的挣扎。
“triplekill!!厉害啊,一枪三杀!”
诸葛应龙欢呼着说道,比自己拿着枪打到猎物了还要激动一些,他清楚的看着,扶苏连瞄都没有瞄准,头都没伸出去就直接开枪了,结果四只只跑了一只,牛得不行。
把枪递给诸葛应龙,扶苏抬脚走出树后,将倒地不起的三只野鸡提了起来,还不错,挺肥的,今天中午看来是可以饱餐一顿了。
满载而归,诸葛应龙扛着枪哼着小曲儿就走在前面。
“唔,这些鸟儿长得真好看,尾巴好长啊。”
林朝暮看着诸葛应龙手中的三只野鸡说道,红色鲜艳的羽毛,每一只都挺大的,重点是尾巴的毛很长,被诸葛应龙拽着。
“这是野鸡好吧,虽然猎杀小动物有点儿心里负罪感,但是这应该是肚子填饱后应该去伤感的事情……”
诸葛应龙嘿嘿笑道,将猎枪小心翼翼的放回到了盒子里,而另一边的扶苏,已经着手开始处理鸡毛了。
蛮横而又直接的,三只鸡不过一会儿的功夫,身上的鸡毛就已经被拔了十之八九了,还剩一些顽强的毛没有拔掉断成了一个突突。
仔仔细细的将拔了毛的鸡又清洗了一遍,扶苏将它们悬空着挂在树枝上晾,这时候诸葛应龙正好收集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回来。
摆好生火之后,把鸡放近,先弄干鸡肉上的水,然后涂了一层伏特加,放在明火上仔细过了一遍,再拿起来轻轻一弄,原本顽强的鸡毛现在直接乖乖服从了,整个鸡除了鸡头之外其他地方没有一点儿的毛。
拿出工具刀,扶苏直接将三个鸡头切下来扔了,又挨个儿开肠破肚,将里头的内脏都清理出来剩下肌肉的部分。
再砍下三根长直的云衫树枝,把外面的皮削了,将三只处理好的野鸡摊开串起来,举着放在火上去烤。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停顿,而且根本没要其他人帮什么忙,只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三只野鸡就从光线靓丽的样子变成了木串上准备拿来烤的样子。
三只鸡一起烤,需要用四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烤熟,几个人便坐着一边聊着天一边等待着。
“这森林里的霸主是是谁啊?”
“狼?熊,还是其他的生物,老虎,狮子什么的?”
林朝暮坐在石头上用手撑着头看着正在一边翻滚着烤架的扶苏问道,他们进来了这么久了,一个大个头都没有看见呢。
“在西伯利亚森林当然是狼了,这里可是有四万只狼生存的。”
诸葛应龙不假思索的说道,狼虽然没有其他大个头那么大的攻击力,但是它们团结啊。
一条成年的费尽力气也打不过一头成年的棕熊,但是十只成年的狼呢,那便是什么都不怕了,因为其他的物种大多单独行动,棕熊也是单独行动的。
“是红蚂蚁。”
扶苏头也不回不紧不慢的回答。
西伯利亚森林里,当之无愧的霸主,是个头很小很小的一种生物,它们的名字叫做红蚁。
一只红蚁的长度不过三毫米,但是它们有着一个恐怖的数量,一种高度分化的社会性昆虫。
红蚁食性杂,既可吃土壤环境中土栖的动物如蚯蚓,也吃农田害虫,还会取食作物,它们比较喜欢收集昆虫。
这些家伙腹部末端的螫针,当爬上昆虫皮肤后会螫叮,并注入毒液。
像其它蚂蚁一样,火红蚁的巢里大多数是不能生育的工蚁,还有一只有生育能力的女王,每一年女王都会繁殖一些有生育能力的“王子”和“公主”,让他们飞出巢交配,然后“王子”死去,“公主”——现在是女王了——飞到远处去另立家园。
一个红蚁团队的数量非常恐怖,成熟的红蚁团队能够达到五十万只的数量。
人被一只红蚁叮了一口,只会发生局部红肿伴着如火灼伤般的疼痛,随后数小时会有非常痒的无菌性脓泡出现,如灼伤红肿,并出现白色的小脓泡,二至三周才会恢复。
但是成千上万只红蚁爬到人身上,那就只有等死这一个结局了,这森林里头,谁也不敢靠近红蚁的蚁巢,不管是熊还是狼,去了就是一堆白骨的结局。
“好香啊!”
林朝暮皱了皱鼻子重重的吸了几口空气流着口水说道,此时的扶苏一边翻着烧烤架,一边撒着各种各样的调味料,不多一会儿,空气中就满是烤肉的香味了。
看着那鸡肉表面金黄色的油一滴一滴的往火里头滴,几个人嘴里头已经包了好大一口分泌出来的口水了,没办法,实在是太香了一些。
“嗯!好吃!”
诸葛应龙拿着一只鸡腿撕了一口连连竖起大拇指,外酥里嫩,丝毫不输于外面餐厅里的烤鸡,而且肉质更细腻鲜美一些。
咬下一口,热腾腾的气冒出来,闻着这夹杂的香气,真的是一种享受。
比起诸葛应龙这种吃的满嘴都是油的,其他几个人很明显就文明了一些,两个姑娘都是小口小口的咬着。
“单是这股新鲜劲儿,就是餐厅里头比不了的。”
林朝暮舔舔嘴唇说道,此时她的心里早已没有了那种杀生的罪恶感,脑子里想的都是晚饭应该吃什么动物,什么动物的肉比较好吃……
“有不少小家伙都凑过来了呢,看来老板做的东西是真的香。”
赵清儿轻笑着说道,她吃得比较斯文,用手挡着自己的嘴巴,一只手拿着一点一点的咬,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www.xiumb.com
这里的香气确实传得挺远的,一些鼻子尖的小家伙们闻着味儿就过来了。
老鼠,几只小老鼠飞快的朝这边赶了过来,不是从地上跑过来的,而是从树上飞过来的。
宽大的飞膜让它们可以在两个树枝之间进行快速段距离的滑行,不多一会儿三小只就落到了几个人旁边的树枝上。
“我怎么没看见……”
林朝暮左右看着说道,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也没见到哪里有小动物的影子。
“在你头上呢……”
赵清儿轻笑着说道,仰头看着这三个小家伙,银白色的身体,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翘着,睁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下面的几个人,它们应该是认识人的吧?
“啊……好萌啊!”
林朝暮抬头就看见了这三只鼯鼠,大大的眼睛如棋子一般漆黑晶亮,周围还自带一圈眼线,毛茸茸的尾巴,看上去更像是松鼠一些。
“它们叫什么名字啊?”
林朝暮看着这三个小老鼠说道,这和大街小巷的老鼠一点儿都不一样,丝毫引不起她讨厌的感觉,反而因为这纯真无辜的水汪汪大眼给萌到了。
“西伯利亚鼯鼠。”
赵清儿点点头说道,这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平常住在啄木鸟留下的树洞里,样子与松鼠相似,如果要评出全球“最萌动物”的话,西伯利亚鼯鼠一定有机会夺冠。
林朝暮将手中吃剩的鸡骨头轻轻的丢在旁边,想要勾这几个小家伙下来,然而这几只鼯鼠平常也不吃肉,所以对这些骨头没有兴趣,并没有要下来的意思。
“走吧,我们也该出发了,再走一段就要到目的地了。”
扶苏看了看时间说道。
“接下来无论看到什么情况,都不要感到意外,马上就要过结界了。”扶苏走在前面带路,看着他轻车熟路的样子,显然是来过很多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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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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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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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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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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