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炮灰奋斗史[清]>第45章 那些清穿的日子(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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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爷见手被按住,也就继续穿着,还学着她之前的做法,握住她的手一起放入口袋中。

  说了一会儿话,没多久四爷就觉得热了,觉得身上都快冒出汗了。

  “这衣服里面是何物”四爷有些动容,他从来没有见识过一种衣服,虽然看起来厚实,但非常轻,穿上一会儿就能使人留下汗来。

  要知道每年冬天京城都有人被冻死,更别提整个天下。若是这种衣服人人都,那得挽救多少人的性命。

  还有八旗士兵,每年冻伤手脚耳朵脸蛋的也不在少数,若是换成这种衣服,那得减轻多少人的伤痛

  敏宁眨眨眼,随即凑到四爷耳边神神秘秘道“爷,这里面的东西你绝对想不到。”

  “是何物”

  敏宁一脸得意,“是鸭绒和鹅绒”

  四爷蓦然起身,他原地转了几圈,才在敏宁面前站住定,一把将她举起来,“你可知道你立了大功”

  “爷”敏宁惊叫一声,吓得连忙抱住他的头。

  四爷放下她,脸上还带着高兴劲儿,他是真高兴,鸭绒鹅绒这种东西从来没人注意的物什,竟然被自己后院一个格格注意到,还心思巧妙的拿来做衣物。

  更加让人想不到的是,这种填充了绒毛的衣物比棉衣都来的暖和。

  或许将整个大清的鸭绒鹅绒收集起来都不够给京城百姓做衣服,不过没关系,这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今年不行那就明年。

  只要有人发现了这个好处,总会有人大量养殖鸭鹅,总有一天人人都不再畏惧寒冷的冬天。

  四爷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跟敏宁说,“这衣服爷收下了,你又不出门,给你也是白糟蹋。”然后他大手一挥说的跟敏宁占了大便宜似的,“爷也不亏你,爷份例中的碳分你一部分,就当跟你换这衣服了。”

  敏宁大脑有些僵住,等等发生什么事了,只是跟他显摆一下,怎么衣服就一去不回了

  四爷继续喋喋不休“你不用再去找内务府了,那些羽绒爷回头派人接收了,还有你身边的那个宫女,先借给爷用一用,等教会下面的人再给你还回来。”

  “你、你欺负人”敏宁直接跺脚,怎么拿衣服还不够,还要抢她的人她是头一次发现,四爷还有做强盗的潜质。

  四爷还在考虑怎么将这件事情的利益最大化,突然而且还不知道这衣服的名字,又问她,“这衣服叫什么名”他可是知道安格格喜欢给自己看到的东西起名,听说香皂这个名最开始就是她起的。

  当初听到时,四爷很是意外。

  “羽绒服”敏宁没好气的说。

  大概唯一能安慰到她都是,这几天收集到的羽绒,足够再做一件。

  四爷皱起眉头,“这叫什么名字”

  敏宁却不管他,耍赖道“反正就叫这个名字,您看着办吧”

  四爷得了名,也不管她生不生气,急匆匆的带着碧影走了。

  敏宁生了一晚闷气,好在墨书连夜帮她将新衣服赶出来,她才气消。

  第二天,老天爷格外不给面子,一大早就飘起了鹅毛大雪。

  大清门外,四爷站在太子身后,怀里鼓鼓的大氅都遮不住,太子看了打趣问道“四弟,你这是给汗阿玛准备的衣物吗”

  四爷目视前方听见太子的话,恭敬的回答“也是出来时发现下了雪,才多带了一件。”

  太子温和的笑了笑看向前方,他这个四弟还是一样的无趣。

  北风凛冽,御道上的雪花被卷到半空中又落下,四爷扫了一眼旁边冻得瑟瑟发抖的礼部官员,刚好远方传来号角声,是御驾将至的信号。

  太子板直了腰,四爷的神情也肃穆起来。

  禁卫军的身影首先在正阳门出现,长长的队伍走到大清门前停下,肃穆的站立在路道两旁,这时候皇帝的御辇才刚进正阳门。

  太子先行一步前去迎驾,四爷随后。

  御辇在大清门前停下,太子和四爷一同跪在地上,“儿子恭迎汗阿玛回京,汗阿玛万岁万岁万万岁。”

