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马弓手>上架感言
  咳咳,看官老爷大家好!

  抬头先提一嘴,作者家里人都安康幸福,无病无灾没有什么凄凉的经历。如果硬说不幸的话,不知道单身没对象算不算不幸....

  其实我本不想这么早上架的,但还是不得不上架。

  虽然32万字不算早了,但是我的原计划是50万再上架也行。

  毕竟新人作者,上架=断追扑街,所以原先计划与其如此不如50万在上架,或者干脆免费全本,让追读的看官老爷都看个舒服,美其名曰:用爱发电!

  屁话说完,回头说到这个作品《大明马弓手》,写了快三个月,收藏接近三千,还有好多大佬的打赏月票源源不断的支持,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还是很振奋的,毕竟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可对于作者来说是无比荣幸的事情。

  其实起初很多朋友都建议我换个噱头书名,类似我在明朝养大象,我在大明骑砍无双...诸如此类。

  但我是个读传统小说长大的娃,无论是月关大大的《锦衣夜行》还是仙侠的《诛仙》《七界传说》,当年是买实体书一本本攒钱攒出来的,骨子里是不太能勉强自己搞噱头书名(虽然噱头书名确实很吸眼球,但是连自己都写不下去,背离初衷的小说又有什么写作的乐趣可言呢?)

  再谈一谈这本书的架构,这本书在第一章结尾就说明了,不只是单纯的明代历史,当然也不只是单纯的草原历史,而是二者兼之,灵活联动。

  想看明朝部分的朋友不要急,很快会奉上,这本书结构会比较丰富,草原与大明兼有之。

  再提一嘴有些朋友质疑的低武问题,其实历史本就是枯燥乏味的,历史人物经过历代脸谱化后就更加的非黑即白,让人读起来有一种片面感。

  低武的初衷就是让各色的历史人物形象立体起来,恶的非大恶,善也分伪善,他们不只是静静躺在书里只言片语的名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风流人物,曾几何时也倜傥非凡,笑傲天下。

  最后我在提及一个问题,就是这本书的立场问题。

  我写历史贯彻的就是一个道理,古代的阶级矛盾在绝大多数时候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民族矛盾反而会退居其次,成为某些阴谋者利用的工具(例如冉闵)。ωωω.χΙυΜЬ.Cǒm

  相信大家也能看到评论区的乌烟瘴气,其实...很多时候我是不愿回击的,因为我理解他们。

  当儿时我只看过儿童版上下五千年的时候,我是一个愤青,一个标准得皇汉。和他们一样见不得一点说汉人王朝不好的地方,疯狂崇拜汉人王朝,认为汉人王朝就是天下第一,似乎自己已经代入进了各王朝的统治阶层。

  长大些后,随着知识累积读了不少各国通史,知道了原来所谓五胡乱华其实根本原因也是阶级矛盾,胡人统治阶级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甚至会联合汉人统治阶级一同压迫各族百姓。而汉人为了维系自己的利益,往往欣然与胡人合作,镇压被统治阶级的百姓。而并非是想当然的胡人高人一等,汉人为奴为婢,真实的中国历史就是一部几千年阶级矛盾史。

  他们更不知道是明末的扬州与嘉定,其实参与者的绝大多数都是投诚的明朝军队,包括两脚羊在内,刘备在徐州缺粮军队也人相食,这在三国乱世很常见。

  难道在他们眼里汉人屠杀汉人,汉人吃汉人就是可以被理解?而被胡人屠杀与吃掉就是耻辱...难道汉人互相残杀不该更可耻么,这与明末东林党,宁亡天下与外族也不肯亡于自己人不是一回事吗?

  用阶级矛盾便很好的解释了为何清军入关不过十万,两年不到灭顺灭明打出了百万大军,是清军太能生了吗?显然不是...自然是明朝的统治阶级做的太过分,民不料生,亲人相食,可怜芸芸众生宁可剃发易服也绝不再愿回到腐败的明末,在那一刻民族矛盾与空空如也的肚子比起来,不值一提,他们为了推翻统治阶级宁愿与清军合作。

  综上所述,很多人会觉得不称颂大明,那就是遗老遗少。其因只不过他们只了解个大概与皮毛,并未深入了解,便想当然的将自己代入了衣食无忧的统治阶级,殊不知自己去了汉人王朝也是被人剥削的贫苦百姓。

  等着饿的头昏眼花,而汉人统治者不顾你的死活,那时候...你还会对汉人王朝心存怜悯吗?无论胡汉王朝,你依旧都是那个被倾轧的底层,无一例外。

  所以作者的治史态度是不偏不倚,这本书会带着一个公正客观的态度,来书写每一个王朝,无论是北元还是大明,作者将以自己的见解给它们一个妥当的交代。

  言即于此,后面会涉及到草原,大明,东瀛,安南等等地图,各位看官老爷如果喜欢本书那便与作者一并打开这明初永乐朝的风云画卷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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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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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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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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