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春,”
没错,相同的名字,牵动了他敏感的神经,带着娅的翻版,他的侄女,娅的女孩,出来玩,他捂着发热的左手上的红豆手串,听见了那个熟悉的名字,回头望去,他眼眶一热,还是那个熟悉的面容。
那个女孩的朋友在喊她,“阿春,你好厉害啊,这么快就卖出去了这么多花。”
赵吏的视线里只剩下了阿春的身影,她笑靥如花的模样深深印入他心底。
他情不自禁走了过去,蹲下,装作要买花的样子,他的眼睛却看向了女孩,回头看见阿春的那一秒后,他的眼睛已经容不下其他的事物,全部都是阿春,同时他也看见了她右手手腕上已经红了一颗半的红豆手串。
真的是她。
“你好,是要买花吗?”被鲜花环绕的阿春低头整理有些凌乱的鲜花,低头问道:“是送给女朋友吗?您的女朋友一定很漂亮。”
“我还没有女朋友。”
阿春只是习惯性赞美,出来做小生意,嘴还是要甜一点的,这是阿春的心得,听见赵吏低沉的话语,阿春心头一动,莫名的感觉促使她抬头。
就是这一眼,阿春望进了赵吏漆黑如墨的眼眸中,出不来了,她仿佛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个漩涡,将她的灵魂都吸进去了。
仅仅是一个对视,阿春就好像看见了很多,他的眼睛里有悲伤,有寂寥,还有喜悦。
那喜悦是看见她的喜悦吗?阿春不想自作多情,可是,他的眼神告诉她,是的。
“叔叔?”娅的女儿,小名笑笑,她跟着赵吏来到这里还以为赵吏叔叔想要买花,结果,笑笑一看自己的叔叔赵吏蹲下来也不看花,只盯着卖花的漂亮姐姐看。
笑笑都叫了好几声叔叔,都好像没听见似的,笑笑很郁闷,不理他了,笑笑嘟着嘴自己看着各种各样的鲜花。
当看见自己很喜欢的丁香花的时候,想要赵吏叔叔买给自己,抬头一看,好家伙,漂亮姐姐和赵吏叔叔对视起来,谁也不说话,但是气氛感觉怪怪起来。
还年幼的笑笑不知道,那是爱情的感觉,笑笑不知道,却也知道自己这个时候不该说话,等啊等啊,笑笑无聊的双手撑着肉肉的脸颊看着赵吏叔叔和漂亮姐姐。
他们在玩游戏吗?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
最后还是阿春先回神,她略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莫名的就烧了起来。
赵吏对着阿春一笑,看起来有些寂寥的他一笑,仿佛阳光都温柔灿烂起来了。
笑笑一看,立即扯着赵吏的袖子摇晃起来,撒娇道:“叔叔,叔叔,我想要丁香花,给我买吧~”
赵吏拿起那一束丁香花,眼神看向只是半开的有些娇羞的玫瑰,道:“九十九朵玫瑰,有吗?”
阿春点头,生意来了,这个时候不是害羞的时候,“稍等一下。”
她起身叫自己的朋友一起帮忙,她们一起小跑向马路旁的一辆小面包车,打开,里面装满了鲜花。
两个人,四只手,加上满满的鲜花,她们一起来到小摊子前,数出了九十九朵玫瑰。
阿春看着赵吏道:“先生,今天是七夕,玫瑰一朵九元,九十九朵就是八百九十一,先生,你确定吗?”
