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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洪荒]二足金乌>第 100 章 直觉
  小可爱,说明你对作者的宠爱力度还不够哦。文文羞涩的隐藏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要去的。”伏光说,“大哥二哥先回去吧,鸿钧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凡事讲究一个因果,伏光之前搞的小动作逻辑正常,就算鸿钧看出来他是在装傻,也没有理由因为这种小事报复。

  天庭刚刚建立,还降下了功德,现在不是打压天庭的时候,鸿钧犯不着为难他。

  帝俊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却道:“我与太一在外面等你,快去快回。”

  伏光顺着鸿钧离开的方向走,刚出门就遇到了三清。

  原始傲气,老子淡然,通天桀骜,这三个人的性格都不太好相处。伏光隐约能猜到他们为什么围堵自己,但是他可能被鸿钧吓懵了,现在一点都不在意,心心念念的反而是第一次讲道时通天做出的口型。

  唉,他到底说了什么啊?

  黑衣少年抱着手臂倚靠在门前,“兄长们认为,此人有何特别之处,能入的了道祖的眼?”

  “圣人的心思,我等如何猜?”老子淡淡道。

  通天嗤笑一声,“该不会是因为,他生来缺少的那只足吧?我实在想不到其他的原因了。”

  伏光恍然,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呢。

  当初帝俊和太一给他找灵丹妙药,发现了一棵品级还可以的草,三清把草抢了,被老子炼成丹药,又被帝俊太一抢了。

  看样子他们心眼都不大,结了仇,除非有更大的仇促使握手言和,否则就一直会站在对立面。

  毕竟洪荒资源就这么多,只要还在修炼,就是天然的竞争关系。

  “何必戳人伤口?”原始低眉,“若老祖当真能使他生出第三足,也是一件善事。”

  通天道:“无缘无故,老祖超然物外,为何会做这等善事?”

  老子说:“大约伏光道友果真有过人之处。”

  伏光能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修炼的天赋是很好,比洪荒大多数都要好,否则也不会有资格来到紫霄宫听道。但是跟帝俊太一比起来就显得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心性确实单纯善良,看上去与红云有一拼,可“善良”这样的品性实在无用,否则人人善良,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成圣?

  但凡伏光有一点自知之明,都能听出三清话里的贬低。

  紧接着原始又低声补了一句,“不过是一只被毛戴角湿生卵化的畜生,何必在意。”

  伏光觉得自己脑子可能有点问题,听到这句话后明明很生气,还是想稳住人设……狗屁人设?这个人设不是暂时的吗?难道要装傻一辈子?

  不过,如果能靠着装傻蒙混过巫妖大战,甚至把封神浩劫也混过去……这些事情还需要好好计划,重要的是眼前。

  伏光眨了眨眼睛,依旧一副单纯懵懂的样子,倒是叫通天有些不忍心了。

  “我没有戴角,太阳星也不湿,你说的不对。”伏光一本正经的反驳他。

  “曜君陛下。”这时昊天与瑶池过来,“道祖已经在内殿等候您过去。”

  伏光松了口气,“我这就去。”

  金乌现在不是三清的对手,整个天庭加起来,也不是鸿钧的对手。鸿钧现在想的是权力的制衡,还有长远的发展。他已经不再是以前鸿钧,不会藏有私心。

  与三个未来的圣人相比,未能成圣的金乌显然地位要更弱一些。

  伏光被昊天瑶池两个道童带走后,通天直立起身子,问原始和老子,“你们说他是真傻还是假傻?”

  老子依旧语气淡淡,“此话问出时,你心里不已经有了论断?”

