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人还是个手脚不干净的惯偷。
徐青安道:“这又是他偷的?”
小厮还没说话,徐清欢道:“是我让他拿来的。”
徐青安指向小厮:“这个人……”
“凌云,”小厮连忙提醒,“《汉书》里说,要有凌云之志,所以我就叫孟凌云。”
什么凌云之志,徐青安嫌弃地看了看孟凌云:“他留在这里不合适。”
徐清欢奇怪:“哥哥为什么那么厌弃他?”在前世,孟凌云是唯一一个到了最后还在为哥哥伸冤的小厮,受了大刑,也没有说半句污蔑哥哥的话。
徐青安道:“他偷东西。”
徐清欢不以为然:“谁都会犯错,哥哥也经常被父亲打断腿。”
“那是两回事,偷东西也就罢了,你不知道他偷的是什么?”说到这里,徐青安一阵作呕。
“什么?”凤雏也来了兴致,吃着点心侧耳听过来。
徐青安瞪圆了眼睛:“他偷了我的尿壶,我抓到他的时候,他准备用它来盛水喝。”只要想起来他就觉得很恶心。
孟凌云十分委屈:“小的只是喜欢,忍不住拿来看看,以后再也不会了。”
徐青安望着徐清欢:“说不定哪天他一喜欢,又偷了我别的东西,我的枕头、把玩件哪个不贵重,就说我用的杯子……”
听到这里,孟凌云不禁打了个哆嗦:“不会,不会,小的绝不会玩世子爷的杯子,世子爷那杯子……小的在商贾家看过,那才是尿壶……”
“咳,”徐青安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揪着孟凌云就要动手,“你再胡说。”
孟凌云手脚灵活,急忙四处逃窜。
不理会屋子里的吵吵闹闹,徐清欢看着面前的那双绣鞋。
徐青安终于也被吸引,气喘吁吁地坐下来:“这是谁的鞋?”
徐清欢道:“徐二太太的。”
孟凌云立即笑着上前报功:“小的方才趁着凤雏捉鸟,去耳房里看到这双鞋,丫鬟放在那里还没有刷洗呢,我拿的很小心,没有惊动任何人。”说着他露出自己一双灵活的手,脸上是得意的神情。
徐青安弄不明白徐清欢的用意:“从这鞋上能看出什么?”
徐清欢道:“最近两年女眷中盛行这种鞋,鞋面是软缎,上面可以绣上各种漂亮的图案,再缀上珍珠、宝石等物,鞋底也会用细布包裹,走起路来极为舒适,但是这鞋怕脏,所以讲究的人家会在花园里也修好青石路,女眷们就算去园子里赏花也不会弄脏了鞋,徐家和曹家都是这样讲究的人家。”
说完这些,徐清欢将鞋拿起来,露出鞋底:“可这双鞋底上却满是泥垢,除非是穿着它去了什么女眷不该去的地方,比如花园里相对比较隐蔽的角落。如果我猜的没错,陷害哥哥的那封信就是从曹家花园的角落里找到的。”
徐青安“腾”地一下站起身:“你是说,徐二太太放了那封信……这些竟然是他们一手安排。”
徐清欢叹口气:“徐二太太回到徐家就换了双鞋,可见她也觉得不妥当,怕被人看出端倪。
可惜,这双鞋也只是能让我怀疑到徐二太太,却不能成为任何的证据,就算衙门里的人来问,徐二太太也可以搪塞过去。”
徐青安神情不禁一萎,刚要说话。
一个平淡又有些低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既然是这样,你拿它过来有什么用处。”
徐清欢和徐青安都向门口看去。
帘子掀开,徐三太太被紫娟带着进了门。
徐三太太仍旧是之前的打扮,只不过身上多穿了件黑色的斗篷,将她瘦弱的身体全都罩在其中。
徐清欢上前向徐三太太行礼。
徐三太太道:“大小姐引我过来就是让我听到方才的那番话?”
屋子里的少女微微笑着,眼睛中透着光彩。
徐三太太一时看得愣了,仿佛想起了自己年少的时候,也是这样无拘无束,总觉得以后的日子都会在欢乐中度过。
却没想到愿望和现实天壤之别,最终她要在徐家的庵堂中苟延残喘。
徐三太太微微舒展眉头,仿佛所有一切都瞬间烟消云散,她又变回那个已经放下红尘不再被俗世烦扰的人。
徐三太太道:“我今天来是要告诉大小姐,不管是曹家还是徐家的事我都不想过问。”
“三伯母真的不关心也就不会过来了,”徐清欢端了热茶放在徐三太太面前,“我就是有些疑惑,想要向三伯母请教。”
徐三太太没有做声。
徐清欢拿出两只香囊摆在了桌子上。
一模一样的彩缎上绣着同样的花式,牡丹娇艳欲滴,蓝色的雀鸟从展翅欲飞,很漂亮的花鸟图。
最重要的是绣得十分精致,针脚细密,不是寻常绣娘的手艺。
徐三太太异样的目光一闪而逝。
旁边的徐青安也十分惊讶,没想到妹妹会将这件事说给旁人听,若是被人利用岂不是坏了曹如贞的名节。
“三伯母,”徐清欢拿起其中一只香囊,“这只是我那不争气的哥哥在曹家花园里捡到的,另外一只是如贞妹妹贴身佩戴的。”
徐三太太抬起头来与徐青安四目相对,徐青安从徐三太太的眼神中看出几分怒气。
徐三太太沉声道:“世子爷难道不知道,闺房女子贴身佩戴的物件儿不能随便拿的道理,你倒是不怕,轻易却能坏了别人的名节。”
徐青安低下了头:“三伯母教训的是。”
“看来我是找对了人,”徐清欢道,“三伯母果然是曹家唯一一个疼如贞姐姐的人。”
徐三太太波澜不惊:“如贞是我四哥的遗腹子,四哥当年为了护着我们惨死,他的女儿我们自然该疼爱。”
“若是曹家都像三伯母这样想就好了,可惜……”徐清欢说到这里立即转换了话题,“三伯母针线极好,您看看这两只香囊是不是都出自如贞姐姐的手?”
徐三太太微微皱起眉,拿起两只香囊仔仔细细地看:“乍看起来虽然差不多,却到底还是能看出差别,每个人用针的力道不同,针脚上就会有细微的变化。”
徐清欢接着道:“如果将其中一只丢开,三伯母还能看出来吗?就算三伯母能看出来,旁人也会认为这是如贞姐姐的香囊。”
徐三太太听出话外弦音:“你想要说什么?”
徐清欢道:“三伯母可知晓,这次应该被掳走的只怕是如贞姐姐。”
这次换做徐三太太惊诧。
徐清欢道:“这件事早就经过了细致的安排,想要坐实我哥哥的罪名,光靠几句说辞不行,自然要有证据,这香囊就是他们事先放好的,那天早晨,如贞姐姐应该照常去花园里,凶徒早就在那里等待,如果一切顺利,如贞姐姐就会被带走杀害,有曹家下人的证言又有香囊做物证,这样一来就算是安义侯府,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哥哥被押入大牢。
恰好那天,我让人叫走了如贞姐姐,我以为其中少了一环,这件事就不会进行下去,却没想到案子还是照样发生了。”
徐三太太不由自主地看向桌子上的绣鞋,目光变得异常深沉:“你是说,这一切都是他们安排的,他们不惜用如贞的性命来冤枉世子爷。
可你为什么知道那天会出事,事先做了这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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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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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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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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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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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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