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综武侠]请叫我红领巾>第89章 无花番外
  当今天下,谁的琴弹得最好谁的画画得最好谁的诗作得令人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当然是妙僧无花。

  无花回忆起自己的过去,总觉得一切都从收到一张短笺开始变得不一样。

  那短笺用了最普通的纸张,未染色、烫金,也没有熏香,字迹也是最普通的台阁体,端正漂亮,却无法窥觊执笔者真正的笔锋习惯,无法通过字迹追查到是谁。

  这张短笺上面只写着一句话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署名红领巾。

  红领巾此人,是江湖上近半年崛起的神秘高手。他似乎无所不知,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底细,连大智大通都不出他到底是谁。

  无花面色不显,将这张纸条揉碎,投入身前紫泥火炉中,将烧开的热水倾倒进精致巧的茶具,顿时一阵茶香弥漫,令人心神皆醉,他却在这沁人心扉的茶香中失神了。

  这个能无声无息潜入莆田少林寺,劝他向善的红领巾,是怎么知道他内心藏着一只野兽,正要噬人呢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得容易,可是他内心已被仇恨和野心吞噬,回不了头。他的计划已经进行了数年,岂有功亏一篑的道理无花从不做无用功的事,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停手,没有人能阻止他

  无花当年从东瀛来到中原,已是个六七岁大的孩子,能记得起事。他身为武士的父亲,带着他和刚出生的幼弟,远赴中原寻找他们的母亲李琦。

  中原之大,茫茫人海,哪里能找到一个特意躲着他们的人父亲整整找了一年,他们一家用尽了盘缠,也没有结果,生活日渐艰难。ωωω.χΙυΜЬ.Cǒm

  幼弟终日的啼哭声,让人心烦。但他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只知道饿了要哭,渴了要哭,尿了还要哭。他不知道他们在异乡流浪的艰难,不知道他们的母亲已经抛弃了他,从某种意义上,无花很羡慕他。他也羡慕幼弟的长相,更像父亲,生得英气,自己却更像是母亲,秀丽的像个姑娘。这幅模样让思念母亲的父亲看到,只怕会更加难受吧

  整整一年,他的父亲天枫十四郎从开始的乐观,到最后心灰意冷。他苦闷时会喝酒,喝着喝着就醉了,流泪了,起母亲在时,他们曾过要称霸江湖,君临天下,可是他是个没有用的男人,一心想要做一番大事,却一事无成,连妻子都不告而别,离开了他。

  无花就这么静静的听着,然后拿出父亲给他的武功秘籍,开始练习迎风一刀斩,还有其他东瀛忍术。父亲酒也不喝了,在旁边看着他,手把手指点他,然后叹着气他天赋过人,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但是跟着自己这个没用的父亲,只会蹉跎下去,一事无成。

  无花当时微妙的感觉,父亲下了什么决定。之后有一天,父亲突然红着眼,抱着襁褓中的幼弟对他“天枫花太郎,你已经是个大人了,父亲给你找了个出人头地的机会。不久后会有一个和尚来找你,他是天下第一大派少林寺的高僧。你什么都不用问跟他走,好好表现,长大以后才有接掌这个门派的可能。”

  无花问道“接掌以后呢父亲要带次郎去哪里”

  天枫十四郎抱着那的孩子,对他道“我要将你弟弟,送到天下第一大帮丐帮去。等你长大要和次郎联手,将这个中原控制在手上,完成我未完成的心愿,称霸江湖,君临天下。”

  无花点点头道“父亲,我不会叫你失望的。”

  哪怕天枫十四郎的想法,听起来异想天开,要完成定然十分艰难。

  如无花所料,他被抛弃了,父亲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倒是有个叫天峰的和尚寻来了,拍着他的肩,要带他回少林。

  青灯古刹,焚香剃度。他跪在佛祖面前,低头见自己的青丝,纷纷如雨下。父亲真狠心,将他送到少林,又将幼弟送到丐帮。一个当和尚,一个做乞丐。若他们不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岂不是沦为连寻常人都不如的境地所以他不能输,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实现父亲未完成的心愿,称霸江湖,君临天下。

  他诚恳地跪在佛像前,收起心有不甘,收起浑身的菱角和算计,淡淡地道“弟子谨遵师命,愿以身侍奉佛祖。”

  那老和尚道“从今以后,你就是佛门弟子,我是你师父,法号天峰。你这一代弟子,是无字辈,你就叫”

  他突然坚持道“花次郎,我叫天枫花次郎”

  老和尚看着他,目光闪动着让他看不懂的情绪。手中转动佛珠,口称佛号道“阿弥陀佛。无花,你就叫无花吧。”

  天峰大师是少林方丈,收下他这个徒弟,却去了戒律院当长老,将掌门之位让给了自己的师弟。无花知道自己不是汉人,想要得到掌门之位,就要比别人更加优秀,付出更多的努力。

  天峰大师喜茶,他就泡得一手好茶。这老和尚也喜欢看着他泡茶的模样,茶道能让人静心。他还烧了一手好斋菜,不管是天峰,还是现任少林方丈大师,都喜欢请他下厨。

  他还弹得一手好琴,以琴抒发他无欲无争的心性。又去画山水鸟虫,专做宁静致远,淡泊怡情的雅事。擅长这么多杂事,武功也没落下,出类拔萃。

  也许他真是父亲口中的天才,对很多事情都有天赋。有天赋不可怕,可怕的是他还比所有人都努力。

  让他想不到的是,他来少林没几年,他失踪不见的母亲,却突然出现在面前。

  那女人已不叫李琦,而叫做石观音,当时还不是江湖人闻之变色的女魔头。她还是那么美,那么温柔,会为他的父亲流泪。她柔声告诉他,自己回中原报仇,虽杀了华山七剑中仅存的几人为父兄复仇,却受了很重的伤。几次濒死,养了好几年才出门。可是她丈夫是个懦夫,竟然死了。他不配当她的丈夫,也不配当她两个儿子的父亲,但他死了,她却不能不为他报仇。

