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1084章 我还不能睡你
  有种正常世界内没有的异香,叫蝶恋花。

  当这种异香从美森谷地黑色金字塔内飘出来后,就是剧毒,能让武元明等人死的极其悲惨。

  蝶恋花自赏月城下的宋赏月身上散出来,则是强大的春天之药。

  可蝶恋花对庄纯来说,却是她追踪某人最大的依仗。

  不会催动某人的某根神经,只会让沈岳以为是特纯正的处子幽香,深深的吸一口后,就陶醉了。

  不能陶醉。

  沈岳真怕清醒过来后,却发现已经被庄小娘皮逆推了。

  男人血可流,脑袋可掉,也可以接受化身小周后的观音姐姐,却绝不能被毫无经验的小娘皮逆推。琇書網

  会痛的……

  沈岳抬手就把蒙在脑袋上的黑色睡袍,甩到了旁边。

  眼前一亮后,沈岳对双手放在心口,遮住那卑微的飞机场,缓缓转身的小娘皮冷笑着,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整个人,就变成了呆比。

  话说沈老板可是见多识广之辈。

  能让他蓦然间变成呆比的现象,绝对不只是上官公公忽然能人事,观音姐姐说她要嫁给别的男人了,而是……他看到了一条尾巴。

  白色的。

  蓬松的,漂亮的,充满仙气的,开叉分成九个头的尾巴。

  狐尾。

  沈岳就算在呆比中,潜意识内也能判断出,这是狐尾。

  九头狐尾。

  只是,这条异常诡异也漂亮异常的九头狐尾,怎么可能会长在庄纯的小屁股上呢?

  那样的自然,灵活,随着她雪足不住交替,原地缓缓转动着娇躯,那条有着明显勒痕的九头狐尾,盛开的蒲公英那样,欢快的上下左右,摇摆着。

  这不是道具。

  而是一条真正的狐尾。

  沈岳呆呆看着那条狐尾,脑海中又缓缓浮上了两条尾巴。

  一条是比庄纯这条还要更“华丽”的九头狐尾,拖在赏月城下那个女人的屁股后面。

  一条,是猴子那样的小尾巴,来自展小白。

  “原来,北海道赏月城下的那个女人的尾巴,是天然的。不是道具。”

  沈岳想到这儿时,蓬松好像云朵般的尾梢,从他脸上轻轻扫过。

  他眨巴了下眼睛时,听到了庄纯的声音:“这条尾巴,才是我最大的秘密。今晚,如果不是庄舞剑突然出现,我绝不会让你知道,我是个怪物。”

  她在说这番话时,语气淡然,却含有隐隐的自卑,和厌恶。

  有着展小白那样清纯相貌的庄纯,功夫高强,性格冷傲,能让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女孩子,在她面前自惭形秽。

  可是,就因为她长了这么一条漂亮的九头狐尾,就再也不是正常人。

  是个怪物。

  不是怪物的人,永远都不能理解,庄纯是多么渴望,能成为正常的女孩子。

  哪怕,她因此失去漂亮的小脸蛋。

  “本来,我想把这个秘密,留到你或者我,快要死的时候。可庄舞剑的出现,让我改变了决定。”

  庄纯晃着白尾,踩着俏生生的雪足,走到黑色睡袍前,足尖一挑。

  黑色睡袍,再次乌云般把她笼罩。

  遮住了那条诡异的白尾,也让沈岳从呆比中渐渐醒来。

  他醒来后,才发现白龙的咆哮声,已经嘶哑,筋疲力尽的一头扎进了丹田气海。

  庄纯的白尾,只会让沈岳呆比,却让白龙惊恐异常。

  等沈岳总算完全清醒时,庄纯已经又换上了正常服装,正端着一杯红酒,小脸上满是落魄神色,看着床上昏睡的山间雅晴。

  沈岳盯着她,好像过了一万年那样,才伸手去拿案几上的烟盒。

  吧嗒一声,香烟掉在了地上。

  沈岳的手,颤抖的厉害。

  尽管他早就听说过杨逍的传说,相信世界上确实有怪物这东西存在。

  而且藏在他身躯内的白龙,也经常提醒他,他可能就是个怪物……

  但当他亲眼看到那么成熟,漂亮的白色狐尾,竟是无比真实的,自庄纯小屁股上长出来的后,他还是无法接受,怕的不行。

  沈岳害怕,不丢人。

  也不奇怪。

  相反,他在见识到庄纯的白尾后,如果不怕,才奇怪。

  妖孽的世界,正常人很难接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沈岳才成功狠狠吸了一口烟。

  本来特绵软的香烟,变得辛辣异常。

  沈岳呛的直咳嗽。

  他咳嗽的声音这样大,躺在床上的雅晴,却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

  看来,庄纯对她动了手脚,不想让她醒来。

  总算止住咳嗽后,沈岳才看向了庄纯,这是希望她能进一步,说说她的秘密。

  庄纯既然亮出了最后的底线,那就没理由再隐瞒什么。

  正如她反复强调的那样,她说出最大的秘密,纯粹是被迫的。

  被庄舞剑,所迫。

  庄舞剑是庄纯的姑姑,母亲庄情的小堂妹,奶奶庄玉的亲侄女,以故大海哥明媒正娶却始终没有机会同房的妻子。

  庄舞剑的身份,早在她被沈岳重创逃逸后,庄纯就已经和沈岳等人说过了。

  但那时候她在说起这些时,只是着重讲述庄舞剑,是李南方在六年前,斩草却没除根的贻害。

  她没说,庄舞剑长了狐尾。

  可庄舞剑既然是以母系传承的庄家嫡系,那么她就必须和庄纯一样,都有狐尾。

  更何况,庄纯嘴里的老妖婆奶奶庄玉,多次都想废掉她们母女,让庄舞剑成为优昙王呢?