赵吏看着阿春,眼神缱绻,道:“确定。”
“好的,”阿春闪躲着赵吏的眼神,垂下眼眸道:“先生,你是今天的第一百位买花的人,给你打八折,一共是七百一十二,那束丁香花就送给你了。”
“谢谢。”
看见阿春,赵吏从心感到喜悦,微笑一直挂在嘴角,看着阿春亲手将丁香花和99朵玫瑰花包好,他看都没看将丁香花给了笑笑,接着,抱着一大束的玫瑰,从口袋掏出一只笔。
赵吏本想找页纸,但是没有也没关系,他拿着笔,轻轻掰开一片玫瑰花瓣,写了什么。
他起身抱着99朵玫瑰,缱绻的眼神重落回阿春身上,他抱着玫瑰轻轻往前一送,温柔而缠绵道:“不知道能不能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美丽的小姐,我想,我对你一见钟情了。”
阿春惊诧的看着赵吏,本以为他买玫瑰是送给别的女孩,听见他说没有女朋友的时候阿春都诧异自己居然很开心,他只是个陌生人罢了,阿春不太明白自己怎么了,怎么会这么关心一个陌生人。
阿春虽然不明白自己怎么了,但是她的身体已经放慢了动作,想慢慢一点,多看一眼,动作再慢也完了,阿春依依不舍的将玫瑰和丁香给了赵吏。
本以为今后不再遇见,没想到,下一秒,亲手包装好的玫瑰又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是的,阿春还没回答,她的身体已经给出了答案,她的手先思想一步接下了玫瑰。
等看见自己已经接下了玫瑰,她都惊异自己的行为,羞的脸颊泛红,低垂着头不敢看他。
赵吏很开心阿春接了自己的玫瑰,本想和她说点什么,只是又怕惊吓到她,见她害羞,又是第一次,只好匆匆道别离开。
其实,遇见赵吏的时候阿春的花已经卖出去了很多,只有百来朵的玫瑰在车上,赵吏一下子买了大半,就只有一点点的花了,也不打算卖了,拿回去装点寝室也不错。
收拾好东西,阿春回头望向只有的赵吏背影,阿春也看见了他手腕上的红豆手串,只是,他的颜色很正常,不像她的是黑色。
最后再次望向赵吏的方向,在好友的催促中阿春抱着玫瑰离开了这里。
再次遇见,赵吏不想吓到阿春,只有循序渐进,看见阿春的那一刻,他就不打算走了。
走走停停,寻寻觅觅,还是回到了原点,原来今生,他们的缘分还是在这里开始。
不得不说,赵吏活了千把年了,追个女孩还是手到擒来的,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赵吏成功将阿春变为自己的女朋友。
其实,时间可以更短的,只是,赵吏不想太快,他享受追求阿春的过程,他也知道,阿春,其实也享受,所以,两个月,他们才正式的成为男女朋友。
既然在一起了,为了以后,赵吏也正式有了工作,当然,还是和鬼魂打交道,说道这个,就不得不说起娅和夏冬青了。
自从结婚后,夏冬青开始了朝九晚六的工作,做了几年,他已经厌烦了,何况,他还是能看见鬼魂,免不了去和鬼魂沟通打交道,有的时候晚上太晚,白天精神不济,被上司说道几句。
夏冬青知道是自己的问题,不怪别人,只是终究不方便,后来云清看见他苦恼的样子,提议,要不要开一个清理鬼魂的公司,娅和夏冬青一听,反正和鬼魂打了交道那么多年,今后也不可能扯开,既然这样,开一个公司,既能赚钱又能自由上班,挺好的。
就这样,夏冬青和娅,赵吏和云清参股,几人一起开了一个清洁公司,开始了特殊的工作。
一开始,名声不显,他们也没什么工作,随着时间,他们被很多人熟知,也有了很多业务,公司也招了几个人进来,赚了一些钱,每年,他们都会定期将赚到的钱的一部分捐给可靠的公益组织,为身边的人积德吧也是。
而赵吏决定待在滨海城,立即就被夏冬青拉进了公司,要知道,赵吏都不知道渡了多少鬼魂,有他在,又是一个招牌。
阿春还在读大学,她的家是在滨海周边的一个乡镇里,大学考到滨海,开始在这里学习,工作。
没错,因为赵吏在这里,阿春也留在滨海。
从大学到工作,他们在一起五年了,阿春对赵吏的爱越来越深,而她,也感觉得到赵吏对她浓烈的爱,他一直很呵护她,他从不会决定她的事情,而是摊开来讲清楚,再等着她的意见
就连他们的第一次,也是她主动的,说来还很不好意思,阿春知道他忍得很辛苦,也委婉的说过没关系,但是每次想要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事情绊住她或是他。
直到,她大二二十岁的时候,阿春静心准备了很久,终于,没有任何意外,水到渠成。
阿春从小就知道自己很特殊,她能看见鬼魂,小的时候,她被鬼魂吓到大哭,父母便找了个高僧给她算命,高僧说,她本是早逝的命运,但是被一个特殊的人改了命,今生才会有父有母,没有早逝。
虽然被改了命运,但是今生必须做好事,积功德,只有随着一起出生的手串完全还原本色才能彻底摆脱,不然,下辈子,依然会是早逝,孤寡的命运。
