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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1985我来自未来>第143章 鼓角声声起战伐(十五)
  143鼓角声声起战伐十五

  姚凡又补充了些具体工作安排,最后吩咐道“散会之后各级干部抓紧时间把这次军事会议的思想向战士们传达一下。另外下午干部们要注意补充睡眠,今晚我们连夜出发进攻姜山县。”

  “现在散会。”

  姚凡宣布散会之后,李海牛却留了下来。

  “海牛,你是想要找我谈组建骑兵的事情吧”

  “是,主席,昨晚我一夜没睡着,在想您的那个骑在马背上的步兵。”

  “哦那你,你觉得西方列强的龙骑兵是怎么一回事”

  “主席您龙骑兵是骑在马背上的步兵,我猜想,这种骑兵使用步枪进行战斗,但是他们又人人骑马,如此一来,他们就成了一只来去如风的步兵。”

  “海牛你的很好,大体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龙骑兵很少用马刀进行肉搏交锋,他们的作战方式往往是通过快速迂回包抄,骑马冲锋占据有利的地形,比如敌军周围的山丘、高地等等,他们在极速赶到适合居高临下实施射击的地形之后,下马通过步枪对敌军进行射击,因为他们占据的往往是高地,易守难攻,会给敌军造成很大的麻烦。一旦敌军决定对他们发动攻击,他们可以轻松的选择逃走,或者干脆从山坡上骑马冲下来,用马刀对敌军实施高速骑兵冲锋,海牛你当过骑军的锋将,你一定明白,俯冲的骑兵就像一颗颗出膛的炮弹,如果处于地势低处的步兵没有足够的火力抵抗,将会像瓷瓶撞在石板上一般被撞击的粉身碎骨。

  龙骑兵还经常担任骚扰敌人后方补给线的重任,或者采用放风筝战术,对敌人的步兵实施骚扰性进攻,打了就跑,让敌人欲求一战而不可得,一只二三十人的龙骑兵部队,在战场上往往能够牵制对方两三百人的线列步兵疲于奔命或者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这种马背上的步兵战术还真是有意思

  主席您要是打算成立龙骑兵,海牛愿意现在就为您训练战士”

  姚梵摇了摇头“骑兵的训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如果不是从骑惯了马的人,很难做到在马上长时间的颠簸行军,除了下马射击,龙骑兵有些时候还要在马上进行射击,还要娴熟地使用马刀进行肉搏。wWW.ΧìǔΜЬ.CǒΜ

  而且培养一支龙骑兵花费巨大,适合龙骑兵的战马可不好找,步枪的声音和火炮的声音,足以把普通的马匹吓得炸群逃窜,如果不是久经训练的战马,骑在马背上的骑兵一旦开枪,甚至会被胯下的惊马摔下地去。”

  李海牛皱着眉头思起来。

  姚梵看见李海牛对于组建骑兵念念不忘的样子,想了一想开口道“如果规模不大,比如一个一百人左右的骑兵营,我觉得倒是可以试着搞一搞,这样规模的骑兵我还是养得起的。不过我也不太奢望这支部队能很快地形成战斗力,将来上了战场,那些不合格的战马如果闹出笑话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李海牛见姚梵同意组建骑兵,立刻眉飞色舞的道“主席您放心,我一定好好挑选战马,仔细挑选马术好的战士”

  姚凡笑道“回头我给你找几书,是关于军马的育种、交配、阉割和训练的。尤其是军马的阉割,从目前来,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这个手术最好配备相应的麻醉药剂,防止手术中的马匹发狂致残,另外这个手术要求器械非常干净,而且要有相应的抗菌素作为术后抗感染的药物来使用,否则阉割后的马匹感染发炎的死亡率很高,术后死上一半都很正常。”

  李海牛在这方面是个行家,闻言立刻点头“军马必须阉割,否则一到春天,没有母马交配,公马可是要发狂的一匹暴躁发情的狂公马,能把整个马群都搞炸窝以前俺们捻军用的除了骟马就是母马,母马性格温顺好驾驭,而且母马有马奶可以喝,能减少骑兵的口粮压力。”

  姚梵道“这是蒙古骑兵的老办法,你看欧洲列强的重装骑兵谁个用母马一只强大的骑兵绝不可能用母马当主力论体型论个头,论力量论耐力,母马都差了公马老大一截”

  李海牛道“马阉割不好就会秽脓,不久就死了。”

  姚梵笑而不语,他知道二战时日就是因为这方面的兽医技术落后,丢人现眼的骑着大量未阉割的马匹当军马,公母搭配干活不累不过日很幸运,他的对手是更加羸弱的旧中国。

  “海牛你知道为什么清军的马匹都很矮吗”

  “蒙古马就这种,青海马就高大些。”

  “那还是不如欧洲马高大,咱们中国传统上有着挑选最好的马做战马的习惯,最好的马匹被调去作战马阉割了,剩下的驽马却被用来交配,结果就导致黄鼠狼下崽一窝不如一窝,马匹越来越矮瘦弱,国家也没有建立专门的军马繁育场,中国历史上仅汉武帝时期,西域就进贡过上百匹汗血马,因为作了军马被阉割,以至于今天一匹也没有留下来。”

