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没想着去炸开城门或者占领襄王城,飞艇路过北城墙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进行轰炸,甚至连停都没有停一下。
飞过北城墙之后,负责观察地面的镖师却喊了起来:“老隋,停一下停一下!”
“怎么了?”负责驾驶的飞行员嘴上问着话,手上却没有迟疑,赶紧降低飞艇的速度。
“你们看下边,是不是东蛮人的驯鹰师?”
观察手放下望远镜问道。
御林军是襄王最看重的队伍,也是砸钱最多的队伍,他们的银色盔甲在杂乱的府兵队伍中,就好像黑水中的白色石头一样格格不入,飞艇还没飞过北城墙就注意到了他们,也认出了这是一队御林军。
九公主的高手密探虽然没办法提前干掉鹰隼,却把御林军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
他们这艘飞艇的任务就是协助第二艘飞艇一起轰炸御林军,观察手原本没有打算理会这一小队御林军,准备先去解决御林军大营再说。
可是就在准备移开望远镜的时候,观察手看到了被御林军小队保护在中间的那个东蛮驯鹰师。
东蛮压着大康揍了这么多年,东蛮人面对大康时,天然会有一种优越感。
驯鹰师在东蛮的地位就比较高,到了这里又被襄王奉为上宾,这种优越感就更强了。
驯鹰师的这一身衣服就是他的招牌,也是通行令。
穿着这身衣服,驯鹰师在襄王城可以说畅通无阻,除了襄王的后宫,哪里都可以去。
驯鹰师这身衣服太显眼了,观察手想忽略他都难。
要说镇远镖局飞行队最痛恨的人是谁,驯鹰师绝对排第一。
负责指挥的小队长确认了驯鹰师的身份,立刻下达了投弹命令。
早已准备好的投弹手二话不说,以驯鹰师为中心,直接倾倒了半箱子手雷。
御林军小队长发现飞艇减速就知道要坏事了,怒吼着让御林军散开,可惜周围都是逃窜的府兵士卒,他们根本跑不掉。
几秒之后,驯鹰师和御林军便被手雷覆盖,连带着他们周围的府兵也遭了殃。
驯鹰师的衣服虽然光鲜,却只是丝绸做成的,爆炸的手雷喷出密集的铁砂,就连穿着盔甲的御林军都扛不住,更别说丝绸了。
驯鹰师直接被炸得面目全非,脖子都被炸掉了一半,死得不能再死了。
御林军因为穿着盔甲,倒是还有几个没有死掉,但都被炸伤了腿。
投弹手一看这个情况,又往下扔了几个手雷。
但是手雷没有扔向御林军,而是扔到了城墙上。
府兵原本就被吓破了胆,又被手雷这么一刺激,宛如决堤的洪水,直接把躺在地上的御林军淹没了。
这种情况下,御林军别说腿上受了伤,就算完好无损,也得被踩死。
驯鹰师和这一小队御林军对于飞艇来说,只是一个小插曲。
解决完他们之后,飞艇便再次加速,带着后边另外一艘飞艇,直奔御林军大营。
至于第三艘飞艇,则直奔“皇宫”。
飞艇在天上直线飞行,比骑马在地上跑得快得多,小队长派去报信的士卒还没跑到御林军大营,飞艇已经先赶到了。
轰炸随后开始。
御林军是襄王麾下最强力量,如果日后发生战斗,很可能会对己方战友造成伤害,此时多炸死一个御林军,日后和襄王打起来,遭遇的抵抗就少一点。
所以飞艇上的镖师一点也没留手,手雷不要钱似的朝着御林军大营倾倒。
另外一边,襄王此时刚刚躲进地下安全屋,听到外边传来的爆炸声,紧张问道:“又有川蜀细作来闹事了?”
前段时间,九公主派来的密探一直在想办法接近鹰隼,为此曾经在城内策划过两次爆炸,一次针对宰相,一次针对兵部尚书。
其实真实目的是为了吸引御林军的注意力,想要潜伏进御林军大营。
虽然两次行动都失败了,襄王麾下的兵部尚书却被密探炸死了。
从此之后,襄王手下的文武百官人心惶惶,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如果必须出门,也要封锁街道,让家丁开路,生怕什么时候飞过来一个炸药包把他们炸死了。
襄王为此心烦不已,下令全城搜查川蜀细作。
可是搜查活动还没结束,热气球和飞艇就来了。
襄王对鹰隼非常有信心,以为爆炸声又是川蜀细作闹出来的,正准备下令让御林军去加大搜查力度呢,大太监匆匆跑了过来。
“陛下,不好了,海东青被川蜀的热气球炸死了!”
“什么?”
襄王一听,整个人都傻了。
要说金锋崛起,最害怕的人是谁,襄王绝对能排进前三。
虽然他从来没见过金锋,但是却曾经在金锋从东海回来的路上阻击过,而且他的地盘就在川蜀东南,不管是出于大局还是私仇,金锋都会拿他开刀,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Χiυmъ.cοΜ
所以当金锋回到川蜀后,襄王马上躲进了山里,惶惶度日。
直到驯鹰师带着海东青出现,襄王亲眼看着海东青撕碎热气球和飞艇,心中的恐惧才终于消散。
那时候金锋已经开始推行打土豪分田地,成了全天下地主阶级的眼中钉,还和东蛮党项吐蕃都结下了死仇。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在襄王看来,没有飞艇和热气球,金锋会被所有权贵围攻致死。
事实也是如此,海东青出现之后,川蜀的形势立刻直转之下。
不光麾下的金川商会被大康所有豪族针对,晋王和秦王还首先发难,向金锋的地盘展开攻击。
东蛮和党项也随后而至,攻击金锋麾下的渝关城和熙州。
特别是知道金锋被党项南征军和秦王军联手围在黄铜沟之后,襄王更加觉得,金锋彻底完蛋了。
他甚至在考虑是否出兵川蜀,抢夺好处了。
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去川蜀,镇远镖局先打过来了。
而且还炸死了他最大的依仗——海东青!
“快,通知御林军,马上过来护送朕出城!”
回过神来的襄王立刻意识到城内不能再待了,扭头就往安全屋外边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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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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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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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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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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