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1110章 四大校花之一
  宋旌旗的双手,猛地攥紧!

  他眼神阴骘的让秃鹫甘败下风,浑身散出的阴戾,让刚要过来和他打招呼的某老师,心肝肺的颤了下,慌忙转身走开。

  某老师在走开时,忍不住顺着宋旌旗的目光,看了过去。

  当某老师看到,一个年轻人屈膝蹲在桌前,左手托着王美娴助教的丝腿根部,右手拿餐巾在腿上匆忙擦着一些饭菜时,心中恍然。

  王美娴助教虽然年轻,却是某系主任李国建教授的妻子。

  据说,堪称生物基因学这方面佼佼者的李国建教授,早在国外名校任职时,就以他渊博的知识,俘虏了比他小四十岁的女学生王美娴。

  七年前,李教授丧偶。

  因不想再留在那片伤心的土地上,李教授在六年前毅然决然的回国,来京大任教。

  不久后,对他芳心一片的王美娴教授,鸟儿般的飞了过来。

  一对无视年龄的男女,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王美娴不但是李教授的妻子,还是她的助手,兼助教。

  六旬出头的李教授,回国任教后,很快就展现出了他的价值,做出了突出贡献,填补了国内生物基因方面的基因,获得了上方的赞许。

  更多的,则是科研经费这方面的大力支持。

  人生世事无常。

  有谁能想到,花甲之年的李教授,本该暮鼓晨钟走到生命的尽头,却又忽然迎来了爱情,事业的双丰收?

  一般来说,老男人的逆袭,会让很多正处当打之年的男人看不惯……

  尤其是王美娴助教来京大后,很快就凭借其身材相貌,谈吐学识,荣升为校花之列。

  能被万千学子评为校花的女性,不一定非得是安晴、云渺这样的学生,还有可能是老师。

  一头丧偶老马,竟然迎娶王校花,夜夜笙歌,就已经让很多人看不惯了好吧?

  偏偏李教授的事业,也是如日中天。

  据那些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私下里诋毁李教授说,他走了“夫人外交”路线,才垄断了学校在生物基因这方面百分之六十的科研经费。

  很多人提到科研经费时,可能会不屑的撇嘴,说啥这才多少钱之类的。

  但他们要是知道神州每年投进的科研经费,高达万亿以上后,肯定会立即跪了。

  直白点来说,科研经费是块大蛋糕。

  还是那种不用手指头去按,就能流油的蛋糕。

  蛋糕太肥,就会引起蛀虫们的高度关注,化成苍蝇,蜂拥而来。

  因此,这些年的学术界,也不断暴出导师逼死学生、学术造假、公款肥己的丑闻。

  偏偏当今学术界,是一个外人无法杀进去的小圈子。

  这个圈子,是某些败类多年苦心经营而成,目的就是严禁别人前来分割蛋糕。

  近期,国内某位民营企业大佬,要被吸纳为院士时,却遭到学术界的一直反对,为此闹得纷纷扬扬,就是这些人为确保利益,炒作出来的。

  无论你信,还是不信,当今的话语权,都被诸多教授、专家把持着。

  这是个大大的脓疮。

  谁试图揭开,谁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于是,人们传言,李国建回国做出点成绩来后,这几年却始终在吃老本,但科研经费却大批申请,就是走了夫人外交路线。

  换谁有王美娴这么身材相貌气质俱佳的校花夫人,再凭借早年间的成绩,都能成为李教授那样的人生赢家。

  王美娴,是比蔺香君还要早两年,比安晴早四年,比云渺早六年的老牌校花。

  六年来,无论有多少校花涌现,当年又有“几大”,王美娴都牢牢占据一席之地。

  这也是小娘皮冒充沈岳,来京大选美时,专门考察校花,却听王校花早就是人、妻后,立即索然无味,不再找她的原因。

  王美娴芳龄才二十六岁,正是向如狼似虎进军的大好年华,比她大了足足四十多岁的李国建,还能满足她吗?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个问题,被很多教职员工,学子关心……

  大家都希望,能给王助教提供一定的援助……来确保她永远美丽下去。

  不过王助教却对此不感兴趣。

  她也是个聪明的女人。

  深谙她的美貌,丈夫的事业,都是能吸引仇恨,意外的,因此在去年之前,基本每个月都有半个月,都不出门,谁也看不到她。

  就这样,王助教低调了几年后,感觉那些风言风语不重要了,才慢慢恢复了正常的交往。

  美丽,性、感,成熟,优雅,知性美,是人们对王美娴的客观评价。

  尤其她身穿银灰套裙,黑丝长腿脚踩细高跟,戴着黑框眼镜,见人就微笑的风采,让人更……诅咒李国建怎么还不去死!

  每个校花,都有大批的追求,暗恋者。

  王美娴同样如此。

  只是她早就嫁为人、妻,无论是学生,还是教职员工,都不敢明面上对她求爱。

  可她每个月收到的匿名情书,就能保证某个收废品的不失业……

  “看来,刚来没多久的宋旌旗,也垂涎王助教。要不然,他绝不会在看到她被别的男人擦腿时,会爆出如此可怕的气息。唉,还真是美能让人昏。宋助教,难道你忘记,你是李国建教授的得意门生,王助教是你的校友。你能来京大工作,李教授可是居功至伟。尤其你来后,马上就加入了他的科研团队。以后,大把的金钱不用愁。你究竟有多么的贪婪,才敢垂涎你的师母?”

