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盛宠>第284章 相逢
  这条河并不算很宽,走了半天也就到了对岸。

  阿财晚上吃得太饱,结果睡过劲了。

  它醒来的时候,发现船刚刚又启航了。

  没法子,它只好赶紧再一次跳到水里,小碎步踩着水,游上了岸。

  来到对岸,抖了抖身上的水,它抬头看了看天,往草丛中钻了进去。

  周怀轩沉默地跟在它身后,也往草丛中走去。

  天黑了,阿财找了块背风的大石头,窝在石头底下蜷了起来。

  周怀轩就坐在大石头上面,抬头仰望星空。

  算着日升日落,他在这里也有一个多月了。

  愤怒的心情日渐沉默,但是怒火并未消亡,而是如同沉睡的火山一样,将满腹烈焰封存心间,只等有一日喷发出来,将是毁天灭地般轰轰烈烈……

  第二天天亮了,太阳却没有出来,天上阴云密布,很快就要下雨的样子。

  阿财这一次起得很早。

  但是它没有爬多远,天上就下起了雨。

  先只是小雨,但是没有多久,小雨变成了大雨,后来更是狂风大作,化作倾盆暴雨。

  阿财开始还能不理会,继续埋头往前爬。

  后来雨越下越大,它有些扛不住了,四处找地方要躲雨。

  但是这个地方只有草地和树林,它找来找去,只找到一片大叶子。

  阿财便往那叶子上一滚,用身上的刺将那大叶子扎起来,权当是雨伞遮在头上,继续埋头前行。

  周怀轩跟在后面,无语地看了阿财一眼。

  这里的雨对周怀轩并没有影响,但是却影响了阿财的行程。

  但是阿财并没有因为雨大风大就停下来,它一直在努力前行,哪怕被狂风吹得不断后退,它也没有放弃。

  不管被倒退多远,它都会重新找到自己的方向,一步步继续往前爬。

  因为天气不好,他们在这一片草丛和树林中走了四五天,才走了出去,来到第一个有人的市镇边上。

  阿财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

  它吃得最饱的一顿,还是那一天在船上吃的鸡腿。

  阿财蹲在一座宅子的院墙边上,呆呆地看着院子里转来转去的鸡鸭出神。

  周怀轩抱着双臂靠在院墙上,等着阿财去找东西吃。这小刺猬这么多年就没变过,一饿就发呆,一发呆就没好事……

  很快,阿财的身影消失在院墙的狗洞里。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一只猫突然从宅子里冲出来,嘴里不知叼着什么东西。

  然后宅子里传来一阵狗叫声。

  几条大狗从宅子里冲出来,追着那猫去了。

  周怀轩斜睨着院门口。

  果然没过多久,阿财叼着一条大鱼从院门口钻了出来。

  靠坐在院墙边上,阿财将那条鱼啃得干干净净,最后还把鱼骨头放在人家院门口,才扭着胖胖的小身子爬走了。

  周怀轩起身跟上,听见后面传来一个婆子粗声吼叫的声音:“……老娘的鱼啊!这遭瘟的猫!天天偷鱼吃!下次撞在老娘手里,一定剥了你的皮!”

  阿财似乎爬得更快了。

  这之后,阿财似乎避开了有人的市镇,专门找荒郊野外的小路走。

  只在很累的时候,找个土地庙睡一觉。

  这一天,阿财刚找到一个土地庙歇下,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推门进来,发现了阿财。

  “咦?这里有只小刺猬!”矮一些的少年惊讶地指着阿财说道。

  高个儿少年探头看了一眼,不怀好意地笑道:“不错,不错,刺猬虽小也是肉。小弟,咱们今天可以打牙祭了!”说着,他扑了过来,拎着阿财背上的刺,将它提了起来。

  阿财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不是死了吧?”矮个少年挠了挠头,“死的刺猬能吃吗?”

  “怎么不能吃?应该是才断气……”高个少年拿出一根绳子,将阿财的四条腿捆上,然后对矮个少年道:“你去打水,我来生火。等水烧开了,我就把这刺猬剥皮洗干净了。”

  矮个少年点点头,拿着一个破铜盆就走了。

  高个少年拎着阿财走到土地庙后面,将它放到一块青石板上,一边去找刀去了。

  阿财趁着这个当口,蜷成一团从青石板上滚下来,用牙不断咬着腿上的绳子。

  那绳子只是粗糙的草绳,并不算很结实,但是对于阿财来说,还是太粗了。

  它咬得嘴角出血,四条腿也磨出血了,才将那粗糙的草绳咬开,自己一瘸一拐地赶紧爬开。

  这一次受伤之后,阿财的行程就越发慢了。

  一年之后,他们来到江南蒋州道。

  阿财似乎生了病,蜷在一家大户人家的院墙边上,再也走不动路。

  这一天,这家门前停下来几辆大车。

  从车上下来一个衣着华贵的贵妇,带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眼睛尖,一眼就看见了蜷缩在墙角的阿财。