  御辇上的门帘子被掀开,皇帝端坐在辇车上对二人说,“平身。”

  皇帝慈爱的问太子“太子如何穿的这么少”说完,然后微微侧头对一旁的人说,“梁九功将朕的斗篷给太子披上。”

  太子披上皇帝的斗篷,脸上带着孺慕之情跟皇帝撒娇,“儿子也是急着见汗阿玛,一时情急给忘了。”

  四爷眼观鼻鼻观心,沉默不语,他已经习惯了汗阿玛和太子的相处方式。

  皇帝对太子表达了舐犊之爱后,才将眼神转到四儿子身上。“老四,这一路平安无事吧”

  四爷恭敬的回道,“回汗阿玛的话,儿子这一行还算顺利。”

  皇帝顿了顿,才将视线挪到他怀里,不是他刻意看见而是四爷抱着衣服的样子太显眼了。

  “老四,这是何物”

  四爷一脸肃穆的将衣服展开,道“回汗阿玛,这是儿子献给汗阿玛的衣服。”

  或许是认为这衣服模样太古怪,皇帝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接受了儿子的好意,让梁九功帮他披上。

  对于四爷献衣一事,太子有些不满。这不是说他不懂事吗一同来迎驾,一个让老父操心,并将自己的衣服赐给他,另一个担心老父受寒进献衣服,这说出去让朝廷和百姓怎么看

  原本心里还有些不满的太子,看到那模样丑陋的衣服,顿时什么不满情绪都没了。

  老四这是因为什么迷了心窍,给汗阿玛进献这种衣服

  也就汗阿玛体谅他一片孝心,才没有嫌弃。

  御辇继续往宫里走,太子和四爷随同,最终在乾清宫前停下。

  走了这么一段路,皇帝也感受到这件轻飘飘衣服的好处了,虽然怪了点,却头一次让他在滴水成冰的寒天感受到热。

  御辇内烧着炭,虽然暖,但没暖到令人出汗的地步。

  皇帝当即明白四儿子要将衣服进献给他的意思,是让他亲自体会这件衣服的好处。

  皇帝进了乾清宫,太子先被叫进去,没多久又出来,然后四爷就被叫了进去。

  四爷明白,昨日一夜的忙碌没白费。

  皇帝身上的衣服,是他按照安格格那件衣服样式连夜赶出来的。

  昨夜内务府连夜从活鸭身上取鸭绒,才取够做一件衣服的,后来阿哥所的人,又是清洗又是烘干,忙活了一整夜才在凌晨前将绒毛填充到完工大半的衣服中。

  他早上拿到手,就赶往大清门。

  乾清宫的西暖阁内皇帝已经脱下了里面的皮袄,只穿着单薄的常服外面套上羽绒服坐在宝座上,见四爷进门,笑着招手让他过去。

  “老四,难为你想出往衣服里填鸭毛,没想到在暖阁里穿这种衣服,我还感觉有点热。”

  康熙这个雄才大略的皇帝,四爷能想到的,他自然也想到了,甚至想得更长远。不过他更加看中这种衣服在战场上的应用,要是早两年有这种衣服出现,打葛尔丹也没那么费力了。

  四爷一点也不意外皇帝知道衣服里面有什么,作为皇帝,这宫里没什么能瞒得过他。

  不过他却不居功,老老实实的说了,“启禀汗阿玛,这衣服并不是儿子想出来的,而是儿子的一个格格最先发现的,儿子见到后就想到大清百姓要是每人一件,以后就不必畏惧寒冷的冬天了。”

  皇帝当然知道这衣服最先出自谁手,不过看儿子那么老实的说出来,他也没有辩驳,反而有些欣赏他的诚实。

  “好,说得好,这种衣服就应该在百姓中推广出去,以后我们大清也不畏惧冬老虎了。”