为了阿春,她的父母从小就教导她要做好事,到现在,手上的手串也只是红了一颗半。
有时候,她看着手腕上的珠串也无奈,想过要不要放弃,但是一想起父母逐渐苍老的容颜,放弃的想法立即又被打消。
遇见赵吏,阿春曾经不敢将这些给他知道,怕他退却,怕看见他迟疑,怕自己伤心。
不过,阿春向来是个勇敢的性子,还是坦然和赵吏说了,她说完,垂下双眸忐忑的等待着他的决定,那一刻,他的话好像已经决定了她的生死。
忐忑的等待,最终等来的回答让尘埃落定,她的心安然落地,他说,没关系,因为,他也是一样的,所以不必害怕,有他在。
有他在,因为这句话,阿春的父母也接受了赵吏,顺理成章的,阿春大学毕业后,立即被赵吏这匹狼叼回了家。
赵吏和阿春婚礼那天,来了很多人,大多数都是冥界的摆渡人,毕竟在冥界待了千年,多的摆渡人都认识他。
谁都没有想到有一天赵吏这个浪了千年的人会结婚,所以,那些熟识的摆渡人都是来看看是谁让赵吏浪子回头的。
酒席上,一个个都恨得不抱着酒瓶子灌赵吏,反正啊,不把他灌醉他们是不会停手的。
尤其是,周晓辉,夏冬青等人,别说挡酒了,他们直接和那群人狼狈为奸一起给赵吏灌酒。
赵吏是谁啊,曾经的无名,灵魂摆渡人啊,现在成为人类了,酒量可没有退化,他来者不拒,硬是将一伙人都干趴了,自己还只是微醺。
他看着倒趴的一群人得意一笑,虽说和阿春在一起后他倒是沉稳许多,现在这一笑,仿佛有看到了曾经的嚣张肆意。
最后,留下一伙形态姿势各异的不省人事的人,赵吏去找自己的新娘子去,其实,他早就知道今天会有这么一遭的,他们的花花肠子赵吏还不清楚吗,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边喝,一边偷偷的散去酒气,所以才能以一当百,干趴他们。
不然,倒得就是他了。
借着赵吏的婚礼众人聚集好好喝了一把,热闹了一把,日子又回归平常,上班的上班,学习的学习。
阿春认识了赵吏身边的朋友才知道,原来世上不是只有自己才能看见鬼魂,原来还有一群人也和自己一样,认识他们后,阿春也了解了更多关于鬼魂妖魔的事情,心里对于鬼魂厉鬼也不再害怕。
不仅如此,她还和他们学习了很多的技能,然后加入了他们,从此开始了和鬼魂打交道的日子。
日子每天都是充实的,自由的,阿春开始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她还发现,仅仅是一年的时间,她手腕上的珠串就已经红了两颗。
她手上的红豆手串一共十二颗,加上现在的已经红了四颗,还有八颗红豆,阿春好像看见了希望的曙光,她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所以,一定能在死亡之前看见红豆变红的吧。
虽然很欣喜手串变红,但也不必过多的关注,阿春明白生活的意义在哪儿里。
时间不断往前走,不会为谁而驻留,又是三年过去,夏冬青和娅的孩子都已经成年。
而赵吏和阿春的孩子也在这一年降生,是一个很健康的女孩,赵吏抱着孩子的那一刻,鬼使神差的将女孩的名字取为,清。
清清,云清的清,不知道为什么,抱着孩子的那一刻,赵吏恍然想起了云清清清冷冷的模样,于是,清清,就是他们的孩子的名字。
或许是名字使然,从小,孩子就是个安静的性子,不怕人,也不害羞,就是平时不太爱出去,也不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玩那些幼稚的游戏。
是的,没错,小清清觉得那些游戏很幼稚,所以,都不会去玩,小朋友来邀请也会拒绝。
阿春还为此担心了一段时间,不过赵吏从不担心,反而认真的和小清清谈话,也不知道父女之前谈了什么,之后,赵吏就给女儿报了班,一个古琴,一个舞蹈。
或许是真的喜欢吧,小清清从开始学习,就没有说过一句放弃的话来。
小清清平时很乖,但是她有一个秘密,她从出生起,她的记忆都很清楚,她还记得,她刚出生几天的时候,有一个很漂亮的阿姨来看妈妈,她记得,她的声音如寒泉凌凌,眼眸中好像有一轮挥洒清辉的银月。
小小的小清清记住了那个声音好听,眼睛也好看的阿姨,心里期待着下一次再次看见漂亮阿姨。
只是可惜,一直到她六岁的时候,云清都未来过了,小清清很早就开开口说话了。
第一个字是妈妈,第二个字就是姨姨,而不是爸爸,惹得赵吏吃醋了很久,起初他们都以为姨姨叫的是娅,只有娅来的最勤快嘛。
后来才发现误会了,小清清念的姨姨不是娅,而是云清,赵吏他们就疑惑了,云清自有在她初出生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都没有来过,怎么小清清知道呢?www.xiumb.com
