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1061章 寿宴之高僧谄媚
  山间雅晴的险恶用心,确实该死。

  沈岳有这想法,却没动手。

  不是她因为雅晴把他从魔界接了回来,而是因为他清醒后,能从她双眸深处,看出无比纠结的痛苦。

  也许,山间雅晴说的很对。

  如果她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她可能只会当个乖乖女,为获得男人的赞赏,欣喜之余更加乖。

  可就因为她从四岁起,危机流掌门和山间族长,就不住给她灌注邪恶的思想,让她以为……这就是她的人生,并为之全力以赴。

  雅晴的本性不坏。

  她正常时,无比的乖巧可爱。

  尤其她如果真坏到根子上,那么她就不会在和沈岳说起那些时,内心会那样的痛苦。

  人们只有本性和思想背道而驰,无法抉择时,才会痛苦。

  只要雅晴能痛苦,她就还有救。

  沈岳希望,她能改邪归正,找回自我。

  当然上述理由,都不是沈岳没有趁机一把掐死她的根本。

  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是雅晴的第一个男人,也是唯一的男人。

  又有哪个男人,舍得残杀也许还有得救的女人?

  可她的人性已经完全泯灭,真有得救吗?

  留着她,鬼知道以后还能惹出多大的乱子来?

  内心矛盾重重,脑袋更疼……原来是撞在了承平山庄大门牌坊立柱上后,沈岳才苦笑了下,抬手揉了揉额头,决定先不考虑这个问题了。

  别忘了,他今晚来承平山庄,主要是为小姐姐解决问题来的。

  何况,师兄李南方有杀雅晴的机会,却没下手。

  这个男人啊,一旦找到更多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就会开心很多。

  尤其看到荆红命站在大厅门外,到背着双手,用淡淡然的目光看过来后,沈岳更不敢胡思乱想了。

  他相信,荆红命肯定已经知道了山谷内发生的那些事。

  如果李南方夫妻,老胡他们大驾光临承平山庄附近,荆红命却毫无知觉,那他就不配坐在当前宝座上,对沈老板弯腰问好,只是不屑的轻哼一声,就抬头看天摆出一副酷酷的样子。

  热脸贴在十叔的冷屁股上后,沈岳也没当回事,昂首走进了大厅。

  大厅内,上百服务生正推着餐车,穿花蝴蝶般的布菜,没谁注意沈老板总算大驾光临。

  沈岳要想在占地上千平米,上百桌数百人中,找到亲妈她们,简直不要……太简单。

  主要是某个贼秃的脑袋,太亮了。

  在灯光下,闪着佛的神圣光泽,恍如黑暗中的萤火虫,想不被人一眼看到,都不行。

  看到那颗贼秃后,沈岳就看到了小姐姐,看到了亲妈,看到了老胡,也看到了陆天秀。

  沈岳呆了下。

  为陆天秀变的,好像不再是陆天秀了。

  以前在南越时,陆天秀即便再最绝望时,浑身也散着飒爽的气息。

  但现在的陆天秀呢?

  特奇怪,沈老板怎么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床?

  不管了。

  陆天秀再媚,二叔他老人家的风采再怎么绝世,某个脑袋再怎么亮,亲妈再怎么尴尬,也比不上小姐姐的小手,正被老贼秃抓在手里,仔细观赏更重要。

  沈老板从没对谁说过,谁敢抓起蔺香君的小手假装看手相,就会打断谁的爪子。

  咬人的小狗从来都不叫,狠人也从来都不多废话!

  沈岳只会快步走过去,一把抓住某贼秃的后领子,用力往旁边甩去,张嘴就骂他好大胆。

  空空大师可是高人。

  高的不能再高,哪怕他已经甘心堕落,站在沈土鳖那边,让诸多豪门子弟心中不满,可还是会下意识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现在看到他忽然被人一把甩出去,差点摔个倒栽葱后,至少有八十八个人,齐齐发出一声惊呼,蹭地站了起来。

  大家要看看,这是何方狂徒,敢用如此粗暴的行为,对待空空大师。

  其实早就有人看到沈岳走过来了。

  只是没谁看他是谁……空空大师的脑门太亮,还向外散着一圈的佛光,磁铁那样,吸引了所有看向这边的目光,谁还会在意是谁走到他老人家背后?

  直到他被人差点甩倒在地上后,大家才去看那个人是谁。

  谁?

  沈岳!?

  哈,哈哈!

  这个冒然对空空大师动粗的人,竟然是沈岳。

  土鳖。

  叶太李玟给沈土鳖起的这个绰号,还真是太形象了啊。

  土鳖最大的特点,除了品德败坏之外,就是没见识。

  如果沈岳有点见识,那么就会认识空空大师,知道他在圈内,那就是不可或缺的太阳……

  好,甩的好!

  我就不信了,空空大师被沈土鳖冒犯后,还会站在他那边,给他撑腰。

  甚至包括柳开山在内的很多豪门子弟,心中都这样想时,宋亲妈和小姐姐,也是在愕然瞬间后,吓得花容失色,慌忙站起来,想说什么,嘴唇却不住的哆嗦,什么都说不出来。琇書蛧

  柳开山等人想到的这些,亲妈母女当然也能想到。

  虽说她们都不喜欢,空空贼秃当众抓着香君女神的小手手,说啥子拈花玉、手,暗示她深藏媚骨……但看在他胡子一大把,在圈内有着大能力,能帮沈岳的份上,母女俩还是能捏着鼻子忍耐的。

  但现在,沈岳却当众对他动粗。

  这就是自毁长城,把空空大师往敌方阵营里推啊。

  不次于灭顶之灾!

