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帝爷那时把他抱在怀里,几乎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疼宠器重。
元仲邦生来便比兄弟们聪明,身子骨也更结实,他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爹娘的偏爱。
十来岁便能给父亲提些小计策,而那时候,他弟弟在撒尿和泥,他哥哥眼睛里全是家里的哪个丫鬟更漂亮,外头的哪个姑娘更风骚。
元仲邦越发独占鳌头!
待等到该成亲的年纪,虽说是一家有女百家求,可他不一样,那时他已然跟着上过好多回战场,战功赫赫,无比威风。
每每得胜归来,大姑娘们往他身上丢的香囊帕子数不胜数。
可在他心里,早有了钟意之人。
那边是李家姑娘,名唤若若。
初次相见时,李若若一席菡萏色琵琶襟罗裙,踮着脚尖伸手去够被吹到树上的帕子。
阳光正好,清丽婉扬的少女,一截玉璧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瞧着甚是好看。
元仲邦的心一下子就跟被什么撞了一下似的,控制不住的嘴角上扬起来。
他人高马大,轻而易举地帮她把帕子从树枝上拿了下来,她柔声道谢,脸红彤彤的,像是点了胭脂,甚至娇羞可爱。
元仲邦喜欢她,便跟家里商量,去李家提亲。
起先父母亲是不大同意的,只因现在元家风头无两,李家又正是如日中天,只恐两家结亲,圣上不喜。m.χIùmЬ.CǒM
少年将军,那般的年纪,再聪明的一个人,也架不住青春年少的悸动,他亲去求了圣上,请旨赐婚。
如愿娶到了心爱的姑娘。
李若若比他想象中还要可爱许多倍,虽说不会管家、可家事自有侯夫人料理,不会管也没什么,女儿家娇憨可爱的,性子纯真,比什么都好。
她是一个极好的娘子,眼睛里永远萦绕着无限的爱意。
元仲邦只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同僚们日子久了,夫妻之间总是归于平淡,但他和李若若则不然。
她总是能想出各种法子,带着他放松心情,永永远远像少女瞧心上人一样的瞧着他。
那种极其浓烈的喜欢,被喜欢的人是能感觉到的。
偏还是个那样貌美的美人,十几年如一日,日日对你尽心,元仲邦没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们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一对“好”字,孩子们也聪明,不用他操心。
直至那日,圣上叫了他去,问他皇子之中,谁可堪继承大统。
彼时元仲邦三十六岁,元大将军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虽名分上,在他上头有几个老武将,但却是大齐军方真正的掌权人,皇帝问国之重臣此等大事也不奇怪。
怪就怪在,彼时已有太子!
不过太子身子弱,能活到哪天都是没谱的事,元仲邦心里清楚,他在御书房里呆了三个时辰,最终跟圣上定下了,假死去接替徐大人做异国总接应,并且让元家忠心辅佐的康王的计策。
自打他进军营的那一刻,就做好了为国捐躯的准备,虽略有不舍,却也知道忠心为国,舍小家为大家才是君子行径,于是他头也不回地踏上了行程。
等妻儿父亲知道真相,虽有怨怼,想来也不会怪罪于他。
元仲邦这般想着。
这几年为了情报信息,要不停地换身份,跟各种人物周旋,逢场作戏是少不了的。
那些女子,有些摆明了是试探用的,不真刀真枪地睡了,是过不了关的。
再后来,她遇上了宁娇娇,宁娇娇貌美风情,魅而不俗,有几分李若若年轻时的意思,又聪慧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他最喜欢这样识趣的女人。
于是他包了她,把宁娇娇养了起来,却始终算不上外室。
连他自己都分不清楚,他跟宁娇娇之间的来往,有几分是为了逢场作戏,有几分是为了排遣寂寞。
再到后来,出了那样多的事情。
元仲邦想不清楚,看不明白,他以为他是政治的牺牲者,无名的英雄,为什么到头来是这么一个结果。
为什么他的儿女们,不能跟他一样,为了国之大义,忽略掉个人的情绪脾气。
妍儿为什么好好的皇后不做,非要嫁给周承运那样的人。
舒儿为什么好好的名门贵女不要,非要娶个有伊赫血脉的女子。
若若什么都知道以后,为什么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还要睡了皇帝,绿了他。
还有父亲,旁人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连他老人家也不能理解他的良苦用心,他那般决绝,只怕至死也不肯认他这个儿子了?
他自认为很努力地前半生,他自认为全是为了大局计暂且牺牲小我的前半生,最终落得个家里谁也不肯原谅他,谁也不肯认他。
元仲邦知道,如若他回皇宫去,徐向明定会无微不至地对他好。
甚至可以把龙床让给他睡,龙袍盖在他身上。
元仲邦无论提什么要求,徐向明都会尽量满足的,哪怕自己跟他要皇位,兴许他都会考虑。
可终究是回不去了,少年时一起策马,青年时,一起打仗的时光,终究也只是停留在了那遥远的二十年前。
活到现在,只落得个物是人非。
他不愿意见他,他明明跟徐向明那样要好,是心甘情愿可以为了徐向明死,可到如今他是真无法面对他了。
他总会想起那个徐向明和李若若生的婴儿,总会想到他们之间背着他睡在一处的样子。
今日是除夕,外头万家灯火,都聚在一起包饺子守岁过年。
可他明白,舒儿心里怨他,妍儿不愿见他,若若心里恨他,就连他父亲也只会觉得他厌烦,他纵使死皮赖脸地往镇南王府去,他们也只会觉得他没安好心。
元仲邦缩在一间客栈里,就着一盘花生米喝竹叶青。
今年如此,明年,后年,大约也都这样了。
走着走着,最后竟走到了孤家寡人的境地。
他叫来了属下,嘱咐了几句。
那日自己死了,随便找个地埋了也就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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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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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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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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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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