  少林天峰大师,丐帮帮主任慈,都是他们的仇家,因为他们杀了天枫十四郎。石观音,她还要完成亡夫的遗愿,将整个天下都掌控在股掌之间。

  尽管石观音后来找了很多的男人,她却自己被天枫十四郎伤透了心。她玩弄那些男人,却不爱他们,她靠折磨他们来让自己好受一些。她自己已经失去了爱男人的能力。无花不知道这男人中,包不包括自己和幼弟,但至少他的母亲,时常会来看他,教授他如何作一个更加出色的男人。

  很多年后,他长大了,已成为了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画书,样样妙绝,而且武功可是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只可惜他实在太聪明了,精通的实在太多,名也实在太大,是以少林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时,竟选了个什么都比不上他的无相。

  无花交往的人,三教九流,有丐帮的南宫灵,也有盗帅楚留香。他不知道真是因为自己出类拔萃,不符合少林中庸之道,还是他的师父天峰看出了点什么,或者因为他并非中原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在提防他。

  知道自己与掌门之位无望,他开始专心培养南宫灵,他的幼弟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伟岸的男子,生得目若朗星、仪表堂堂,更胜在气宇不凡,是世间难得的人中龙凤,被任慈养育的非常出色。

  无花常与他时候。那时候他才那么一点大,躺在襁褓里,会哭会闹,还会尿裤子。每到这个时候,南宫灵就会红着一张脸。当无花到每次都是自己给他换尿布的时候,对方的脸会变得更加红。然后亲切地叫他“哥”

  “哥”

  南宫灵叫得甜甜的,脸上的表情也又红又甜,像吃了蜜一样。无花看着对方,却不由升起一股烦躁。他还会时常想起,的南宫灵躺在襁褓里,啼哭的声音,让人心烦。

  那是他经历最痛苦的一段时光,却也是最珍惜的记忆。可是那段记忆,总是伴随着对方的啼哭声,每次每次,一遍遍的回荡,无法将其忽略。对方根没吃过苦,根不记得他们当时面临怎样的窘境和绝望,却哭得比谁都伤心。

  即使被送到丐帮,南宫灵也被任慈照顾的很好,没吃过苦,受过罪,甚至不用想着怀了某种目的去讨好谁,也不用想着要超过那些师兄弟们。只要任慈一出事,他这个帮主义子,就能顺利接任丐帮帮主,中间不会经历一点波折变数。

  南宫灵很依赖他,知道有他这个兄长,总是变着法亲近他,总想着往他身边凑。无花告诉对方,任慈是杀害他们父亲的凶手,将其养大只是因为内疚。南宫灵当时一脸受伤,看着他的表情,好像一只红眼睛的兔子,又无辜又好似受了欺负。

  无花心中更加烦躁了。他道“你若不信,可以问任慈,你的好义父。你亲身父亲天枫十四郎是不是他杀的”

  他又道“我们是东瀛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实他们都在防着你。你以为他们是真对你好吗只不过让你知道真相,宽恕他们,养你只不过权当顺手养一只听话的狗。”

  南宫灵见他得斩钉截铁,又想起任慈眼神中偶尔流露的歉意,相信了他。

  毕竟妙僧无花,性情高洁,精通佛法,这样的超凡脱俗人是不会谎的。而无花最擅长的,就是口吐莲花。

  他道“咬人的狗不叫,他们可以当你是狗,你却可以成为一只狼。”

  他指示南宫灵下毒,让任慈手脚软瘫,等同于废人,躺在榻上三年。这期间南宫灵当起了丐帮代理帮主,利用天下第一大帮的实力,结交各类人物,为他做了很多事。

  而这时候神水宫的水母阴姬请他入谷解佛经,神水宫有一样宝贝天一神水。无色无味,验不出毒,喝下去却让人立刻暴死。

  有了天一神水,他们可以用来对付很多江湖上武功比他们强大的高手,无花觉得他们时机成熟了,他们称霸中原指日可待。

  他勾引了水母阴姬的爱徒司徒静,与她在门窗紧闭的庙,欲行苟且之事。这时候,一道暗器突然破窗而入,飞向了司徒静的面部,就跟他当初在少林被人袭击一样。

  同样是张短笺,用了最普通的纸张,未染色、烫金,也没有熏香,虽看不到字迹,无花却升起不详的预感。

  司徒静接过飞来的“暗器”,惨白着脸,哪怕只是一张没有杀伤力的短笺,她读罢上面的内容,整个人的精神气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突然冲他甜甜一下道“大师,让你受惊了。”

  她将短笺投入火堆中,看它烧了个干净。整个人怎么来的,就怎么悄然离开,就像是从来不曾出现过。

  无花低头,看着火中一堆灰烬,又想起了那张短笺上的字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他咬牙切齿道“红领巾”快来看"",看更多好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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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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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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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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