  皇帝高兴的合掌,转而问起这衣服的名字来,得知叫羽绒服之后,便装作没听见,自顾自道“我看就叫祝融衣,这名听着就保暖。”说完他拍板子将名字定了下来。

  四爷沉默了片刻,才道“多谢汗阿玛赐名。”

  离开了乾清宫后,四爷直接回了阿哥所,没有去福晋那,而是直奔西院。

  一进门就看见安格格重新换上和他拿走那套一模一样的祝融衣,他眼睛一抽,想到自己格格和汗阿玛穿的是同一款式,整个人都不好了。

  “赶紧的,赶紧将身上这件给爷脱了”

  敏宁搂紧衣服,一连警惕地望着他,“爷,您都已经抢走我一套了,难道连这仅有的一件也不放过”

  四爷没好气道,“不是不准你穿,你之前那件爷照着做今日呈给了汗阿玛。如今成了天子服饰,你再穿,这个砍头的大罪。乖,听话,拿下去让人改了再穿”

  敏宁也不是不懂道理,不过一想到以后都得跟自己的“大棉被”永别,她就心痛,没有“大棉被”的人生,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四爷继续劝她,敏宁这才不情不愿说,“好了,我知道了,回头就让墨书改。对了,爷,碧影您什么时候给还回来,一下子少了她,做什么都不习惯。”

  四爷当即回道“回头就让人给你送回来。”

  敏宁这才满意,然后问起四爷,“爷,您说,我要是在京城开一间铺子专门卖羽绒服,好不好”

  四爷立即纠正,“不行,这个已经上达天听,还得等汗阿玛的指示。还有这不叫羽绒服,汗阿玛已经赐了名,以后改叫祝融衣。”

  敏宁瞪大了眼,在心里狂吐槽,祝融衣什么鬼羽绒服哪里不如这个名字

  新年刚过,一场白雪下来使节日的气氛淡了下去,全庄子的人都出来,手拿着工具将积雪处理赶紧。

  庄子里有个大大的露天温泉池,还有五个小型的室内温泉,这导致庄子里温度要比别处高,这一场雪下来很容易化掉,这些融化后的水对于庄子来说就是个灾难。

  庄子在建设伊始就设有下水道,正常的雨水生活用水都可以排除,不过这回雪实在大了些,融化后水跑不出去,容易将地面都泡的泥泞起来,除去一部分积雪只是为水道解压,免得积水太多蔓延到屋子里。

  做了一会儿,安敏宁热得浑身冒汗,她将余下的积雪推到门口,等会有人会将这些雪铲走,至于余下的就算是化了也能排走。

  歇了一会儿,她便回房去了,翠碧不在后这间屋子就成了她的了,冬日里没什么事,短工都回家过年去了,庄子里也只留了几个人当值。

  过年这段时间是安敏宁最悠闲的时刻,做完仅有的活就可以随意休息,不像秋天那会儿见天的跟落叶杠上,前面扫完后面又铺了一层。

  回到屋里,她翻看了一下桌子上的十几块切成巴掌大的肥皂,都是她利用厨房废油以及草木灰水做的,冬季皂化的比较慢,花了五天时间才慢慢凝固,脱模后切成了十几小块,过年这段时间就放在屋子里通风,算算还要等上天才能拿出来用。

  古代的胰子是用动物的胰脏捣碎后加上动物的油脂再掺杂草木灰,揉成一团,放在一旁慢慢还原。

  而她直接省略了胰脏,将油脂都放在一起熬制,再参入草木灰泡出来的碱水,分离出皂液后倒入模具中,虽然做的很粗糙,外加草木灰中提起的碱水含量太低,但好歹成功了。

  她有信心将这些都卖出去,现在庄子里洗澡洗衣服使用的都是皂角,甚至直接使用草木灰。

  高级一点能用上胰子的只有吴嬷嬷,听说上次主家赏赐的,惹得庄上不少小媳妇眼红。

  也是那次,她发现了这项商机,正好她屋子平日里也没人来串门,只她一个人住,这才有机会将这些鼓捣出来。

  不过也只有这些了,厨房的废油不好弄,她积攒了很久,很大一部分是捡厨房扔掉的动物油脂,那些内脏上覆盖的油脂一般都被扔掉。也幸好现在是冬天,要是夏天,放一晚就臭了,藏也藏不住。