  这些,已经足够证明庄舞剑,有资格成为优昙王,更有资格知道飘渺乡最大的秘密。

  天下国运龙脉水龙的水眼,就在飘渺乡,这已经不是秘密了。

  瑞典罗恩博士,为此耗时多年,真把庄纯活捉要偷运回国切片。

  东洋山间家族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着重培养雅晴成为第一忍者。

  这两件事,都表示着飘渺乡已经被盯上。

  既然这已经不再是秘密,那么庄舞剑当然更不稀罕。

  飘渺乡能让庄舞剑稀罕的秘密,是……找到身藏白龙的某人,和他生个儿子,就能终止千百年的邪恶诅咒,成为正常人。

  茫茫人海中,要想找到这个人,谈何容易?

  却又很容易。

  庄纯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庄舞剑也知道那个人最大的特征。

  三个特征。

  第一,怕水。

  第二,能躲过正常人躲不过去的灾难。

  第三,百毒不侵,手持一把黑刺。

  沈岳怕水这件事,估计随便找个叫花子拽住问问,就能知道。

  他百毒不侵……小狗只是吃了他吐出来的骨头,就中毒死亡,他却狗屁事都没有的事实,真能瞒过满大厅的人?

  尤其沈岳能在蒙着双眼的情况下,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躲开庄舞剑的偷袭,并趁机用残魄黑刺重创了她!

  也只有付出鲜血的代价,教训才会无比深刻。

  庄舞剑在仓皇逃走时,只说记住了沈岳。

  可等她冷静下来后,很快就能推断出,沈岳就是飘渺乡历代优昙王,苦苦搜寻上千年的那个人。

  庄舞剑虽然不再是飘渺乡的人,而且她的样子,也无比的可怕,但她在“邂逅”沈岳,知道他就是能改变她邪恶基因的人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肯定是惊喜。

  随后,她就会为千方百计得到沈岳,和他生个孩子,为活着的最终目的。

  也正是因为庄舞剑的出现,庄纯极力保守的秘密,才变得一文不值。

  倒不如,她提前告诉沈岳,让他必须小心庄舞剑。

  听庄纯说到这儿后,沈岳眼前又浮上庄舞剑那张可怕的鬼脸。

  凭良心来说,如果庄舞剑的脸蛋,能和她的身材成正比,秉着“希望能帮天下美女排忧解难”大原则的沈岳,说不定脑袋一热后,还真半推半就的成全了她……

  问题是,庄舞剑那张鬼脸,不但可怕,而且还让人恶心啊。

  和那样的女人郎情妾意?

  沃草,还是一刀砍死沈老板吧。

  沈岳又狠狠吸了口烟,问庄纯:“我无论是和你生孩子,还是和庄舞剑生孩子,结果都是个死,对不对?”

  庄纯想了想,才认真回答:“对。而且,我和她独特的基因,决定了你无论和我们俩中的哪一个生孩子,就再也不能伺候另外一个人了。要不然,就算你有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也会毒发身死。所以我劝你,最好是死了让我们共侍一夫的心。”

  被你们两女共侍一夫?

  我特么脑子有病啊?

  一个长的还可以,却没奶没屁股的。

  一个有奶有屁股,却有着比魔鬼还要吓人的脸。

  沈岳暗中骂了一通,继续说:“心里话。既然我实在逃不过这个厄运,而且也必须在你和庄舞剑之间选择一个。但看在你还算对我友好点的份上,我可以青睐你。”

  庄纯冷笑:“哼哼,你以为,如果我现在就能得到你,会拼命讨好你这么久?”

  沈老板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小娘皮啥时候拼命讨好他了。

  不过有感于小娘皮是个怪物,沈老板也就懒得纠正啥,只是抬脚,砰的一声搁在案几上,听她解释。

  庄纯“乖乖”的解释道:“我好像和你说过,我们飘渺乡的女孩子,不到二十一岁,是不能和男人通房的。要不然,我就会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你啥时候说过!?

  你要是早这样说,就凭哥们在女人这方面的造诣,早就让你唉唉呀呀的叫唤着,五脏六腑尽爆而亡。

  又何必不顾男人的尊严,百般的讨好你?

  沈岳特想吼出这些话。

  可看在打不过庄纯的份上,忍了。

  能忍的男人,才能活更久。

  这么简单的道理,沈岳不再蹲着撒尿时,就已经懂得了。

  庄纯看他嘴巴动了好几下,都没说出一个字来,只好继续说:“我还不到二十岁,所以就算再怎么眼馋你,也不能睡你。”

  听她这样说后,沈老板真想一头撞死在案几上。

  啥叫再怎么眼馋,也不能睡他啊?

  这句话,本该由他对女孩子来说,才对吧?

  可小娘皮说这句话时的语气,却淡定的好像说渴了,想喝水那样。

  庄纯没理睬沈老板切身感受,只说:“但庄舞剑,却已经二十六岁了。所以,她随时随地,都能睡你。这一点,就是我的弱势。因此,我必须竭尽全力,在我还没有年满二十一岁时,不让她把你睡了。要不然,我百般讨好你的苦心,和梦想,都将全部付之东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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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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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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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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