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一定做个好‘官’!对百姓好!”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让人喘不过气来,他活到这把年纪,却还跟个孩子一样哭做一团。
伤怀到极点,便顾不得颜面,顾不得怎么哭显得更孝顺。
他跪在床榻前,从前总以为时间很多,每次回封地总走的决绝,只想着等自己出息了再好好孝敬,却从不曾想,生母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庆嫔笑出眼泪来,出气越来越多,进气越来越少,轻轻拍了两下儿子的脸,手就垂了下去。
她眼神涣散,外人不知道她在瞧什么,她自己却仿佛瞧见了那个,只穿着一件宽大且不合身的破衫的小小身影。
干黄枯瘦的小脸蛋,因为过分瘦眼睛显得特别大,那孩子瘦得皮包骨头,吮着黑黢黢的手指对着她笑。
“妹妹,妹妹,可以安心投胎了,投胎饿不着了,官儿好,有饭吃……”
庆嫔嘴里喃喃着,含笑咽了气。
宫室内太监宫女哭成一片,不知在门口站了多久的老皇帝,扶着柱子呼吸一滞。
瞧着康王哀痛的不成样子的背影,眼神幽深起来。
不许身边的太监通报,慢慢挪出门去,脊背更弯了。
康王妃眼前湿了一片,神思悠远地想起了二十多年前。
一个穿着锦缎的少年,脱下昂贵的靴子、挽起裤腿,帮着农户从湍急的河水里捞被冲进去的两只山羊。
阳光照在少年脸上,他捞起山羊后的笑容,比身上的价值不菲的金冠玉带还耀眼。
后来,新婚夫妇一起去康地。
她曾问:“王爷准备先怎么治理呢?”
他笑说:“先叫百姓吃饱穿暖。”
康王妃当时年少,从小锦衣玉食,没把这几个字当回事,甚至有些失望,她盼着自己的夫君有什么志向远大,很英雄的高谈阔论。
“你不知道,康地民间有个说法,饿死鬼是不能投胎的,除非家乡五谷丰登百姓富足有吃有穿,不然就会永远游荡。”
年轻的她把这当成小笑话,回过头来,他这几十年费了多少心血,实是做到了这几个字。
庆嫔位份不高,人死如灯灭,圣上追封她为庆妃,一切照着章程办。
……
元永舒收到了从京城康王府送来的“回礼”。
也是一个匣子,他拿去了给玉珠看。
玉珠心里其实是矛盾复杂的。
一方面她是真狠,恨世子和姐姐要害差点害了她肚子里两个孩子。因为康王世子的缘故,她对康王是不是真是个好人产生怀疑。可她又是愿意相信元永舒的判断的……
匣子不过巴掌大小,她半卧在床上,心里七上八下。
元永舒就坐在床边,也并不催她。
“这里面是什么?”
“不知道,我也没看。”
玉珠心里惴惴,指尖轻轻抚过上头的木纹,木匣子并不凉,是樟木的,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可她却觉着,这匣子是用害她孩子的钢刀打造的,里面装着买命的筹码。
或许是什么高官厚禄,或许是什么珍珠翡翠,想着用这些就把他们孩子受过的伤害抵消了。
她开始觉得讽刺,指节掐进指肚里,生生掐出个印来。琇書蛧
再不愿,也是要开的。
皱着眉打开小锁,里头的东西却很是出乎意料。
玉珠下意识抬眼去看元永舒,喃喃道:“是一截头发!”
那头发发质偏硬,食指粗细的一撮,用一根带子绑着,并不是全黑的,隐约可见里头掺杂着四五根斑白的头发。
本朝严格践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毁之。”
除了最底层最穷苦的百姓,有的会偷偷卖些头发贴补家用,可那也都是年轻女子,乌黑的长发。
两人瞧了都瞬间静默,神色微有惊异。
玉珠蹙眉深思片刻,小心翼翼道:“这头发是康王的?”
元永舒紧紧抿嘴,“是‘割发代首’的意思。”
玉珠默然,心里微涩,执起那一截头发,又见垫着头发的,并非什么锦缎,乃是一张纸,便拿了起来,展开了。
黄色的纸张上,只一个大字——庶!
玉珠心里阵阵发紧,思索良久,有了些猜想,却不确定,只给元永舒递了个疑惑不解的眼神。
元永舒凝视她片刻,嘴唇张得有些艰难。
“黄纸(皇子),庶。”
此一说法有两解,但却都是一个意思。
一则是说,以后的皇子就都是庶出了,二则是说,那尊贵的嫡子,世子徐和风为庶民。
这并不是什么买命钱,而是壮士断腕!
玉珠没料到,却也知道,从一个即将上位者手里,送出这两样东西的诚意。
元永舒心里其实也是复杂的,他们元家本可以不掺和这档子浑水。
他对争权夺利有着极深的厌恶,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有什么损伤,都是寻常。可权力之争,又伤在自己人手里,就如同他在前头冲锋陷阵,却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了刀子,免不得叫人犯恶心。
这就像一块玉镯子,摔在地上,摔出了一道裂痕。
往后就得极用心养护,处处小心谨慎,才能保全了。
经此一役,任何小磕小碰都有可能把这镯子碰碎,碎了,可就难办了……
“能接受吗?”他把黄纸放进匣子里问玉珠。
玉珠点点头又摇摇头,“大约需要些时间。”
“应该的。”元永舒说着,帮她掖了掖被角,莫说是她,连他自己都需要些时日。
“他是罪有应得,那二姐姐怎么办?”玉珠是恨徐和风,却并不想元淑妍跟着受连累。
元永舒无奈笑了一下,“她倒是轻松了,不用闹着寻死了。”
“啊?”玉珠不解,她还不知道元淑妍之前想要在康王事成之后,准备“香消玉殒”的事。
元永舒道:“此事说起来有些复杂,事情是……”
正在此时,紧闭的房门被人破门而出,张回面带惊慌,微微喘着粗气,一瞧就是快步爬了楼梯,跑上来的,似乎出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爷,不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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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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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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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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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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