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夫为人父的感觉真的很奇妙,童可心的到来给他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结婚不到一年她就有了身孕,十个月后他们迎来了一条新的生命,他和童可心的孩子。
黎遇童,这是儿子的名字。
这个名字是他那小妻子取的,他真的难以想象一个从小就接受高等教育长大的人会取一个这么俗的名字,可是拗不过她也没有想到更好的也只能听从她了。琇書網
她知道孩子名字的意义,他的小妻子就是这么一个浪漫又小孩子气的女人。
在童可心出现之前他爱过一个女人,爱入骨子里,好长一段时间都难以自拔。
某年某月某日的傍晚他在街上捡到了一个迷路的女孩,她叫顾云汐,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
初见,一袭粉色长裙清新脱俗的她就这样入了他的眼。
他完全没有想过自己的生活会因为她的出现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坐在马路边低头哭泣,楚楚可怜的模样看上去很无助,这种事情他见过很多但每次他都是擦身而过,可这一次他却让属下停下了车。
“白白嫩嫩的看上去很健康,你的血应该很新鲜。”
他看清楚了她突然变化的脸色,不过很快却又恢复了正常。
“叔叔,您能带我去警察局吗?”她突然问,看着他的表情有些异样。
他眉头一挑,叔叔?
随后一笑,也是,和她的年纪相比他是不年轻了。
“去干什么?”他难得好奇。
他是属于那种能不说话就绝不会开口的人,没想到今天居然主动和她说起话,而且还是一个陌生小丫头。
她吸吸鼻子,低下头,“我迷路了。”
后来他把她带回了别墅,看着她端着饭碗狼吞虎咽的样子他突然不想那么快把她送回家,于是吩咐了下属把她的信息隐藏了起来。
一顿饭过后她已经和他熟络,她一定都不怕生,在屋里走来走去这里看看那里看看,脸上惊讶的表情越来越夸张。
这让他想起了黎秋儿,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一个从小就生着一种稀奇怪病的小女孩。
如果她能走能笑能说应该不比她差,只可惜她没有那么好的命,她的性命必须围绕血腥才能继续下去。
她每天都要喝血,动物的鲜血。
他找遍了世界名医都找不到一个可以医好她奇病的医生,可即遍是每天以血为生医生还是判断她活不过十八岁。
顾云汐很乖巧每天他回来她都会到门口等他回来,她的话很多,整天叽叽喳喳个不停,虽然很吵却让这诺大的别墅渐渐地有生气了起来。
只是有一天她突然性情大变,大晚上穿着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性感睡衣来他房间引诱他,问了下属才知道她昨天晚上知道了秋儿的秘密,他有点想笑,原来她这么怕死。
她的穿着越来越大胆越来越成熟,整天都在想着如何挑逗他让他对自己产生兴趣免得成她妹妹的食物,他觉得这小姑娘很逗。
他之前不过是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她居然当真了,喝人血,也亏她想得出来。
不过他并没有解释,他倒要看看为了活下去她能做到什么地步。
结果,她的大胆超出了他的意料,不仅霸占了保姆的厨房霸占了他旁边的坐位更是霸占了他的床,这让他大呼反感。
可他却毫不察觉自己回别墅的次数越来越多,嘴里说发感可是心里每一次都对她的下一步充满期待,刚开始他还能用秋儿来做代替借口,他告诉自己回别墅只是为了看秋儿,可是渐渐地的……他苦笑,连他自己都不再相信自己所找的这个借口。
如果顾云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他的好感,那他可以承认,她赢了。
只是她还太嫩太小,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从心理上他都下不去手,天啊,她才十五岁,而他已经二十七。
在等几年吧!
