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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洪荒]二足金乌>第 14 章 巫族
  心情复杂地离开不周山,伏光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开始往回走。

  不太凑巧的是,回去的路上他遇到了熟人。

  穿越以来伏光就没见过几个人,除了天庭预备役之外,就只有那么几个。

  他遇到了第一个辱没他尊严的始麒麟。

  麒麟一族死的差不多,早就退出了战场。战争还没结束,按道理讲应该安安分分的找地方躲起来,不能到处瞎跑。

  在这里遇到始麒麟,伏光觉得很惊讶。

  始麒麟旁边还有两个高大壮实、肌肉强健,但是穿的衣服很少的男人。这俩人身上的饰品稀奇古怪,有野兽的骨头做的坠子,还有一个戴了一只绿色的耳环,给人的印象有点像山顶洞人。

  穿这么少绝对是为了炫耀自己的身材!

  始麒麟在和“山顶洞人”费力交流。

  走近之后,伏光听到他说:“……想拿我的族人当坐骑门都没有!麒麟一族虽然没落,还不至于沦落到谁都可以欺负的地步!”

  其中一个山顶洞人说,“只是想讨要几个幼崽罢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待他的。”

  “想要也可以,”始麒麟冷哼一声,“拿你们的族人来换!”

  伏光觉得“坐骑”这个关键词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是一时想不起来。

  他刚从鸿钧那出来,思考坐骑首先想到的是老子骑的青牛。

  那俩山顶洞人不说话了。

  伏光想着要不要和始麒麟打个招呼,又怕自己不知深浅,再掺和上一堆烂事。这时候戴耳环的那个山顶洞人看到了伏光,狠狠瞪了他一眼。

  始麒麟这才注意到伏光的到来,“你怎么在这里?”

  他语气不善,眼中带着警惕和排斥,显然在麒麟失势之后受到的敌意不少。

  龙凤麒麟是最初诞生在洪荒的种族,是这个世界的王者。洪荒的法则又是弱肉强食……毕竟好多动物的肉都很好吃,有的还能做成衣服和乐器。

  伏光冷静地回答:“偶然路过。”

  离近了之后伏光觉得那个山顶洞人戴的耳环好像有点特殊,他转了下角度,看清耳环的全貌,“……你耳朵上有条蛇要不要我帮你拿下来?”

  耳朵上戴蛇的山顶洞人:“……”

  他说的很平静,仿佛对方只是不小心蹭上了一只小飞虫,而不是一条绿色的蛇。

  除了鸟类,伏光什么动物都不怕。

  僵硬的气氛瞬间变得更加僵硬,不过原本的剑拔弩张消失不见。

  片刻后,另一个山顶洞人笑出了声,“奢比尸,要我帮你拿下来吗?”

  奢比尸说:“滚蛋!有本事你将这话与祝融、蓐收、翕兹他们说?”

  伏光觉得奢比尸这个名挺耳熟,其他后面跟着的几个人名估计跟他一样耳朵上挂着蛇?

  听到他们的话,伏光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这人耳朵上的蛇可能是他的宠物,不愧是山顶洞人……等等刚刚是不是混过去了一个名字?

  蓐收翕兹前面那个名字……祝融?

  火神祝融,十二祖巫之一?

  ……他果然不该过来的,没想到这就遇到了未来的死对头。ωωω.χΙυΜЬ.Cǒm

  不过把蛇当耳环用是什么操作啊?就算不怕被咬,审美也是个问题啊!

  始麒麟觉得伏光这个人有点怪,他不止和另外两个金乌性情不同,与洪荒大陆的其他生灵相比,都不太一样。

  始麒麟神色稍缓,“你为何而来?若是因为上次见面时我说的话,我向你道歉。”

  “你以为一声道歉就能一笔勾销?”伏光冷笑,他看了眼两个祖巫,“你们谈完了吗?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自然。”另一个祖巫道:“我是天吴,这是小弟奢比尸,想来你应该听说过我们。你叫什么?”

  祖巫的生活习惯与后来的人类最相似,如果是放在穿越前,宰杀和驯养动物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现在是洪荒,能在这个时代生存下来的,都不是一般的妖兽。祖巫的作为就令人觉得不适。

  作为妖族伏光不想和他们做朋友,也不想和他们认识,巫妖大战是梗在他心里的一根刺。

  他怕自己下不去手。

  伏光连个眼神都没给天吴,直接抓住始麒麟,带他离开了这里。

  有了“帮忙拿掉蛇”做铺垫,天吴没有意识到伏光的冷淡,他奇怪道:“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仇?这么着急。”

  ……

  太一独自回到太阳星,帝俊正在外面和羲和闲逛。

  这两人虽然是闪婚,感情是真的好,就没见过他们没话讲的时候。

  太一和帝俊是正常的兄弟关系,不会妒忌自己的嫂子。

  打过招呼后正要离开,帝俊忽然问:“小弟怎么没一起回来?”

  太一脚步一顿,“伏光没回来?”

  “没有。”帝俊看太一的表情,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怎么回事?”

  “我与伏光听从兄长的吩咐潜入凤族,符光果真如兄长所期盼那般成长颇快。为了避免他人疑心,我与伏光又去了趟北海,玄冥已经同意加入天庭……伏光与我说要先走一步……”

  帝俊一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太了解自己这个弟弟了,他是天生的强者,无论是资质还是心态,只是其他方面未免太不上心了些。

  羲和安抚着摸了摸帝俊的后背,温声道,“伏光也不是小孩子了,晚回来一会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又何必如此担心?”

  帝俊神色稍缓,“现在正是生死攸关之际,龙凤一族的战事即将结束,谁都不知道下一个遭殃的是谁。伏光涉世未深,虽是成年模样,我却最放心不下他。”

  “大哥说的是,我这就去寻伏光。”

  太一从太阳星出来,先是去北海找了一圈,又去了凤族,都没有发现伏光。他眉头紧锁,心情渐渐变得沉重。

  恰巧这时迎面走来两个道人,一个身穿灰衣面容枯瘦,一个穿着黑衣略显富态。

  太一认得他们,但是不熟悉,连个招呼都不想打,直接走人。

  后面两个道人看清他是谁后,比他跑到还快。

  太一觉得不太对劲,“站住!”

  两个道人脚步不停,太一不由分说追了上去,“你们跑什么?”

  伏光未在他们面前报过姓名,周身气息却与太一极为相似。

  他们知晓罗睺的恐怖,想来被丢下的两人已经死在罗睺手中。他们看太一神色匆忙,表情凝重,猜想应当感受到对方的死,特地过来寻仇的。

  准提哭丧着脸道:“那边有一魔头实力高强,正在与人斗法,我兄弟二人修为浅薄,不是他的对手,甚至还受了些伤,不得不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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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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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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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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