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的红颜祸水>第266章 很帅的老男人
  左肋下有剧痛传来后,沈岳眼前的展小白,忽然消失。

  只有漫天的淡淡白雾,随风缓缓流淌,折射出的阳光,泛起梦幻般的不同光泽。

  悠悠传来的笛声,依旧是那样的空灵,婉转,带着淡淡的忧伤。xiumb.com

  阿霞的声音响起:“小岳,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沈岳这才发现肋下剧痛,是被阿霞用手狠掐了下。

  阿霞已经掐了他四下了,在他忽然停住脚步,抬头看着东南方向,眼神空洞,脸上露出白痴般的微笑后,连忙问他怎么了。

  沈岳却听而不闻,只是呆呆的望着那边,傻傻的笑。

  阿霞被他的样子吓坏了,连忙晃他的胳膊,他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只好掐他肋下的软肉。

  头三下,沈岳还是发呆。

  阿霞更怕,第四下用力,总算把他从莫名的幻象中拉了出来。

  沈岳当然不会告诉阿霞,说他刚才看到长了白狐尾的展小白,在那个方向的迷雾中翩翩起舞,只是揉了下很疼的地方,正色缓缓的说:“刚才,我忽然顿悟到了什么。”

  “什么?”

  看他恢复正常后,阿霞明显松了口气。

  沈岳开启了装比模式,沉声说道:“生命,究竟从哪儿来。最终,又去了哪儿。”

  不说世间万物,单说人类。

  生民起源于何方,又去了哪儿这个问题,早在很久很久之前,就由古玛雅人提出来了。

  据说,他们还找到了答案。

  只是他们不敢把这个答案昭告天下,不然就是泄露天机,遭到惩罚,全族灭绝现在貌似就是那样。

  窥探到天机的古玛雅人,把这个最大的秘密,藏在了十三颗骷髅头内。

  相传,那十三颗骷髅头是用水晶做成的,还会唱歌。

  谁要是集齐了十三颗水晶骷髅头,就能知道生命是从哪儿来的,最终又去了哪儿。

  不过那么多年过去了,在2012年之前,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宣称找到了一颗水晶骷髅头,并拍照发在网上,不遗余力感慨古玛雅人的科技,发达到让现代人也蛋疼。

  因为依着现代科学技术,也造不出水晶骷髅头的。

  古玛雅人总共留下了十三颗骷髅头,世界各地却发现了几十颗特么的,智障患者都能看出,其中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搞得那些被模仿的真品,集齐了后,都不愿意理睬愚蠢的人类了。

  所以,我们即便集齐了十三颗水晶骷髅头,结果它们还是保持着优雅的沉默,不唱歌,更不屑告诉我,是从哪来,又要死去何方。

  人类失望了,尤其在古玛雅人宣称的世界末日,太阳公公依旧早起上班后,就再也没谁相信他们的文明了。

  于是,生命来自哪儿,又要去何方这个问题,再次被高高挂起,供后人绞尽脑汁的去研究。

  阿霞不知道玛雅文明。

  就算知道了,也不会信。

  因为青灵寨的人,始终坚信他们来自鬼船的来处,死后才能回去。

  只要沈岳的精神能恢复正常,阿霞就放心了,生怕他再会胡思乱想,像刚才那样走火入魔,索性拉着他的手,自青石板上欢快的跑过。

  他们来到竹楼前时,一曲恰好终了。

  语音袅袅,随风弥漫在淡淡的白雾中。

  沈岳忽然又有了强烈的不真实感,怀疑当前是在做梦,幸亏阿霞脆生生的声音,告诉他现在是醒着的,正要来她家做客:“阿爹,阿爹,我回来啦。”

  竹楼前有两棵高大的芭蕉树。

  芭蕉树宽大的叶子,遮住了竹楼的二楼走廊。

  踩着咯吱咯吱响的楼梯来到二楼后,沈岳才看到有个男人,坐在栏杆前的竹椅上,手里拿着一支竹笛,看向这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慈祥笑意。

  好帅的男人。

  这是沈岳看到男人第一眼时,心中蓦然腾起的念头。

  但等他再看向男人第二眼时,却又暗叫了声可惜。

  男人应该有五旬左右了。

  男人五十就是老男人,却也是最成熟,最有气质的时候,被好多女孩,少妇所痴迷的华仔,现年就已经是五十冒头了。

  由此看来,年龄对于真正的帅哥来说,影响并不是太大,就像陈旧佳酿,时间越久,越醇香。

  所以男人的年龄,并不是让沈岳暗叫可惜的原因。

  让沈岳感到可惜的是,老男人太瘦了。

  日渐憔悴,不日就将大行的老展,身、体憔悴的就让人不忍多看了,可和这个男人相比起来,那就是个能一拳打死公牛的壮汉。

  皮包骨头这四个字,都没法形容老男人的瘦。

  骨头,还是有点份量的。

  老男人应该是由干了的秸秆扎起身躯,又用上好的宣纸裱糊起来,再画上眼睛,鼻子嘴巴等五官。

  他穿着一件白麻的长袍或者干脆说,这就是个衣服架子。

  来阵四级以上的风,就能把他吹走。

  就这样一个消瘦如斯的男人,和“帅”这个字眼有几个关系?

