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宁嘿嘿一笑,直接拿起来床上原先盖脚的毯子披在身上。
这毯子是羊毛毯,披在身上倒也不冷。
四爷将她按在床上坐下,就要将身上的羽绒服脱还给她。
敏宁连忙阻止他,“别呀,爷,等会再脱,总得让您见识一下这衣服的好处,免得您说我骗您。”
四爷见手被按住,也就继续穿着,还学着她之前的做法,握住她的手一起放入口袋中。
说了一会儿话,没多久四爷就觉得热了,觉得身上都快冒出汗了。
“这衣服里面是何物?”四爷有些动容,他从来没有见识过一种衣服,虽然看起来厚实,但非常轻,穿上一会儿就能使人留下汗来。
要知道每年冬天京城都有人被冻死,更别提整个天下。若是这种衣服人人都,那得挽救多少人的性命。
还有八旗士兵,每年冻伤手脚耳朵脸蛋的也不在少数,若是换成这种衣服,那得减轻多少人的伤痛?
敏宁眨眨眼,随即凑到四爷耳边神神秘秘道:“爷,这里面的东西你绝对想不到。”
“是何物?”
敏宁一脸得意,“是鸭绒和鹅绒!”
四爷蓦然起身,他原地转了几圈,才在敏宁面前站住定,一把将她举起来,“你可知道你立了大功?”
“爷!”敏宁惊叫一声,吓得连忙抱住他的头。
四爷放下她,脸上还带着高兴劲儿,他是真高兴,鸭绒鹅绒这种东西从来没人注意的物什,竟然被自己后院一个格格注意到,还心思巧妙的拿来做衣物。
更加让人想不到的是,这种填充了绒毛的衣物比棉衣都来的暖和。
或许将整个大清的鸭绒鹅绒收集起来都不够给京城百姓做衣服,不过没关系,这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今年不行那就明年。
只要有人发现了这个好处,总会有人大量养殖鸭鹅,总有一天人人都不再畏惧寒冷的冬天。
四爷拍了拍身上的衣服,跟敏宁说,“这衣服爷收下了,你又不出门,给你也是白糟蹋。”然后他大手一挥说的跟敏宁占了大便宜似的,“爷也不亏你,爷份例中的碳分你一部分,就当跟你换这衣服了。”
敏宁大脑有些僵住,等等发生什么事了,只是跟他显摆一下,怎么衣服就一去不回了?
四爷继续喋喋不休:“你不用再去找内务府了,那些羽绒爷回头派人接收了,还有你身边的那个宫女,先借给爷用一用,等教会下面的人再给你还回来。”
“你、你欺负人!”敏宁直接跺脚,怎么拿衣服还不够,还要抢她的人?她是头一次发现,四爷还有做强盗的潜质。
四爷还在考虑怎么将这件事情的利益最大化,突然而且还不知道这衣服的名字,又问她,“这衣服叫什么名?”他可是知道安格格喜欢给自己看到的东西起名,听说香皂这个名最开始就是她起的。
当初听到时,四爷很是意外。
“羽绒服!”敏宁没好气的说。
大概唯一能安慰到她都是,这几天收集到的羽绒,足够再做一件。
四爷皱起眉头,“这叫什么名字?”
敏宁却不管他,耍赖道:“反正就叫这个名字,您看着办吧!”
四爷得了名,也不管她生不生气,急匆匆的带着碧影走了。
敏宁生了一晚闷气,好在墨书连夜帮她将新衣服赶出来,她才气消。
第二天,老天爷格外不给面子,一大早就飘起了鹅毛大雪。
大清门外,四爷站在太子身后,怀里鼓鼓的大氅都遮不住,太子看了打趣问道:“四弟,你这是给汗阿玛准备的衣物吗?”
四爷目视前方听见太子的话,恭敬的回答:“也是出来时发现下了雪,才多带了一件。”
太子温和的笑了笑看向前方,他这个四弟还是一样的无趣。
北风凛冽,御道上的雪花被卷到半空中又落下,四爷扫了一眼旁边冻得瑟瑟发抖的礼部官员,刚好远方传来号角声,是御驾将至的信号。
太子板直了腰,四爷的神情也肃穆起来。
禁卫军的身影首先在正阳门出现,长长的队伍走到大清门前停下,肃穆的站立在路道两旁,这时候皇帝的御辇才刚进正阳门。
太子先行一步前去迎驾,四爷随后。
御辇在大清门前停下,太子和四爷一同跪在地上,“儿子恭迎汗阿玛回京,汗阿玛万岁万岁万万岁。”
御辇上的门帘子被掀开,皇帝端坐在辇车上对二人说,“平身。”
皇帝慈爱的问太子:“太子如何穿的这么少?”说完,然后微微侧头对一旁的人说,“梁九功将朕的斗篷给太子披上。”
太子披上皇帝的斗篷,脸上带着孺慕之情跟皇帝撒娇,“儿子也是急着见汗阿玛,一时情急给忘了。”
四爷眼观鼻鼻观心,沉默不语,他已经习惯了汗阿玛和太子的相处方式。Χiυmъ.cοΜ
皇帝对太子表达了舐犊之爱后,才将眼神转到四儿子身上。“老四,这一路平安无事吧?”
