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1105章 时刻牢记姐夫的教诲
  半年前,听侄子决定回国发展后,宋慧就高举双手赞成,说无论他想在国内做什么,就一句话的事。

  宋慧是沈家的当家主母,37607208这样说没有丝毫的吹嘘成分。

  她那样关心侄子,当然很清楚这些年来,宋旌旗在外做了些什么。

  最起码,宋旌旗在明处做的那些事,宋慧都知道。

  侄子开了家公司,还和南韩三月集团的副总权研姿交往。

  不过受当前经济大环境不佳的影响,尤其神州和美帝去年开始了大范围的贸易摩擦,各国企业都不好过。

  所以宋慧希望,侄子回国后,能在仕途这方面发展。

  至于公司,交给职业经理打理就好。

  宋旌旗先感谢姑妈的关心,才说他回国后,希望能去京大任职。

  这些年来,他已经厌倦了商战,想做个专心学问的斯文美男子。

  侄子要走文化路,宋慧也很高兴。

  宋旌旗又说,他已经自个搞定了工作,就不劳驾姑妈了,也免得别人说他是走关系。

  不说宋旌旗的人品,单说他的学问,还是很扎实的。

  毕竟是国际名校毕业的生物学硕士,而且他的导师,早就在六年前就来京大工作,担任系主任。

  宋旌旗以外聘教授的身份来这工作,谁都说不出别的来。

  宋旌旗在某国际名校的导师姓李,叫李国建。

  颇具时代特色的名字,早在三十年前,就在国外名校任教,六年前因丧偶,不想再留在那个伤心之地,这才回国发展。

  李教授在生物基因学这方面的成就,能和瑞典皇家学院的罗恩教授比肩,绝对是业内的佼佼者,刚露出回国发展的意思后,就接到了京大的邀请函。

  怀抱为国建设贡献微薄力量的李国建,回国来京大工作后,当年就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并再次收获了爱情……比他小几十岁的李夫人,其实也是国外某名校的硕士研究生。

  他们早在数年前就认识了,并彼此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李国建丧偶回国后,姓王名美娴的红颜知己,就追随了过来,组建了新的家庭。

  王美娴现在既是李夫人,是他工作上的助手,还是京大的助教。

  也是……宋旌旗的校友。

  任何人,有着真才实学,还有李国建这个当系主任的导师,那么他应聘来京大工作,都是特正常的事。

  没谁会说什么,也没谁知道宋助教前晚在承平山庄,丢了多大的人。

  宋旌旗既然不劳烦姑母出面安排工作,那也没必要见人就说,他是沈老大的妻侄。wWW.ΧìǔΜЬ.CǒΜ

  大家只以为,这位刚来京大的宋助教,是李国建主任在国外曾经的得意门生。

  要说宋旌旗的心态,还真是好的让人惊讶。

  前晚在承平山庄,当众被人把脸抽肿后,就连宋慧也以为,他需要一定时间来平息下心情呢。

  宋旌旗却表示没事,说什么真正的男人,本身就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

  侄子的懂事,可把宋慧给感动坏了,特意诅咒某个姓沈的野种足足五分钟。

  事实上,昨天上午就踏进校园的宋旌旗,看到满校园的女生后,就突发奇想……

  也是无奈的念头。

  毕竟他前晚在承平山庄接连被打脸,无论长的有多帅,再怎么学富五车,贵族圈内的淑女们,也不会尿他的。

  理由特简单。

  第一,和权研姿拍拖时,还要追求蔺香君,脚踩两只船没踩好,差点淹死。

  第二,宋慧亲自出面,帮他和慕容娇颜撮合,被无情拒绝。

  第三,谁要是和他来往,不管别的,仅仅一个慕容娇颜……脑残女都不屑理睬的男人,谁好意思要?

  无奈之下,宋旌旗希望能在京大校园内,找到他生命中的真命女神。

  哪怕是玩玩呢,也胜过独守空房,长夜漫漫无心睡眠。

  在宋旌旗的潜意识内,国外的一切,才是最好的。

  但当他面带斯文微笑,阔步走进餐厅食堂,看到正和好友低声谈笑着的谢安晴后,顿时惊为天人,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安晴小姨子现在活的特滋润。

  那个说要霸占她的妖男沈岳,早就不知死哪儿去了,就算再出现,也会因她是“妇女”,不尿她。

  谢母竟然给沈岳和谢柔情主持婚礼的残酷现实,让安晴痛苦过后,簇生出了强大的斗志!

  他们越是这样,她越不会放手。

  谢柔情不是断了她的生活费吗?

  这不算啥。

  安晴不但是四大校花之一,也是个学霸,要想找个每小时五百块的家教工作,简直不要太简单。

  她相貌甜美,性格娇憨,知识丰富,颇受那些正值青春期的高中男孩喜欢,却能在她的正确引导下,华冲动为学习动力,成绩在短短一周内,就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获得了家长的高度认可,掏钱的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

  终于发现自身价值的安晴特后悔,早知道她能挣钱,又何必接受姐姐的帮助,不帮家里分忧解难?

