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1044章 寿宴之失去才珍惜
  柳开山是柳老的三子,膝下只有两个女儿。

  大女儿已经嫁人。

  比姐姐只小两岁的柳初吻,原本希望成为当代花木兰,结果却被一个坏蛋连累,饮恨退役,目前是樱花会所和冠军安保的双料总裁。

  柳家的人都知道,别看柳初吻是柳家七个姑奶奶中年龄最小,也是身材最出色,相貌最出众的那一个,打小却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誓言要成为最年轻的女将军。

  可就因为某个混蛋,让柳七姑奶奶魂断数年前,不但是她心中的痛,也是整个柳家的。

  换成谁是柳开山,面对葬送爱女前途的混蛋、不,现在是当世第一土鳖后,都会恨的心里痒,偏偏还得满脸慈祥的长辈笑容,微微颔首表示年轻人,好好折腾,我很看好你哦。

  老沈夫妻带着土鳖儿子给老柳,在当前特正式的场合见礼,无论双方曾经发生过哪些不愉快,也不管辈份差了多少,今天随父前来山庄的柳初吻,都得盈盈弯腰回礼。

  假如只把镜头对准这对男女,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在夫妻对拜……

  等沈岳抬头后,宋银翘马上说:“沈岳,这是柳家七姑娘。按辈,你得喊姑。”

  沈岳回头看了眼老妈,用目光询问还有必要喊姑吗?

  宋银翘也知道,她宝贝儿子和柳初吻之间,貌似有矛盾。

  但如此正式场合,按规矩沈岳必须得正儿八经的。

  她可不想宝贝儿子变成沈轻舞那样的,做实了土鳖的外号。

  尽管,叶太李玟送的这个别号,已经像慧星闪耀星空,任何人都无法无视了。

  看到老妈微笑颔首后,沈岳只好心中叹气,对柳初吻弯腰:“小姑好。”

  他刚才也喊过沈轻舞小姑。

  那绝对是发自肺腑,如假包换的诚恳。

  喊柳初吻小姑……捏着鼻子都无法形容。

  而柳初吻则是满脸特正式的淡然,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只发出了一声鼻音:“嗯,我很好。”

  沈岳刚才给柳开山见礼时,身为人女,柳初吻就算辈分和老沈夫妻同辈,也得回礼。

  但现在沈岳是以晚辈身份,给柳小姑问好了,她就可以摆长辈架子了。

  现场很多人,都对这对男女的关系有所耳闻。

  话说柳美屯的外号,还是拜这厮所赐。琇書蛧

  更有谣言,说北斗系统芯片投标大会当晚,沈岳曾经在樱花会所大厅门口,扒下柳初吻的裤子,在那个盛世美屯上狠抽,都把人抽尿了的。

  当前他们却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女的矜持傲然,男的恭敬有礼。

  宋银翘心中有些不高兴,对宝贝儿子给柳初吻弯腰见礼,她却真拿捏出长辈架子,待理不理的样。

  所以等沈岳直起腰板后,宋银翘马上就带着他走向了慕容家那边。

  今晚慕容家来的人,是三大豪门中人数最多的。

  这可能和慕容家从来都特要面子有关……只要有能显摆他们风采的机会,绝对不会放过。

  不但慕容家只要在京华的三代精锐集体到场,就连四个二代,也都一个不落的前来。

  虽说大家都知道,沈家并没打算让沈岳认祖归宗,他现在给大家见礼,纯属“私人行为”,诸位要给老沈夫妻面子,就必须正儿八经的对待。

  所以当老沈夫妻带着沈岳走过来时,十多个慕容三代,都站在了各自的二代爹娘身边。

  慕容自负老爸,是二代中的老大,虽然年以六旬,可站在那儿玉树临风的样子,让人特想把他的鼻子打断。

  怪不得自负公子如此帅气,人家的父母基因特好。

  沈岳和任明明的事,无论是慕容家还是老沈夫妻都知道。

  知道归知道,没谁会说。

  就算谁会说,沈岳也不会当回事,反正他和任大咪正式交往,是在他们夫妻离婚之后。

  自负公子去了趟青山,被沈岳和任大咪接连暴打一顿后,整个人都成熟了许多。

  这一点,从他弯腰给沈岳回礼时的深度,就能看得出。

  还有可能是站在他身边,挽着他胳膊一起弯腰回礼的美娇、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人家自负公子系出豪门,自身又如此的倜傥玉树,在任大咪那边碰壁,幡然醒悟没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后,要想重寻意中人共建幸福小家庭,简直不要太简单。

  而且根据沈岳的目测,新的自负夫人,是表里如一的温婉好女子,绝不是任大咪那种只有在睡着时,才挺女人的冒牌货。

  慕容自负忽然斜斜跨出一步,挡在了新婚娇妻面前,挡住了沈岳看人家的实现,英俊的脸上,浮上了明显的不悦之色。

  沈老板挺尴尬……

  他知道,他专门给人戴帽子的恶名,这辈子都别想摘掉了。

  重新寻到爱情的自负公子,对他直勾勾盯着娇妻时,心生警惕,也是很正常的表现。

  “唉,为何失去有才知道珍惜?”

