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灯节要来了。
灯节要点灯,明亮的灯火自然是需要黑暗来映衬点缀。
所以,灯节的正式开始是在晚上,按照现代的时间就是大概在六点黄昏左右就开始热闹起来了。
到时候,便是万家灯火。
为了应景,每户人家会在家门挂上一盏灯笼。
至于挂这个的原因,一来是更加符合灯节这个节日的氛围,二来则是有寓意,是为了驱散夜间的游魂恶鬼。
“师傅,选这个吧。”
“要这个!”
白荆和阮玉各自拿着一盏灯笼要挂上。
胡浅知不明白一盏灯有什么可以争的。
但是还是顺了他们的心意,准备把他们的灯都挂上。
别人家里都是家门口挂着一盏纸灯,他们家倒是好,在家门口挂了一排灯。wWW.ΧìǔΜЬ.CǒΜ
整整挂了五盏,轻悠悠地随着风晃啊晃。
有时候会随着风转悠,里面的火光闪闪幽幽,印出了灯笼外的黑字。
这个是胡浅知想的。
一开始家里每个人都想选自己选的灯笼挂在家门口,胡浅知没有办法,就说都挂上,反正家门的大门上还挺大挺高。
甚至,她还提议可以在自己的灯笼上写上自己的心愿。
于是,这一片的人家,就数胡家最亮。
简直是群星中最闪耀的一颗。
若是有人这时来看这五盏高挂在大门上的灯,就可以分别看到——
平平安安。
万事如意。
吉祥美满。
天下无疾。
永不分离。
————
“师傅,言叔和清儿还没有好吗?”
胡浅知捧着医书,淡定地喝了一口茶,头也不抬地道:“梳妆打扮是需要时间的。”
阮玉幽幽地看了她一眼:“可是师傅,言叔和清儿从午时进房到现在灯节马上就要开始了,还没有出来啊。”
胡浅知疑惑反问:“这不是很正常吗?”
阮玉:“???”
“你还小可能不懂,遇上重大节日的梳妆打扮流程极其复杂耗费时间。”胡浅知来了兴致,连医术都放下了,饶有意趣的道:
“首先得挑好衣服,搭配好配饰。然后开始洁净,在然后为了让妆面更加服帖得让脸上的状态好,在这一步必须要擦拭保湿柔滑的滋润膏。
讲究点的全身都要涂一遍,再然后,就开始一步步地化妆面,………这里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否则一个妆面就可能功亏一篑。”
阮玉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这么复杂?”但很快,她又发现了盲点,“师傅,你怎么知道的?”
还知道的这么身临其境。
难不成师傅她……
胡浅知只是道:“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
她总不能告诉自己的徒弟,这些事情她都做过吧。
从前有一段时间,家里的长辈看不过去她整日沉迷于医院的手术室里,年纪轻轻没有一丝青春活力。
好几个女性长辈那时候便拉着她狠狠体验了一把女人的精致生活。
从头发丝到脚,几乎当时的每一个美容院,护理店都有她的身影。
但是后面她依旧不改粗糙本性,那几位长辈就放弃了。
原因是她们也不是那么精致的人儿,一个个也爱沉迷于医学和工作。
精致道路崩阻,但是胡浅知已经对这门儿清楚了。
同时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她这个原本的糙女竟然在这个世界里变成了一个精致人儿。
因为她涂面霜,保持面部的滋润。
胡浅知:两头不是人。
在外面的喧闹逐渐传到他们这边时,家里两位公子的门终于开了。
先出来的是唐清。
唐清穿了一身淡紫色的衣服,头上用同色系的发带扎了两个揪揪,显得玉雪可爱,又初具少年的雌雄莫辨。
因为年纪尚小,也没有上妆,花的时间主要侧重于沐浴更衣以及涂抹护肤的乳液。
最多就是用胭脂在眉心点上一颗小小的朱砂痣。
“不错。”胡浅知欣慰极了。
清儿这孩子长高了一些。
白荆露出和胡浅知同款老母表情。
嗯,孩子/弟弟长大了。
一向大大咧咧地阮玉突然变得眼神闪烁起来,一会看地一会看天,一会看他。
唐清转了个圈:“好看吗?”
阮玉下意识点头:“好看!”
胡浅知默默把张口就在嘴边的好看咽在肚子里。
总觉得突然出现了一堵她看不见摸不着的墙壁。
她突然想起来了,当时第一次和这两个孩子见面时,阿玉说清儿是她的未婚夫郎,两人有婚约在。
但是后面看两个孩子就是互相扶持,再加上年纪小,看着和姐弟似的,胡浅知下意识就把这件事情给忘掉了。
但是现在……
怎么感觉……
啧啧,牙好酸。
但是还是兴致勃勃地想要观察这两个孩子之间的端倪。
说不定她能围观一对养成呢。
正看的起劲的时候,另外一扇门也悄无声息地开了。
最先迈出的是一只珍珠蓝白的鞋。
这是右脚。
紧接着,随着左脚的上前一步,整个身影抓紧浮现。
“浅知姐姐~”
楚稚言扬着清浅的笑容,微微展开双臂。
“我这件衣服好看吗?”
十几岁的少年已经初具风采,身形修长曼妙,举止间带着浑然天成的雅意。
一身白蓝的珍珠点缀蝴蝶醉酒宽袍衫,俊俏地像是天底下最受宠的人家的小儿子。
袖子很宽,抬起时能露出白嫩的胳膊和亮眼的首饰。
腰间则是绑上了了一条同款色系蓝白的腰带,垂着流苏。
见她只顾看着不说话,楚稚言笑着又问了一遍。
“浅知姐姐,我好看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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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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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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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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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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