  “不错。”通天想起上次讲道时,他与伏光对视的那一眼,伏光的眼睛确实很和他的心意,跟另外两只暴躁的金乌完全不一样,“第一次见到他时,我便想与他交个朋友。不过若他果真心性单纯,恐怕意识不到方才的针对。等他从道祖宫里出来,再交朋友也不迟。”

  经过三清一打岔,伏光反而不那么紧张了。

  他上次与昊天瑶池相处的还行,虽然好久没见了,起码算得上是熟人,可以聊上两句。

  “没想到那日一别,鸿钧道祖就成圣了。”伏光感叹,那时候他还喊鸿钧道友,现在他成了圣,再这么喊就不合适了。

  鸿钧的跟脚确实好,他生于盘古开天之前,洪荒中没有几个人比他年纪还大。

  瑶池应和,“是呀,道祖成圣前性子也是清冷喜静,与现在相比却不大一样了。紫霄宫虽好,我却想念在不周山的日子。你怎么样?我听说妖族立了天庭,你现在贵为曜君陛下,看起来却还和上次一样,没有什么分别。”

  “如你所见。”伏光笑着答她,“两位道友可知,道祖找我有何事?”

  “道祖不曾讲过。”昊天道,前方就是鸿钧所在之处,昊天与瑶池停下脚步,“曜君陛下请。”

  伏光便一个人走了进去。

  袅袅向外飘着烟雾的紫砂小炉立在案台上,案台正在一张矮榻的中央,一袭紫衣的鸿钧盘腿端坐在案台左边,另一边空着没放东西。

  “道祖。”伏光恭敬行礼。

  “你来了。”鸿钧睁开眼睛,指着对面道,“坐。”

  “道祖叫我过来所为何事?”

  不会真的是想研究研究他为什么只有两条腿吧?那鸿钧可真是太无聊了。

  鸿钧目光深邃,盯着伏光的眼睛,似乎想从里面看出些不同的东西。xiumb.com

  伏光被他看得很紧张,脸上的懵逼也是真的,不用伪装就符合最开始在鸿钧面前的人设。

  半晌,鸿钧慢慢道:“你的命数,超脱天道之外。”

  这种套路穿越之前伏光看的不少,从异世界过来的人,大部分的命运都不会被看透,说不准还能逆天改命什么的。

  现在轮到自己,还是挺紧张的。

  “道祖何出此言?”伏光做出忐忑不安的样子,愈发乖巧,“我生于太阳星上,乃是天道下洪荒中一员,又怎么可能超脱天道呢?”

  鸿钧闭上眼睛,掐了掐手指,忽然问道:“你可想成圣?”

  “弟弟,我进来了。”

  “二哥?我以为你早去龙凤那,怎么还没走?”太阳星和妖族的琐事都是帝俊负责的,太一名义上是二把手,实际上他比伏光更无聊。

  “两族打了这么多年,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太一说,“要不要跟我一起?”

  “我?大哥知道吗?”

  “这也是大哥的意思。你修为不低,洪荒众生修为大多玄仙修为,达到金仙就已经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大罗金仙更是寥寥无几,不必妄自菲薄。龙凤之战他族不便参与,你我可变化模样,隐藏修为与真身,也算有趣。”

  伏光被他说的有点心动,“好,我跟哥哥一起!”

  太一虚空一握,伸开手后掌心多了个精巧的红色戒指,戒指以火焰为纹饰看起来很漂亮,比伏光前世见过的饰品高档多了。

  “一个小玩意。”太一把戒指丢给伏光,漫不经心道:“用太阳真火锻冶出来的,勉强算是后天灵宝,内有一方乾坤,可用来盛放死物。里面有几件兵器,你挑个趁手的。”

  “多谢二哥!”伏光开心地收下,新奇地把玩了一圈,又以神识探入戒指中,翻了翻里面的东西。

  他以前没做过这种事。倒是里看到过不少,现在有种次元壁破开的感觉,不禁有些激动。

  太一本来没当回事,看到伏光如此喜欢自己送的礼物,心中也觉得欢喜。

  他的弟弟真的太容易满足了!

  明明没有变回原形,为什么突然觉得弟弟好可爱?

  伏光从里面挑了支金石枪,质地坚硬,棱角锋利,品质和刚才的戒指差不多,不会太显眼。枪.身通体金色,顶部带有凹槽,看起来威风凛凛。

  他本来想拿把剑来着,考虑到没有作战经验又很怕挥舞的时候剑神伤了自己,退而求次选了枪。

  太一看到他选的武器,点了点头,“练练?”