  废了好大力气也才做了这么十来块,主要是缺原料,庄子里做饭烧的是木材和秸秆,草木灰倒是随处可见,但油就没处找了,这让安敏宁伤透了脑筋,短时间是没办法做上第二批了,最后打算搞限售。

  其实就是小打小闹,弄出来多少先攒着,一个月卖一次。

  庄子的福利还是很不错的,一个月有一天假期可以探亲。

  安敏宁没有亲可探便打算利用这一天时间去京城卖肥皂,顺便打探家人的消息。

  那场梦给了她两条重要的线索,她有个哥哥叫敏行,她家住的胡同里有个叫般若寺的寺庙。

  找哥哥不好找,但找有名字的寺庙就容易多了,只要找到这个般若寺,她就有可能找到家里。

  安敏宁看着简陋的肥皂两眼冒光,这些可都是钱,有了钱才有希望赎身,才能进京去寻找家人。

  五日之后,这日难得天晴,安敏宁告了假,将十几块肥皂用布包了起来,卷成了包裹系在胸前。

  这些可是她重要的资产,关系到她的第一桶金,不然以她这一个月不到100文钱的月例得多久才能攒够赎身钱

  她记得当时扔给了人伢子那块碎银子约莫有五两,她要赎身不可能原价,最起码也要涨一倍,那就是十两。

  不考虑物价上涨,十两是一万枚铜钱,以她的月例那点钱,不吃不喝筹够赎身钱得近九年时间。

  九年时间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钱成了她目前最急迫的需求,而且要在京城打听消息,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跟随上京的人搭车一起进了京,这次安敏宁没有走上次那个城门,她也是故意避开,毕竟王嫂子的女儿女婿就住在那附近。她卖肥皂一事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趁着别人没有发现肥皂和胰子的区别之前,她还能偷偷赚上一笔,不然被人发现,很容易被人抓住逼她说出方子。

  毕竟这肥皂相比较胰子成本低的可怜,就是耗时长了些。

  所以就算是肥皂比胰子好用,她也只敢借助胰子的名义来卖,而不是直接用肥皂的名字。

  和庄上的人在城门钱分别,约好了申时在城门外集合,安敏宁就背着包裹排队进城。

  进城后她没有去别地儿,直接打听最近的银楼在哪里,打听到之后她就在银楼外面蹲点。

  这时代进银楼置办首饰的女人,都说明家庭比较富裕,手里比较阔绰,所以将她们定为肥皂的推销目标是最合适不过了。

  若是她将肥皂拿到庄子那卖,可能半年都卖不出去一块,因为大家都舍不得花这个冤枉钱,无本的皂角虽然没有肥皂清洗的干净,但凑合凑合总能用。

  肥皂做出来后安敏宁就已经做了定位,销售目标是哪些群体。

  城门这块属于外城,基本上都是汉人居住,所以真正的大银楼都不屑于开在这,而是在内城服务权贵。

  这些小银楼基本上都是面相城里百姓,安敏宁就看见好几对都是母女一起。

  观察了一会儿,安敏宁就随从一对母女一起进了银楼,不远不近的跟着,倒是让银楼里的人误以为她和前面两人是一起的。

  安敏宁随意在店里看了看,这些首饰并没有吸引她的目光,她正凝神听店里客人说话。

  一听才知道,来银楼的多是为女儿置办嫁妆。

  那这就好办了,安敏宁跟随一对选好首饰的母女出门,等对方走出店后不久,忙叫住了对方。

  “前面的夫人小姐还请等等。”