他告诉自己。
而且他知道她能这样做并不是因为真的喜欢他,而是为了活命。
她怕死,她是他见过最怕死却也是最坚强的女人,不,是女孩。
她在他面前虽然每一餐都吃得很多可却越来越清瘦,他知道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把那些东西都吐了出来,原因就是因为怕死。
后来,见“勾引”他不成又逃不掉她开始了低级的自虐,目的只是为了想要离开,那个时候他是既愤怒又担心,愤怒的是她做了这么多居然只是为了自由,担心的是她有可能会在这种情况下香消玉殒。
除了秋儿,她是的第二个让他担心的人。
“哥,你放她走吧!”晚上黎秋儿终于对他说了一句话,“在这样下去她可能会死,我还希望在我走之后你身边能有她的陪伴呢!”
他沉默着出去了,第二天夜晚他让下属没有关闭大门。
她逃出去了,脸上挂着激动高兴的热泪。
他站在楼上面无表情的看着,手却无情残断了一盘薰衣草盆栽。
顾云汐,你是我的。
既然惹上了我那你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二个月后他出国了,原因是因为秋儿的怪病找得了能治愈的医生,一走就是七年。
后来秋儿还是去了,而顾云汐也和别人突然结婚了。
陆琛,赫赫有名的商界天才,那个男人成了她的丈夫。
他很生气,很愤怒,他发誓一定要把那个女人夺回来。
可是那个女人却告诉他她爱上了陆琛。
她爱上了他。
以前她从没有对他说过这三个字,她只对他说过喜欢。
爱和喜欢还是有区别的。
一阵排山倒海而来的疼痛压迫完了他身体的某一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居然这么在乎一个叫顾云汐的女人。
因为爱所以宽容,所以隐忍,所以等待。
这是她给顾云汐的权利,生平第一次如此迁就一个人。
只可惜,最后他还是败了,他成了配角,注定没有结局的配角。
五年时间并没有让她把那个男人的影子从心里抹去,她表面上看去是那么平静那么坚不可摧,可暗地里却是那么脆弱。
喝醉,生病神志不清时她总是喃喃自语一个人的名字,那个姓名从不是他。
她爱着陆琛,宁肯赌上性命也要为他生下那个孩子。
因为爱他,他愿意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
陆琛来了韩国,他们在一家餐馆里见了面,当他提出打赌时候他心里居然生出了一丝恐慌,他的表情是那么平静轻松,他的自信是那么耀眼夺目,他说他有自信顾云汐最后选择的是他这个前夫。
后来,他说对了。
顾云汐还是选择了他。
而他,脸上含笑心头滴血的无奈放手。
这场爱和喜欢的游戏终于落幕了,陆琛是她终究爱的那一个,而他是她小时候说喜欢的那一个。
他输了,输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因为他真的倾尽全力了。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从这场游戏里走出来。
童可心,这是他妻子的名字。
和她的初遇真的很戏剧性,那天她因为逃婚从桥上跳下来溅了他一身水,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这个女人真的很有心眼,才一会功夫她就收卖了阿暴搬进了他家,他很愤怒很生气,并不是以为他小气,而是清冷的别墅里突然热闹起来会让他很不习惯,会让他想起顾云汐,那个他正努力要忘记的女人。
她的性子和以前的顾云汐很像,脸上总是挂着精灵古怪的笑容,嘴巴也总是永远叽叽喳喳个不停,她甚至还扬言说要倒追他。
他不屑一笑,就凭她吗?
顾云汐的事告诉他不能轻易相信一个小孩子说的话,童可心虽是花一般的年龄但他已年过四十,在他眼里她也只是个没长大的小丫头。
就凭一个小丫头也想征服他,哼。
可是最后他还是输了,在长时间的相处下他的心不知不觉的向她靠近,他一直以为自己只是把她当小孩看待的,可当看着她拉着行李箱搬出别墅的时候他的心里居然隐隐不舒服。
红酒和米饭的比喻,让他一晚未眠。
他想他是对那碗米饭产生感情了。
一大早他就去酒吧把她拉了回来,童可心借着酒醉和他接吻,一开始他是拒绝的,可到最后他居然由被动变成主动,随后他无奈苦笑,他这是在干嘛?