  “好啊,我从来没打过架,二哥可要让着我点。”伏光含笑,拿着枪站起身来挥舞了两下,感觉重量还行,挺顺手的,没有想象中那么生涩。

  二人飞出宫殿,落到一处宽阔的平野上。

  太一手中没有任何武器,他负手而立,腰背笔挺,纤瘦却不孱弱,自有高傲自信的高手气质,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力量感。

  伏光想起了前世传说中,太一众多头衔中的一个:圣人之下第一人。

  圣人之下第二人,就是他的大哥帝俊。

  他不清楚此刻的自己看起来是否与二哥有几分相像,倒是被太一肃然的表情一激,血脉深处的血气与热情也涌了出来。

  现在的他把所有的纷杂思绪都抛到了脑后,心中只有有个念头——要赢!要成为和太一一样的人!

  他后撤一步,重心在前,提枪冲了出去。

  太一不慌不忙,伸手捏住枪尖,轻轻一夹,力道却似有千斤重。他抬膝一撇,伏光匆忙后退,维持住重心,却见他向前一步,紧紧跟了过来。

  金石枪成了累赘,伏光的动作还不够迅速,进攻时也是直来直去,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意图,躲避起来实在太方便了。

  伏光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的思维虽然跟的上,动作总有凝滞,就算想虚晃一招,太一都能根据他肩肘细微的动作看明白意图,轻易打断他的发力。

  太一说话算数,别说尽出全力,连主动进攻都没有几次。就算是防守,伏光也拿他没有办法,甚至偶尔会被太一打上两下。

  你来我往了不知多久,伏光舔了下干燥的嘴唇,手中的金石枪总算获得自由,扯开了和太一的距离。

  太一手中没有兵器,两人都没有用上灵力,打起来全靠经验和气力。伏光动作越来越顺手,太一也来了兴致,不再只是防守,结果一时不察,把毫无准备的伏光拍了出去。

  伏光茫然地看着他:“……”

  太一回神,想起最开始时心照不宣的公平对决,被小弟懵懵的眼神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不小心就出手重了……你进步很快,用不了几年就能独当一面。”

  洪荒人均寿命太长,几年就和几个小时差不多。不过伏光估计太一说的是他自己的战斗强度。

  “还打吗?”掐了个口诀,将身上清理干净,伏光挥了两下金石枪,感觉有点上瘾。

  “可以走了。”太一说。

  伏光发誓,太一眼中绝对闪过一丝失落!

  大概前面跟他对练挺无聊的,到了最后一击太一才有了点兴趣。但是考虑到面前是实战经验为零的菜金乌,连做他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如果用上修为打,或许能有一战之力。然而两个大罗金仙的战斗,必定是大范围杀伤性的,估计还没开始,帝俊就得过来骂他们了。

  兄友弟恭,兄友弟恭,都是自己人。太一默念两句,特别想加入龙凤战场。

  “需要准备什么?我们是过去之后再变化样貌,还是去之前变?”

  “先离开太阳星。”太一说,“切记,就算上了战场,也要时刻谨记压制修为在玄仙之下,不可影响战局。”

  伏光心想,应该注意这个的是你自己吧……

  他对太一投以怀疑的目光。

  太一皱眉,“你不要不当回事。三族仅有祖龙元凤始麒麟修为到了大罗金仙,他们手下金仙数量且有几十号,玄仙几百号算得上是主力。战场无情,没有太多时间多想,倘若用力过猛,平衡了几百万年的战势都会倾斜。金乌一族与妖族都不想沾这份因果,太多条性命,若非圣人,无人敢背负。”

  “原来如此,是我想浅了,多谢兄长提醒。”

  “你我是兄弟,不必客气。”太一神色缓和,过来勾搭上他的肩膀,揽着人往前走。

  伏光第一次和这位哥哥这样靠近,身体僵硬了一下,有点受宠若惊。

  他连忙收起金石枪,顺着太一的力道往前走。

  幸好太一个子比他高出来一些,不然这个动作还真难受。

  走出伏光的宫殿,太一问他:“想假装龙族还是凤族?金乌与凤族不太对付,不过若论体型,还是变成凤族更容易些。”

  伏光面容变得扭曲。

  他想起来了,这些人打架都喜欢变成原形。

  是变成鸟跟一群鸟打龙,还是变成龙在鸟堆里打鸟?

