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向皱眉思索着的三个徒弟,“既然知道用好米会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们就要尽力去避免才是,因为很多时候,人心是不能够去试探和诱惑的,我们明知道那样不对,就要尽量去避免会发生的那样的不愉快的事情。你们明白了吗”
“师父,是不是说如果没有遇到有些事情的话,那些人可能就不会变的懒惰和贪婪”侯晨问道。
“是啊因为在一个人陷入困境的时候,信念很容易就会产生摇摆,而我们施粥是为了做善事,当然是要让受难的百姓们能够活下来,并且引导他们向善,而不是只为了一些名声就使得他们走向贪婪。”乔苏认真地说道。
乔苏之所以特别喜欢侯晨,就是因为这个孩子虽然之前是个乞丐,但是他身上却没有乞丐的一些恶习,比如好吃懒做、贪婪、手脚不干净侯晨很好,是个很好的孩子,是个内心很坚强的孩子,否者当初他也不会勇敢地站出来给他们作人证了,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也好,秦深也好,对侯晨都有些另眼相待的意思。
“师父,我明白了。”侯晨明亮的眼睛看着乔苏,笑着说道。
“我也明白啦”小旭立刻举手,“可是师父啊,既然都是一样的食物,那要怎么宣传啊”
“笨蛋”汪白玉伸出手指在小旭的额头上戳了戳,“因为施粥的时候,都会在桌案上挂上牌子啊”
小旭抬手捂住自己的脑袋,对着汪白玉吐了吐舌头,“不过我觉得师父虽然说要用糙米,但是我们可以在小菜上下功夫啊上次我们去老梅庵的时候,我也有看到老梅庵的粥棚啊我虽然不知道那个大锅里面的米是陈的还是糙的,但是我有看到老梅庵做的小菜哟”
“是什么”汪白玉眯着眼睛问道,哎她上次去老梅庵因为一直同她娘在一起安之表哥的事情,对于施粥什么的,就没有注意到啊琇書網
“是我不告诉你”小旭从石凳上跳下来跑到乔苏背后朝着汪白玉吐舌头,“谁让师姐刚才欺负我啦我只告诉师父”
“你”汪白玉看了看小旭身边的乔苏和秦深,不得不泄气,如果她过去揍小旭的话,估计还没等她碰触到小旭的衣服的时候,她就会被师父和师公暴揍啊
“小旭是在说着完呢”侯晨轻声说着,“小旭经常对我说的,他可喜欢师姐了呢”
侯晨朝着小旭眨了眨眼睛,这个小笨蛋啊,以后他们同师姐在一起的日子长着呢,躲得了初一躲不过
十五,难道每次师父和师公都会在他们身边吗所以趁着师父和师公都在这里,还是快点同师姐和好吧
小旭虽然年纪小,但是很聪明,不然的话也不会在老梅庵山下匆匆一眼就就住了那粥棚中施粥时候给的小菜是什么了所以侯晨一个眼神,他也就明白了。
他心中暗想,除了娘亲和师父师公之外,他最喜欢的人是小猴子师兄啊大师姐是姑娘家,他一个小男子汉,才不要喜欢师姐哩不过哎,谁让他年纪小呢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哟
“师姐,我错啦刚刚我是在同你玩哟”小旭颠颠跑到汪白玉身边,扯住她的衣袖晃来晃去。
乔苏在汪白玉抬手之前说道“好了你是大师姐,要有大师姐的样子,何况”她朝着汪白玉笑了笑,“你也是快要成亲的人了,要稳重一些呢”
“师父,你也欺负人”汪白玉嘟着嘴巴,瞪了乔苏一眼。
乔苏笑呵呵地看向小旭,“还不快些说不然一会儿你大师姐要揍人了。”
小旭揉了揉脑袋,很是机灵地说道“其实解释我不说,师父肯定也知道的我明白,师父这是给我表现机会呢”
刘氏本来一直笑眯眯地看着自己儿子,不过到这会儿,她已经只想要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了,这个小家伙儿,这个谄媚的小样子到底是同谁学的呀他们这一群人中,没有一个人是这种性子呢
刘氏忽然怔住,是了,这性子就是越来越像他了呢在他们小的时候,他就总是这样皮皮的样子。虽然他不在了,小旭这个孩子却还是记得他的
“快说不说的话我就挠你痒痒啦”汪白玉威胁道。师父既然要施粥,自然是心中有数的,就像是乔苏一样,汪白玉也喜欢小旭巴拉巴拉说话的样子,还记得小旭刚刘氏一起来到他们身边的时候,那个怯生生的样子那样让人心疼。小孩子嘛,就要像只小麻雀一样才可爱啊
“那我就说了呀”小旭像个小大人一样清了清嗓子,“我看到三种,一种是小葱,一种是黄瓜,还有一种黑乎乎的,我没有看出来。”
“那个应该是芋头。”乔苏笑着说道,“因为芋头是个非常耐放的食材,这种常用的食材,老梅庵应该会存了很多才是。至于小葱和黄瓜,应该也是老梅庵自己种的。”
“那我们呢难道要同老梅庵做的一样”汪白玉手握成拳,在下巴上蹭来蹭去,“米的话,师父已经定下来了,就用糙米,至于小菜的话,我们可以用土豆啊或者是同黄瓜价格不相上下的一些青菜。这样既然不显眼,又能够在味道上有一番风味,而且如果同老梅庵做一样的小菜
也不好吧,因为师父即使是拌个小葱,肯定也会比老梅庵做的好啊索性就全部都同老梅庵不一样,不就可以了”
“可是这就不会造成人的贪婪吗”侯晨皱着眉毛说道。
“当然不会。”秦深抬手揉了揉侯晨的发顶,“因为价值都是一样的啊,区别只在于味道而已。”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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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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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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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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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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