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着急道:“可令令配个商户人家,实在……”
沈氏清咳一声,林氏赶紧噤声,当初李婕岚嫁来,带的金银财宝不尽其数,用来上下打点,才使老平西侯从站队不慎的风波中脱身。
“我和三娘晓得婆婆心疼令令,可如今令令还小,先等等,找到更好的人也未可知?”沈氏含笑道。
老人摇摇头,道:“人家问了话,且又没说死,我还要找退路慢慢相看,未免凉了人心!”便将玉佩交给春兰,道:“收起来。”
玉佩都收下了,沈氏哪还能说什么,只瞧了瞧林氏,干脆垂了眼不再言语。
林氏瞧着春兰手里的玉佩,脸色不大好看。
等妯娌两人走了,老夫人才交代道:“拿了纸笔来,给我写封信送到湖州去。”
白芷捧来文房四宝,犹豫问道:“您不探探七娘子的意思?”
忽然间多出来个未婚夫,七娘子以后知道了,怕也有些不好接受。
老人摇摇头,“这事还没定下呢,李家那孩子也要来这里住着,正好看看品性。若是不好,这件事便从未发生过。”
白芷便知道了,这是怕七娘子知道了,认准了李家三郎君。
老人叹了口气,“诗经里说‘女之耽兮,不可脱已’,我只盼着令令能活得恣意快活些。这世上条条框框那么多,其实困的磨的,还是那些守着规矩不肯出来的人!”
何况她年纪大了,万一一觉没睁开眼,令令岂不是由着旁人拿捏了?这样定下了,起码还有李家帮着令令。
“给我倒碗梨子水来,心口堵得厉害。”
白芷应了,抬手倒了碗梨子水,递给了老人。
……
明姝半夜醒过来,哑着嗓子喊红蓼。喊了半天,才想起来红蓼的母亲病了,她今晚回去了。
守夜的小丫鬟怕染病,早跑没了影。事实上,就这么几天,整个婵娟院都见不到几个人影。
明姝自己给自己倒了碗冰凉凉的荔枝水,冬日的夜,液体顺着喉咙咽下去,冻得她浑身一个激灵。
被火烧灼着似的嗓子倒是好了很多,明姝咳了几声,用袖子擦了擦嘴角,便赤足往外走。
――她几日未下地,连鞋子也不知道去了哪。
地上很凉,又是推开了门,站在青石铺成的台阶上。薄且苍白的月光照在地上,就像她踩了一地霜雪。
可她浑身都是烫的,这样的凉意,反倒刺激出一种极其快意的舒适。
冬日里,院子里的树木枝叶颓败,只有腊梅枝桠虬结,吐出细小的花苞,冷而幽的香气浮动在漆黑的夜色与苍白的月色间。
明姝坐在坐在台阶上,门洞开着,风便朝漆黑的房间里灌。凉意一并往她身上灌,透骨的舒适。
静夜里似乎有点无聊,明姝想了想,晃着纤细苍白的脚踝,支着下巴,尝试哼一支小调。
哼到后来,她轻轻唱起来。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
舒忧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
舒夭绍兮,劳心惨兮。”
外头渐渐马蹄声慢慢轻下来,勒马似的一声长鸣,便有什么东西砸在墙头瓦片上。
明姝望过去,霎时睁大了眼。
少年人玄甲绛袍,墨色玄狐皮斗篷从身后泄下,月光下容貌清朗,一双好看的墨色眸子一动不动地瞧着她。
他高高坐在墙头上,弯起了一只修长有力的腿,另一只手按着腰间宝剑。分明锋芒毕露似的一个人,看她的神色却懒洋洋的。
像是有点倦怠,浑身风尘,宿露未消。
明姝眨了眨眼,看人还在,“子章哥哥?”
刘秉仔仔细细打量了明姝一会,嫌弃似的皱眉道:“你的脸是怎么回事?”顿了顿,“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鬼样子?”
鬼样子的明姝:“……”
明姝斟酌了会,道:“病了。”
刘秉挑了挑眉,一松手跳下来,便迈开修长笔直的长腿大步走来,停在了明姝面前三步的阶前。
他弯下腰,不眨眼地打量完明姝脸上的斑点,“风疹?”话音一落,他便道:“不是风疹。”
明姝也觉得自己不是风疹,晃了晃道:“我也觉得不是风疹……”
刘秉已经解下自己的斗篷,面无表情地兜脸把明姝裹住了,“风疹不能见风。”
明姝尝试着反驳道:“这不像风疹。”
“以防万一。”
总觉得刘秉变了些,明姝想。他从前是散漫骄衿的性子,可也最是文雅,如今总有些骇人的凌厉气势。
“进去。”
明姝一点也不想进去,与此同时,她一点也不怕吹了风长麻子。容貌于有些女子,是锦上添花,于她这样的人,却是累赘的成分居多。
若是上辈子没有这张脸,她也不会被那么多人针对诋毁。
“我不进去。”明姝把斗篷扯下来,递给刘子章,“你怎么回来了?还有,这斗篷给别人看见了,免不了有麻烦。”
刘秉嗤地笑出来,“你和嬿嬿一样的年纪,有什么可避讳的?”他一笑,眸子清亮得摄人,意气风发至极。
刘家武将世家,就算刘秉自幼从文,也比寻常读书人豪爽大方多了。
明姝撑脸看刘秉,问道:“子章哥哥不是一心从文么?明年秋的乡试,你可要参加?如今一身戎装,叫我很是好奇。”
上辈子她两耳不闻窗外事,只晓得刘秉去了西北,在刘伯父出事之后,便逐渐扬名成铁血将军。
中间种种,她从来不知。
刘秉沉默了一会,揉了揉明姝的头发。他原本就身量修长,明姝更是坐着看他,只觉得一起玩乐的少年已经彻底长大了。
“去了边关,才晓得若一味靠口舌,支不起大齐一片天。”他顿了顿,明亮的眸子黯淡黑沉起来,“妇孺老弱,总要操戈才能好好地被保护起来。”
明姝觉得,他翻墙来看自己,其实是在担心和想念被送走的嬿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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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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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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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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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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