  前方那对母女停下,满脸疑惑的回头,安敏宁跑到两人面前,“这位夫人,我之前在银楼听说您是为您女儿置办嫁妆,有没有考虑再加两块胰子。”

  母女两忙摇摇头,连问都不问,匆匆忙忙走了。xǐυmь.℃òm

  安敏宁很是纳闷,又拦住了两对,都是同一个反应。

  中午时她买了一块烧饼,边吃边想之前那是怎么一回事

  随后她看向卖烧饼大婶那油腻的手,便问她需不需要胰子。

  大婶自嘲道“胰子那是贵人才用的,我哪用得起,回家用草木灰搓一搓就行了。”

  安敏宁这才恍然,之前那些人为什么是这样的反应

  在普通百姓眼里胰子是神秘贵重的物品,只有贵人才用,平常人家别说买,听到都直摇头,那价格更是连问都不敢问。

  看来要想将这些肥皂卖出去还得包装一下。

  吸取了上午的教训,这次安敏宁没有直接开口卖,而是神神秘秘的拉着人说自己有前朝洁面的宫廷秘方,试着做了几块,洗过脸后又嫩又滑,现在一块只要十文钱,然后问对方想不想买两块给女儿压箱底,既有面子又实惠。

  那母亲还没心动,女儿先心动了,无论哪个朝代的女人都逃不脱变美的诱惑。

  安敏宁没有再继续劝,只是说手里剩下没几块了,卖完就没有了。

  母亲没有表示,女儿先急了,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母亲。

  最后母亲一咬牙,肉疼的摸出二十文钱买了两块。

  这年代二十文钱可是能买一斤面粉,够全家吃几顿白面馍馍了。

  安敏宁收了钱后就将两块肥皂递过去,对方母亲忙塞到怀里,拉着女儿匆匆忙忙走了。

  依照同样的方法,安敏宁有成功也有失败,一个多时辰功夫,将十二块肥皂成功卖了出去。

  剩下一块她不准备卖了,准备当成自己从京城买的,拿回去送吴嬷嬷。不求别的,只期望对方能照看她一点。

  吴嬷嬷收到肥皂后没说什么,只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安敏宁都顺利的请到了假。

  二月时朝廷要打仗,皇帝亲征。没有了皇帝在坐镇,明显整个京城戒备都松散了许多,连看守城门的小兵都懒懒散散。

  对于安敏宁来说,最大的好处就街上的百姓越来越多了,她制作的肥皂在小部分群体内出名了,因为她制作的肥皂没有什么怪味,比传统的胰子清洁力度还要好。

  已经用不上她去拉人,客户一传十十传百,每次拿过去的货都被哄抢而光。

  安敏宁已经开始买植物油制作肥皂,用植物油的好处就是不需要开火更安全,动物油脂炼油时总会有异味传出,之前几次差点被人发现。

  后来她制作出来的肥皂都拿到东院空置的下人房通风,不过因为无法一次性出太多货,所以她还是空置着量,每月只出二十块,多了她出庄子不好解释。

  卖完肥皂余下的时间安敏宁开始向老一辈人打探般若寺的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般若寺没什么名气,刚开始问人都说没听过,这让她一度有些泄气,现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猜错了,般若寺并不在京城。

  直到半年后的一天,安敏宁终于从一个老汉口中得到了般若寺的消息。

  这种灶台烧火的事,安敏宁给人伢子做过不少,自然难不倒她。现在还好,天气还不太热,怕的就是六七月份,那可是三伏天,还呆在厨房里,弄不好她的小命就丢了。

  安敏宁叹了口气,谁让她现在是封建社会的奴婢呢怎么办,只能熬呗,熬到她凑够足够的银子赎身。好在那人伢子出的价格不高,她多攒点总能凑够。

  不过在她长大成人前,即使有能力赎身,她也不会赎,外面未必像庄子里这么安全。

  忙完了晚餐,外面日头还毒,安敏宁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厨娘们开始拿出自己的晚膳。也给她分到了一份,没有之前半个月的伙食好,陈米夹着粗粮,菜里还有一块泛着油光的肥肉,对于她本来说这样的伙食已经很不错了。

