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可能的,”宋成暄道,“我让人去福船不是为了帮侯爷,是为了大周的百姓,侯爷是常州主将,总不能依靠我们泉州水师来打仗。
若是没有本事拿下此战,侯爷就不该前来常州,误国误民。”
宋成暄说完话转身离开,只留下安义侯怔愣在那里。
“侯爷。”
半晌有人带着郎中上前查看安义侯的伤势。
卸甲、掀开与伤口粘合在一起的衣衫,更多鲜血涌出来,安义侯却感觉不到疼痛,耳边始终回响宋成暄的话。
宋成暄的话说得刺耳,但也没有错,他不能做那误国误民之人,既然来了常州就一定要打胜仗。
……
徐清欢坐在杌子上,让凤雏帮她梳理头发。
凤雏心疼地道:“小姐的头发是不是也被火燎到了,奴婢怎么觉得发梢都卷曲起来。”
当时火苗突然蹿起,她用袖子遮掩了颜面,大约就是那时候,头发被殃及……
“没关系,”徐清欢道,“过几日长一长也就好了。”
凤雏一时安静无声。
“怎么了?”徐清欢问过去。
凤雏道:“都是我没护好大小姐,早知会这样,我定然不让大小姐捧着那火器。”
徐清欢摇头,如果不是她拿着火器,张兴如何会上当,她不能冒这个险。
凤雏道:“还要怪那方士,做出的东西良莠不齐,说好了不伤人,却偏偏冒出火来,亏我还送了他那么多吃食,现在大小姐伤成这个样子……唉,我们就是太相信他,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徐清欢忍不住“噗嗤”笑出声,她随着女先生读书时,凤雏就在旁边打瞌睡,难得还能记住一两句话,如今用在这里,倒也不算错。
“大小姐还笑得出来,”凤雏眼睛红肿,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这胳膊上也是划痕,这么长的一道,会不会留疤。”
“好了,”徐清欢拖住凤雏的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我们也算是有惊无险。”这个结果她已经很满意。
“还不是因为宋大人,”凤雏只要想到在关键时刻,宋大人站在船头来救大小姐,心中就对宋大人多了几分欢喜,“这位宋大人真的不错,三番两次来救大小姐,可惜了……”
“可惜什么?”徐清欢问过去。
凤雏仔细地想了想:“可惜宋大人是个人,如果他不是人该多好。”
徐清欢惊诧地瞪圆了眼睛:“这话……作何解?”
凤雏道:“宋大人这样旺大小姐,若是他是个符箓、挂件儿什么的,小姐就挂在脖子上,或者拴在腰上,这样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奴婢也就不用担惊受怕。”
宋成暄变成个符箓、挂件儿?
亏得凤雏想得出来。
“凤雏,”徐清欢正色道,“这话不能说出去,万一被宋大人听到了,定然会生气。”
凤雏点了点头:“奴婢知道了。”
回答的这么快,可能并没往心里去,想想宋成暄那张冷冰冰的脸,大约是经常见面,大家熟络起来,凤雏和孟凌云也少了惧怕。
在凤翔时,他们第一次见面如此剑拔弩张,而后的经历和改变完全出乎她的预料,更没有想到……宋成暄会为她来到常州。
她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只是受前世的影响,她一直没想过这些,就连张真人提点她,她也觉得张真人只怕会错了意。
直到他亲口说出来。
宋成暄对她到底存了几分的心思,单纯的有些好感,还是更深一层的喜欢。
她不知道,因为她从来没想过这些,也不曾花心思在这方面,于是无从去分析。
经历了前世之后,许多事都看得更明白些,不会再那么冲动、单纯的喜欢上一个人,轻易托付一生,可也不会因噎废食,绞了头发做姑子,只因为前世的错误,一辈子不去嫁人,之前与祖母说笑要留在娘家,也是她因前世感伤说的玩笑话。
总归还是要嫁人的,但是要嫁给什么样的人?她还没仔细想过,因为她觉得那些事离她还很远。
也许她想寻个远离纷争的良人,单纯的因为彼此欢喜携手余生,不必大富大贵只要小富即安。
不过现实与想象总会有差距,眼下还有案子没破,安义侯府步步惊心,谁也不可能扔下一切全身而退。
也许她现在想这些还太早了些,毕竟好感和喜欢、倾心还不同,安义侯府的这道坎,不那么好越过去。
“大小姐,宋大人来了。”孟凌云低声禀告。
徐清欢心里不自觉地有些发慌:“请大人去堂屋里吧。”
孟凌云停顿片刻:“世子爷已经将宋大人请进院子里了,世子爷还吩咐厨房做些饭菜,说要感谢世子爷。”
这哥哥还真是……
今日揭开了身份之后,她就从江家搬出来,住进了这处小院子,方便与父亲相聚,这处院子不大,前面只有一个堂屋,哥哥要请宋成暄吃饭,自然要将桌子摆在堂屋里。
徐清欢就要吩咐凤雏让人去布置,却听得院子中传来徐青安的声音道:“我们就在前院吃酒,就那棵桂花树下,桌子摆在外面凉爽。”
前院与后院就隔了一个小小的月亮门,哥哥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的清楚。
吩咐完之后,徐青安从外面走进屋,一脸笑容地看着徐清欢:“哥哥今日请了贵客来,你说巧不巧,就在这胡同外,遇见了宋大人,我就将人捡……请了回来。”这位宋大人整日里冰着一张脸,身上的威势让人惧怕,他将这位大佛请进门,外面的小鬼自然也就不敢轻举妄动。
哥哥这话里有些蹊跷。
徐清欢道:“既然请了贵客,为何不去堂屋里摆酒,坐在院子中岂不怠慢。”
徐青安笑道:“个中原因妹妹就不要管了,哥哥这样做自然有自己的意图。”他又看到王二向院子里来了,想必还惦记着妹妹,他自然要严防死守。
坐在院子里既喝了酒,又将那登徒子拦在门外,当真是一举两得。
那个王二是当真讨厌。
让他恨得牙根痒痒。
从妹妹屋子里出来,徐青安吩咐孟凌云:“将家中的人手都聚起来,防着有人心怀不轨想要进院门。”
孟凌云自然明白世子爷的意思:“世子爷是说那王家二爷?”
徐青安点点头:“敢肖想我妹妹,小心小爷趁他不注意蒸了他,看他还生不生坏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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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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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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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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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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