  某老师想到这儿后,又看了眼王美娴那边,再看看还在咬牙的宋旌旗,徒增说不出的快乐:“哈,看到你垂涎的师母,被别的男人摸,你却只能在这干看着,很痛苦吧?其实没必要这样啦。难道,你没看出,你的师母,也特喜欢被那个人摸吗?不然,她早就跺着细高跟闪开了。”

  教授也是人。

  他们也和普通人那样,有着正常的七情六欲,贪婪。

  最多,他们用学问,把这些东西,都较好的掩藏起来罢了。

  一旦有机会,某老师就会幻想,他是给王美娴擦腿的年轻人,边感受着黑丝美、腿的惊人手感,边把垂涎师母的宋旌旗,给嫉妒死。

  真是这样吗?

  暂且不管咬牙切齿的宋旌旗,单说无心造成过错的沈岳。

  他连忙给人擦腿,擦了好几下后,才意识到不对劲。

  就算他无意犯错,弄脏了人家的丝腿,可也不该给人擦。

  同样,无论被弄脏丝腿的女人长什么样……就凭这双丝腿,也绝对是祸水级别的。

  那么,她在被弄脏腿,又被沈岳冒冒失失的抓着擦时,不该像某老师所以为的那样,轻叫着,跺脚闪开?

  她没有。

  她可能还处在懵比状态中。

  也可能是因为,她是第一次,被如此年轻的男人,在丝腿上来回的擦。

  尽管和丝腿摩擦的,是手,不是……

  但她肯定在短暂懵比过后,感受到了年轻男人的强大,从而迅速深陷幻觉,脑海中浮上了不健康的画面。

  要不然,王助教的娇躯,也不会突然轻颤起来,下意识的闭腿,抬手捂住了沈岳的后脑勺,往她身上拉时,发出了轻微的鼻音。

  沈岳呆住。

  不远处狠狠盯着这边的宋旌旗,张嘴正要大吼一声什么时,却有清脆,刺耳的盘子落地声,打断了这一切。

  近在咫尺的慕容娇颜,实在受不了王美娴竟然借着桌子的掩护,有了她被沈岳解毒时的感受,抬手就把不锈钢餐盘,扫到了地上。

  娇躯剧颤了下的王美娴,立即睁开眼,沈岳也慌忙站了起来。

  沈岳站起来后,才发现丝腿女人的相貌,和他所感觉到的手感,绝对成正比。

  甚至,当俩人四目相对的瞬间,沈岳脑海中还电闪般有个念头冒起:“不说端庄的气质,单说南音如果穿上这身行头,也就是如此了吧?”

  这句话,没有任何的形容词。

  但足够形容成王美娴的美丽。

  苏南观音,那可是七星级美女,自恋到极点的公子娇颜,也不敢说在她那个年龄时,能像她那样光彩照人。

  但王美娴,却能给沈岳这样的直观反应。

  “咳,沈岳,你能不能给我留点面子?”

  看沈岳站起来后,又傻呆呆的盯着人看,慕容娇颜更加生气,干咳声中,抬起小高跟,重重踢了这厮的腿肚子一下。

  沈岳这才彻底清醒,连忙讪笑着低头,给人赔礼道歉:“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

  一只小手,忽然出现在她的视线中。

  接着,他耳边就传来略带沙哑磁性的女声:“没事的,我知道你的无意的。王美娴,李国建教授的妻子,公职助教。”

  不慎弄脏了人家的丝腿,又沙比般的擦了半天,还让人起了反应……沈岳备感无颜,连忙伸手握住那只小手,轻轻一晃,就松开:“沈岳。月落星沈,五岳独尊的沈岳。”

  和漂亮的女士握手时,最好在半秒钟内松开。

  沈岳就是这样做的。

  可为什么,在他颇有礼貌的缩回手时,却感觉王美娴的小手指,在他掌心轻轻的划过呢?

  尤其那双眸子里,更是在瞬间被秋水盈满,但随即就恢复了正常。

  在花海中畅游多年的沈老板,心肝肺立即轻颤:“卧槽,这个女人不但没责怪哥们,还对我有意思了。特么的,为什么帅哥总是爱找麻烦?”

  王美娴缩回手后,顺势拢了下鬓角发丝,笑问:“沈先生,刚来本校工作?”

  沈岳还没回答,旁边就传来慕容娇颜清冷的声音:“他不是我们学校的人。他来,是来找我的。”

  沈岳回头,有些不解的看着慕容娇颜,刚要问“谁告诉你,我来这是找你的”,她却左手挽住了他胳膊,对王美娴伸出右手:“王助教,自我介绍下。慕容娇颜,美术助教,刚入职的新人,还请以后多多照顾。”

  “呵呵,好说,好说。”

  王美娴优雅的笑着,再次伸出了右手。

  但就在她的右手指尖,即将碰到慕容娇颜的小手时,后者却忽然把手缩了回去。

  慕容娇颜双手都抱住了沈岳的胳膊,转身就走:“哼,什么东西,也有资格和我握手。沈岳,吃饱了吧?咱们该走了。”

  王美娴的脸色,蓦然涨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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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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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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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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