  之前半个月虽然好吃好喝,不过她身体饿了两年,伤到了底子,看了大夫,也只能喝些汤汤水水先养着,这还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吃到米饭。

  这让安敏宁忍不住两眼含着泪花,这两年来她过的太苦了,时时刻刻胆战心惊,怕被卖到下作的地方,硬是饿着自己。有时都怀疑自己会不会饿死,那段岁月太难熬了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撑过来的。

  或许这些经历对于古人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现代而来的娇娇女,确实是受了大磨难,也彻底磨平了她的菱角,开始正视这个世界。

  而两年艰苦的经历,也让安敏宁养成了坚韧的性子,在后来,无论遇见多大难事,她都没有惊慌过,比较再难还能比那段饿着肚子朝不保夕的日子还要难吗

  安敏宁吃完了饭想要回房,刚出厨房,就看见院门口一个穿着旗装的少女就朝她招手。

  “诶,小丫头,你过来”

  安敏宁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姐姐,你叫我”

  少女点头,“小丫头,我是吴嬷嬷跟前的翠碧,嬷嬷喊你过去问话,你跟我来。”

  安敏宁愣了愣,见翠碧转身,她忙跟了过去。

  吴嬷嬷的院子距离厨房不远,安敏宁被翠碧带进屋后,就看见了堂中闭目养神歪坐在罗汉床上的吴嬷嬷,她身边另一个十岁模样的少女正拿着小木槌给她捶腿。

  “嬷嬷,这孩子我给您带过来了。”翠碧走过去给吴嬷嬷捏起了肩膀。

  安敏宁手足无措的站在堂内,也不知道该怎么行礼。

  吴嬷嬷睁开眼,见了安敏宁,瘦瘦弱弱的样子,皱了下眉出声问,“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安敏宁张了张嘴,还未开口,吴嬷嬷就率先打断她道“行了,不管你以前叫什么,入了这庄子都得换个名字,我这有了翠碧、翠玉,以后你就叫翠花吧。翠碧将她带到你那屋,以后她就归你管了。”

  翠碧走上前领命。

  安敏宁还没反应过来,就顶着个翠花的名字,被翠碧领了出来。

  感情她被领过来,就是认认人。

  翠碧带着安敏宁出了门,来到院子的西厢房,开了门,里面放了一张床还有一个睡榻,睡榻上散落了一个绣了一半的绣绷。

  翠碧上去三两下收拾了,回头对安敏宁说,“暂时你就睡在这,等回头我让庄子里发匠人再打张床过来。你安心呆着,吴嬷嬷看着厉害,但只要你认真干活,不偷懒耍滑,她就不会揪着你不放。”

  安敏宁点头表示了解,刚入职场,上司一定会盯着最新来的不放,时刻准备着出纰漏,要是在现代大不了辞职不干,但现在是古代,出了错是要受罚,轻者挨打,重者发卖出去。

  这是安敏宁在人伢子手中学到的教训,最开始她干活也是笨手笨脚,挨过几次打骂后,才迅速学会,手脚麻利起来。

  到如今,她就如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土著一样,没有露出一毫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气息。

  翠碧还要去侍候吴嬷嬷用膳,所以交代了两句就走了,留下安敏宁一个人打量着这间房。

  房间不大,靠东挨墙的地方放了一张架子床,纱幔垂下来将床内遮挡住,床角摆了一个红木箱子,再就是床前摆放了一张圆桌,桌旁俩绣墩。

  打量了一会儿,安敏宁出门去了之前的住处,将被褥搬了过来,她来庄子时,并未带私人物品,所以褥子披盖一卷就完成了搬家。

  这时候大约才下午三点来钟,日头还高高挂着,虽然已经吃了晚膳,但庄子里的人还在忙自己的活。

  搬完之后,安敏宁正式在这里安顿下来,她也有了这个时代的第一份工作烧火丫头。

  这份工作一做就是半年,熬过了炎热的夏季,秋收之后的某一天,庄子里的一农妇领着一个瘦瘦的丫头过来拜见吴嬷嬷,然后安敏宁就接到通知,自己的活被顶掉了。

  下岗之后的安敏宁火速又被分配东院花园内洒扫院子扫屋子擦桌的粗活。

  东院属于庄子主家的住处,不过庄子自建成以来,主家还没有来过,所以这里还是空荡荡的,没什么人气。

  但是再空着,也要按时打扫,作为庄子里的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安敏宁被赋予了这项光荣的任务。

