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是因为八百骑兵已经足以完成包围秦家的任务了,二来则是因为此时秦军大部队正和襄平城中的数千燕军对峙。若是贸然移动大军的话,是很容易被城中守军找到机会,进而尾随偷袭的。
大部队稳扎稳打,小部队侧翼骚扰,李信的部署完全符合这个时代的战争观念,任是谁来了都说不出一个错字。
连带着,也不会有人认为李信的部署会招来失败,进而导致整支大军陷入绝境之中。
当然,以上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时代战争的基础上的。
而可惜的是,李信与辛胜此次遇到的,却并非是来自这个时代的对手。
……
当辛胜率军抵达张良与燕起为他们选好的战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看着列阵在冰原之上的秦氏族兵,辛胜不由笑了。
看样子,自己确实是中计了。
秦氏族兵压根就没想着要归顺自己,之前的一切都只是吸引自己出来的计策罢了。
但是……哪又如何呢?
自己这边有700人,对面却只有150余人。
如此悬殊的实力差距之下,辛胜压根就不认为燕军能赢。
在辛胜看来,这一切只是秦氏族兵不甘就此臣服,做临死前的困兽之斗罢了。
也罢,既如此,那自己就在此送他们上路好了。
虽说不能收降这支秦氏族兵有些可惜,但是事到如今,也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
对秦军来说,解决掉这支秦氏族兵,确保自己粮道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在这个基础上,若是能收降秦氏族兵自然是最好,收降不了问题也不大。
反正自己也不需要靠他们去袭扰燕军的粮道,因为燕军压根就没有粮道。
想到这里,辛胜不由微微摇头。而后策马上前,对着秦氏族兵这边喊道:
“燕太子可在阵中?”
“燕丹在此,烦劳辛将军挂念了!”
听到声音的燕丹策马上前,对着辛胜回应道。
“自咸阳一别,你我已经有两年多不曾相见了。”
辛胜先是来了一波回忆杀,而后话锋一转道:
“只是令胜没有想到的是,两年的时间,太子非但没有任何的长进,反而还大不如前了。”
“哦?此话怎讲?”
战前撕逼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之一,毕竟胜利的一方可以有效地打击对方的士气,激励己方的士气。因此燕丹也没有急着下达进攻的命令,而是选择与辛胜继续撕逼。ωωω.χΙυΜЬ.Cǒm
“昔日太子激荆轲刺我王,至少还是给了荆轲远超常人的礼遇的。反观如今,太子非但没能给秦氏族兵任何的赏赐,反而还让他们冒着族人被屠杀的风险替你卖命。为人君者当到你这个份上,也是千古少见了。难道你就不怕你身后的这支秦氏族兵临阵倒戈,效法昔日武王伐纣故事吗?”
没错,反间。虽说概率不高,但是辛胜依旧选择了在阵前使用反间之计。反正成本几乎没有,万一真有某个心忧家人生死的愣头青临阵给了燕丹一刀呢?那自己岂不是赚死了?
另一边,燕丹显然也知道辛胜的险恶用心。不过他非但没有任何的担心,反而哈哈大笑道:
“昔武王伐纣,乃是以有道伐无道,故而纣卒易向,临阵倒戈。如今你以暴秦攻我德燕,我德燕士卒又怎么可能做出弃明投暗之事来呢?依我看,真正需要担心的反倒是你,毕竟德与命皆不在秦,你又凭什么让士卒替你效力呢?”
凭什么?自然是凭我秦国有军功授爵制。利益诱惑之下,什么样的勇士招募不到?
不过这种话放到明面上显然是不能说的,因此辛胜也只是摇了摇头,而后便不再废话,直接对着燕丹喊道:
“如此,那便让本将看看到底谁才是无德的一方吧!”
说着,他便朝着身后的骑兵们挥了挥手。下一秒,秦军骑士便做好了冲锋阵型,准备朝燕军发动冲击。
这个时代的骑兵通常是不冲锋的,因为没有马镫的他们无法保证自己在马背上的平衡。
不过如果对手是骑兵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毕竟除了对冲之外,骑兵还真就没有解决对手的方法。
若是像对付步兵那样采用放风筝战术的话,就算一方能胜利,最终的战果也肯定是不会太好看的。
毕竟人家打不过你还能跑,而你却不能在追击的同时继续射箭。在双方机动性相当的情况下,最终结果一定是一方顺利撤退,另一方只能拖着几具不幸被射死的尸体回去交差。
这不是辛胜想要的结果,他的目标是吃掉这支时刻威胁自己粮道的燕军骑兵,因此对冲这种简单粗暴的作战方式变成了他的唯一选择。
而另一边,在看到秦军的动静之后,燕丹笑了。
果如先生所料,秦军选择了对他们最有利的作战方式。
只是……这种方式,又何尝不是对我们也有利呢?
想到这里,燕丹朝着身后挥了挥手。
下一秒,燕军骑士齐喝一声。所有人都微微弓腰,与秦军一样做好了冲刺的准备。
只是与秦军不同的是,燕军这边拿着的却不是这个时代骑兵常备的长剑,而是……一根木棍。
是的,木棍,一根没有矛头的木棍。
在看到燕军手上拿着的武器的时候,对面的辛胜不由楞了一下。
还以为是燕军这边把长矛拿反了,再向其他燕军看去,发现所有人手上的“长矛”都没有矛头,这才明白不是燕军拿反了,而是他们配备的就是一根木棍。
“燕军这是在搞什么鬼?”
辛胜皱着眉,低声嘟囔了一句。不过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再继续多想了,于是直接高喝道:
“冲!”
“杀!”
秦军骑士闻言,全都兴奋地挥舞着长剑,朝着燕军这边杀奔而来。
那模样,就仿佛一只饿了一个多月的狼看到了羊群一般。
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生怕被自己的战友抢了先。
毕竟,等待被吃的羊只有一百多只。而想要吃羊的狼,则是有整整七百只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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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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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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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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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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