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真人道:“在客栈里安义侯应该没有发现您,总不能就将徐大小姐晾在一旁不管了,说不定女娃娃现在正着急。”
她会着急?
“你想多了,”宋成暄抬起眼睛,“安义侯发现有人在屋子里,否则他也不会突然来查看,至于徐大小姐,她已经得到她想要的一切,我去不去与她来说也没有多大区别。”
她知道广平侯夫人就在他手中,他又将那张空白的兵部密信给她看过,她心中对他的处境很清楚。
就算兵部想要招揽他,给他几分颜面,但是王允为官多年,在朝中颇有口碑,他再拿不出证据来质疑王允,很快都会被反咬一口,朝堂上言官可不管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
他对安义侯的敌意,想必她也看在眼里,既然他不上门,她也不会来问,只要案子能够继续查下去,其余的都不重要。
几次来往,他对她已经有了更多的了解。
她是他见过最冷静、自信的女子,做事果断、利落,更懂得审时度势,不会轻易被情感左右。
只有在客栈见到安义侯那一刻,她那双清澈的眼睛迅速被欢喜淹没,神情茫然不知所措,见到这般情形,才让人想起她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女,那时候的她看起来虽然十分柔弱,仿佛轻易就能被情感所击倒,但是整个人一瞬间都变得更加鲜亮起来。
这是在她真正关心的人面前露出的真容。
安义侯府和她的家人比什么都更重要,她自然也会积极地找到陷害安义侯的人。
这件事过后,大家想的都更清楚。
他不会退出,她也会一查到底,彼此个行其责,没有再见面的必要。
“我知道了,”张真人道,“不是公子要晾着徐大小姐,而是徐大小姐晾着公子,公子会不会觉得徐大小姐很无情。”
一句玩笑话,却收到了一道凌厉的目光。
张真人不敢继续说下去。
宋成暄眯起眼睛。
张真人立即走出了屋子,在公子身边时间长了,对公子的情绪他还是很了解的,一般到了这种时候,他们都要远远地躲开。
撞见门口的永夜,张真人眨了眨眼睛:“如果没有事要禀告,我劝你还是不要去。”
永夜黑着脸:“你又乱说话。”
张真人叹口气道:“我还不是为了宽慰他。”
张真人走了之后,院子瞬间变得安静的可怕,永夜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
……
京城的一处角落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蹲在那里,这乞丐刚来了不久,开始还被这片的乞丐追着欺负,到了后来没有人再去打他,反而会给他一些饭食让他充饥,有时候是半碗馊饭,有时候是散发着臭味儿的鸡爪。
因为他是在太可怜了,不知道经历过什么苦痛,他身上满是伤口,头发也少了一大片,裸露出来的头皮看起来血肉模糊,而且散发着一股股腐烂的臭味儿,苍蝇、虫子在上面飞来飞去,开始他还会伸手将蝇虫赶走,后来他也没有了力气,就任由它们去了。
早晚他都会成为一具尸身,让更多的虫子蚕食他的皮肉,这就是他的归宿,谁也无法改变。
大多数时间,他都垂着头,仿佛在昏昏欲睡。
偶尔被巡逻的衙差踹醒,衙差抓住他的头发,让他露出面容来,不过下一刻众人就被吓住,那脸也是同样的血肉模糊,一只眼睛已经瞎了,眼皮贴在干瘪的眼眶上,看着说不出的恶心。
“去养乐院里,今天有大户人家救济。”
他这才爬起来跟着乞丐们一起向养乐院走去,就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看到了地上那令人作呕的脓血。
这人身上的皮肉都坏了。
其中一个衙差皱起眉头:“应该将他赶出城。”
另外一个面露不忍:“算了吧,没有几天好活了,何必再为难他。”
就这样,乞丐就在街头游走,看着人来人往。
身上的疼痛一波波地向他压来,死亡对他来说应该是最好的归宿,可他还不能死,他还要找到一个人,救一个人,让他体体面面地活着,体体面面地离开。
乞丐抬起头,露出一只晶亮的眼睛,然后他继续低下头,看那一双双走来走去的脚,他已经看了好多天,脑海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
商贩、普通百姓、乞丐、衙差、大户人家的下人,这些人都有自己特有的装扮、气味儿和习惯。
只从一双鞋就能辨别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经磨薄,那肯定是因为走了很远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赶进城内,却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转,若无其事地查看四周的情形,不愿意去酒店里吃饭,只在角落里嚼一些干粮,更不会找地方投宿,身上还有一股特有的腥膻味儿,那么这样的人就会引起乞丐的注意,因为这个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后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贴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将从朵甘思的密信交给前来接头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务完成了,前来捉拿的官兵将两个人团团围住。
两个人发现周围有埋伏,知道上当,朵甘思的信使将密信放进嘴中,想要毁灭证据,那乞丐却已经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颌,同时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没来得及从信使口中夺密信,那么乞丐会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将证据拿在手中,因为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湿润就会化开,再也无法辨认。
乞丐只有这一次找到证据的机会,他必须把握住。
现在只要将两个人压入大牢审问,就能找到更多的线索,运气好的话,直接抓到大周通敌朵甘思的官员。
兵部尚书洪传庭和宋成暄走了过来。
顺利抓到了人,算是没有白费功夫。
洪传庭道:“京中有人与朵甘思的探子来往,非同小可,我会立即写文书报朝廷,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确实证据再另行提醒旁人。”
“恭喜大人。”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开口。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洪传庭不禁惊讶,一个女子怎么能有这样的能耐。
“大人,我能确定这是错纳土司的派来的信使,错纳与大周的官员有来往。”
洪传庭皱起眉头:“你是谁?”
那女子抬起头,露出满是伤痕的脸:“我曾是广平侯夫人崔氏,如今……我大约能算得上是一只鬼。
大人可以让所有与这案子有关的人,来大牢里看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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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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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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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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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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