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缓步走出的人,确实是袁起禄。
他目光冰冷,满是杀意。
安歌诧异地望着袁起禄,她想不通他不喜欢景澜的原因,而景澜却明白的清清楚楚。
景澜轻叹一口气,对安歌道:“你先回去吧,我与他聊聊。”
“你俩……”安歌拧了一下眉头,又看向袁起禄道,“小禄,景澜不是坏人,你不要冲动。”
她知道景澜性子寡淡,轻易不削于和旁人起冲突,但袁起禄却一根肠子,认定的事八头牛都拉不回。
袁起禄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又看向景澜,咬牙吐出三个字:“不冲动。”
安歌得了他的承诺,这才满脸担忧地先回了住处。
听着她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消失,袁起禄突然对景澜道:“打一架!”
“打?我为什么要和你打?”景澜望着他轻笑道,“你是想说谁输了谁就远离安歌?可她是你的什么人你要限制她与谁交好?你是她爹还是她夫君?”
袁起禄瞪着景澜,心思被戳破,可又反驳不出来什么,他说的完全就是自己所想的。
他看着景澜这双毫无波澜的眼睛,心里没来由的有些慌……景澜明明比他还小几岁,为什么能一眼看穿他?
景澜见袁起禄不说话,知道自己说对了,又接着道:“我对你的印象并不差,你也是个坦坦荡荡的男人。所以尽管我有心娶安歌,却并不排斥你与她接触,因为我知道你不会使什么伤害她的法子,你一心一意对她好,我又有什么资格干涉你?”
袁起禄张了张口,却依然不知道说什么。将心比心,他也知道景澜与他是一样的,只是尽自己所能地对安歌好而已,并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
“因为我与她接近,你便要杀了我,你这是在护着自己家的小猫小狗么?还怕人把她拐走?”景澜见袁起禄低下头,似乎在深思什么,又接着道,“你若是真的喜欢她就把她当个人看待,要相信她能够选择真正对她好的人。若是她有朝一日选择了你,我绝无二话,若是她选择了旁人,那也是她的事。”
袁起禄紧紧握着拳头,但可以看得出,他目光中的杀意轻了不少,他被说动了。
景澜过去拍了拍袁起禄的肩膀。
前段时间,袁起禄为了维护安歌,一脚将殷踹断了几根肋骨的事,景澜也一直参与其中。
在大殿前,他对安歌的紧张和维护,自己完全看在眼中,所以也知道,这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
有些事,只有爱她的人才会做。
安歌好半天才听见外面院子里传来了脚步声,她慌忙开门出去看,见袁起禄好端端的,还冲她笑了笑,就知道没什么事发生,不由松了口气。
“睡……睡了。”袁起禄好像有些慌,说完便回了西边的那间屋子,安歌应了一声,也关门回去睡觉了。
只是她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乱糟糟地想着今日发生的事,只觉得越想
越烦躁。
凭什么那李令做了这么无耻的事,还能好好的?
这要是个女子成婚之前就有相好的,还不被人骂死!
怎么想都觉得太便宜他了……不行!当时人多,没办法揭露他的真面目,可现在自己回来了,怎么也要想办法揭露他!
于是安歌猛地从床上坐起来,点起灯,正要拿出笔墨纸砚,有一个丫鬟敲门道:“姑娘,奴婢在外头守着呢,你有什么吩咐交给奴婢去做就是。”
安歌愣了愣,连忙过去开门,这婢女约莫三十多岁的样子,是景澜派过来伺候她的,可她从小就习惯了凡事亲力亲为,倒没什么需要她伺候的。
“不用了,这么晚了,你快去睡觉吧。”
那婢女笑了起来,眉目之间一派的成熟稳重:“姑娘可是不信任奴婢?奴婢名叫宁九,姑娘叫奴婢九儿即可。九儿十岁便进了将军府,也是将军信任的人,姑娘大可不必担心。”
安歌忙摇头道:“我不是不信任你,只是我也非出生于富贵人家,不习惯呼奴使婢的日子,能有人替我做做饭扫扫地洗洗衣物便已经很不错了,其他的活儿又不重,我自己可以解决。”
“姑娘日后可是要当将军夫人的,身边没个使唤婢女,说出去会叫人瞧不起的。”宁九说着,探头往里面看了看,看见安歌铺在桌子上的笔墨纸砚,笑道,“姑娘这么晚了不睡觉是要写东西么?奴婢替您研墨。”
说罢,宁九不由分说地挤了进去,就要开始准备替她研墨。
安歌还在纠结那句“将军夫人”,忙红着脸跟她解释道:“我不是将军夫人,我跟你们将军没关系。”
“好好好,姑娘不是,奴婢日后不说了。”宁九笑着应了,三两下把书案上的东西移开,开始研墨。
笔墨纸砚也都是景澜派人给安歌准备的,笔是好笔,笔杆是上等紫竹,笔毫是北地雪狮鬓毛;纸是好纸,白如雪,韧如丝,是上等宣纸;墨是好墨,入砚无声。
宁九一边研磨,一边想着,她家主人那么糙的一武将,能如此细心地为安歌操心,他们俩的事也是十拿九稳的。
而且今日景澜把她派过来的时候,可是信誓旦旦地与她说了,说这可是未来的将军夫人,可得尽心尽力地照顾她,保护她。
她又看了安歌一眼,这年纪的小姑娘,就算看着再聪明,也比不过她家用兵如神的将军,也逃脱不了她家将军的手掌心啊!