  怎么想都很可怕!

  “小弟?”太一看到他的表情,想起来帝俊私下里对他说的话,“凤凰自诩百鸟之首,金乌一族自然比凤凰高贵,只是咱们生在盘古父神右眼所化的太阳星,何必与凡鸟混为一谈?我们终究与凤族不同,就算此时难免与凤族有接触,也不必放在心上。”

  他声音低了下来,“不久之后,天地间有没有凤凰都难说。”

  伏光被太一的话带起了情绪,也跟着惆怅起来,连禽类恐惧症都不那么要紧了。

  他不知道将来天地间究竟有几只凤凰,却知道最后世上只剩一只金乌。

  太一与九日陨落,帝俊被囚,从此不现于世。

  世间唯剩一只金乌,按部就班,于天空上司理职能,照耀大地。

  太一和帝俊一手建立的天庭也被其他人瓜分了。

  想到这个,伏光又忍不住想起穿越前背的知识点:为什么说辛丨丨亥丨丨革命即是成功的又是失败的?

  以及“帝国主义把我们的地瓜分了”“他们为什么要分我们的地瓜”。(注)

  不行,不能再瞎想了!

  伏光回过神,发现太一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再跟他勾肩搭背,而且表情宽容又慈爱地看着他。

  看到伏光终于停止沉思,太一软下了声音,但是先天条件限制,就算他放的温柔,听起来也清清冷冷,“想明白了吗?”

  “啊?”伏光懵了一下才想起刚才聊到的话题,“哦,去龙族还是凤族……”

  想想未来的日子,他的脸色变得苍白。

  伏光艰难地做出了决定,“不然就、听哥哥的、去凤族吧……”

  早晚要踏出这一步的,除非他能牛批到在敌人化形之前就把人打死。

  去凤族后,他们的目标是龙族,不需要时时刻刻把注意力放在鸟身上。

  太一高冷又慈祥地拍了拍他的脑袋,觉得弟弟真的太乖了。

  于是太一拽着不情不愿的伏光,来到了凤族领地附近。

  没有麒麟一族的参与,龙族和凤族就是命中宿敌,不会说联合麒麟打另外一族。

  这些年大战小战不断,不过也有修整调息的时候。

  太一之前偷摸去战场上看过,按照记忆中的样子给自己和小弟做了容貌上的改变。

  凤凰长的都挺好看,就算是路人的脸,也能称得上清秀漂亮,不过扔到凤凰堆里就不显眼了。

  巨大的梧桐树上栖息着n只巨大的鸟,它们拖着像孔雀一般长长的尾羽飞舞啼鸣。

  树下是变成人形的凤凰,也有几个刚从蛋里破开的小凤凰,化形化的乱七八糟,能看出小孩的模样,还保留着鸟的特征。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凤凰的样子,伏光就想起了刚刚穿越过来的自己。

  伏光跟着二哥进了梧桐林,以眼神示意他:现在该怎么办?

  太一同样用眼神回答:等开战。

  那岂不是还要在这里居住一段时间??

  伏光身体僵硬,走路都变得同手同脚。

  忽然一只体型稍小的凤凰朝他们飞了过来,鸟嘴张开,发出不变雌雄的童声,“阿爹阿爹!阿爹回来啦!”

