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荒村往事>第一百二十二章 走马上任
  三水县府内,县长张振岳正在批阅公文,秘书于飞龙站立在办公桌旁。

  说是批阅,公文上有一半的字张振岳都不认识,问题来了,字都不认识怎么批阅公文呢?

  张振岳本来就是个大老粗,结果通过私底下运作,当上了三水县县长,刚上任的头三天,张振岳就后悔了。

  他心里最明白不过了,当县长这纯粹就是赶鸭子上架,是典型的自己难为自己,他非常怀念自己当警察局长的悠闲岁月,自己只管发号施令,底下的人把差事都办了。

  当上县长后,主要是需要经手批阅的文件材料太多了,这对于目不识丁的张振岳来说就有点勉为其难了。

  最后张振岳干脆将所有公文全部交由秘书于飞龙处理,于飞龙提出意见后,再来向张振岳汇报。

  然后张振岳再让于飞龙宣读公文及处理意见,张振岳再酌情批示同意或不同意。

  久而久之,一向自认为是文盲的张振岳竟然将“同意“、”不同意”几个字写的龙飞凤舞,出神入化。

  有溜须拍马之徒听说张振岳字写得好,阿谀奉承一番之后,竟然求字,哪知张振岳毫不含糊,笔走游龙,挥毫泼墨。

  顷刻之间,苍劲的行书跃然纸上:

  同字不同意,同意不同字,字同意不同,意同字不同。

  张振岳看着自己的墨宝,颇为得意。

  众人皆呼“妙啊妙啊”,拍手称绝。

  唯一让张振岳有所留恋的就是别人对自己的吹捧和奉承,比当警察局长时强了百倍。

  现在整个一三水县,就是由他一个人说了算,杀伐决断全凭他一个人,还有就是当上县长后捞钱太容易了。权利和金钱的诱惑让他欲罢不能。

  按照上级安排,之前三水县曾挑选本县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到武汉特警班和“华安特情培训班”受训。授课的教官主要有军统第一教导营特务组组长冯奇安和第二教导营特务组组长薛凤麟等。这些受训的青年入班之日便加入军统组织,受训结束后返回三水。

  根据上级要求,三水县要成立中统特情处,受训回县的学员成为中坚力量,共有成员40多人。同时整合保安大队人力资源,将保安大队编入特情处,主要侦查中共地下组织的活动情况等,并把情报向上密报。

  张振岳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人事调整。

  张振岳敏锐的觉察到,国民南京政府的军统势力蒸蒸日上,而三水县的两个重要岗位:警察局长和特情处处长的宝座虚位以待,到底是该让谁就位呢?

  这个时候,保安大队队长郑凯依旧我行我素,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将保安大队治理的井井有条,其他事情一概与我无关。

  本来郑凯觉得,在方敬尧的大力举荐之下,自己是三水县县长的不二人选。结果尘埃落定,花落邻家,郑凯便有些郁郁不得志的悲愤之情。

  再看张振岳自从坐上县长的宝座,更是居高临下,吆五喝六的,但是讲话出丑却成了家常便饭,特别是讲话的时候,错别字满篇,念都念不到一块。

  曾经有一次召开县府官员大会,台子底下黑压压的坐了一大片,秘书于飞龙知道张振岳文盲,特意在段落处用括号备注说明,以示提醒。wWW.ΧìǔΜЬ.CǒΜ

  结果张振岳磕磕巴巴的念完一段后,不但没有停下来,还将括号里的备注念了出来:(念到这里停一停,估计下面有掌声!)

  引得台下一片哄笑,张振岳不以为然的说道:“你们这些俗人,皆是不懂幽默之人!乏味至极!”

  所以郑凯对张振岳的行为举止总是嗤之以鼻,怎奈官大一级压死人。

  俗话说: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对于张振岳来说,直接把第一句省了,坐上位子后威势日隆。

  虽然在张振岳的心里,郑凯自从智擒韦大宝然后一窝端的剿灭了黑风寨的土匪,张振岳对郑凯的才干那是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面子上仍是客气有加,但是私底下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首先是郑凯恃才傲物,目中无人,然后是张振岳骄横不羁,针锋相对。

  郑凯看不起张振岳是因为张振岳无才无德,张振岳看不惯的是郑凯的藐视上级。

  所以考虑警察局长和特情处处长人选的时候,张振岳已对郑凯有排挤之意。

  恰好听到风声的汪文启对张振岳的恭维奉承达到了历史新高度,还给张振岳送去了一张一万元的银票,张振岳心想,这个汪文启比郑凯懂事多了,孺子可教!