不论赵吏他们怎么疑惑,小清清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将云清记着心里,期待着云清会再来看她。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或许是小清清的执着让云清感应到了吧,在小清清七岁那一年,云清来了。
只是一眼,小清清就认出了她,小清清一见,就成了云清的跟屁虫,云清在的几天里,跟上跟下就是跟着,那个时候,小清清已经开始上小学了,一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云清,赵吏为此又吃醋了。
后来云清要走,小清清学都不上了,不论是撒娇耍赖,万般手段使尽,就是要云清留下来。
小清清平时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安安静静的样子,赵吏和阿春身为父母都没有享受过呢,疼爱小辈的几个人都纷纷劝说云清留下来,云清也是见小清清可爱,挺合眼缘的,才决定留在人间几年。
这可把小清清高兴坏了,每天的空闲时间都贡献给了云清。
小清清最喜欢跟着云清姨姨身边,不知道为什么,待在她的身边,让她很舒服,所以总是跑来找云清。
说到这里,其实,小清清和云清之间还有一段师徒缘呢,小的时候,赵吏给小清清报了舞蹈和古琴的学习班,身为小清清最喜欢的几个人之一,小清清难免会在他们前面表演的。
看着小清清有模有样的舞姿,娅提了一嘴,说云清很擅长跳舞,就提了一嘴,让小清清上心了。
总是想看云清跳舞,只是每次提起的时候都被云清岔过去了,弄得她总是一有机会就说。
其实也不是云清不想跳,只是想逗逗小清清,每次看见她郁闷的又不放弃的小模样,就忍不住开心。
这就是云清的一个小恶趣味罢了。
后来啊,小清清慢慢长大,她也懂事了很多,她也才知道,自己的父母都不是什么普通人,就连身边的叔叔姨姨都不是什么一般人。
在小清清成年那一天,赵吏和阿春将他们的身份告诉了她,就是想要看看她惊诧的表情。
不过,他们失望了,小清清早就从身边的人观察到不一样,慢慢的也就察觉到不同了,所以,想让她变脸,那是不可能的,小清清双手抱胸傲娇的哼哼。
小清清长大了,她从小开始学习跳舞,慢慢的爱上了舞蹈,天赋加上旁边还有云清的指导,她成功的考进了国家首屈一指的大学。
也是在她成年的那一天,小清清已经习惯了跟着云清,可是生日之后,云清和她道别了。
小清清知道,云清姨姨不是普通人,不可能一直陪在她的身边,虽然不舍,长大的她没有强行挽留。
时间无情,忙于学业的小清清渐渐的将云清姨姨放入心底,她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生活丰富多彩,学业忙碌而充实。
她成了学校的知名人士,毕业后,她开了个个人舞蹈工作室,开始了自己的工作生涯。
她的生活中出现了很多人,父母,叔叔夏冬青,姨姨娅和翡翠,还有其他的很多叔叔阿姨,可是,最喜欢的那个姨姨后来一直没有出现,直到,她遇上了一个男人,那是小清清最后一次见云清。
恋爱,结婚,生子,普通又平凡的一生,她始终记得那个清冷的人,云清姨姨。
多想再见一次啊,云清姨姨,虽已年过花甲,身材依然纤细的优雅妇人坐在藤椅上,望着夕阳,脑海里那个依然清晰的身影。
夕阳落下,只余绚丽晚霞渲染了半片天空,凉风渐起,妇人困了,她慢慢阖上眼眸,依稀间,看见了那个想念已久的人。
妇人微笑着闭上了眼睛,她的一生很幸福,亲情,友情,爱情都在怀里,唯一的遗憾也在刚刚看见了。
所以,已经没有遗憾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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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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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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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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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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