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康王列传>第七十一章 有趣的是,
  康王隐约记得,自己抄写过一些关于墨门技艺的书,当然,不是木工活或者机关术,是那种杀人术,效率很高的那种。

  然后还有一种枪斗术,隐约记得是和现代枪械有关,具体内容他是忘记了,就记得里面用都挨了几多的数学和光学的高深知识,他抄是抄了,但是完全没有懂。

  这需要他到节堂里好好回忆一下,他隐约觉得,面对师父和师娘的时候,他能记起来更多。

  他打算休息一天,然后看一看这些孩子的情况,正好休息的时候让钱千柔去安排面试的事,他总得见过了人,才知道和本门有没有缘法。

  说不定有的人是被家长勉强送来的,说什么就是不喜欢,也不能强按牛头喝水不是。

  回到武馆,正好考校一下几人的进程,倒也不用动手,只要观察一下从战场回来身上残存的煞气就好——初次动兵就是鏖战,哪怕对手少一点不是大规模军阵,煞气存留也是终身的,无法磨灭,只能隐藏。

  结果他特别庆幸自己先去把东西处理了,因为武馆竟然热闹起来了。

  宋合有一些狐朋狗友过来,庆祝他喜获大师徽章,这可是高阶徽章了,在杨园市能挂上号的人物了。

  一般人初次考核有个格斗家徽章都要放席庆祝,好好的张扬一番,但是宋合几个人都没有,主要是有点心虚:

  从小就听说,这考核多么多么难,这样那样,凶威战险,性命相搏什么的,可这回气氛他们是感受到了,但是危险……好像也没有传说的那么大。

  即使是焦元正,也没觉得三阶生物有多难战胜,可能也就是比地球人皮糙肉厚,更顽强一些,但是砍掉了头扭断脖子一样是立死当场——扎穿心脏破肚开膛就麻烦一点,还能再蹦跶两下子。

  而且他们也没有初上战场之后的所谓后遗症,很多人初次见血都得了PTSD,需要仔细调养一段时间才能再次投入战斗。

  包括马英招,这次和她初次考核感觉也完全不同,明明在宋合身后杀得尸横遍野,心情却平淡了许多,她也不知道是自己有这个天赋,还是习惯了。

  每个人感觉都差不多,和之前看的攻略什么的,对不上,和心理预建设时想象的也不一样,所以心里就不太托底。

  再说,他们也得等康王回来再说庆祝的事儿,还不知道门里对这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求呢,广邀亲朋大师徽章也值得了,就怕他嫌麻烦,厨房做一桌就算完活了。

  依着他们对康王的了解,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

  尤其他们刚从异界回来,正好带了好多肉食,平时都是康王做饭,味道说不上特别出色,可是吃了长力气,拿回去自己做,同样的材料就是不行,听说是有秘术的,因此做一桌宴席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回来也没两天,狐朋狗友们都来看新鲜,顺便打听开席的事儿,以及,有几个还真动了心思,想要试试:

  他们这才练多久啊,就是辛苦能辛苦到哪里去,再者说,这见效快啊,咬咬牙,半年换个大师徽章,后半辈子就有着落了,不比混吃等死强。

  如果只是这帮混子,倒也还行,这些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长兴都不大,打个招呼就走是常态,不至于在武馆里闹闹吵吵的玩到现在。

  原因么,康王看着一脸讪笑的鼓手和眼睛在天棚上转圈就不是不看人脸的双胞胎,有点牙痒痒。

  这厮带着俩姑娘和袁曼曼打他们走了就在这泡着,除了厨房和节堂,这三人对武馆比康王都熟悉。

  那些纨绔对元宵节那个什么新卡司乐队,不那么热衷,也觉得没什么劲,但是那个鼓手所在的另外一个乐队,叫什么横炮儿,还挺有名气的,是个老牌乐队,各路音乐节的压轴常客。

  但是那个乐队可没有双胞胎,这三人自己组了一个没有主唱的乐队,叫个大钟还是什么玩意儿,就是在一起排练玩儿的,结果这帮混账小子就想往里挤,各个儿毛遂自荐说自己能唱歌。

  按照项开诚的话说,现在也就是驴少了,不好找,不然牵头驴过来没准乐队就同意那驴了。

  “你叫个什么来着?”

  大厅里康王懒洋洋的坐在自己高背大椅上,眯着眼,扶手边依着两只单手戟,一身披挂穿在架子上立在左后,右后边立着他的方天画戟,屁股底下垫的是整张的座狼皮,搞得他和山大王一样。

  他这厅复古的是古时的中堂,也就是武家作风,把中堂字画和八仙桌子换成了甲胄和他自己,是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在座的也没什么正经人,先不说认不认得这做派,放在一个屋里看着却是不违和。

  计宜民有点无奈,不过他年纪大了,也不那么浮躁:“康师傅,您贵人多忘事……”

  康王竖起手掌:“休叫咱康师傅,听着咸,可称节帅。”

  在座的人一脸懵逼,也不知道节帅是个什么来历,计宜民也愣了一下,康王却一点头:“咱想起来了,你叫大勾儿。”

  也不过他机会说话,对着双胞胎问:“女娃娃叫个甚?”

  双胞胎对视一眼,文文静静的,坐在前面马尾在左的那个回答:“我叫陈玉珥。”xiumb.com

  坐在后边一点的马尾在左边的……嗯?也是在左边?也特别乖巧:“我叫陈玉珰。”

  康王再次点头:“连组珠海,室靡珰珥之珍,好名字。你们的来意,咱大约知晓。只是鼓乐之事,我门中传承有序,非是祭献之舞,专做传檄号令之用,偶作嬉戏之曲以为自乐,是以此博名取利,万不可能。

  若以曲乐媚上,则为大忌,虽不至触犯门规,然则耗费心力,所谋之利所窃之位非其能者,久后必有祸殃。”

  计宜民听着迷迷瞪瞪的,眼睛都快画圈了,倒是双胞胎听得认真,这会儿看康王端起茶碗来,应该是姐姐的陈玉珥上课一样举起手:“所以您这里是有完整的古代乐谱吗?能有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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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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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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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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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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