“这么长的时间难道就不能让我走进你的心里吗,你到底还要对没有结果的事情沉迷到什么时候?”她怒气冲冲的瞪着黎逸寒吼。
“顾云汐不知道珍惜你那就让我来珍惜你,总有一天你还发现我真的比她更好!”
“黎逸寒,我最后在问你一遍你到底接受不接受我,如果接受我这辈子就留在你身边了,如果不接受我现在就走,在也不会回头!”
她瞪着大眼睛看他,眼眶里全是泪。
他突然伸手把她搂入怀里,看到她难过的样子黎逸寒的心居然隐隐作痛,原来他还会疼。
他一直以为这辈子他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出现会又一次改变了他。
童可心在他怀里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又哭又笑的看着他,“是你把我留下来的,无论如何我在也不会走了,哪怕你打我骂我我也不会离开你。”
她的话小孩子气又很真诚,真诚到让他心里连泛涟漪。
承认吧黎逸寒,对这个小丫头你是有感觉的。
他们在一起了,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活可又有哪里不一样了。
后来她抱着枕头来到黎逸寒房里,她低着头样子看上去很委屈的向他诉苦,“我们都谈恋爱这么长时间了,今天我阿姨问我……”
黎逸寒知道她在暗示什么。
他很想笑,居然还有人这么着急要献身的,真不害躁啊!
“黎逸寒,我严重怀疑你不是男人!”见他没有反应她把枕头朝他脑袋一扔下床就要出去。
黎逸寒一把拉住她,他不是男人,今晚他会用实际向她证明他到底是不是男人!
虽然两个人有很大的年龄差不过这并不代表有代沟,相反是无所不谈,当然说的那个人永远是童可心而黎逸寒永远是倾听的那个。
生活似蜜一般的甜,黎逸寒从未想过我也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很甜可陆琛云汐那边却没有那么如意,文晋在他们准备去民政局的那天中风成了植物人,他们被迫分开了。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但愿他能早点苏醒还他们一个幸福吧!
一直到那时黎逸寒才真正了解陆琛对云汐的深情,就连他这个曾经自认为最爱顾云汐的男人都自愧不如,陆琛从十三岁就一直等云汐到了二十九岁,又从二十九岁等到了三十五岁,当大家都以为他们终于要修成正果的时候谁知道文晋又出事了,可他还是表示要继续等她下去,那怕她是归期渺茫。
他自认为的情深和陆琛相比一下什么都不如,他可以一年一年继续这样等着她,等她长大等她回国现在又要等她归来,不了解的都说陆琛薄情,了解的都知道他是最痴情的那一个,无人可比。
云汐能遇到这样的男人是她的幸运,真为她感到高兴。
老天还善待他们的,在经历快两年的分离时间后文晋终于抢回了一条命,离开前陆琛许诺等她归来会送她一场浪漫婚礼,他做到了。
看着她对陆琛笑得既灿烂又害羞的样子他真的为那对新人感到高兴,这一次是真的高兴,以长辈的身份送去祝福。
他不会在隐隐作痛,因为她有了童可心,这个他爱她她也爱着他的小女人。
寒风刺骨的冬日天气很冷,工作之余黎逸寒靠在窗前看着窗外的风景,一个小小的身样瞬间牵动了他的心脏,童可心冒着寒冷提着保温盒往公司走来,她冷得瑟瑟发抖却还是来了,原因是因为昨天听了他一声咳嗽。
他迫不及待的从抽屉里拿出准备已久的求婚戒指,今天他要完成一件大事,他要给那个小女人一个安心的怀抱一个温暖的家。
童可心热泪盈眶的连连点头,看着无名指上那一玫亮晶晶的钻戒后似小孩般高兴的扑到他怀里。
“我爱你。”他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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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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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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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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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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