  他闭上眼睛,默念两声为了金乌的未来,做好了被小凤凰扑倒的准备。

  它落在了伏光的肩头,伸开翅膀抱住了伏光的脑袋,“阿爹我好想你!他们都说你不回来了,我就知道是骗鸟的!阿爹你去哪里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说着它委屈地哭了出来。

  伏光也想哭,但还是犹豫着伸手,拍了拍它的脑袋。

  太一见过的最接近幼崽形态的就是伏光,现在两只鸟抱在一起,虽然另一只并非金乌,太一的表情还是不自觉柔软了下来。

  伏光看了眼太一,发现二哥正在用同情中伴有慈爱的眼神温和地看着自己。

  伏光瞪他:看看你挑的身份!

  太一接收到求救信息,把小凤凰扯下来,对它道:“这几日你好好呆着,你阿爹还重要的事要做。你记得,战场无情,若是我们都死在战场上,再也不回来了也不要哭。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下场。”

  “阿尧才不要听你的话,阿尧只听阿爹的话!”

  伏光连忙说:“他说的没错。”

  小凤凰希冀地抬头望向他,“阿尧记住了。阿爹会留下来陪阿尧吗?”

  “不会,你得快点长大,总不能一直呆在你阿爹身边。”太一把坏人做到底,“你阿爹是为了凤凰一族而战,你呢?你何时能背负起凤族的责任?”

  小凤凰若有所思。

  太一叫着伏光进了林子里头。

  伏光问,“不带它一起吗?”

  太一摇头,“除非你打算真的留下来。”

  伏光沉默。

  这张脸是假的,身份也是假的,他们随时都可能回去,没有必要在绝望里给人希望,再夺走希望。

  这样做是最好的选择。

  其他死在战场上的两个人突然回来了,就算没有小凤凰纠缠,其他凤凰也会起疑。

  打仗时编排的小队队长是第一个过来的。

  他来的时候提了两坛灵酒,放到梧桐底下的石头桌子上,坐在太一和伏光旁边。

  伏光发现自己一眼就能估算出他的修为,才刚刚到天仙。

  队长问他们:“你们两个怎么回事?我亲眼看到你们死在开宇的三戟叉手中。莫非手里还有我不知道的保命珍宝?”

  凤凰涅槃,置之死地而后生。相当于自带复活甲,但是复活甲使用的条件太苛刻,要是死了就能立刻复活,龙族也别打了。

  如果能有宝贝可以保住性命,提供涅槃的机会,谁会不心动呢?

  伏光看明白了他的意图,见太一没有讲话的意思,便主动开了口。

  “你真的想多了。”因为拿不准对方的底细,又接收到了恶意,态度冷一些也不会引人怀疑,“若我们真有厉害的法宝,又怎么会在你的眼睛底下被开宇刺伤?同为凤族,你定不愿眼睁睁看着同族死去吧?”

  太一也气势十足地瞪他。

  “这……当时我正在与人缠打,实在分不出手来。”

  伏光表情淡淡,他一抬手,指着队长来时的路,“酒我们收下了。此时我二人归来,不过是想为凤凰一族尽一份力,若是存有私心,直接在外面躲起来岂不是更好?你心思复杂,我没有心力应对,请离开吧!”

  朴实的古代劳动凤民听到伏光这番话,为自己龌龊的思想感到愧疚。放下东西就走了。

  这边林子里再次恢复清净,太一欣慰地看着伏光,“看样子你在大哥那里学了不少东西,这种弯弯绕绕我向来理不清楚。若是大哥知道,定会觉得高兴。”

  伏光不觉得自己讲的话有什么“弯弯绕绕”,那只凤凰会这么轻易离开也在意料之外。伏光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个时代的诡计太少了,大家都很朴实,想要什么就直接去抢,根本不会掩饰。

  那只凤凰轻易被劝走,可能是因为良心太大吧……他走的时候表情看着挺心虚愧疚的。

  这么想着,伏光忽然有了个念头。

  他没有想象里那么弱小,就算打架上因为原型问题差了一些。然而取胜并非只能靠武力……

  还没等伏光想明白,另外一波人也过来了。

  衣着最鲜艳的那位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的六个小跟班,排场大得很。

  太一认出了他,对伏光解释道:“他叫英纵,是元凤的手下,掌管人员调遣。”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接下来写番外,我要日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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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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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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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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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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