  沈岳心中叹息后,双手拱拳对慕容自负点了点,算是对他新婚的迟来祝贺。

  就在慕容自负挡在他面前时,沈岳才发现,新的自负夫人眉梢眼角里,有任大咪的几分影子。

  尤其那对奶,也算是特出类拔萃的。

  看来,慕容自负在因谣言痛失前妻,再也无法破镜重圆后,虽说迅速情定新欢,潜意识内还是以任明明为标杆的。

  慕容第二是慕容长安的亲爸,也是慕容二代中接替老爷子成为家主,呼声最高的那个。

  他可没啥女儿,媳妇的被沈老板玷污,而且心机颇深,因此接受晚辈拜见时,始终笑呵呵的。

  甚至,他还挽着沈岳的胳膊,看着儿子长安说,让俩人以后多多亲近。

  沈岳不想……

  理由很简单,谁让慕容长安苦追过展小白,却在得知她长了尾巴后,又果断转身?

  就这种对待爱情不忠的男人,长的再帅,他也不稀罕交往。

  慕容老三没啥特殊之处,就是和他兄弟子侄那样,长的帅。

  倒是慕容老四,让沈岳高看了一眼。

  这完全是因为,老四有个曾经试图借助上官公公搞事情的女儿,慕容娇颜。

  “小姑娘虽说眉宇间一副天老大,她第二的盲目自大样,但长的特漂亮。可惜,这孩子洋墨水喝多了,伤了脑子。以后最好别和老子发生啥矛盾。不然,我还真不忍抽这张盛世娇颜。”

  沈岳暗中感慨时,就见慕容娇颜飞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回头看向了别处。

  她回头的动作虽然快,沈岳却捕捉到了那一眼的风情?

  不。

  是说不出的厌恶,还有怨恨。

  “特么的,难道老子自从撞到柳美屯后,就犯了太岁?要不然,为毛是个人就对我没好感,忍不住的想踩我一脚?”

  也不能怪沈老板心生如此茫然。

  无论他现在身边有多少美女环绕,又有几个在刚认识他时,就对他有好感了?

  展小白和谢柔情俩人,纯粹是存着利用沈老板的心思,和他交往。

  观音姐姐则是以误会为起点,想通过他,来给死水般的贵妇生活,增加点光明。

  大丫鬟陈琳和熏熏,刚认识他时,都是对他有所图。

  闻燕舞那个娘们,曾经试图用蛊毒来控制他。

  任大咪就因为我岳哥特欣赏她的大咪,多看了她几眼,就要死要活。

  叶修罗和叶太李玟就更别说了。

  来京之前相约沈老板去洗手间的秦五小姐,更是个没脑子的,就为给华英明打抱不平,结果随着动车呼啸,哼唧了四十多分钟。

  至于雅晴和庄纯……唉,每每想到她们俩,沈岳都宁愿从没来到这个世界上。

  数来算去,能对沈岳“一见钟情’的人,也只有小姐姐,安晴小姨子和小渺妹妹了。

  身为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男人,几乎横扫当世红尘中的所有顶级美女,却没几个在刚认识他时,就能看出他是如此的卓尔不群,可爱又可靠。

  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悲哀。

  悲哀的沈老板,并没有意识到时光,正在飞速的流逝。

  沈老大的六十寿宴,原本晚上六点整开始的。

  可就因为沈老板要大驾光临,现在七点半多了,各方来宾还站在凛冽的寒风中,排队眼巴巴盼着和他相识……这让沈家子弟无比郁闷。

  也愤怒:“没完没了是吧?今晚大家云集承平山庄,是来给家主祝寿的,不是让你趁此露脸的。”

  但无论是郁闷也好,愤怒也罢,他们都得忍着!

  这时候,如果谁站出来打断沈老板的见礼,还没被问候的人,肯定会有意见:“虽说我们一点不稀罕认识这个土鳖,但他在给别家见礼后,却被你们阻止,没有给我们见礼,那就是看不起我们。”

  为避免不被人误会,沈家人只好强颜欢笑,暗中咬牙看着沈岳一家家的见礼。

  要问沈岳,除沈家之外的三大豪门中,他最不愿意见到的人,无疑是叶家。

  尤其看到因叶家局势相当不妙,不得不以家主身份亲临,要在人家刷脸的叶春城后,沈岳就干咳了声,示意老爸老妈,这家还是免了吧。

  他虽然扪心自问,并没有做对不起叶家的事,还曾经在荆红命的蛊惑下,前往东洋帮忙找回优盘,算是帮叶家力挽将倾大厦。

  可现在天下还有谁,不知道叶家的当家主母,已经臣服在沈岳的石榴裙下,任他肆意骑乘了?

  话说沈老板今晚穿着的这身行头,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叶太李玟买的好吧?

  别看叶太李玟远在青山。

  但她委托韩玉等人帮沈老板横扫京华各大商场,耗资数千万采购一千身衣服的风、流韵事,当然逃不过在场诸位的耳目。

  事已至此,沈岳就算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了。

  他也没打算跳河。

  他只希望老妈能听到他的干咳声后,带他忽略过叶家。

  可能吗?

  不可能。

  因为在场诸人现在都瞪大眼,直勾勾的看着他们,希望能看到两个共侍一妇的男人,能有啥精彩表演呢。

  尤其唯恐天下不乱的沈轻舞,更是随手拨拉开众人,就差趴在沈岳背上,零距离欣赏好戏了。

  宋银翘也不能退。

  她要是退了,就证明对叶家有愧。

  淡淡扫视了眼瞪大眼的诸位,宋银翘强笑:“沈岳,来,我给你介绍,这位是叶春城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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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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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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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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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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