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皇杀了你!”
费山凭着愤怒冲动,一腔热血扑了上去,但别说他现在身体虚弱,就算是他身体状况良好,又哪里是青壮年男人的对手?更何况面前还是十几个人!
一旦动手,这位土皇帝的表皮假象便被彻底揭穿。
就好像是披着老虎皮的苍老瘦弱豺狼,终于被揭穿了底细一样,即便面前是他曾经圈养的家畜,可如今的他又哪里会是对方的对手?
费山被打的很惨,奄奄一息躺在地上。
所有人看着他,所有人的神情都很古怪,他们像是恍然间才发现了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常识真相,一时间让他们很是有点接受不了。
这一天,黑水村彻底混乱了;
这一天,黑水村仿佛化成了修罗地狱;
正像是方小白说过的那句话,他们都会在疯狂中自取灭亡,所有人都不外如是!
所有的不满,所有的仇怨,所有的暴力,所有的懊悔痛恨,所有的羞愤耻辱,所有的所有人,都被巨大的仇恨蒙蔽了眼睛,这股仇恨在击溃了脆弱不堪的皇朝秩序之后,宛如冲上天空的烟花,爆散而成由鲜血描绘的绚烂烟火。
曾经因费山得势的人,欺压别人的人,一家妻小都被凌辱惨死;
曾经因费山而得到不公待遇的人,操起刀来,重讨公道;
曾经因被迫向费山献祭子女的人,更是怒不可遏的屠杀他人满门,以同样方式对待别人家的子女;
就好像地宫里的两个豆蔻年华的小女孩一样……
她们的父母,也在为着她们讨还公道,血债血偿!
这乱象从天明持续到夕阳似血,数百口村民,上百户人家的大村黑水村,在这短短时间里人口骤减,只幸存了二三十口人。
鲜血染红土地,聚成血洼,在夕阳之下泛着诡异而妖艳的粼光。
而整个村子,尸横遍野……
隐约中,有梵音在阵阵吟唱,像是叹息和悲鸣,它并没能驱散此地聚集的怨念戾气,相反,它就好像是旁观的悲悯,在冷眼静静看着这一切,看着曾经疯狂邪恶的人们被自身的邪恶所吞噬殆尽。
“啊!!”
“啊……”
凄厉惊恐惨叫划破寂静天空,曾经的土皇帝费山,在这尸横遍野的村子里尖叫不止,他连滚带爬的逃着,恐惧填满了他的心神,但他却无论如何都逃不出这地狱。
我没有杀他,在将凶灵厉鬼灌入他的身体中后,我就已经懒得再去过问这个家伙的事情。
而他恐惧狼狈的攀爬在血海中,竟还真的侥幸活了下来。
不过这种活着,反倒还不如死了,因为他以后的日子将会更加的生不如死,他将会跟个行尸走肉一样游荡在这恐怖如地狱的世间。
后来,我听说了在我们走后黑水村所发生的事情。
我对此早有预料,这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当失去那脆弱的秩序之后,便必将会有灾难降临,只是我没有想到……竟然会死了那么多的人。
听说鲜血浸润土地三层,刮掉一层仍是一片猩红。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道,阴煞气息聚而不散,就连驱都驱除不了,即便一时驱除干净,用不了多久便会又有阴煞怨气积聚。
陆宇道他们是活该,理应落得如此下场,我却只是一声叹息。
对于方小白来说,他的问题应该算是解决了,只不过……这并不是他想要的解决方式,但人心如此,实难两全。
……
那天,我们一行人穿过荒漠返回周边的村镇,将救下的人全部放下之后,并帮他们报了警,我们这才回去敦煌市。
重新回到人类社会之后,对于那些人而言简直恍如隔世。
他们痛哭不已,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这件事的影响很大,甚至是超乎了我的预料,地方政府的高层,乃至高层的高层,甚至是连中央都对此作出了批示,好在事故发生在荒漠之中,与世隔绝,不然的话就想压都压不住那铺天盖地的报道。
回来路上,我稳稳盘坐在车顶上,苏洛辰和陆宇飘飞阴身跟在我的身边。
“佛衣圣服,木棉袈裟,竟然会在这里!?”
“陆老板,能不能拿出来让我先瞧瞧?”
苏洛辰一脸的诧异万分,难以置信,木棉袈裟那可是佛教的传承圣物,传说乃是佛祖所亲传的衣钵之一,曾经古时因为这木棉袈裟可没少引起祸端!
“瞧什么瞧,有什么好瞧的?”陆老板冷哼一声拒绝。
苏洛辰鄙夷道:“靠!小气样子!……楚天,木棉袈裟这种圣物,你怎么能给他?万一他拿去干坏事了怎么办?那罪过可就大发了!”
“滚!”陆宇瞪眼道。
我撇嘴摇头,神情黯然,眉头微皱,懒得理这两个人斗嘴。
不过木棉袈裟可不是我给陆宇的,而是被陆宇给抢去的,但说起来这圣物我也不想私藏,因为它总让我有种很不好的预感,若有大事发生,必将跟这佛衣圣服有关!
陆宇以一个理由说服我,他也不为贪墨这圣物,只是这袈裟绝对不能给到小白手里。
原因很简单——
这圣物能够压制人皇神识印记,而我和陆宇的共识就是尽早将青柠指环取回,不让那附身恶魔再呆在方小白身边。
若是给到小白手里,小白转脸肯定就会送还雷音寺。
我们倒不是想敲诈勒索要好处,只是想暂时借用一下这件圣物,用完之后便就立即归还,绝不拖延。
放在我身上,反倒不如放到麻衣坊,所以我才会将这木棉袈裟让给陆宇。
在那地宫中的时候,我跟这位陆老板摊牌,开门见山直接问他,究竟对方小白有什么图谋和打算。琇書網
陆老板沉默良久,这才跟我说:“我只是想让小白成为一个正常普通的孩子,所以我会取走他的天生福报通,他以后就可以离开敦煌市,去上学、毕业、上班、结婚生子,平凡过这一生,这是我的想法;而三娘想给他的却更多,三娘太贪心了,那样并不能真能的帮到小白,她就像是一个溺爱孩子的母亲,最终反倒会害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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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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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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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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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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