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被称为神枪小霸王,那是因为他不仅枪法出众,还出身将门,懂兵法,就像当年的小霸王孙策。
他会的枪法很多,什么“残山剩水夺命枪”、回马枪、七十二路飞猿枪法……
王尘很欣赏赫连春水,因为此人重情重义,知轻重,有分寸。
不像很多豪门子弟,娇生惯养,没什么本事,就知道仗势欺人。
王尘也很羡慕赫连春水,不是因为他的出身财富武功,而是因为他的运气好。
赫连春水是四大名捕系列里面,极少数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大苦的人。
他的情敌戚少商,本来威风八面,武功高,势力大,还得到大美女息红泪的青睐。
可看看戚少商后来有多惨!
连云寨被灭,众叛亲离,最黑白两道追杀的亡命逃窜。
亲朋好友忠心手下死了一大堆,自己也断了一只手臂,差点就没了命。
赫连春水也曾在“黑山白水”陷入危境遭“金燕神鹰”追杀,得息大娘援助而脱险。
可那是他自己所设的局,只为了息红泪能记得他,这样息大娘有难的时候,才会想到他这个人。
听听这是人话嘛!
现在年轻人追女孩的套路,跟赫连小妖一比,那还差得十八条街。
后来息红泪还真的要找人帮忙,真的找到了赫连春水。
最精彩的是她找的赫连春水、尤知味、高鸡血三人,都是她的爱慕追求者。
而她的目的是要帮助老情人戚少商脱险。
王尘当初看到这段的时候,心情就好像吃了十七八只绿头大苍蝇,浑身都难受。
他不知道息红泪的脑回路是怎么样的,但他肯定那三个男人比他更难受十倍。
还是赫连小妖最舔狗。
为了女神,义无反顾的救下戚少商,一路战斗都最后。
所以他也笑到了最后,抱得美女归。
王尘自问自己是没那个心胸,所以对赫连春水是由衷的佩服。
在和贺春水握手的时候,他非常友善的看了看贺公子的额头。
蓝盈盈的,看上去光泽还不错,没有变绿。
“阿尘,要不是叶红说出来,我们都不知道,原来他还藏着你这位能人。”
贺春水也在打量王尘,他性格豪爽,亲切的搂着王尘的肩膀,一点都不见外。
“我哪里算是能人,只是有点小门道而已。”
“你的小门道在关键时候可是能救命,以后我需要找你帮忙的时候,你可不能推辞。”
“贺少今天能来给我捧场,这份人情我记下了,日后一定奉还。”
“什么还不还的,你这话说的是没拿我当兄弟啊!”
“哈哈,是我说错话,能有贺少这个兄弟,我求之不得,回头我去找你喝酒。”
“找我喝酒可不能只喝一杯,至少要喝一瓶。”
“没问题,我带一箱留仙香去跟你喝个痛快!”
“哈哈哈……好!一言为定!”
王尘和贺春水这番交谈的时候,梁方就和叶红在一旁含笑不语。
不过在听到他们两人约酒,梁方笑着说道:“王尘,要喝酒的话,可不要忘了我和叶红。”
“哈哈哈!”
王尘也握住梁方的手,热情道:“忘不了,既然你们把我当朋友,我怎么会少了你们的酒!”琇書蛧
咔嚓~咔嚓~
不远处,宋送又在温小柔的指挥下,抓拍下这些很有意义的画面。
几位皮城最有权势的年轻人,和崭露头角的王尘,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可惜,没有人能够猜到,王尘此刻心中的想法。
他正在想的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一次遇见两位有名的舔狗。
王尘看着梁方眉心隐现的淡黄色光晕,心情颇为怪异。
他当然知道这位契约的B级武灵,是何来历。
梁襄。
这位的名字看起来不是很熟悉,王尘若不是熟知武侠故事,还真不一定能想起来。
其实,说起梁襄知道的人不多,可说起公子襄,知道的人就很多了。
而公子襄的爹还更加出名。
那位正是广东大侠“气吞丹霞”梁斗。
号称广东武林第一人,与广西“威震阳朔”屈寒山齐名。
江湖上人所敬仰的武林名宿,而且也是朝廷里位高权重的“梁王”。
他还是大侠萧秋水的结拜兄弟,“神州结义”的成员之一。
有这样的一个爹,公子襄从一出身就自带光环,身份显贵。
这还不算,他还有一个不得了的师父。
权力帮总管,“袖裏日月”柳随风柳五。
所以梁襄的武功之高,能够达到B级也就不奇怪了。
可惜,公子襄不仅家世势力武功要强过赫连春水,就连舔狗属性也更胜一筹。
额……也许是两三筹。
假如舔狗算一种病,那赫连春水是沉疴痼疾,梁襄就是病入膏肓。
就因为爱慕萧秋水的女人唐方,公子襄不惜一切代价的帮唐方寻找萧秋水。
只要唐方一句话,他就甘愿做任何事。
关键是这人的脑袋是榆木做的,思想迂腐之极,自诩高尚,怀着一颗圣母心。
赫连春水能为了息红泪施展小手段,梁襄却认为唐方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只应该顶礼膜拜。
赫连春水还只是重色轻友,梁襄却是见色忘友。
如果说赫连小妖是情圣,那么公子襄就是情痴。
情圣是可爱的,情痴就令人不敢恭维了。
公子襄的痴是要命的,不仅要自己的命,还要别人的命。
他经常因为唐方而在战斗中走神发呆忘我,而导致自己重伤,手下人受伤送命。
最令王尘生气的是,公子襄太心慈手软,婆婆妈妈。
杀死自己朋友和手下的人就在面前,却还是谦逊有礼,手下留情。
这种人只能做普通朋友,不值得深交。
虽然没有证据,但王尘相信武灵寻找的宿主,两者性格一定极其相似。
就算一开始有所差异,武灵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宿主的性格和行事方式。
这只是他的猜测,可事实不断在证明他是对的。
所以王尘在见到梁方的时候,态度是客气中带着一丝疏离。
他愿意和叶红、贺春水做兄弟,却只愿意和梁方做朋友。
不过,他这种心态隐藏的很深,并没人看的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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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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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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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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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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