  偌大一个东院,基本上都归她了,她是从早扫到晚日复一日,转眼大雪降临。

  这一天,安敏宁感觉整个庄子的气氛都活跃过来,再一打听,原来皇帝巡幸塞外回来了,庄子的主家这次有可能会转道来庄子里住上几天泡温泉。

  一下子安敏宁的工作火热起来,就连同住一屋的翠碧都对安敏宁的态度好了许多。

  “翠花,你马上就十三了吧”

  安敏宁正在房间里洗头,刚搬来那会儿,吴嬷嬷嫌弃她那头发太少太黄,就叫人全给她剃了。她在厨房那会儿没少吃一些滋养头发的东西,新长出来的头发黑了很多,如今也长到耳朵根了。

  拿一旁的布巾包住头发,安敏宁才转头对盘腿坐在床上缝补衣服的翠碧回话,“是的,过了年就十三了。”

  庄子里不少吃喝,安敏宁刚来时瘦的吓人人,个子又矮,养了大半年,面颊也丰润起来,虽然瞧着还是瘦,但只是清瘦,在正常人范围之内。

  不过唯一让她耿耿于怀的是个子一点都没长,上辈子她一六八,绝对俯视大多数女孩,这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长到那个高度。

  翠碧放下衣服招手让她过去,待安敏宁过去之后,帮她擦拭头发,擦到半干后,才用商量的语气跟她说,“翠花,你来这么久,还没有进京逛过吧明天王嫂子要去京城看女儿,你要不要乘机去看看”

  虽然翠碧的语气像是商量,但她的眼神却很坚决,安敏宁咬着唇,最终还是开口,“那我明天向嬷嬷告个假”

  翠碧这才带着笑容回答,“真是乖女孩”

  安敏宁并不是小孩子,自然知道这里面必然有蹊跷,不过她还想安安稳稳等到长大,所以没准备参与进去。

  就算是翠碧不说,她也想早机会避过这段混乱的日子。

  主家要来,这些想出头的丫鬟跟疯了似的,一个个都想离开庄子,被主子看上带回府。连安敏宁现在的活计都成了香馍馍。

  安敏宁原以为翠碧是侍候吴嬷嬷的丫鬟,比庄子里其他丫鬟高一等,应该不会参与进去,没想到她小看了人都欲望,翠碧竟然也逃不脱这个诱惑。

  翠碧望着外面的夜色出神,她突然开口“你知道吗翠花,我原本是侍候吴嬷嬷的宫女,出宫才十五岁,那时候很单纯,总以为宫外比宫内好,没想到把青春白白浪费在一个乡下庄子里。现在我年纪大了,要是不努力一把,最后只能配给庄子里的泥腿子。反正总是要嫁人,跟了爷,总比留在庄子里做农妇好。”这话像是在说给安敏宁听,但更像是说服她自己。

  安敏宁心里一动,没想到翠碧竟然是从宫里出来,难怪举手投足有种说不出来发韵味。看来这庄子的主人身份也不平凡,很有可能是位皇子

  她现在已经摸清,现在是康熙三十四年,若是皇子,行四的话,有可能是未来的雍正皇帝。

  但能用的起嬷嬷的还有可能是宗室皇亲,一时间安敏宁也摸不准了。

  不过这些距离她都太遥远,就算是未来的雍正帝又怎么样,她还能跑去抱大腿,告诉他,她知道未来的历史不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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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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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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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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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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