  最终做出决定:郑凯调任三水县警察局局长;汪文启升任三水县特情处处长。

  郑凯到警察局履新,其实是明升暗降,汪文启是紧急走马上任,一步登天。

  汪文启当上军统特情处处长后,兴起了一场白色恐怖,对共产党人展开了一场疯狂的大屠杀,一时间血雨腥风,人人自危…………

  再说远在郡县的柱子,左等右等不见万俊回来,最后竟等来了万俊的噩耗。

  原来,万俊带着妻子和岳丈岳母为了躲避战乱,回到了岳丈万俊明西府的老家——雍城县万家村。

  这个村子里面都是万氏家族,整个万氏家族有接近两百口人,村子附近有一座山叫做天台山,天台山上有一帮土匪,匪首叫金大山,金大山有一个拜了把子的结拜兄弟叫做袁泉。

  万家村的人因为得罪了这个袁泉,被金大山知道了,就想着给自己的兄弟出一口气,就将这个村里姓万的人全部杀害了。万俊一家四口在这一次土匪屠村的过程中全部死亡。

  当年,袁泉带着他的手下外出打劫,但是一无所获,土匪没有空手而归的习惯,就换了一个方法,私下里打听了一番,听说万家村的万俊明是在外经营商行的大掌柜,刚从外地回来。

  袁泉一听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嘛。便直接派人将万家村的万俊明给绑架了。要求万俊明的家人拿三千大洋来赎他。

  万俊明被土匪带到的地方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一个山洞里面。万俊得知消息后,赶紧回家筹措赎金,就在万俊拿钱准备来赎他的岳丈时候,村子里面一个砍柴的同族人趁守在洞口的土匪不备,从其他出口将万俊明救走了。这一下他们跟袁泉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几天之后,袁泉领着他的手下来到万家村将村里的房屋一把火都烧光了。

  过了不久,袁泉也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傲慢,自己骑着高头大马大摇大摆的从万家村路过,这一路过就被万家村的人看见了,大家都围上来想要杀了这个人,袁泉仓皇而逃。

  与袁泉结仇之后,万氏家族一直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里面,为了先发制人,万氏家族的族长就跟当时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报告了这里的土匪隐患,想着让军队出面剿匪。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被泄露出去了,被金大山和袁泉知道了。

  没过多久,金大山就带着手下来到这个地方,威胁万氏家族的人,要是不想死,那就挑选出一些青壮年上山跟着他做土匪。而且每年还要向他交税纳贡。族长一听这话,想都不用想就直接拒绝了。

  金大山见状,直接就向万家村宣战了,说道:“给你活路你不走,你不仁我不义,就别怪我了,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及近夏收的时候,由于天旱,村里的收成本来就不好,但是金大山一直派人来万家村糟蹋地里的庄稼,有一次一个人实在忍不住了就回家拿了鸟枪对着这些土匪开了一枪。

  结果不偏不倚打中了一名土匪,这一下就让金大山抓到了把柄,打着为弟兄们报仇的旗子,来到村里首先就将得罪他的族长给杀了。

  接着开始在村里搜索,见人就杀。万氏家族的人根本什么准备都没有,剩下的人仓皇逃到了一个山洞里面躲起来。年轻人就拿着枪守在山洞口,老人、小孩和妇女就在洞中藏着。

  土匪将洞口拿枪的村民全部杀害了,土匪向洞里喊话,说是只要洞里的人全部出来就既往不咎。大家因为害怕,没有一个人出来。

  结果土匪找了好多的树枝柴草放到洞口点了起来,洞里的男女老少被呛的实在不行了,便跑出了山洞。

  最后土匪将出洞的男人直接杀死了,将妇女玷污之后也杀害了,连老人孩子也不放过。

  最后这个万氏家族的人侥幸活下来的,只剩下了五六个人幸免于难。

  这个屠村惨案成为雍城县轰动一时的头号新闻,柱子多方托人在万俊老丈人的原籍雍城县打听才知道了这个噩耗。

  柱子万分悲痛之余也只能节哀顺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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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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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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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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