  “主席,以前捻军也抢到过洋教会带来的洋马,那马跑起来一纵一跳的,看上去好看,但骑起来远没有蒙古马平稳,骑兵在上面没法平稳的放箭,根瞄不准。”李海牛道。

  姚梵赞许的道“跟内行人讨论问题就是让人愉快的确如此,因为坐骑跑起来不平稳,所以阿拉伯人和欧洲人都没法发展出优秀的骑射技术,只能靠着高大的马匹拼速度和冲击力。只有骑着矮灵活的蒙古马的蒙古人将骑射技术玩的炉火纯青,这其中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奔跑极其平稳的蒙古马。而且马匹过于高大之后,很多马术动作就不能做了,比如左右翻身上马下马,镫里藏身,左右跳马躲闪点地后重新上马等等。这些实用的格斗马术动作无法用于高头大马,导致西方骑兵在肉搏时也被蒙古骑兵打的稀里哗啦,最终被蒙古骑兵横扫世界。”

  “主席您懂得真多”李海牛佩服的五体投地。

  姚梵笑道“讨论就是有这点好处,能够激发人的思维。通过和你的谈话我突然觉得,在这个越来越不依靠骑兵肉搏作战的时代,耐力出色的蒙古马还真是一种当龙骑兵军马的好材料。”

  李海牛兴奋的道“只要不和高头大马对砍冲锋,仅仅给步兵用来骑乘,蒙古马真是再好也没有了不但跑得平稳方便瞄准,而且适合粗养,对饲料不挑剔,特别容易上膘,一旦上膘就适合长时间的行军打仗使用,而且可以几天不吃不喝,特别适合长途行军蒙古马虽然速度不快,但是耐力最好,别的马要吃干草配大豆或者粟米当饲料,否则就要掉膘拉稀,可蒙古马只要吃青草就能长膘不像别的马那么金贵不过蒙古马性子野脾气烈,要拿来当军马必须先阉割,要是能把阉割的死亡率降低,那就再好也没有了。”

  姚凡也兴奋了起来“海牛你的太对了,只要是不用来肉搏,蒙古马拿来行军代步,特别是给使用步枪作战的龙骑兵来当军马,真是再适合不过了但是在饲养上,绝不能粗养,要严格按照一天10斤干草、五斤黄豆的标准,干草要管够。养马就要爱马,从这些马加入军队的那一刻起它们就成了我们的革命战友。”

  李海牛兴奋地道“主席,我现在就去挑马,把那些听到枪声不惊的都选出来,剩下的都用来做挽马吧”

  完,他就兴冲冲地出了县衙。

  姚梵看见李海牛带着自己给他的组建骑兵的许诺兴冲冲地走了,摇头苦笑道“真是个马痴”

  忙碌了一上午的姚梵,去了守备营与战士们一起吃过中饭,正打算下午回衙门休息一会儿,就听见外面传来吵架的声音。

  出去一看,原来是李君和刘进宝正在为是否剪头而发生了争执。

  “主席您来评评理,我该把头发全绞了,刘进宝却要把头发留起来,要是那样披头散发的,岂不是成了女人吗”李君在校场边气鼓鼓的道。

  “这头发也是爹娘给的,要不是满皇帝非要剃发,我连前脑门都舍不得刮呢”刘进宝道。

  姚梵面带苦笑。

  从造反开始,他一直没有要求士兵强制剃发,生怕引起士兵的反感,可是他自己每天光着个脑袋到处跑,已经对手下的干部战士们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很多同志都跃跃欲试,想要学着姚凡,剪一个新式的“革命”发型。但是部队中有一部分人却反对剃发,他们同时也反对保留满清的辫子,他们的想法是学太平天国,留一头长毛。

  两相比较之下,姚梵当然赞成剪一个干净的发型。

  “长毛是个什么东西咱们革命军队,怎么能学太平天国那帮邪教分子”姚凡一听刘进宝的主张就火了。

  “拿剪刀来,我来帮你剪”姚凡硬是霸王硬上弓把刘进宝按在凳子上,给他剃了一个好像狗啃一般的板寸。

  面对这狗啃一般参差不齐的发型,姚梵干巴巴的笑着为自己手艺辩护道“这不是挺好看嘛以后所有干部都给我剃成板寸,又凉快又方便清洗,脏了拿肥皂一打就干净,多好”

  完姚梵扬长而去,留下满头发渣一脸憋屈的刘进宝,和一脸坏笑的李君。

  姚凡整整睡了一下午,才被李君跑来叫他起床吃晚饭。

  “主席,待会您看了可别笑。”

  “我笑什么”

  “刘进宝那子报复社会,把他们营全都剃成了光头葫芦。”李君用他从姚梵这里听来的新鲜词儿汇报道。

  等姚凡赶到校场上吃晚饭时,果然看见刘进宝的三营全都被他剃成了秃瓢和尚头,刘进宝的脑袋也从下午姚梵的狗啃杰作简化成了一个光瓢。

  “好不错革命不革命看脑袋就能看出来这就是革命军人应该有的气势值得表扬值得表扬”姚梵大加赞赏。

  被姚梵当众表扬之后,刘进宝简直高兴得尾巴上了天,不停的和其他几个营长吹嘘。

  于是晚饭之后,其余四个营也在各级干部的强制下执行了全面剃发,原被称作“干部头”“革命头”的少数派板寸短发,现在成了全军统一发型。

  李君寒呛刘进宝道“看看咱们剃的这个,这才叫革命头,你们三营那是出家的和尚头。”

  “放屁头发越短越革命”刘进宝骂了一句,气呼呼的走开了。

  “哎你子,怎么骂人呢”李君一脸坏笑的在他后面喊道。

  当晚九点,全军乱纷纷地忙完了剃头和洗头工作之后,带着干粮,再次全副武装的启程,向着姜山县出兵。u添加"xwu"微信号,看更多好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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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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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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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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