  这熊孩子……亲妈母女俩,瞬间想到这么多后,都急得双眸浮上水雾了。

  尤其是蔺香君。

  只要能保沈岳平安,报答养母那么多年的抚养之情,休说是被老贼秃拿着小手手看了,即便剪掉三千烦恼丝,给他当女弟子云游天下,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沈岳,你休得对大师无礼!”

  母女俩总算可以说话了,刚齐声娇喝出这句话,沈岳就满脸疑惑的样子,看着站起来的空空大师:“就这骗吃骗喝的老贼秃,算哪门子大师了?”

  把空空大师甩出去后,沈岳才认出他是谁。

  遥想半年前,沈岳为给黎小草解决心腹大患,不顾枪伤未愈,强行前往美森谷地,搜寻武元明下落的半路上,曾经偶遇某贼秃。

  当时,心地善良的沈老板,实在看不惯老和尚被老板娘慢殆,自掏腰包请客。

  他以为,老和尚胡子都白了,就算没得道,但肯定会遵守戒律清规,绝不学那些假和尚,玩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的那一套。

  事实上呢?

  老和尚不但会玩,而且还玩的贼溜。

  趁沈岳向小摊老板娘打探消息时,胡吃海塞的速度,比他更甚。

  就这样一个仗着长了副高僧皮囊,再卖弄几下嘴皮子的老贼秃,又算哪门子大师,值得亲妈小姐姐这般惶恐了?

  听沈岳这样说后,宋银翘母女俩心中更急。

  要说刚才沈岳对空空大师动粗,是误以为他在假借看相非礼小姐姐,还算有情可原。

  但现在母女俩已经用满脸惶恐之色,来证明空空大师非一般骗子了,他怎么还这样说啊?

  尤其眼角余光看到很多人,都面带幸灾乐祸的样子,东道主沈光辉更是满脸怒意,拍案而起后,宋银翘想跪在地上抱着儿子的腿,哭着说啥早知道你这样混蛋,当初把你生下来后,就该掐死你的心都有了。

  “无量天尊。”

  空空大师高深莫测的喧号声,暂时打断了宋银翘的某些冲动,连忙看向他。

  就见大师整理了下灰色长袍,对沈岳弯腰,单手竖在心口处,愁眉的苦脸上,全是我佛的慈悲:“沈施主,我们半年未见,你一向可好?”

  什么?

  空空大师早在半年前,就见过沈岳?

  宋亲妈和满大厅的人,听空空大师这样说后,都愣了下。

  沈岳还是满脸懵的样子,实话实说:“还行吧。也好,也不好。老贼秃,你本事不小啊,能混进山庄来骗吃骗喝。也幸亏我妈,我姐她们、哦,还有我二叔他们心地善良,才没赶你去别处。”

  宋银翘抬手,抚额,心中长叹。

  她实在是无话可说。

  空空大师慈眉一挑,忽然!

  众目睽睽下,只见空空大师红扑扑的老脸上,迅速浮上了谄媚之色:“沈施主,您来了后,不会就此把老衲赶走吧?”

  沈岳再三冒犯大师,他不但没生气,还不顾高僧的伟岸形象,讨好他?

  甚至,都用上了敬语“您”?

  大师在和沈家主说话时,都没用这个字眼吧?

  是我眼睛有问题了,还是耳朵不管用了……

  除了自持身份的老胡,和三个盲目崇拜他的美徒孙外,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抬手擦了擦眼,小手指掏耳朵。

  他们没看错。

  也没听错。

  空空大师确实满脸谄媚的样子,讨好沈岳,只为能留在那个桌上,一起用餐。

  要不是亲眼看到沈老大对空空大师的态度,大家绝对会以为,老贼秃是胆大妄为之辈冒充的。

  沈岳再怎么智商不足,这时候也看出别人脸上啥表情了。

  “难道说,这老贼秃真是啥高僧?切,那又和哥们有几毛钱的关系。”

  沈岳心中晒笑了声,但为安慰亲妈,也就宽宏大量的摆摆手:“随你的便。反正又不是我花钱摆酒席。桌子又大,你爱在哪儿吃,就在哪儿吃。”

  “多谢沈施主。”

  空空大师连忙缉首行礼,怯生生的样子,重新落座。

  沈岳也没再理他,给老胡弯腰见礼。

  不等老胡做出反应,滔滔不绝黄河水那样的阿谀奉承之词,就从沈岳嘴里流淌了出来。

  空空大师巴结沈岳被无视,这厮却又如此奉承他,老胡就算再怎么讨厌拍马溜须之辈……也会龙颜大悦,拍着旁边的空椅子,让他坐下来,爷儿俩好好喝一杯。

  空椅子的另一边,就是陆天秀。

  虽说沈岳对陆天秀的印象,并不是太好,但她终究是他的“老婆”之一。

  于情于理,他坐下来后,都会笑着和她打个招呼,问她现在过的好不好。

  “我过的很好。从没有过的充实。现在我才知道,我以前的生活,纯属是浪费大好青春。”

  陆天秀看着沈岳的双眸里,好像有春、水在哗啦啦的流动。

  她在说话时的口型,也格外的奇怪。

  让沈老板忽然升起要给她塞上个东西的强烈冲动……时,陆天秀的左手,慢慢放在了他腿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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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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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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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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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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