安歌劝宁九去睡觉她怎么也不去,也懒得继续浪费时辰了,索性由她伺候着,而且宁九做事也爽快,一会儿工夫笔墨都已经准备好了。
安歌坐下,摊开纸,提笔挥就了一个题目:【贪妻嫁妆弃糟糠,当朝探花郎丧尽天良】。
正文开头是:南扫倭寇北荡胡,万国衣冠拜帝都!我大黎太平盛世,当今圣上英明神武,德福兼全,此处省略夸皇上英明等一百个词。
话中单表沐帝八年,国子监一秀才姓李名令,字不详,蔚县人氏。自幼寒窗苦读,一朝得中探花,光耀门楣,又得工部尚书郭崇德赏识,嫁其五女郭采苹为其妻。正所谓郎才女貌,好事成双,本该人人羡慕之事,且不知李探花早在蔚县有了未婚妻,该女名为蔡馨儿,生得娇柔貌美,明眸皓齿,脸如ωωω.χΙυΜЬ.Cǒm
莲萼,唇似樱桃。可怜如此无暇白玉,十三岁父母双亡,早早嫁入李家,照顾李氏父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小鱼一个理科生编文言文实在编不下去了,所以后面用白话文来写)
蔡馨儿在李家过得那什么日子?说出来简直人神共愤啊!她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女,没有明媒正娶,却要承担一个妻子的事务,照顾公婆,伺候丈夫,白日里还要各种洗衣做饭,织布纺纱,供李氏一家三口开销。
可那李令呢?考取探花之后就去了郭崇德的女儿,李家父母也甩下蔡馨儿上京,想着日后过好日子,哪想到已经怀有身孕蔡馨儿冒死进京拦花轿。她一个孤苦无依的弱女,李家怎忍心这样对待!
蔡馨儿且不提,再说那郭采苹,在郭家本就是一不受宠的庶女,以为李令的温柔呵护是助她脱离苦海的船桨,便头也不回的嫁了,哪知洞房花烛夜,李令居然责备她没带够嫁妆!是个男人都不会这么做!
哎,这种因为八股文写得好而一举麻雀便凤凰的男人,人品就完全不用考量了么?如此探花郎真的能为国家效力?能为社稷效力?有诗叹曰:劝君择婿擦亮眼,否则日后两行泪。
……
写完这些后,安歌随便诌了个名字写上去,又通读了一遍,修改了两个错字。
安歌承认自己有私心,因为自己也身为女子,她对女子一直有种天生的怜惜,所以就算在这件事中郭采苹也不地道,她还是把她写成了一个受害者,蔡馨儿在宴会上反水,她也没有多计较。说到底,这两个姑娘都是可怜人。
在大黎,男子已经占了很多好处了,所以她最见不得男人欺负女人,也很讨厌女人之间互相伤害。
安歌又查了好几遍,见没什么可改的了,才放下文章过去睡觉。
第二日晌午时分才起床,安歌将昨日写的文章和柳平乐新话本中的前两章交给了景澜,叫景澜拿到经厂去,《京报》第一册,这些内容差不多可以了。
《后宫邸报》目前每一册刊印三千份,安歌知道自己的《京报》可能暂时没有这么大的市场,便只叫景澜去印五百份,而且这五百份里只有三百份日后是拿到书市上试着卖,剩下的二百份,就辛苦景澜私下里派人送,给京城那些影响不低,家里又有女儿的人家送去。还交代他除了皇上,暂时不要向任何人透露《京报》的幕后主管是谁,免得惹祸上身。
景澜照她说的做了,五日后,《京报》第一册放到了京城里最大的书市上,还有一些悄然无声地落入了官宦人家小姐的院子里。
当日,不到傍晚,书市的人便去联系景澜派出去办事的心腹,告诉他《京报》一摆上去,几乎不到一个时辰就一售而空,希望下一次可以直接拿一千份过去。
而此时的李府,郭采苹也看见了《京报》上的内容,当即黑着脸把此时是丫鬟身份的蔡馨儿叫到了房间里。
蔡馨儿满脸泪痕,抱着郭采苹哭道:“夫人,奴婢真的不敢存任何念想啊!”
郭采苹冷冷地看着她:“你肚子里有李令的孩子,可是真的?”
蔡馨儿还没来得及回答,外面院子里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妹妹,妹妹你在哪儿呢?今儿你可是在京城出名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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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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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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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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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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