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曲目单,除了独奏,还有小提琴协奏曲和四重奏。
环顾音乐厅,稍早落座的人都和白鸽刚刚一样,认真读着节目单。陆陆续续进场的观众,都穿着正式,这是对音乐的尊重。
反观自己,身上就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衬衫,脚上还是那双穿了好几年的帆布鞋。
白鸽当然知道,听音乐会不能穿着随便,但是她在陆宅没有其他衣服。昨天陆元赫置办的那身行头,是万不敢穿出来的。
虽然陆元赫是买给自己的,但是数着价签上的几个零,简直仍然写着“陆元赫的私有物”几个大字。白鸽出门前,将长裙叠的整整齐齐,连带着首饰一起,都放在了房间的床上,临走的时候还整理了房间,谢过了管家庄叔的照顾。
反正自己什么行李都没有。
白鸽小时候,常常周末晚上和妈妈一起来这里听演奏会,那是她的节日,是她和妈妈两个人的秘密花园。
听演奏的时候,母女俩全程专注静默,但是回家的路上,她们谈肖邦,谈柴可夫斯基,谈刚刚演出者的指法,谈在他在哪些地方融入了个人特色。
也是在那样沉醉的晚上,还是小女孩的白鸽拉着妈妈的手,走在夜风里,用认真的神色,说黑管的音色像少女,说竖琴就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在台上静静矗立,等待小美人鱼去拨响第一个音节。
这个音乐厅里充满了她和妈妈两个人的珍贵回忆。直到林梦泽入场的时候,热烈的掌声才将白鸽拉回现实。
掌声过后,是一片意料之中的窃窃私语。学音乐的颜值一般都高,可是,像林梦泽一样高出天际的,只能是凤毛麟角。
他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像被阳光笼罩着,只让人感觉温度宜人,微风和煦。更别说他架起小提琴,轻轻扬起下巴,抬起拿着琴弓的手,站的笔直,像一棵小白杨一样挺拔舒展。
简直让人想尖叫。
林梦泽朝身后的交响乐团点点头,然后将琴弓搭在琴弦上,拉出了第一个音节。是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这首曲子完全发挥了林梦泽主奏小提琴绚烂的演奏技巧,色彩鲜明丰富,比以往的小提琴协奏曲,有着更新鲜的韵味,还有着老柴特有的俄罗斯民谣的地方色彩。
虽然知道在国外的几年,林梦泽的琴艺一定非常精湛,但是,白鸽还是没有想到已经到了如此惊艳的程度。三次谢幕,满场依旧是雷动的掌声。给林梦泽献花的小女孩,激动地羞红了脸。
一般来讲,音乐家演出,担心的是现场效果不好,或者观众反响不热烈。白鸽怀疑,林梦泽的演出,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女观众过分关注他的脸,而无暇欣赏音乐。
接下来的几首协奏曲,是激昂交错的华丽篇章,有巨大的感染力。交响乐潮水般袭来,白鸽闭上眼睛,深深迷醉在这旋律里。
她的思绪,渐渐地,与这灵动美妙的琴声融为一体。
“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说的就是这种感觉吧。
最后一次谢幕,林梦泽大方地接过鲜花,献给了乐团指挥,和指挥一起再度谢幕。
好久没有听过如此酣畅淋漓的音乐会了,白鸽久久没有回神,直到散场多时,才心满意足地起身。
林梦泽的西装外套还在她这里,不过梦泽学长现在一定很忙,自己不好打扰。
在江城,举办了这么一场成功的音乐会,后台现在一定挤满了恭贺演出成功的圈内人士,和采访的媒体。m.χIùmЬ.CǒM
于是默默从音乐厅走出来,一路手指轻动,心里还在回味着某支曲子。
夜色宜人,清风沁人心脾。
一辆捷豹悄无声息地停在白鸽身边。
驾驶室的车窗滑下来:“小白鸽!快上车。”
白鸽睁大了眼睛:“学长?你现在不是应该在后台接受采访吗?”
“快上来,我偷偷溜出来的。”等白鸽坐上副驾驶,林梦泽忍不住吐槽:“记者们问的问题根本没法听。我怀疑他们都不懂古典乐的。”
白鸽忍不住笑了,“要是能入你法眼的,估计都去做音乐家了。你不能对圈外人这么高的标准嘛。”
“所以我现在想问问圈内人的意见,今天的演出怎么样?”
白鸽诚恳地说:“真的很棒,尤其老柴那段的哀怨优美,和乐团配合也很棒。”想了想白鸽又说,“谢谢。”
林梦泽笑着伸手揉了揉白鸽的头,“谢我什么?”
“当然是谢你送演出的票给我。也谢谢你这么精彩的演出。怎么办,我都想代表音乐界欢迎你,谢谢你带回这么好的音乐了。”
林梦泽忍俊不禁:“谢我?那我可以要求我的谢礼吗?”
见白鸽真诚地点头,林梦泽低头对上白鸽的眼睛:“那就,把你的周末借给我吧。”
因为林梦泽的声音太好听,白鸽一时间走了神儿。见白鸽还愣着,他补充道,“我刚回国,江城变化太大了,我都要认不出来了。我想回一趟学校,留一点照片做资料。可以带我回去转转吗?就当是我的向导吧。我刚办了国内的电话卡,我们交换一下号码。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直到听完最后一句,白鸽才缓过神儿来。她住在哪儿呢?有家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回,也不打算再在陆宅打扰了。想想自己最近的遭遇……还真是……很难解释得清。
“把我放在前面的公交站台就好了。学长今天很累了吧,你刚刚溜出来是想早点回去休息的吧。”
林梦泽沉吟了一下,点点头。直到白鸽下车站定向他挥手,才恋恋不舍地启动车子离开。
想见她,想送她回家,这才是他躲开采访的真正理由。
时间改变了很多,六年前的小女孩,如今已经亭亭玉立。
而有些东西,却没有被时间改变。比如说她依旧沉静美好,而他,仿佛又变回了那个每天放学绕路去她家楼下的少年。
她还回来的西装,带着一缕若有若无的香。她过得好吗?为什么爱琴如痴的她不再弹琴了?晚宴上她身旁的男人,就是她心仪的男人吗?
几天前,浏览新闻的时候看到寰宇总裁的绯闻女友,他一眼就认了出了照片上的白鸽,惊的咖啡都洒了出来,然后火速定了回国的机票。
一直迟迟没能决定的国内乐团的邀约,终于敲定了下来。
林梦泽驶上了江畔的高架桥,摇下了车窗,温柔的晚风拂面而来,和着广播里学生时代的怀旧的民谣: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颗橡树
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是你,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
我是你,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
我要你,打开你挂在夏日的窗
我要你,牵着我的手在午后徜徉
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
然后默默告诉我初恋多忧伤……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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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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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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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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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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