四爷恭敬的回道,“回汗阿玛的话,儿子这一行还算顺利。”
皇帝顿了顿,才将视线挪到他怀里,不是他刻意看见而是四爷抱着衣服的样子太显眼了。
“老四,这是何物?”
四爷一脸肃穆的将衣服展开,道:“回汗阿玛,这是儿子献给汗阿玛的衣服。”
或许是认为这衣服模样太古怪,皇帝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接受了儿子的好意,让梁九功帮他披上。
对于四爷献衣一事,太子有些不满。这不是说他不懂事吗?一同来迎驾,一个让老父操心,并将自己的衣服赐给他,另一个担心老父受寒进献衣服,这说出去让朝廷和百姓怎么看?
原本心里还有些不满的太子,看到那模样丑陋的衣服,顿时什么不满情绪都没了。
老四这是因为什么迷了心窍,给汗阿玛进献这种衣服?
也就汗阿玛体谅他一片孝心,才没有嫌弃。
御辇继续往宫里走,太子和四爷随同,最终在乾清宫前停下。
走了这么一段路,皇帝也感受到这件轻飘飘衣服的好处了,虽然怪了点,却头一次让他在滴水成冰的寒天感受到热。
御辇内烧着炭,虽然暖,但没暖到令人出汗的地步。
皇帝当即明白四儿子要将衣服进献给他的意思,是让他亲自体会这件衣服的好处。
皇帝进了乾清宫,太子先被叫进去,没多久又出来,然后四爷就被叫了进去。
四爷明白,昨日一夜的忙碌没白费。
皇帝身上的衣服,是他按照安格格那件衣服样式连夜赶出来的。
昨夜内务府连夜从活鸭身上取鸭绒,才取够做一件衣服的,后来阿哥所的人,又是清洗又是烘干,忙活了一整夜才在凌晨前将绒毛填充到完工大半的衣服中。
他早上拿到手,就赶往大清门。
乾清宫的西暖阁内皇帝已经脱下了里面的皮袄,只穿着单薄的常服外面套上羽绒服坐在宝座上,见四爷进门,笑着招手让他过去。
“老四,难为你想出往衣服里填鸭毛,没想到在暖阁里穿这种衣服,我还感觉有点热。”
康熙这个雄才大略的皇帝,四爷能想到的,他自然也想到了,甚至想得更长远。不过他更加看中这种衣服在战场上的应用,要是早两年有这种衣服出现,打葛尔丹也没那么费力了。
四爷一点也不意外皇帝知道衣服里面有什么,作为皇帝,这宫里没什么能瞒得过他。
不过他却不居功,老老实实的说了,“启禀汗阿玛,这衣服并不是儿子想出来的,而是儿子的一个格格最先发现的,儿子见到后就想到大清百姓要是每人一件,以后就不必畏惧寒冷的冬天了。”
皇帝当然知道这衣服最先出自谁手,不过看儿子那么老实的说出来,他也没有辩驳,反而有些欣赏他的诚实。
“好,说得好,这种衣服就应该在百姓中推广出去,以后我们大清也不畏惧冬老虎了。”
皇帝高兴的合掌,转而问起这衣服的名字来,得知叫羽绒服之后,便装作没听见,自顾自道:“我看就叫祝融衣,这名听着就保暖。”说完他拍板子将名字定了下来。
四爷沉默了片刻,才道:“多谢汗阿玛赐名。”
离开了乾清宫后,四爷直接回了阿哥所,没有去福晋那,而是直奔西院。
一进门就看见安格格重新换上和他拿走那套一模一样的祝融衣,他眼睛一抽,想到自己格格和汗阿玛穿的是同一款式,整个人都不好了。
“赶紧的,赶紧将身上这件给爷脱了!”
敏宁搂紧衣服,一连警惕地望着他,“爷,您都已经抢走我一套了,难道连这仅有的一件也不放过?”
四爷没好气道,“不是不准你穿,你之前那件爷照着做今日呈给了汗阿玛。如今成了天子服饰,你再穿,这个砍头的大罪。乖,听话,拿下去让人改了再穿!”
敏宁也不是不懂道理,不过一想到以后都得跟自己的“大棉被”永别,她就心痛,没有“大棉被”的人生,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四爷继续劝她,敏宁这才不情不愿说,“好了,我知道了,回头就让墨书改。对了,爷,碧影您什么时候给还回来,一下子少了她,做什么都不习惯。”
四爷当即回道:“回头就让人给你送回来。”
敏宁这才满意,然后问起四爷,“爷,您说,我要是在京城开一间铺子专门卖羽绒服,好不好?”
四爷立即纠正,“不行,这个已经上达天听,还得等汗阿玛的指示。还有这不叫羽绒服,汗阿玛已经赐了名,以后改叫祝融衣。”
敏宁瞪大了眼,在心里狂吐槽,祝融衣什么鬼?羽绒服哪里不如这个名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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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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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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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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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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