  “娘,那边有只小刺猬。”那姑娘虽然才两三岁的样子,但是已经生得一副美人胚子的模样。

  小姑娘的娘是个主母模样的妇人,她看了看阿财,顿生恻隐之心。

  “嗯,让王婆把它抱回去吧。看样子是饿了。”那妇人说道。

  这小姑娘十分高兴,兴高采烈地带着阿财进了她家的院子。

  周怀轩没有跟进去,而是在外面静静地等待。

  阿财在这小姑娘家里受到极好的待遇。

  好吃好喝的东西不用说,都给得足足的。

  那小姑娘十分喜爱它,给它做了精致的小窝,让它跟她一起住,早上一起起身,一起吃饭,吃完饭,带着它出去逛,照顾得无微不至。

  但是阿财只在这个家里待了三天,病好后,它便悄然离去。

  那小姑娘这一天起来,在墙角的窝里没有看见心爱的小刺猬,顿时嚎啕大哭起来。

  周怀轩在这家宅子门口等了三天,终于等到阿财胖胖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你还真会找。”周怀轩悠悠地看了一眼这所宅子。

  他在这里等了三天,已经知道这里不是别的人家,正是蒋贵妃的娘家。

  阿财埋头继续前行。

  从这以后,它更加谨慎,等闲不宿在有人家的地方,尽走小路和山路。

  但是这么远的路,路上的人这么多,阿财终于还是着了道。

  它落到一个猎人设的陷阱里,和山鸡、兔子、狐狸什么的窝在一起。

  那猎人看见满坑的小动物,乐得合不拢嘴。

  将它们一只只拎上来,装在一个个小笼子里,要拿到市集上卖。

  周怀轩本来一直无动于衷,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对阿财有所改观。这小刺猬也不容易……

  那猎人来到市集,将自己捕到的山鸡、野兔、狐狸和刺猬都摆了出来。

  一个个草编的笼子摆在他面前的地上,引来很多人围观。

  “邬老三!这一次东西不少啊!”

  “哈哈,好说好说!都是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那叫邬老三的猎人豪爽地笑道,“要不要瞧瞧?”

  “我看看。”那人在笼子前逡巡,“啧啧,东西不少,不过都太小了。”

  “小怎么了?小才金贵!”邬老三不满地说道。

  很快有人过来,将山鸡、野兔和狐狸都买走了,只剩下装有阿财的笼子。

  阿财坐在笼子里,两只前爪巴着笼子,一双黑豆似的眼睛定定地看着笼子外面。

  “这小刺猬真好玩!”一个流着鼻涕的小男孩发现了阿财的笼子,呼朋引伴地跑过来。

  几个半大小子围着阿财的笼子,仔细研究它抓着笼子的小爪子,还有它背上的刺。

  “这刺好软啊!”

  “是啊!这小刺猬好小,才生出来吧?”

  这里的人好像没有见过这样小的刺猬。

  “它的小爪子才米粒大,让我来掐一掐。”

  流着鼻涕的小男孩伸出黑黑的两根手指,抓住阿财的两个前爪,使劲儿一捏!

  阿财的一只前爪顿时被捏扁了,指甲盖儿都陷到肉里……

  阿财发出低低的一声吼叫,冲这些孩子一呲牙。

  “咦?!它还会呲牙!”那流着鼻涕的孩子根本不害怕,伸手就抓住了阿财露出来的小牙。

  这整个是个熊孩子……

  周围的大人看不下去了,一挥手拍走那熊孩子。

  “滚滚滚!有你这样的吗?成日里偷鸡摸狗就算了,连小刺猬都欺负,你长大还有没有出息!”一个大人拎着那熊孩子的耳朵走了。

  阿财黑豆似的眼睛里流出两滴晶莹的泪水,它用没有被捏扁的那只前爪死死抓着笼子,愣愣地看着远方。

  周怀轩知道,那个方向是东方,是大祭司嘱咐阿财要去的地方……

  天快黑的时候,还是没有人买阿财。

  那猎人终于放弃了,打开笼子,将阿财放了出来。

  “走吧走吧,以后别往山里钻了。看你也不像是野物。”那猎人挥挥手,将阿财放了。

  阿财抖了抖身上的刺,回头看了看那猎人,又看了看前方的路,埋头继续前行。

  这一次之后,它的路途就通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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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怀轩眼看他们越来越接近京城的方向,两年来脸上第一次露出淡淡的笑意。

  不知不觉,他已经在这里两年了,也不知外面怎样了。

  周怀轩跟着阿财走到一个树林中。

  他知道,这个树林,就是王家村附近的那个树林。

  盛思颜跟他说过,王毅兴就是在这里找到阿财,带回王家村送给她的。

  没过多久,一个少年走入小树林,发现了阿财。

  阿财没有抗拒,被那少年带入王家村。

  周怀轩跟在他们后面,看见那少年进了一个院子。

  “思颜,我找到一只小刺猬!你喜不喜欢?”那少年清朗的声音传了出来。

  这是第一更。晚上七点还有第二更。阿财多谢大家昨天的粉红票和推荐票,弱弱滴问一声,还有粉红票和推荐票不?onno。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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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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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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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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