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寒门枭士>第101章 小别胜新婚
  金锋洗了手,润娘已经把饭端到了桌子上。

  归乡心切的金锋,今天赶了一天路,都没怎么吃饭,正饿得饥肠辘辘呢,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吃。

  一连吃了两碗才停下来。

  润娘收走碗筷,夜班女工们也陆续来了。

  小院子又变得热闹起来。

  很多人都跑过来询问金锋这次去打仗的事情。

  吃饱了就想做点别的事,金锋看着越来越水灵的关晓柔,哪里有心思跟一群老娘们扯闲篇?

  随口东拉西扯的敷衍妇人们。

  “你们一个个的怎么这么不懂事呢,锋哥儿一走这么久,肯定和晓柔有很多悄悄话要说,你们赖在这里干什么,都不用干活吗?”

  刚过来的三婶子一进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笑骂着驱赶妇人们。

  “哎呀,我怎么把这茬忘了,怪不得锋哥儿不愿意搭理咱们!”

  “上次我家男人去县府做了半个月工,回来快把我折腾死了,锋哥儿,晓柔身子弱,你可悠着点。”

  “走走走,干活儿去。”

  大妈老嫂子说话一个比一个露骨,关晓柔羞得不敢抬头。

  唐冬冬暧昧的瞟了两人一眼,把小娥也抱走了。

  润娘非常有眼色的烧了一桶洗澡水,放到了东屋,然后也跑到草棚里去了。

  堂屋里只剩下金锋和关晓柔两个人。

  “哈哈,润娘越来越懂事了。”

  金锋笑着关上房门。

  知道关晓柔还在害羞,也不再逗她,自顾自去东屋。

  东屋空地上,放着一个硕大的洗澡桶,还泛着桐油的味道,应该是最近才买的。

  一路风尘仆仆回来,的确应该好好洗洗。

  刚脱完衣服,关晓柔就进来了。

  “不害羞了?”

  金锋笑着打趣。

  “你是我当家的,有什么好害羞的?”

  关晓柔红着脸嘴硬。

  “那就一起洗?”

  “别闹!”

  关晓柔娇嗔着拍掉咸猪手,拿起澡巾帮金锋搓背。

  但是洗着洗着,也被拉进了洗澡桶。

  小别胜新婚,两人正是食髓知味的年纪,反正已经被笑话过了,关晓柔干脆也放开了,非常主动宣泄着对金锋的思念。

  两人一直折腾到半夜才停下来。

  其实金锋还有些意犹未尽,可是不停下来不行了,夜班女工吃宵夜的时候到了。

  金锋都听到她们凑到窗户底下偷笑的声音了。

  关晓柔气喘吁吁的趴在金锋胸口,一边画着圈圈,一边偷笑。

  “砖瓦房还没盖好吗?”

  金锋有些无奈的问道。

  算上路上的时间,他这次去渭州来回用了两个多月,按理说瓦房应该盖好了,为什么女工都还在草棚上工?

  这不是耽误自己的好事吗?

  “厂房盖好了,但是咱们住的房子还没盖好,冬冬说等房子都盖好了一起搬。”关晓柔说道。

  “冬冬做得对。”

  金锋当初规划的新院子不仅有纺织作坊和铁匠铺,还有一套自住的小院子。

  作坊和铁匠铺只需要拉四面高墙再加个顶就行了,工序简单,早就盖好了。

  但是金锋自住的房子要分成一个个房间,工序相对复杂一些,盖得就慢一些。

  他不在,家里连个男人都没有,如果作坊搬走了,家里就剩下几个女孩子,的确不安全。

  有纺织作坊在,不管白天黑夜,家里都有一大群人,至少谢光那样的小偷小摸的家伙不敢上门了。

  “房子还差多少没盖好?”

  “我今天看凉哥把青瓦都拉过去了,估计这两天就能上梁了。”

  关晓柔问道:“等新房盖好了,咱们是不是就能住进大瓦房了?”

  “当然了。”

  “没想到我也有住得上瓦房的一天。”

  关晓柔有点兴奋,趴在金锋胸口,眼睛亮晶晶的。

  “瓦房算什么,以后你会住上更好的房子的。”

  金锋笑着说道。

  “还有什么房子能比瓦房更好?”

  关晓柔好奇问道。

  这是个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代,绝大多数百姓都住在又低又矮的茅草屋里。

  茅草屋特别容易被风雨腐蚀,每几年就需要更换一次茅草,要不然就会漏雨。

  如果垒墙的土坯被雨淋透了,还需要更换土坯。

  这对于很多百姓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在关晓柔的认知中,雨淋不坏,风刮不倒的瓦房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房子了。

  “除了瓦房,还有大院子啊,你不是去过庆丰别院吗?”

  金锋笑着说道:“庆丰别院的房子是不是比瓦房好多了?”

  “庆丰别院是侯爷才能住得起的房子,这辈子能住上大瓦房,我已经很满足了。”

  关晓柔一脸满足的说道。

  “放心吧,以后我会让你住上比庆丰别院更好的房子的。”

  金锋自信说道。

  “还有什么房子能比庆丰别院更好?”

  关晓柔显然不信:“你可别说皇宫,就算有再多钱,也没人敢建比皇宫还大的房子。”

  “房子不一定越大越好。”

  金锋抚摸着关晓柔的后背,缓缓说道:“我要造的房子,要留大大的窗户,用透明的水晶来做隔风挡雨,不管晴天还是雨天,屋子里都亮堂堂的。

  地上铺上能照出人影的大理石,在大理石下边埋上铁管,到了冬天,就往铁管里冲上热水,整个屋子都会暖烘烘的。

  我还要在屋子里留个小房间做洗澡间,这样洗澡、上厕所就不用去其他屋子了……”

  金锋回忆着现代住房模式,说给关晓柔听。

  关晓柔听得如痴如醉:“真有这样的房子吗?”

  “有的。”

  “我听冬冬说水晶可贵了,用水晶来做窗户,那得多少钱啊?再说有那么大块的水晶吗?”

  “现在没有,以后就有了。”

  金锋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大康目前没有玻璃,都是用纸糊窗户,但是纸张也很昂贵,一般人家没几个舍得用。

  为了隔风挡雨,一般百姓的茅草屋都是没有窗户的,就算富贵人家盖瓦房,也不会留很大的窗户,只是在房梁附近位置,留一个脸盆大小的透气孔。

  庆丰别院的房子也是这种格局。

  不管冬夏,屋子里光线都很不好,如果把大门关上,大白天都看不清。

  金锋第一次去庆丰别院,就想到了玻璃。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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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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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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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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