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锋直摆手:“你也是犯贱,平时逗逗大壮就算了,小北你也敢招惹,不是老寿星上吊,自己找死吗!”
猴子以前就喜欢开玩笑、捉弄人,但是近期有点儿过了。
最近赶路本来就够累了,结果前天晚上他还捉弄大壮,说斥候发现了野猪,撺掇大壮带人去打野猪。
为了节省时间,大家赶路基本都是吃干粮,虽然也有肉,却都是肉干,塞牙不说,还难消化。
金锋最近都瘦了一圈。
大壮想着给金锋改善一下伙食,就带人一头钻进了山里去打野猪。
可是转了大半夜,整个山都翻遍了,只打到三只野兔,连野猪的影子也没看到。
回营后看着在地上笑得打滚的猴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前世金锋有个初中同学也是这样,撒谎不图什么,就是为了捉弄人。
后来弄得他说什么大家都不信了,弄得连一个朋友都没了。
见学校里没人相信他了,就打电话去骗父母,说家里着火了,害得他爹扔下工作往家赶。
那是金锋第一次见到有人被吊在篮筐上挨揍,印象极为深刻。
上了大学才知道,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如果不干预的话,这个人开的玩笑会越来越大。
所以金锋那天晚上狠狠骂了猴子一顿,还罚他在冷风中站了半夜。
本以为他能消停几天呢,结果转眼又犯了,还来捉弄唐小北……Χiυmъ.cοΜ
唐小北可是个记仇的人,这次不把猴子扒一层皮才怪。
金锋巴不得有人能收拾收拾这个活猴子呢,不去添把火已经够意思了,怎么可能帮他说话?
“让你嘴贱!招惹谁不好,非要招惹这位姑奶奶!”
猴子此时也后悔了,对着自己脸上抽了一耳光:“这下死定了!”
“你刚才说遇到北千寻不是瞎话吧?”
金锋突然问道:“要是这样,你可真死定了。”
“没有,没有!”猴子赶紧摇头:“我虽然喜欢开玩笑,又不是傻子,谎报军情还不得被先生你打死啊!”
“算你小子心里还有点谱!”金锋没好气说道。
正准备再说话,看到唐小北扶着瘸腿的北千寻走进营地。
后边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
猴子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一圈,跟金锋打了个招呼,小跑着离开。
“看看小北能不能收拾住这头活猴吧,要是收拾不住,只能换人了。”
金锋看着猴子的背影,无奈叹气。
猴子是他手下最好用的斥候,可是捉弄人这个毛病实在太可怕了。
金锋需要依靠斥候的情报来判断局势,做出决策。
随着影响力越来越大,金锋现在做出的每个重要决定,都牵扯巨大。
有时候甚至会牵扯到一场战役的胜负。
猴子是斥候管事,要是哪天跟那个初中同学一样,控制不住捉弄自己,那玩笑就开大了。
“相公,快来搭把手啊!”
金锋听到唐小北的喊声,回过神来,快步迎了上去。
此时的北千寻再也没了上次分别时的倨傲和飒爽,一条腿上插着半截箭矢,走路一瘸一拐的,几乎整个人都压在唐小北身上。
头发也乱糟糟的,看起来颇为狼狈。
金锋下意识想要去帮唐小北扶一下,可是手都伸出去了,又缩了回来。
非但没扶,反而后退两步,示意两个女镖师上前去帮忙。
唐小北狠狠瞪了金锋一眼,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金锋知道她想让他收买人心,亲自去搀扶更能显示出诚意。
可是他真的不敢啊。
当初沁儿在大蟒坡踩了他一脚,把他踩得怀疑人生。
男女授受不亲,北千寻性格比沁儿还古怪,要是她觉得自己扶她是在占便宜,反手一掌把自己拍死了多冤枉?
此时是临时休息,没搭建营帐。
好在猴子虽然喜欢说瞎话,办事还算周全,猜出北千寻可能要处理伤口,离开后就张罗人搭了个简易帐篷出来。
看到唐小北过来,赶紧点头哈腰的迎上来:“夫人,帐篷搭好了,军医在里面等着你们呢。”
说完,还讨好的递上来一个小包裹:“我看阿秋和千寻姑娘身高胖瘦差不多,去找她借了一套衣服。”
唐小北一把接过包裹,瞪了猴子一眼,带着北千寻走进帐篷。
北千寻腿上的箭矢距离大血管太近,军医忙活了一个多时辰,才把箭头取出来。
金锋虽然着急,也只能在门口等着。
等处理完伤口,再换好衣服,天都快黑了。
等唐小北扶着北千寻出来的时候,她的脸色苍白的吓人,显然是之前失血过多。
态度也不再和上次见面一样玩世不恭,抬头看着金锋,虚弱说道:“我又欠你一条命!不好意思,耽误了你们的行程。”
“千寻姐姐你这么说就太见外了,”唐小北跟着说道:“别说你以前救过我,就算没有,能在千里外再见,就是缘分!”
唐小北这么说了,金锋也只能压下心头急躁,微笑着摇头:“千寻姑娘言重了。”
“金先生,你不是想让我保护你吗?”北千寻抬头看着金锋,一字一句说道:“你帮我做件事,做成了,我可以保护你一年!”
“什么事?”
金锋还没回答,唐小北先抢着问道。
“帮我去杀一窝土匪!”北千寻答道。
“千寻姐姐,以你的身手,还有你干不掉的土匪吗?”唐小北问道。
她见过北千寻的本事,不管是群殴还是暗杀,都非常拿手。
“这个土匪窝地形太险峻了,山崖几乎是直上直下,我爬不上去,硬打的话……”
北千寻说到这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
虽然没说,但是唐小北和金锋已经懂了。
“听说金先生剿匪很有一套,只要你帮我灭了这伙土匪,我答应任你驱使一年!”
北千寻问道:“先生觉得如何?”
“相公……”唐小北疯狂的给金锋使眼色。
躲在一旁偷听的猴子、大壮等人也看着金锋,等待着他的决定。
对于拥有热气球的金锋来说,地形再陡峭也没用。
随便扔几颗手雷下去,就能把守路口的土匪炸跑。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金锋会答应的时候,却看到他摇了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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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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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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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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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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