  沈岳看他第一眼时,觉得他好帅,是因为他虽然消瘦如斯,脸色白纸般没有一点血色,可却是唇红齿白,鼻梁高挺,尤其那双眼睛,更是烁烁有神,好像两颗黑宝石那样。

  消瘦成这样子,却有这样传神的眼神,这也太不科学了。

  老男人在年轻时,肯定是那种帅到掉渣的存在,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引起妇女同志们的尖叫,追捧。

  沈岳还能肯定,他年轻时的帅气,和当前所流行的娘男,截然不同。

  并不是帅气的男人,都是心理变态的娘男。

  就像沈岳先生,就爷们的让人蛋疼。

  他憔悴成这样子,应该是和太帅有关沈先生的思想开始滑坡时,阿霞已经松开他,快步走到老男人面前,从凉条上拽下一条粗布被单,盖在了他身上,娇嗔道:“阿爹,以后在外面时,必须盖毛毯呢。不然,我再也不理你啦。”

  “那可不行。”

  老男人抬头看了眼阿霞,笑道:“阿爹会心疼死的。”

  “不许说死。阿霞还不想你去那边。你走了,我可是很孤单的。”

  阿霞嘟起小嘴嘴的娇憨样,和沈岳刚看到她时,那副边抠脚,边抽烟的男人婆样,完全就是两个人。

  还真是两个人!

  忽然间,沈岳又有了新发现。

  阿霞也很漂亮,但她的眉梢眼角间,却没老男人半点的影子。

  老男人笑了下,再次看向了沈岳:“阿霞,这位是?”

  “他叫沈岳。”

  阿霞很干脆的说道:“是我的客人。来青灵县游玩的。他很厉害,在路上时救了我。”

  落落大方,爱憎分明,是边陲女孩子最大的特点。

  心里怎么想的,遇到了哪些事,都能坦然说出来,包括阿霞为了挣钱,想把初次以两千块的价格,卖给沈岳的事。

  幸亏沈岳当时坚守君子底线,并没有犯下原则性的错误,才能坦然面对阿霞的老爹。

  阿霞也有原则,在看出沈岳对黑色桃花玉坠势在必得,不惜让出一万块来堵她的嘴后,当然不会把那东西说出来,只说今天是发达了,足足六万块,已经足够给阿爹买药,增加营养了。

  这让沈岳倍感欣慰,在她老爹目光的扫视下,昂首挺*,面带儒雅的笑容,不卑不亢,尽显我岳哥的绝世风采。

  “沈岳?嗯,这名字好。月落星沈,五岳独尊。”

  等阿霞说完后,老男人才缓缓点头,微笑着赞许。

  沈岳愣了下,连忙有必要的谦虚了几句。

  他是真没想到,老男人能说出这些,甚合吾意。

  阿霞般出了一张竹椅,放在了老男人面前,又走过来,拽着沈岳过去坐下。

  沈岳还真不想坐下。

  他来青灵的初衷,就是为了逃避情债,散心的。

  可阿霞父女当前的架势,明显是未来老丈人,要和未来女婿交谈一番探探底的趋势。

  沈岳有些后悔来阿霞家了。

  可来都已经来了,现在再走,那就太不给人面子了,只好道谢后,坐了下来。

  “沈先生,多谢你仗义相救小女。”

  老男人说着,双手拱拳,微微低头。

  拱手道谢,可是华夏最传统的礼节之一,流传几千年了。

  直到历史车轮隆隆响着来到近代,华夏大门被西洋大炮轰开,西方文化轰然倒灌进来后,拱手礼才被握手礼所替代。

  其实,沈岳在和人见礼时,还是喜欢这种“过时”的拱手礼。

  除非对方是娇滴滴的小娘子,有着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手

  “您客气了,我只是气不过外国人欺负我的同胞罢了。”

  也拱手还礼的沈岳,说的倒是心里话。

  无论被森姆欺负的女孩子是不是阿霞,只要是华夏女同胞,他都会路见不平一声吼啊,开始发财。

  老男人微笑了下,也没再继续矫情:“沈先生,是汉人?”

  “是的。”

  沈岳点头,忍不住建议:“您还是喊我沈岳吧。先生先生的,听着有些别扭。”

  “呵呵,好。沈岳。”

  老男人倒是从善如流:“那你也别和我您啊您的了,就叫我云二叔吧。”

  沈岳有些不愿意了。

  俩人素不相识,相互称哥们不好嘛,搞什么二叔不二叔的,没来由的矮了一辈。

  不过既然是入乡随俗,沈岳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再次拱手:“云二叔好。”

  “好。”

  云二点头,岔开话题:“沈岳,你是哪儿人?”

  老丈人在盘问未来女婿时,基本都会有三连问哪儿人,多大了,又是做什么的。

  云二看上去很出尘脱俗的样子,也不能免俗。

  沈岳只好如实回答,说他来自东省青山,当前二十有四,目前经营了一家酒吧,经过“艰苦奋斗”后,已经初步实现了经济自由,这才在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前来祖国的边陲小县,亲身感受下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青山?”

  等他说完后,云二嘴角微微抿了下,抬头看向了东省方向:“那,应该是个好地方吧?”

  “还行吧。”

  沈岳刚生起要给云二唱一首《谁不说俺家乡美》的心思,忽然从他空灵的声音中听出了什么,立即追问:“云二叔,你在青山有熟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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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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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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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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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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