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荒村往事>第九十八章 有仇必报
  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服!

  这句话其意在于告诫人们要勇于逆天改命,既不要坐吃山空,也不要听天由命,世间万物都是动态发展的,并不是一成不变。

  万物都遵从一个规律,物极必反,有兴必有衰,有衰就有兴。

  《孟子·离娄章句下》: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予未得为孔子徒也,予私淑诸人也。

  孟子这段话的意思是:君子的遗风,影响五代以后而中断;小人的遗风,五代以后也会没有了。

  先贤的智慧,民间有着通俗的解读:“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服。”这句俗语,对孟子的解读其实既通俗也深刻,有着广泛的认同度。

  富与穷,很大程度上属于价值尺度,或是一个检验标准。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有着上升与衰落的过程。

  世俗当中,没有永远的富裕,也没有永远的贫穷。

  柱子虽然父母早亡,自己从小就成了孤儿。使他尝尽了人间冷暖,看尽了人的脸色。但是他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想要活的堂堂正正,不能靠要饭而凄惨一生。

  他记忆最深的就是那年他十岁,大冷的冬天。

  他饥寒交迫,便挨家挨户要饭,前面两家都吃了闭门羹,到了第三家的时候,是屯庄的首富薛炳义。

  他刚走到薛家的大门口时,薛炳义的儿子胖墩正在院子里啃着一大块骨头,看见了柱子要饭,胖墩将没吃完的骨头直接扔出了门外,当那块骨头滚落在柱子面前的时候,柱子瞬间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一只大黄狗从薛家大门里冲了出来,柱子准备转身逃跑,但是他实在是无法拒绝那块骨头还有骨头上那一丁点肉的诱惑。

  他迅速的捡起地上的骨头揣在怀里,他不明白的是,那只大黄狗到底是跟他来抢那块骨头,还是专门来咬自己的。m.χIùmЬ.CǒM

  当他感觉小腿处撕心裂肺的疼痛时,才将怀里的骨头掏出来递到大黄狗的嘴边,可是大黄却紧紧咬住自己的小腿死不松口。

  这时胖墩从院子里走了出来,哈哈笑着说道:“穷叫花子,我家的狗把骨头都吃腻了,你连我家的狗都不如……哈哈哈哈”

  在胖墩的连声召唤下,大黄狗才松开了口,不紧不慢的跟着胖墩回家去了……

  柱子一看小腿四个血洞,乌黑的血水汩汩流出,可是柱子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尽情的吸吮着骨头上的油水和那仅剩的一点肉皮,这是这辈子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美味。

  柱子把骨头啃得一干二净,比狗吃过的还要干净,但他还是没有舍得扔掉。

  找了一块石头,把骨头砸碎,把里面的骨髓吸得“嗞嗞”的响,实在没有能下嘴的地方了,他才恋恋不舍的扔掉。

  柱子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要是有大黄狗那样锋利的牙齿,这块骨头他会啃的连渣都不剩……

  柱子一瘸一拐的往前走,他还沉浸在肉骨头的美味之中,全然忘记了腿上的伤痛,他现在成了一个暂时的痛并快乐者!

  他这样一直漫无目的的往前走,结果走到了孤身一人又心地善良的王老太婆的家门口。

  王老太婆正坐在大门口的门墩上晒太阳,她一眼便看见了柱子腿上的咬伤,便问道:“你是不是也被薛炳义家的大黄狗咬了?”

  柱子点了点头。

  王老太婆说道:“地主家的狗,真的是狗仗人势,专门咬穷人,你已经是第四个被咬伤的要饭的了!”

  “你在这等着!”王老太婆一会的功夫又踮着小脚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块面团。

  说道:“这是我留的仅有的一点酵面了,给你治腿伤吧,被狗咬了,不治会要了你的小命!”

  王老太婆将绵软的酵面塞进犬齿撕咬留下的血洞里,然后将面团轻轻的拍成片状,从柱子褴褛单薄的裤子上撕下来一个布条,将面团绑在小腿上,拍了拍手说好了。

  柱子从前遇到陌生人根本不说话,一声不吭,即使要饭的时候,也只是将碗伸到别人面前晃一晃,大多数的人都以为他是哑巴,但是这次他却破天荒的说了句:“谢谢奶奶!”

  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薛炳义家院墙外,东侧靠墙堆放的麦草垛突然着火了。

  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一会的功夫就听见薛家大院里哭喊声,叫嚷声乱成一片,进进出出的家人提着水桶救火,可是火势太大人根本不能近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火龙蔓延。

  加上北风呼啸,风助火威,前院的三间东厢房和大门的门楼被付之一炬,化为灰烬。

  也是天不绝人,幸好风向突然转变,火势由强变弱,最后才得到控制,终于被扑灭。

  躲在黑暗角落里的柱子目睹了这一切,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第二天听破庙里寄居的要饭老头铁拐李说,薛炳义的儿子胖墩在大火中被烧伤,昨天晚上胖墩正好和表弟一起睡在东厢房里,胖墩穿的绸缎睡裤起火后紧紧粘在他的腿上,大腿被严重烧伤。

  柱子听说后仰天大笑。

  柱子问铁拐李:“你喜欢吃狗肉不?”

  铁拐李讪讪的说道:“我只是不吃自己的肉!其他的肉我都吃!”

  又过了几天,柱子给王老太婆送去了两大块喷香的狗肉。

  饥寒难耐的王老太婆对于柱子送来的狗肉大快朵颐,赞不绝口,连称柱子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

  然后薛炳义家的那只经常咬伤路人的大黄狗就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而柱子每天大摇大摆的从薛炳义家的大门前要过好几趟。

  薛炳义到处打听查问是谁那晚放的火,还有谁偷走了他家的狗,所有的人薛炳义都怀疑了一遍,唯独没有怀疑这个十岁的小叫花子。

  就这样天为被,地为床,又十年过去了。当初那个瘦小干瘪但鬼心眼特多的小叫花子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男子汉,并通过了刘喜奎的审查,成为了刘家大院的家丁。

  从此柱子开启了自己传奇开挂的一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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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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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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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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