  经济来源轻松解决后,安晴把全部的心思,用在了两个方面。

  无非是事业,和爱情。

  爱情和事业,在很多时候,都是息息相关的。

  她要想击败姐姐,成为沈岳身边不可或缺的存在,那么仅仅靠满腔的痴情,和被撞到云端飞翔时的精彩表现,肯定是白搭的。

  男人确实能臣服在美女的石榴裙下,在那种情况下,但却不会太长久。

  任何时候,男人长期需要的女人,绝不是床、伴侣,而是能对他的事业,有所帮助的。

  那么,如果安晴好好学习,通过自身努力,挖掘自身潜力,成为耀眼的存在,肯定能引起姐夫的高度关注。

  不得不说,年龄比云渺大两岁的安晴,成为妇女后,不但生理成熟,思想也成熟了很多。

  所以她才能立即端正心态,忘记某些痛苦,把全部心思,都扑在了学习上。

  象牙塔外面的工作,安晴暂时不会考虑。

  她要凭借自己的本事,毕业后能留校任教。

  先把目标定为美女教授……

  男人对美女教授,天生就有着不纯洁的思想。

  安晴原本对历史特别感兴趣,但在知道沈岳的主要事业是制药业后,她就迅速攻读生物基因这方面了。

  爱情的力量,相当的牛皮。

  安晴用她的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也许,她在生物基因学这方面,本来就有着超高的天赋,只是以前没发现罢了。

  她以前,不也是没发现,赚钱原来可以很简单么?

  今晚七点半,系里将在体育馆内,举办一场提前欢度春节的晚会。

  安晴等人都清楚,这场看似很平常的晚会,其实就是各位研究生导师,观察谁才是得意门生的初级选拔活动。

  到时候,系里所有的教授,讲师,助教都会齐聚一堂。

  系主任李国建,亲自主持这次晚会。

  虽说本次晚会,原则上只会有来年的毕业生参加,其实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也可以参加的。

  过去的这两年,安晴每年都会参加各系的这个晚会。

  以往看到学长们被教授选中后,安晴都羡慕无比。

  今年,终于等到她正式登台亮相了,很激动。

  距离她能成为姐夫不可或缺存在的目标,更进一步。

  她希望,今晚会被幸运女神青睐。

  真要被系主任李国建看中,安晴就决定会去爱情森林那棵树下,磕头许愿……

  “安晴,你放心就是啦。就凭你校花的大名,满腹的学识,温婉的性格,尤其鱼死网破的决心。嘿,嘿嘿。我要是李主任,也会选择你的。”

  林如是安晴的好朋友之一,学习成绩也很好,只是有些愧对“人如其名”这个成语。

  不过,林如的性格倒是特开朗,早就在外某大公司实习,压根没考虑过读研。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高学历的女孩子,找工作还挺轻松,可找男朋友,就特特么让人无语。

  “切,这又不是选美比赛。”

  安晴不屑的撇撇嘴,低头看了眼腕表:“哎呀,这都十二点半多了。不说了,赶紧打饭。吃饭后,我还要好好休息下,晚上去给人家教呢。”

  “唉,就为了能成为你姐夫的长久枕边人,有必要这样拼?天底下的好男人,又没死绝……”

  林如撇撇嘴时,眼睛忽然一亮。

  一个身穿银灰色西装,扎着领带,相貌斯文,笑容儒雅的三旬帅哥,出现在了她们面前。

  这谁啊?

  看他的年龄和穿着,肯定不是学生了。

  看他的风度,是助教,或是讲师?

  安晴俩人一楞时,斯文帅哥伸手,彬彬有礼的笑道:“自我介绍下,宋旌旗。大宋旌旗招展的宋旌旗。生物系李国建教授的门生,刚来京大担任助教工作没多久。”

  宋旌旗在温文尔雅的笑着自我介绍时,眼睛一直盯着安晴,伸出去的右手,也是冲着她去的。

  可为啥,抢先握住他手,用力抖索的人,会是万一摔到,会把地砸出个坑来的林如呢?

  宋助教真想缩回手啊,不能。

  “你、您好,宋助教。我是林如。林子大了如果找不到好鸟,就凑合着找个乌鸦的林如。”

  相比起宋助教的自我介绍,林如的介绍词,明显别具一格。

  乌鸦尼玛。

  宋旌旗心中骂了句,嘴角微微抽着,总算等林如放开手了,脸上的笑容才正常了许多。

  “您好,宋助教。我是谢安晴。”

  安晴的自我介绍,没有那么花里胡哨的不说,还无视了宋助教伸过来的右手。

  因为她姐夫好像说过,他的女人,绝不能让亲属之外的男人碰。

  手都不能碰!

  任谁有这么个霸道的姐夫,宁可被宋助教以为是不懂礼貌的,也不能违逆他的意思。

  更何况,姐夫貌似还说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的话呢?

  安晴从没有过要和宋助教认识的意思,他却主动献殷勤,除了眼馋小姨子的美貌,还能是什么?

  淡淡的说完后,安晴笑笑,挽着林如的胳膊,转身就走时,还是看在他是助教的份上,抱歉的说:“抱歉,我男朋友不许我和他以外的男人握手。”

  她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宋旌旗更尴尬了。

  他双眼微微眯起时,就听身边传来一声嗤笑:“切,真是丢尽了全体海归的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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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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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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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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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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